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契约化”模式探索*

2016-06-25 08:17张凯旋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契约化保障措施

张凯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契约化”模式探索*

张凯旋

摘要:基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现状,本文提出契约化(SOOS)模式,进一步划分为O-S、O-O、S-S三种,各主体权责分明,高效运转。同时,根据主体特点,提出六大保障措施,促进“大创计划”深化发展,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契约化;保障措施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5120046)

张凯旋/吉林大学文学院学生(吉林长春130012)。

一、“契约化”模式

(一)“契约化”模式的提出

创新创业一直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关乎一个民族的荣辱兴衰。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基础上,面向本科生开展“大创计划”。目的是通过优化创新创业教育,促使学生将课堂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提高他们的创造性思维。

对高校开展“大创计划”近半年的调研发现,目前高校确立的“大创计划”模式,都是学生选定指导教师,开展后期活动。学生遇到困难时,寻求帮助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直接联系教师;二是寻求参与过“大创计划”的高年级同学帮忙。

但是,第一,在吉林大学,只有18.2%的学生寻求指导教师帮助,寻求同学帮助的高达81.8%,由于同学之间并未订立契约,因此具有临时性、随意性、短期化、针对性不强的特点。第二,部分指导教师“挂空名”,并不实际参与,导致部分项目无论在数量、质量、组织规模、普及度上水平都不高。第三,学校大多并无“大创计划”学生组织和志愿者,只是安排几位教师主管,难免力不从心,限制了“大创计划”的发展。

因此,成立“大创计划”学生组织,建立“大创计划”多重契约、双向约束的长效机制,保证“大创计划”的长期性、组织性、针对性就显得尤为关键。为此需要构建“大创计划”的“契约化”模式,通过订立多契约的方式保障大学生和导师长期有效地参与到“大创计划”当中,实现“大创计划”的目的。

契约也叫合同,指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契约化模式涉及学校管理部门、“大创计划”学生组织、指导教师、“大创计划”正在参与的学生、参与过“大创计划”的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六个相关主体。“大创计划”的“契约化”模式是通过建立多层契约模式(“大创计划”学生组织与参与学生、“大创计划”学生组织与学校、学校与校外实践基地、学生与学生等),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频率、方式等方面的内容,遵照契约规定提供帮助。

(二)“契约化”模式的内容

“契约化”模式的核心在于双方自愿签订的“契约”,以遵守契约为基础进行服务,违背契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契约化”模式包括三个子契约,分别为“大创计划”学生组织与参与学生的契约(O-S模式)、学校、校外实践基地与学生组织的契约(O-O模式)、学生与学生的契约(S-S模式)。

1.O-S模式(“大创计划”学生组织与参与学生)。学生组织与参与学生的契约是“契约化”模式的核心,其重要作用是采用契约的形式对学生的日常情况进行规范,更好地保证“大创计划”的质量。这一契约也可以更好地解决大学生参与“大创计划”中临时性、形式化、短期化的问题,保障长期性、可持续性和有效性。由于是两个群体之间的契约,这份契约对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同样有着规范和行为指引的作用,是“契约化”中关键的一环。

参与学生是学生组织最重要的服务对象,学生组织是参与学生的组织者和安排者,这一契约即为了确保“大创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双方的权利,加强组织对学生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创新创业能力。学生组织与参与学生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学生组织的权利:有权对参与“大创计划”的学生进行个人信息、项目情况、个人表现等信息的获取和录入;有权对学生进行管理,按照学生的情况和意愿安排相应活动;有权对学生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本组织章程,对于违反章程的学生可以在本人知情的基础上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学生组织的义务:建立学生档案,对每位学生的平时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和管理;建立创新创业培训制度,对每一位加入组织的学生进行“大创计划”以及创新创业的相关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良好的学生予以奖励;对学生出现的问题负责,积极做好学生与学校、指导教师、实验设备的协调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等。

学生的权利:了解学生组织的基本信息;查看个人平时情况档案;在独立工作前接受创新创业的相关培训;明确工作安排;获得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支持;获得使用设备保障的权利;享受奖励和必要津贴(组织资源许可的情况下)的权利;对组织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申请加入学生组织的权利等。

学生的义务: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和原则;参加组织安排的活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己承诺的任务;自觉维护组织和大创人的形象;在工作中,如遇突发状况或能力之外的事情,应尽快与组织取得联系等。

