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6-11-29 06:42黄建水时志强陈亚丽
关键词:宣传教育法治法律

黄建水,时志强,陈亚丽

(1.河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2.河南省司法厅,河南 郑州 450003;3.河南工业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黄建水1,时志强2,陈亚丽2

(1.河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2.河南省司法厅,河南 郑州 450003;3.河南工业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学生作为国民教育体系下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又是促进我国未来发展的主力军和新生力量,他们法治观念的强弱必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然要求。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法治宣传教育目标定位不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滞后;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僵化缺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师资力量薄弱;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环境不理想。优化高校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策则可以通过加强对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加强高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合理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体系;创建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环境。

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与问题;对策研究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1]近40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历程,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从单一的普及法律知识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再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的新要求[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要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大学生作为我国全面推进法治国家社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而又特殊的群体,对我国未来法治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其法治观念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因此,深入研究高校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其成因和对策,是一项紧迫而又富有现实意义的课题。目前,我国学术界中围绕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诸多问题,已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随着学术界对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研究的深入,研究内容也由以往的综合型逐渐向专业化、专门化转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项研究已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一是词义界定不明晰。在查阅相关文献时,发现一些研究中对法治宣传教育这一概念界定不清,容易把相关的词义搞混,如,不能很好地对法治与法制、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等加以界定和区分。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就有必要对相关的概念做出比较权威的解释。二是在研究方法层面上,多数学者的研究停留在方法、途径的寻找上,宏观上的综合性研究相对较少。三是对大学生进行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实践层面仍有不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最终归宿在于实践,同时法治教育本身也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只有加大在实践层面的推进力度,才能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1 高校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概念、内容和意义

1.1 高校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概念界定

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是我国公民法治教育系统工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就是将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限定为大学生这一群体,然后以法律基本知识的传授、法治观念的培养为基础,从而使大学生基本具备依法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的素质教育。[3]大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对象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其法治观念的强弱对我国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建设有着重大的影响。高校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应当注意把握以下两个方面的认识。

第一,法治宣传教育不等于法律教育。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权利义务规范的总和。法律宣传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其对象认知和掌握法律知识,对诸法律规范和法律法规有所认识,有所了解。而法治宣传教育的概念和范围是比较宽泛的,不仅仅包括法律宣传教育,更强调培养人们的法治理念、法治素养、法律心理,公平、正义、平等、人权等观念,进而培养人们参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这就要求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时,不仅仅要注重对现有方法的探讨,更要注重对新路径的探索,如注重环境熏陶和实践锻炼。

第二,法治宣传教育是一种信仰教育。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实践,即他们在接受教育后可以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觉地加以运用,转化为自己的内在行为标准和价值诉求。通过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让他们树立一个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其对法治的信仰,通过不断地摸索和学习,实现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1.2 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

第一,开展法律教育。法律教育也就是对法律规范的认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就要求大学生能够掌握法律规范的意义和内容。具体来说就是要从法律规范的三个作用入手,通过对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大学生认识到法律规范的指引作用、标准作用和惩罚作用。除此之外,还要对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包括对法律原则体系、规范体系进行认知,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

第二,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体现在处理问题时具有法治的思维方式,具体表现为人们在对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时能自觉运用法律的原则、规范和理念,这是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进行法治教育时要注重强调法律的优先性和法律的至上性,[4]使大学生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首先考虑运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意识的反作用。

第三,坚定法治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的权益要靠法律保障,而法律的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对大学生来说,培养法治信仰是重中之重。对法治的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体现,法治信仰是法治教育的灵魂。只有坚定了法治信仰,才会对我国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建设付出更大努力。

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就是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和坚定法治信仰。法律知识是基础、法治思维是核心、法治信仰是灵魂。大学生只有在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来指导法律实践,才会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1.3 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意义

加强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也是响应党的号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现快速增长,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与之相应,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5]。党的十八大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意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指明了方向,大学生作为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对象之一,不仅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推动力。因此,高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就显得意义重大。

第二,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对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对高校大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法律素质作为系统教育中的一部分也日益重要起来,加强法治教育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其次,是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必然要求。法治宣传教育,最为基础的就是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因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可以增强大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再次,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可以使大学生尽快形成一种法治思维,培养对法治的信仰,使他们在步入社会后也能随时注意自身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2 高校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2.1 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现状

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我国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现状做了进一步的了解。

