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四题议*①

2016-04-11 14:09葛宇宁
实事求是 2016年5期
关键词:乡贤特色传统

葛宇宁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南 焦作 454000)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四题议*①

葛宇宁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是一个新事物,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其一,这种新乡贤文化的主要特征有哪些?它是一种现代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其二,这种新乡贤文化建设面临哪些困境?主要有乡村精英人士的缺乏、传统乡贤文化资源的匮乏、资本逻辑的冲击、需要协调与党在农村领导权之间的关系。其三,这种新乡贤文化建设有什么重大意义?它有助于我们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其四,这种新乡贤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有哪些?我们需要挖掘和传承传统乡贤文化资源、大力发掘和宣传新乡贤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鼓励成立各种乡贤组织。

新乡贤文化 传统文化 乡村治理 美丽乡村建设

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我们要“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这一观念一经提出,便引起人们的热议。培育新乡贤文化,可谓正逢其时,一来,现实情况不容乐观,一些乡村社会呈现凋敝现象,文化走向“荒漠化”;二来,国家未来的重大发展要补上农村这块“短板”。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人的新农村”和建设美丽乡村,并把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国家的重要发展指南,都是要补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农村这一“短板”。培育新乡贤文化就是要重振农村建设,把农村变成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使城乡共同成为“美丽中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是一个新事物,一个新尝试,我们必须在理论上首先解决几个问题:其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它和传统乡贤文化有什么区别,新在何处?其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面临哪些现实困境?其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有什么重大意义?其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的现实路径是什么?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的主要特征

既然我们要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这种乡贤文化就会有自己的“特色”,它具有不同于传统乡贤文化之处,它是一种新乡贤文化。我们只有确切地把握了这种新乡贤文化的基本特征,才有可能真正建成这种乡贤文化。笔者认为,与传统乡贤文化相比,这种新乡贤文化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它是现代的乡贤文化,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文化类型;而传统乡贤文化是生根发展于传统社会之中,属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我们所处的时代,在很多方面已经实现了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从政治到经济,从社会到文化等,都是如此。从政治上看,传统社会主要是一种封建专制社会,人有贵贱之分,人民无权,处于被统治地位;而现代社会则以人人平等为原则,以民主法治作为运转的轴心,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从经济上看,传统社会主要是一种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形式;而现代社会则是商品经济、工业经济为主要形式。从社会上看,传统社会基本上是静止的,甚至可以“老死不相往来”;而现代社会则是流动的,交往日益密切。从文化上看,传统社会的文化基本是单一的;而现代社会在文化上是多元的、多彩的。因此,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是一种现代文化,是一种实现现代社会要求的文化,是一种吻合现代社会实际状况的文化。

其次,它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文化;而传统乡贤文化主要是儒家文化的一部分,儒家的伦理道德是其主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儒家思想显然是有很大区别的。儒家思想发源于奴隶社会解体,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在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里逐渐成熟壮大。它有精华,但也有很多糟粕,必须进行具体区分,不能一概纳入乡贤文化之中。具体到我们要建立的新乡贤文化来说,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可以被吸收进去,比如睦邻、尊师重教等。但儒家文化不能再是新乡贤文化的指导思想。儒家文化不能从根本上胜任指导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现代社会需要的民主、法治、商品、市场等,它里面都没有。我们要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它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乡贤文化,因此它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其指导思想。

再次,新旧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有区别。在传统社会之中,奉行“国权不下县”的主张,有学者具体概括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1](P8)这样一来,乡村基本上是一种自治状态,在这种自治型的乡村社会中,乡贤们(即乡绅)基本上独有乡村治理权,权利和作用相对较大。而目前看来,这种乡贤独占乡村治理权的情形是不可能再出现了。按照目前的乡村治理现实,我们在县以下,有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党委,在乡镇人民政府之下,我们还有“村两委”和村民小组,后两者虽然在政治上不具有正式建制,不是政府体制的一部分,但它们也是乡镇人民政府职能的延伸,承担着民政、计生、村庄建设等各项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新乡贤的职能是一个问题,有学者把它概括为“主要起到为村两委班子出谋划策、协助联络和信息沟通等作用”。[2]不管准确与否,新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功能都和传统乡贤具有很大的区别。

