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的几点建议

2016-09-20 10:40汪玉凯
领导文萃 2016年18期
关键词:官邸选人用人

汪玉凯

中纪委公布的数字显示,从2012年12月4日中央公布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到2015年10月的近三年内,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事件104934起,处理人数138867人,其中55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些违纪案件多数集中在四个领域,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20295件,大办婚丧喜庆活动8662件,违规公款吃喝5305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4790件。另外,公款国内旅游2846件,楼堂馆所违规问题839件。这说明即使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后,这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有鉴于此,在政府自身建设与改革方面,除了要确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之外,还要针对民众呼声高的某些关键方面,敢于进一步出击,大胆地进行制度变革。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严格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标准,废除不合理的特权

出于种种原因,我国领导干部在一些特殊待遇方面,一直受到社会的诟病,这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过去在这方面也建立过不少制度,但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因此,我們建议应该对包括高层领导在内的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大刀阔斧地改革。除了保留一些必需的工作和生活等特权之外,其余的不合理的特权一律取消,并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而这项改革首先应该从中央开始,高层领导必须起带头作用。这样,这项改革才有可能真正得到推进。

第二,加快推进官邸制的建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探索实行官邸制,这意味着要按照我国国情建立官邸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建立起异地任职领导干部的流转房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但这项制度的构建在中央层面推进依然缓慢。应该看到,在中国建立中国特色官邸制的时机已经成熟,应该在反“四风”、转作风中抓紧这方面的条例的起草和制度构建,做好顶层设计,在不动产登记制等基础制度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官邸制,并自上而下实施。

第三,进一步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重要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现代国家普遍采取并对官员的廉洁自律能够发挥有效促进作用的重要手段。我国虽然建立了这样的制度,但只有申报环节,没有公示环节,这样的制度由于难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其有效性也会大打折扣。我们建议,在申报环节上,还可以适度缩小范围,但一些重要岗位,特别是党政部门处于主要领导岗位上的干部和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其财产申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样,不仅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对重要官员的公权力进行监督,还可以对其他官员产生重要的震慑作用。

第四,要围绕政商关系以及以往经验和教训,制定系统配套政策

围绕政商关系以及以往经验和教训,制定系统配套政策,并使之逐步上升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制度笼子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要对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等进行严格规范,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选用、晋升做出严格的规定,防止由于这方面界限不清、缺乏刚性的制度约束等,给权力滥用、官商勾结、任用私人等提供极大的操作空间。

第五,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制定的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以此为契机,大刀阔斧地改革选人用人制度

应该看到,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中最大的问题,还是选人用人问题。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塌方式腐败、系统式腐败,说到底就是在选人用人这个关键方面出了问题,因此才有这么多带“病”提拔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打破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魔咒,创造出让广大群众充分参与甚至一定范围直接选举的多种行之有效、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无疑是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重中之重。在这方面我们有很大的改革空间,值得高度关注。

(摘自《改革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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