2.1.1 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高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本次问卷是围绕法律知识、法律行为和法治观念这三个方面来设计的,通过了解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强弱,来了解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现状。本次问卷调查主要以本科和专科的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问卷通过网络发放,共有158人填写,有效问卷为145份。

2.1.2 调查结果与现状分析

问卷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信息调查,二是法治意识调查。

表1 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

第一,从对基本信息调查汇总的情况来看,各方面的比例分布较为合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状态,见表1。

第二,法治意识调查具体分为三个小部分,从法律知识和法律行为两个模块中各选3个问题,从法治观念模块中选出5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具体对它们的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

①关于法律知识的调查。对于“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这一问题,回答结果是:来自家庭的有2.7%,来自学校占90%,通过自身学习的占7.3%。对于“你是否能区分违法与犯罪?”这一问题:19.4%的同学能够区分,55.2%的同学表示不能,25.4%的同学表示说不清楚。对于“住在边远山区的村民不知法而犯法,对其是否应减轻处罚?”这一问题:49.5%的同学认为应该,44.3%的同学认为不应该,6.2%的同学表示不知道。法律知识的掌握是法治宣传教育所要达到的最基本的目的。从对上述三个问题整理的结果来看,学校教育是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这充分肯定了学校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阵地的作用,但是后两个问题就反映出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只有少部分同学可以正确理解和掌握。因此,从法律教育这一层面来看,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状况有待改善。

②关于法律行为的调查。对于“你在平时生活中是否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这一问题:有10.3%的同学选择了经常,71.8%的同学选择偶尔,17.9%的同学选择从不。对于“当你过马路时,人行道是红灯,你会?”这一问题:1.9%的同学选择直接过去,35.7%的同学选择看到没车再过去,62.4%的同学选择绿灯亮了再过。对于“你是否赞同钻法律空子这类行为?”这一问题:“赞同,只要不违法”的占47.6%,“不赞同,会影响社会秩序”的占49.2%,“无所谓”的占3.2%。法律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法治的实践,对上面三个问题的回答反映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之下的大学生仍存在守法意识不足、维权意识不强、不能正确辨别违法行为等问题,没有形成法治思维。

③关于法治观念的调查。对于“你清楚法律规定你哪些权利和义务吗?”这一问题:“非常清楚”的占12.9%,“大体了解”的占60.3%,“只知道不违法”的占17.2%,“不清楚”的占9.6%。对于“你认为目前我国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是?”这一问题:“权力大于法律”的占39.2%,“法律大于权力”的36.6%,“视情况而定”的占24.2%。对于“你认为我国现阶段的司法状况如何?”这一问题:“公平公正”的占51.1%,“不公平不公正”的占13.3%,“权力插手干预法律的现象较为严重”的占35.6%。对于“你认为法律与你自身的生活关系如何?”这一问题:“只要不犯法就与自己无关”的占16.2%,“密切相关”的占16.2%,“有点关系”的占22.3%,“说不清”的占1%。对于“你怎样看待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这一问题:“已是良好的法治社会”的占18.9%,“法律层面是,现实情况不然”的占48.7%,“各方面都未达到”的占10%,“仍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占22.4%。法治观念的培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更高一层次的目的,对于法治社会的实现更具推动作用。从对上述五个问题的回答中可以看到:有将近87%的学生不能明确自身的法律权利与义务;39.5%的学生不能正确认识法律与自身生活的关系;受传统观念和社会腐败现象的影响,使得过半数的学生对权力与法律的关系产生了错误认识,对司法公正缺乏信心,乃至对当前我国的法治状况持消极的态度。这些状况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受社会因素的影响,但同时也说明了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时,缺乏积极的引导和正面榜样的树立。

综上所述,当前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现状仍然比较严峻,但问题的暴露是进步的前提,只有发现问题才能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所以高校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法治思维的培养和法治信仰的树立三个层面上仍有巨大的进步空间。

2.2 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2.1 法治宣传教育目标定位不明确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法律知识。当前,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其他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这一课程的教学目的虽然是对大学生进行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的教育,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只是单纯地对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忽略了对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的培养;另一个问题就是不能很好地将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良好地结合起来。如果一个人拥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能把法律规范与之思想行为联系起来,这将加深他对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法律信念的理解,法治宣传教育也会更加具有实效性。因此高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目标定位不明确的问题。