最后,新旧乡贤的来源不同。传统乡贤在来源上主要包括三部分:其一,因老、病、受排挤等回乡的官员,他们不做官时就得回乡居住,明清之际明确规定,官员不允许在任职地置产业,实行“文官告老还乡,武官解甲归田”制度。其二,那些拥有功名,家底殷实,但因某种原因没有进入仕途而长期居住乡间的“精英”。其三,那些经商有方,富甲一方,热衷本乡公益,德性良好的商人。总之,这些基本上都是“有权有势有财”的人,出生于“大户人家”。[3]而新乡贤的来源基本上多有“普通人”、“人民群众”,比如乡村道德楷模、基层优秀党员干部、乡村教师、回乡创业优秀大学生等。“权势”不再是“新乡贤”的必要条件,“德才兼备”才是,只要志愿于乡村建设发展,有德有才的“普通人”照样可以成为新时代的乡贤,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他们成长为新乡贤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面临的现实困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建设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但我们的基础并不良好。无论解放前还是解放后,乡贤文化并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解放前,这些出身于“大户人家”的乡贤们,被视为旧社会旧秩序的维护者,是革命的对象,他们往往被认定为“土豪劣绅”。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实行的是在清理旧社会的地基上建立新政权的方针,全面对农村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这些都对传统乡贤文化带来严重冲击。尤其是特定时期的“极左”路线,几乎把传统乡贤文化完全清除掉了。[3]在这种情况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一定会有许多现实的困境,需要我们去重视,去克服。

首先,乡村精英人士的缺乏。乡贤文化也是一种精英文化。从传统来看,“所谓乡贤,主要指传统乡绅阶层中有贤德,有文化,在乡村公共事务中有所担当的人,也常常被用来指称现当代乡村社会中的贤达人士。”[4]这些人在每个时代都是乡村社会的精英人士,他们有贤德、有才能、有担当、有号召力,是人们学习向往的榜样。随着这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顽固的城乡二元体制出现松动,在一些方面逐渐被打破。由于城乡差距越来越明显,农村的凋敝和城市的繁荣呈现出鲜明的对比。这时候,农村的社会精英逐渐流向城市,甚至城市对农村的人力资源呈现出一种“虹吸效应”。而且这种流向主要是单向的,也即农村流向城市。如此以来,这些流向城市的农村社会精英就在城市扎根下来,基本形成了回不去,也不想回的局面。这就出现了乡贤的匮乏。当然,一些学者提出,新乡贤和传统乡贤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传统乡贤一般世居乡村,不离开乡村,即使在外为官或者工作,假期或者退休后也是回到乡村居住的,他们和乡村基本不可分离,以乡村为根;而新乡贤已经完成了城市化,大多背井离乡,不再在乡村居住生活。[2]对于这一点,笔者不敢苟同。已经完成城市化,世居城市,和乡村关系不密切的原农村社会的精英们,我们不能再称之为新乡贤,即使可以被视为新乡贤,他们也不是新乡贤的主体。如果他们就代表着新乡贤,依此而建设的乡贤文化恐怕就不是我们要的新乡贤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视角下的新乡贤,他们的主体仍然必须是居住在乡下,对乡贤文化具有自觉意识的那些人,那些“在场”的乡贤们。在新乡贤文化建设中,如果缺乏这些内生力量,一切外部援助都不能产生真正的乡贤文化。[4]

其次,传统乡贤文化资源的匮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建设离不开传统乡贤文化资源,它也必须深埋于传统文化之中,如此才能顺利扎根发芽。习近平在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抛弃了或者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场历史悲剧。”这是十分深刻,发人警醒的。我们中国传统乡贤文化,绵延了上千年,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文化,是我们的一种宝贵资源,是我们建设新乡贤文化的宝贵财富。中国传统乡贤文化讲究诗书传家、尊师重教、和睦相邻、淳化风俗等,这些乡贤们凭借自己的威望和言传身教,维持着乡村秩序,推动了乡村社会文化的发展和文明的创造。而这些传统乡贤文化在解放前后一次又一次的“极左”运动中几乎被消耗殆尽,需要我们重拾。

再次,如何克服资本逻辑的冲击。如前所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面临的是现代社会的特定环境。资本逻辑在现代社会影响深远。乡村也不能例外。尤其随着资本下乡的不断推进,如何克服资本逻辑的冲击也摆在了新乡贤文化建设面前。如果任凭资本逻辑在乡村泛滥,资本主导乡村,那么我们的新乡贤文化是无法建立的。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是利己主义的。它要求追逐利润和剩余价值。而乡贤文化,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更主要的是一种德文化、伦理文化。目前一些地方尝试建设的乡贤文化中,更看重的是“官乡贤”、“富乡贤”。“官乡贤”是把那些本地在外为官的奉为乡贤,当然官越大越好,“富乡贤”是把那些能为本地投资,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企业家奉为乡贤;而忽视了“德乡贤”和“文乡贤”,“这实在有违乡贤文化之本义”,[4]是变了样的乡贤文化。笔者认为,新乡贤文化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克服资本逻辑对乡村的过度“蚕食”,从而不使乡村变成资本主宰的天下,也不使广大农民沦为资本的“奴隶”。

