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积极探索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之路

2016-05-30 08:47苏航马明聪
当代农村财经 2016年1期
关键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联合体

苏航 马明聪

摘要:现今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埇桥区探索建立了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联合体更好地构建了埇桥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联合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过程中,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探索建立以家庭农业为基础、龙头企业为核心、合作组织为纽带的“三位一体”经营主体改革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如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创建于2012年7月,由淮河种业公司和德杰、忧民等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何勇、朱超等18个家庭农场和6个种粮大户组成。目前,联合体拥有各类农机装备410台套,流转土地10000多亩,小麦良种繁殖基地4万多亩,带动农户4000多户。由此可见,联合体是对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动诠释。本文以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为例,探寻埇桥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之路。

一、创建联合体的背景

从宏观上看,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壮举,开创了中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先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已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从微观上看,淮河种业作为农业企业,有资金优势,但缺乏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基地;德杰农机、惠康农机等专业合作社有装备、有生产技术,但缺乏稳定的作业服务对象;何勇、朱超等家庭农场有生产条件,但缺乏资金和技术指导。

通过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三大主体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从而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二、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运行机制

(一)成员之间职责明确。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主要采取“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运行模式,联合体各方通过签订生产服务合同、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在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内,淮河种业负责联合体生产经营计划、生产标准制定、良种及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收购、销售等;天雨农机、民丰农机等专业合作社负责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全过程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朱超、段发展等家庭农场按照龙头企业的技术标准,负责粮食生产,向农业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农产品,实现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方共赢。

(二)联合机制完善。一是交易联结。产业联合体各方通过签署生产服务合同、协议,确立农产品、生产资料的交易关系和农机作业服务的交易关系。二是生产要素融合。联合体各方通过融合资金、资产、技术等生产要素,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淮河种业公司为了更好地解决家庭农场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提供种肥等生产资料给家庭农场时,先垫付资金,收购农产品时扣除,形成了资金融合。2013年淮河种业公司为联合体的4个家庭农场担保贷款800万元,家庭农场用流转土地经营权及待收获的粮食向淮河种业提供反担保,化解企业担保风险。三是互助联结。通过充分发挥联合体各方的优势,互相取长补短,建立联结机制。淮河种业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粮食烘干、晾晒及仓储服务,家庭农场大规模生产导致的无法晾晒储藏粮食的问题迎刃而解。

生产要素的融合使得产业联合体各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将他们的经营活动捆在一起,是产业联合体形成紧密联结的关键,也是产业联合体与传统“公司+农户”模式的最根本区别。

(三)利益分配更加合理。在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中,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同提高效益的同时,三者之间利益分配向相对均衡方面发展。龙头企业向家庭农场分配因规模采购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减少农产品采购环节而增加的利润,同时监督指导家庭农场生产获得可靠的原材料,通过增加总产量、提高产品的质量,以获取更高的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联合体后,向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服务和作业服务,有了集中连片的服务环境和稳定的服务面积,从而获得更有保障的经营收入。家庭农场一方面通过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加了收益,另一方面从龙头企业供应生产资料、收购农产品的让利中获得收益。

三、联合体经营优势

(一)生产规模化。联合体的规范运行,实现了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三大经营主体的优势互补,有力地推动了土地流转,提高了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水平。从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看,流转土地10000多亩,小麦良种繁育基地4万多亩,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二)农业收益高效化。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通过减少生产流通环节、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批量采购减少费用等措施降低了生产成本。淮河种业批量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不仅质量有保障,而且能够节省采购成本5%—10%。通过应用新机具、新技术,提高了联合体成员的经营收入,家庭农场通过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应用,小麦、玉米可增产10%左右。通过这“一降一增”,全年每亩可实现节本增效300元左右。

在联合体框架内,企业解决了原材料质量安全及组织供应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稳定的服务对象;家庭农场解决了技术、资金、农机服务、农资供应、市场风险等问题。通过三大经营主体融合,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各自发挥其经营优势,能够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

(三)社会服务全程化。联合体内经营主体发挥其各自优势,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涵盖了产前的种子、化肥、农药、薄膜等农资供应环节,产中的耕、种、管、收等机械化作业环节以及产后的销售、运输、加工等环节,基本满足了不同经营主体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四)从业人员专业化。通过培训资源的整合,对联合体中的经营、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将其全部纳入新型农民、就业技能,雨露计划培训的补助范围,加强对联合体从业人员的培训。目前,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内持有农机驾驶操作、机械维修、会计从业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在70%以上。

(五)农民收入多元化。农民加入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后,将其土地流转,不但可以获得每亩1000元左右的租金收入,而且通过参加田间管理、作业服务等,全年可获得5000元以上的工资性收入。

四、地方财政扶持联合体发展的举措

(一)资金扶持,提高联合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埇桥区出台扶持政策,对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设施农业建设、农业融资等方面进行奖补。2013年共落实各类奖补资金1139万元,为联合体贷款2.1亿元。

(二)项目助推,提升整个联合体全程社会化服务能力。把握住埇桥区作为全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区)的机遇,择优选择联合体中的5家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服务面积达5.8万亩。

(三)提标扩面,提高联合体抗风险能力。提高赔付标准,扩大保险范围,增强联合体内经营主体抗自然风险的能力。市、区财政各补贴40%保费,在粮食产业联合体内提高农作物保险赔付标准,小麦每亩提高到500元,玉米每亩400元。同时,在蔬菜产业联合体内,开展政策性蔬菜大棚保险。

(四)强化培训,提高联合体技术支撑能力。完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确保每个联合体有一个专家组,每个合作社有一名专家,每个家庭农场有一名技术员。同时,整合就业技能、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加强对联合体内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联合体内经营主体技术水平。

(五)搭建平台,提高联合体规模化经营能力。建立区、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购置办公设备,同时,完善土地流转各项规章制度。2013年,全区已建成1个服务中心,20个分中心,276个服务站,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55万亩,其中联合体占31%。

在各项措施的扶持引导下,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得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7月,全区产业联合体发展到31家,其中粮食产业12个,蔬菜产业6个、畜牧产业6个,其他特色产业7个。联合体框架内的农业企业达到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121家,家庭农场达到623家。

(作者单位: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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