2.2.2 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滞后

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生对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满意度是比较低的,说明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在内容设置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内容设置上仍停留在“法制教育”的层面,对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培育涉及较少,对于我们现阶段所倡导的建立法治社会和相应的法治理念的介绍更是凤毛麟角,缺乏时代性[6]。二是内容设置的针对性不够强,我国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过多地强调法律条文和法律制度,课本中案例的设置不够合理,结合实际案例的分析较少。如果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脱离学生所理解的实际生活范围,就会使他们无法感受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难以调动学习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法治宣传教育本身具有变动性,在不同时期所强调的重点不同,因此在具体内容的设定上一定要具有时代性。

2.2.3 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僵化缺乏创新

从目前来看,课堂教育依然是高校对当代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途径,但是如果一直寄托于课堂教育,很难取得实际的成效。单一的课堂教学会导致师生间缺乏基本的互动,加之学生的兴趣较低,很难实现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的目的[7]。同时,一些相对新颖的教学方式因为实施的复杂度较高而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比如让学生亲自参加法的运行环节,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等。实践出真知,如果这些新颖的方法可以得到落实,那么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将会达到新的高度。

此外,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时,与地方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合作、配合机制还不够健全[8]。这种方式虽然实施起来较为复杂,但是这种合作机制能有效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而现实中却很少得到实施,尤其是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更是遥不可及。在很多时候,高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只是停留在一种形式上,一些大学生只是把它当作修学分的一种工具,抱着一种应付的态度,只要考试合格就可以,考完试就已经抛掷脑后了,没有学到更高一层次的理论,无法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完全背离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初衷。因此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进行创新和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2.2.4 法治宣传教育师资力量较薄弱

在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本身的法律素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知识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目前课堂传授仍是对大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这就需要从事该活动的师资队伍具备很强的、各方面的能力。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很多教师并不是法学专业出身,而是一些从事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老师,他们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时自身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足,而司法实践经验就更少了[9]。在这种情况下,授课内容在很大层面上停留在照本宣科上,很少能深入浅出地对社会主义的宪政民主思想、各种基本原则以及新时期法治社会的建设等进行讲解,把法治宣传教育课程当成是一般的考试课程来重视,无法在更高的层次上对大学生进行培养。这就不利于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不利于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

2.2.5 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环境不理想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开展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步伐明显加快,法治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善,我国正在步入法治化的快车道[10]。在大的法治环境的影响下,高校的法治环境虽已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第一,依法治校,即依照法律、法规对学校进行管理的理念没有普遍树立起来。目前,依法治校,在口头上讲得多,实际上重视不够,只把法律、法规作为一个摆设。这就给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带来了很大挑战。一旦大学生没有树立起法律至上的信仰,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时,他们就很难接受法治思想,甚至会产生抵触的情绪。

第二,大学生犯罪率呈上升的趋势。大学校园内发生的违法犯罪事件不断增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不够,不完全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通过对大学生犯罪案件判决结果的调查,可以了解到大学生犯罪以侵犯财产和侵犯人身类的案件较多,其中财产侵犯类案件多以盗窃罪和诈骗罪为典型代表,人身侵犯类案件多以故意伤害罪和性侵犯方面的犯罪为代表[11]。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高校法治教育环境的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使高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难度增加。

3 优化高校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策

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具有综合性的工程。高校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面对新形势新课题,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使命,这就需要高校充分发挥主阵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更好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1 加强对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

要想使高校的法治宣传教育顺利地实施,首先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这就需要从高校领导和大学生这两个主体出发,进一步加强他们对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

第一,加强高校领导对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视。高校领导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是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得以良性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广大高校领导的重视,只有得到他们的高度重视,这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才能得到积极稳妥的推进,反之,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将面临缺乏组织保障的困境,而组织保障是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不可或缺的条件[12]。因此,高校领导要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高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加强法治教育的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第二,加强大学生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同感。大学生应当自觉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认同法治教育的力量。要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法律规范的学习相结合,加强自身对专业和职业的认同,明确本专业的职业规范,为今后走入社会奠定法律基础;要加强自我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做到将法律教育、道德教育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促进个人全面发展,深入体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增强自身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同感。

3.2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

法治宣传教育是知识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这就要求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创新。

第一,实行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教学方式。高校所开展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但是如果只是单纯地照本宣科,就无法保证这一课程所要达到的实效性。这就要求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采用能够引发学生兴趣的教学方式,如讨论、头脑风暴、案例教学等,也可利用形式多样的PPT课件、视频文件等对学生进行感官刺激,从而使课堂讲授生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13]。