最后,如何协调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领导权之间的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还有一个理论和现实的困境,即如何处理新乡贤对农村的治理功能和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领导权之间的关系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肯定不是要放弃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的领导权、对农村社会的治理权,而恰恰是为了加强党对农村的领导权,为了更好地治理乡村社会。既然如此,我们要建设新乡贤文化,肯定就要认可新乡贤对乡村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就要发挥新乡贤对乡村社会治理的功能。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摆在了现实面前,乡村基层党组织必须清楚如何领导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建设,如何找准自己的功能定位,既不至于丧失领导权,同时还能更好地建设乡村社会,充分发挥新乡贤的积极功能。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的重要意义

从现实来看,最近两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乡贤文化建设问题。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并且把新乡贤文化建设列入国家发展的十三五规划之中。在当前时期,大力推崇乡贤文化,必有其深意,也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有其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这种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需要。乡贤文化是中国所特有的文化,是中国传统社会下的主要文化样式之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继承中国传统优秀文化资源,对于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自己的路,坚定道路自信具有重要意义。正如习近平在2016年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这种文化自信既需要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的支撑,也需要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的支撑。在这次座谈会上,习近平重申:“站立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13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

其次,驱逐流氓文化的存在。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人的生活就是一种社会生活,而在社会生活中,文化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当我们掐灭了传统乡贤文化的因素,就会有其他文化因素充盈过来。然而,很不幸的是,弥补乡贤文化缺失的文化中有一种很重要的文化就是流氓文化。如果乡贤文化代表着对乡村治理的一种“德治”,乡贤文化的缺失就是乡村社会治理中德治的缺失;而又由于种种原因,法治在农村也不发达,十分薄弱,甚至在有些地方是根本缺失的。在这种情况下,流氓文化的“恶治”、“暴治”就流行起来。在农村社会治理中流氓文化的体现主要有:其一,一些村干部本身就是出身于黑恶势力,他们凭借暴力和种种手段取得“权力”,并维护这种权力。[5]其二,充斥乡村社会中的混混群体的流行,他们也许从罪恶程度上达不到黑恶势力,但他们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破坏性影响不可忽视。他们具有一定的地位,掌握着乡村社会建设中的一定资源。[6]其三,农村社会中充斥的一些暴力行为,如打架斗殴、滋扰邻居等。其四,不读书,轻视文化,平常主要靠赌博、酗酒等打发业余时间。新乡贤文化建设有助于对流氓文化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打击,建设出一个乡风文明、家风优良、美丽宜居、和谐祥和的新农村。

最后,巩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乡村社会,广大农民是党的执政基础,是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依靠力量。如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长期以来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课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建设,对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新乡贤。由于德才兼备,热心于农村公益事业,支持农村社会的发展,他们是中国共产党治理农村社会的重要辅助力量。其二,新乡贤组织的产生。由于这些人有能力、有文化,是农村社会的精英,他们热爱乡村,关注农民利益,可以成为监督乡村干部的重要力量,是群众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乡村干部腐败问题都得不到有效治理,“大案要案”时有发生,“苍蝇蚊子”除之不尽,这都和乡村治理中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乏力密切相关。其三,这些新乡贤通过自己的实践推动乡村社会的发展,通过自己的言行树立起来威信,可以有效地化解乡村出现的纠纷,从而有利于稳定乡村秩序等。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的现实路径

如前所述,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意义重大,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一部分。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又面临着各种现实困境,我们如何着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它的现实路径是什么,这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议题。就其现实路径方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高度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挖掘和继承传统乡贤文化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的建设离不开对传统乡贤文化的继承,在文化上,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就不会出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建设是要植根于中国传统乡贤文化这课大树之上的。但是,由于建国前后,我们对传统乡贤文化缺乏自觉意识,没有很好地保护和传承,再加上“极左”思潮的影响,传统乡贤文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断层,基本上被消耗殆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努力去发掘传统乡贤文化的资源。我国向来有为乡贤立志的传统,我们可以通过对地方志等文献的梳理,“激活”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其广泛流传。在一些乡村老年人的记忆中,还残存着一些关于本地古代先贤的事迹传说,也可以收集整理出来。另外,我们一些地方甚至还残存一些关于乡贤的庙宇、墓碑、故居等,这些都是我们学习和宣传传统乡贤的重要物质性遗迹。