2.O-O模式(学校、校外实践基地与学生组织的契约)。学校管理部门是管理“大创计划”的参与者,在“大创计划”中处于重要地位,是大学生参与“大创计划”的重要平台。而指导教师不同于管理部门,是具体项目的直接参与者。目前学生与指导教师沟通力度不大,而“大创计划”的顺利开展依托于指导教师,因此加强学生与指导教师的交流尤为重要。至于校外实践基地,则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从而实现“大创计划”目的的关键环节。无论是学校管理部门、指导教师还是校外实践基地,都是为“大创计划”服务的,其在为学生提供帮助上具有一致性,因此,将这两个群体放在一起进行探讨。O-O契约的具体内容如下:

学生组织权利:有权了解学校管理部门和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在学校管理部门和指导教师的许可下,有权了解学校的各种政策和设备情况,以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向学校管理部门和指导教师提出建设性建议;获得开展工作所需要的资源等。

学生组织的义务:根据学校管理部门和指导教师的要求为相关主体提供服务;对相关主体机密信息和个人信息保密;将学生组织和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基本情况向学校管理部门和指导教师进行通报等;经学校授权,与校外实践基地签约并提供帮助。

指导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在和学生组织协商后,有权规定和规范学生组织服务的内容,制定某一具体服务的标准和规范;有权对学生组织进行指导、评估和反馈等。

学校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有权了解学生组织和学生的信息和情况;根据学生组织的需要,提供学生的相关信息;对于专业性要求较高的服务项目,要对学生组织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保障学生组织不失权、不越权,做到公平公正等。

校外实践基地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学生需要,提供多方面支持,为学生组织提供必要信息等,享受学校的相关优惠政策等。

此外,对于学生组织服务的具体项目、服务频次、时间、方式,由多方通过协商确定,共同遵守,违约的一方需承担责任。

3.S-S契约(学生与学生的契约)。这是O-O契约的延伸,专门根据长期性、针对性的要求,使服务对象固定化。参与过“大创计划”、在过程中表现突出、已经结项的大创老生为大创新手提供长期的指导,可以自由“结对子”,亦可组织随机指定,这一契约既是对大创老生的一种要求,也是一种激励。特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建立在大创老生和新手都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学生之间自愿签署这份契约,大创老生定期直接根据大创新手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契约既可以是一对一的签署,也可以是多对一、多对多的签署。契约的具体内容如下:

大创老生的权利和义务:为特定新手提供志愿服务;尽职尽责,耐心指导,有始有终;具有为新手志愿服务的基本专业素质和掌握服务技能;不能故意为难新手;出现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及时与学生组织取得联系等。

大创新手的权利和义务:享受老生提供的服务;向老生提出合理的服务需求;尊重老生等。

同O-O契约一样,对于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频率等方面由老生和新手协定。S-S契约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契约,针对性非常强,因此自愿性也更高,契约的签订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于直接面向大创新手,将直接影响“大创计划”的质量。受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限制,新手对“大创计划”了解并不够,需要耐心讲解。为了保证契约的合理性,契约签定时须有第三方在场(一般学生组织和学校管理部门等)。S-S契约除了保证服务的长期性、稳定性之外,还能够比较好的落实各方的责任。

如图:

“契约化”模式——SOOS模式

(三)”契约化”模式的原则和特色

1.”契约化”模式的原则。各方都要遵循自愿、平等和协商的原则。特别是对于老生教新手,志愿服务具有志愿性和自愿性,相比于其他的契约,志愿服务的契约更强调自愿,需充分尊重志愿者的意志。同时,无论是O-S契约、O-O契约还是S-S契约都遵循双方平等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对契约中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内容、时间、频率、方式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最终签订契约。

2.”契约化”模式的特色。“契约化”模式是“大创计划”的一种新型模式构建,这是将契约理念运用到“大创计划”中的一种有益尝试。“契约化”模式有以下特色:一是多层复合契约共同保障。“契约化”模式共有三层契约,涉及学校管理部门、指导教师、学生组织、校外实践基地、大创老生和新手六个主体,其中既有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个人,也有个人与个人的契约,多个契约从各个角度共同保障“大创计划”的长期性、有效性。二是将契约理念模式化,使之成为一种能够具有广泛推广性的“大创计划”的创新模式,可复制,操作起来相对规范有序,从而有助于提高大学生参与“大创计划”的水平和质量,并成为保证服务长效性的有效手段。

二、保障措施

借助学校、学生和校外基地这三个平台构建了多种服务模式,为了保证“SOOS”模式的高效运转,有必要建立保障机制,让大学生能够长期有效地参与到“大创计划”中来。“大创计划”所涉及的主体广泛,制度的有效运转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保障。

