聚焦重点回应关切让监督更有实效

2016-03-21 08:19钟迪锋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人大常委会监督

钟迪锋

2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聚焦中央和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十三五”开局、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补短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在监督选题上,力求“最大公约数”

“磨刀不误砍柴功”。选好监督议题,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从去年10月中旬开始,市人大相关工作部门着手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启动监督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办公厅汇总了市人大各委员会、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民来信来访提出的80多个监督议题,扣除重复并整理内容相近的监督议题建议后形成了36个监督建议候选项目,涵盖了“科创中心”建设、食品安全、住宅物业、普法教育、自贸区建设、法院执行、环境治理、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节能减排监督、经济运行分析情况等近30个方面的内容。

为科学遴选出监督建议项目,确保监督项目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能较好地体现民意,反映社会关切,我们建立了监督议题遴选机制,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主持召开监督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分析论证会,市人大各委员会负责人、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以及办公厅、研究室的同志围绕征集的监督议题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并从36个监督建议候选项目中勾选出不超出10个监督建议项目,汇总后按得票数排序,为主任会议讨论监督工作计划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和反复征求意见,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对法院执行工作及其改革、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开展专项监督,对本市贯彻执行“六五”普法决议、食品安全法及本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等开展执法检查,并对“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通过这一遴选机制,确保了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监督项目能比较好地反映各方面的意愿,成为各方的“最大公约数”。

另一方面,主任会议在讨论监督项目时,连续第三年将食品安全作为常委会的监督项目,体现了常委会领导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的“定力”和“韧劲”,彰显了常委会聚焦重点、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履职理念。

总的来看,2016年监督项目总数与2015年相比虽略有减少,但工作难度却有所增加,既体现了“少而精、深而实”的选题理念,又为年中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或调整监督项目留有余地。

在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上,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制度保障

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中,对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十个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中,有些是本市人大多年来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今年又作了进一步强调,如:继续深化市区两级人大联动、进一步发挥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及进一步增强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的跟踪督办力度等。有些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及2015年市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的,如: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监督、改进执法检查组织工作、改进询问和专题询问的组织工作以及探索建立人大监督工作后评估制度等。有些是对监督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作出规范和细化,以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如: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等。为保证上述建议可操作、可检查,能落到实处,使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于法有据,根据常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办公厅及时修订了《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工作,修订了《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提高办理实效,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程序》;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修订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市、区两级人大联动,提高联动成效,制定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动的规定》。

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执法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明确规定的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因此,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关键性条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中,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在执法检查项目选题、执法检查组织工作以及后续跟踪监督等方面,都有了一些新变化:

一是执法检查项目紧扣民生、紧贴民意。今年确定的三个执法检查项目,都是与市民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希望通过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本市食品安全、住宅物业管理和普法教育工作。二是改进执法检查组织工作。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三个执法检查项目都相应建立执法检查组,制定检查方案。今年还选取了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执法检查项目,由常委会主任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执法检查。三是明确执法检查的评价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以被检查机关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法律法规的适当性、可操作性,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和评价标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四是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与立法工作相衔接,提高执法检查成效。选择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执法检查项目开展立法后评估。通过后评估提出针对性的修法建议,形成执法检查的制度性成果,为修改法规打好基础。五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结束后的整改力度。除委托相关委员会开展跟踪检查以外,必要时可以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要求“一府两院”在一年时间内提交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进一步发挥好专题询问的独特作用,推进询问常态化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专题询问的选题,主要聚焦在两个方面:一是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微观层面,拟对社会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特别是水环境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拟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切实履行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职能,管住政府“钱袋子”。

继续完善审议与询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拟在听取和审议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等专项工作报告时开展询问,将询问这一法定监督形式经常性地运用到常委会监督项目的审议(包括分组审议)过程中,推进询问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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