其次,大力发掘和宣传新乡贤资源。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每个地方都涌现出来很多先进人物,他们有德有才,不断地用自己的才华智慧来造福乡梓、奉献地方,为人们所敬仰,他们也许不符合传统乡贤的一些标准,但是他们应该被遴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乡贤。比如,基层优秀党政干部、回乡创业大学生、乡村教育工作者、支援家乡建设的华侨、心系家乡发展在外工作经商的人员、乡村道德楷模、起着稳定乡村秩序的德高望重的老人等。可以对他们服务家乡造福一方的先进事迹进行整理,对他们进行鼓励和表彰,使之成为人们争相学习的榜样。

再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协调”作为新的发展理念之一,要求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必须补上农村这个“短板”。如前所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一个重大的现实困境就是乡村精英的流逝,他们流向城市,一去不回。而乡贤文化的载体是乡贤,新乡贤文化建设就必须有一大批新乡贤的存在。笔者认为当前产生新乡贤的路径有三个:其一,流向城市的乡村精英的回归,在外工作的政府官员、优秀学者、成功企业家等在其退休以后或者其它情形下回归乡村居住和生活,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其二,在本土寻找出一批乡贤来,比如优秀党政干部、回乡创业造福乡梓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乡村道德楷模等。其三,给予良好的成长空间,逐渐“长出”一批新乡贤。但是仔细思考,我们就会知道,无论哪一条路径,其成功都依赖于城乡一体化发展,贫瘠的土地是长不出参天大树的。我们要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提高其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建成美丽宜居的乡村。

最后,鼓励成立各种乡贤组织,提供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实现乡村多元协同治理。从哲学的视角来看,实体是功能发挥的载体和基础,而功能发挥又是实体存在的依据,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各种乡贤组织的建立,是更好地发挥乡贤功能的基础;而乡贤发挥出自己特有的功能,是其获得认可,能够持续存在的依据。最近几年,一些地方开始大力培育乡贤组织,效果良好。比如广东云浮市培育出许多“乡贤理事会”;[7]江苏丰县成立许多“乡贤工作室”。[8]但是,这些实体组织要长期持续存在,还必须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这就需要处理好其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领导权的关系。乡村社会不同于完全工业化的城市社会,它的自然性比较强,各种事情很难纳入整齐划一的准绳之中,更多的是需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党对农村的领导权更多地是政治领导,确保它是“社会主义的新农村”,确保农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在农村得到有效执行等。因此,适合乡贤处理的事多是关于乡村社会治理、乡村社会建设的一些具体事务,可以“放手”让其履行自己的职能,提供其发挥作用的空间,从而实现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乡贤组织、乡村社会合作组织、乡村公益组织以及村民等多元协同治理的局面。

总之,今天我们的乡村现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它与城市的发展相比,呈现出一种“萎缩”和“凋敝”状态,今天的乡贤文化建设基本上也是一片空白,甚至整个乡村的文化建设都是非常落后的。这说明,在乡村建设上,我们过去做的远远不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是否能走好未来的路,关乎着中国乡村的未来,也关系到我们能否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能否创造出一个美丽宜居的乡村。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在农村这块“短板”依然存在的基础上,我们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富国强的,也是不可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贤文化建设是我们实现“农村美”的重要举措之一,“有乡贤的乡村才是和美的,有乡贤的乡村才是宜居的,有乡贤的乡村才有明天”。[9]

[1]秦晖.传统十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4.

[2]毕文俊.培育新乡贤文化[N].浙江日报,2016-03-23.

[3]钱念孙.乡贤文化为什么与我们渐行渐远[J].群言,2016 (04).

[4]季中扬,胡燕.当代乡村建设中乡贤文化自觉与践行路径[J].浙江社会科学,2016(02).

[5]于建嵘.黑恶势力是如何侵入农村基层政权的?——对湘南40个“失控村”的调查[J].中国老区建设,2007(10).

[6]陈柏峰.乡村江湖中的“混混”群体[J].文化纵横,2015(01).

[7]石培明,张道平.三千名乡贤解民忧——江苏丰县“乡贤工作室”开创乡村治理新模式[N].中国县域经济报,2015-07-30.

[8]欧爱红,余倩.乡贤理事会基本覆盖云浮全市自然村[N].云浮日报,2014-07-15.

[9]赵法生.再造乡贤群体,重建乡土文明[N].光明日报,2014-08-11.

编辑:李洪涛

G122

A

10.3969/j.issn.1003-4641.2016.05.22

①*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研究”(12AZD003)、河南理工大学博士基金项目“马克思辩证法的生存本性及其时代课题”(SKB2015-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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