1.信息平台建设。其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在实际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制约“大创计划”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信息的缺乏。为此,建议由学校“大创领导小组”发起,联合教务处、团委、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各个学院等部门共同建立一个信息平台,比如网站,学校相关部门对网站进行管理,汇总各项基本情况。学校可以在平台上发布各种“大创计划”信息,学生也可以及时了解进展状况。这样一个平台的建设,能够有效实现学校和学生的高效对接。

2.学校管理部门。学校管理部门是“大创计划”的综合调控者,制定“大创计划”规划,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为各个主体提供制度保障等等。此外,为了保证“大创计划”的长期性、持续性,学校管理部门应鼓励不同主体在取得共同的信任后,签订合作协议,双方按照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学校管理部门应敦促双方按照协议行事。同时鼓励学生协商建立“大创计划”学生组织,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3.老生新手“结对子”。志愿活动不应当强制学生去参与,因此不能强制地与学分、评奖评优相挂钩。但是学校可以鼓励学生参与大创志愿服务,培育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提高大学生对志愿服务价值的认识水平。为此,可以有以下方面的建设:

第一,在课程安排上,可以开设与志愿服务相关的选修课程,为对志愿服务有兴趣的同学提供学习和了解的平台;第二,在管理上,学校教务处应重视大学生参与大创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常态化,动员高校的志愿者组织成立“大创志愿者”的相关社团或部门,教务处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开展由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具体负责,对志愿组织的发展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奖励制度的设立,对于高质量参与大创志愿服务的学生,可颁发“志愿服务”证书,给予精神上的奖励;同时为了鼓励大学生参与大创志愿服务,向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奖学金。第四,学校可以通过志愿者组织对参与大创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即建立志愿者的培训制度,在参与大创志愿服务培训方面,既要有通用项目的培训,比如创新创业能力等,也可以发挥学校的特色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培训,比如综合类院校可以多学科结合,糅合创新创业,走进平常生活。

4.学生组织方面。首先,针对“大创计划”,既可以依托已有的志愿者组织,也可以根据其特点组建新的专门组织。学生组织在教务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平时大创活动的具体开展。项目部负责“大创计划”的项目管理。学生组建团队后,在立项申请前制定详细计划,以项目申请书的形式上交给项目管理部门。该部门协助评委进行项目的审核评定,发布项目立项情况,中期公布检查结果,结项后发放结项证书。这种方式可以保障“大创计划”项目规范化、有序化、科学化。志愿者组织联络部负责老生新手“结对子”管理,协商建立大创志愿服务的合作关系,签订相关的志愿服务协议。活动部负责“大创计划”的组织和开展,并负责对“大创计划”和配套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反馈。培训部承接学生培训,定期安排学生进行相关的培训,听取和解答学生在“大创计划”中存在的疑问。

其次,学生组织应建立良好的学生管理系统,对每位参与“大创计划”学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和管理,建立学生档案。并在每一次活动之后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相应的成绩评定(评定可由学生自我评价、志愿者评价、学生组织评价、教师评价等多方结合),以此为奖惩的依据。对于优秀的学生进行精神或物质的奖励,并以此激励更多的大创新手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对于表现较差的学生则予以指导和劝诫。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优秀学生进行经验传授,考虑优先录取为大创志愿者。

再次,学生组织作为“大创计划”服务提供的一方,需要真正了解学生的需求,根据需求开展服务项目的设置和培训。因此,建议学生组织在开展活动前,通过发放问卷或者对学生、指导教师、学校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对学生的需求有了相应的了解后,再去安排大创服务的具体内容。要在信息平台上关注和发布大创信息。

最后,学生组织要注重吸纳来自各个专业,具有特长的工作人员,发挥他们自身的专业和特长优势,为学生提供更多形式、更多类型的服务。

5.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作为学生申请“大创计划”的必要条件,自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要关注对学生项目进展,督促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二是与学生组织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可以与学生组织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提出对学生服务的相关要求和责任承担,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约定开展工作。同时对学生的情况,及时向学生组织进行反馈,便于学生组织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为了提高服务的效率,在一些方面也可进行“预约大创指导”的尝试。教师为学生制定服务预约手册,学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平台与教师取得联系。指导教师询问相关问题时,学生组织及时予以答复,为指导教师解决难题。

6.校外实践基地。校外实践基地作为“大创计划”的延伸,对学生的实践和社会适应力的提升起着重要作用。政府和学校需要通力协作,大力宣传,制定详细计划,招募企业积极参与到“大创计划”中来。政府在税收和政策上予以倾斜,学校在各方面也予以支持。在学生成果转化上,优先考虑为校外实践基地服务。同时,校外基地要制定正式方案,划定专人、专厂、专时,服务于“大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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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岩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531(2016)02-0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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