第二,开展多样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可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一方面可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面法治宣传日”和新的法律法规颁布的时候,在校园中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可以组建以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的学生社团,并通过自身的网站发布一些典型的案例、组织图片展、辩论赛等活动,把大量具体而真实的法律信息传输给学生,从而激发他们关心法治的热情,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

第三,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当前,由于受课时和授课条件的限制,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往往忽视实践教学的环节。一方面,高校可以在课堂教学之外组织模拟法庭,使同学亲身体会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高校应积极地与地方司法部门联系,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二课堂”,利用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对大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14]。形象直观的司法实践活动,能够激发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加深对法治理念的理解,增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认同感,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3 加强高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高校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是影响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加快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步伐,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通过各种渠道,组建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体,专业、兼职、聘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高素质的高校法治宣传教育师资队伍。

具体来说要求从事该项工作的教育者要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第一,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条件,高校的教师队伍必须在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基础上,具备较为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只有这样,这些从事该项工作的教师才能始终以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为己任,才能潜心教学研究,进而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

第二,必须接受正规的培训。每个工作者只有受过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才能有成熟的经验,这是提高法治教学效果以及完成法治教学目标和任务的基础条件。

第三,必须具备一定的法治实践经验。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环节对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他们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桥梁,教师只有具备一定的法治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指导大学生,才能更好地解答他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3.4 创建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环境

研究表明,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可以通过其认识导向功能、情感陶冶功能、行为规范功能和心理建构功能等影响大学生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形成[15]。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来创建一个法治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以此来实现对大学生潜移默化的法治宣传教育。

第一,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校,要求高校在法治校园建设的过程中,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法治思维处理一切事务,根据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办学,明确高校与学生之间、高校与教师之间以及师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法律至上”、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等思想逐渐内化为所有个体最稳定的思维模式,逐步形成法治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在这种校园环境下大学生更易养成懂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和行为习惯,不断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同时,良好的校园环境也有利于高校开展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加强网络环境建设。网络环境作为校园环境的一部分,虽然是一种虚拟的环境,却是在应用上有着巨大的群体的环境,因此网络环境的建设也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治宣传教育,让他们明白法律管辖的范围是包括网络的,同学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其次,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督管理。这就要求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和管理的作用,组建一个知法懂法的网络技术管理团队,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对不健康的信息进行过滤,积极创建良好的网络环境。再次,组建法治教育的网络阵地,高校可以以网络为平台,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多做一些正面宣传,为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一个特殊教育群体,其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树立对我国全面建成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有着重要影响。高校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必须从课程体系的完善、教师队伍的组建、教学方式的改革以及校园环境的优化等多个方面出发,不断探索新的道路,采取有效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措施,为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更好更顺利地进行提供各个方面的保障,实现我国法治化进程的跨越式发展,加快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1] 闫友森.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实现四大创新[J].中国司法,2014(12):31-33.

[2] 蔡晓卫.论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J].中国高教研究,2014(3):76-79.

[3] 郝军.大学生法治教育探析[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3).

[4] 王英杰,王柏棣.大学生的法治教育[J].理论周刊,2014(11):1-2.

[5] 陈向芳,邓薇.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探讨[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4):71-73.

[6] 刘婷.大学生法治观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地理,2014(7):125-126.

[7] 岳伟.高校法治观教育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3.

[8] 李朝康.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研究——以云南民族大学为例[D].昆明:云南大学,2011.

[9] 李琰琰.高校法治教育运行机制的研究[D].合肥:安徽农业大学,2011.

[10]肖沛颖.中国大学生法治心态的研究——基于对长沙四所高校的调查[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11]陈洁.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2.

[12]吴爱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J].中国律师,2014(12):6-12.

[13]班克庆.浅谈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之改革[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93-97.

[14]蒋传光.法治思维与社会管理创新路径[J].东方法学,2012(05):114-119.

[15]刘海宽.理工科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及其对策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12.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LLEGE STUDENTS’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HUANG Jianshui1,SHI Zhiqiang2,CHEN Yali3

(1.SchoolofLaw,HenanUniversityofTechnology,Zhengzhou450001,China;2.HenanProvincialDepartmentofJustice,Zhengzhou450001,China;3.SchoolofInternationalEducation,HenanUniversityofTechnology,Zhengzhou450001,China)

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put forward the idea of “carrying out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thoroughly and integrating the rule of law education in the national education system”.As the objects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under the national education system,college students are the main and newly-emerging force to promote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China.Whether or not they have strong legal sense will b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country ruled by law.Strengthening the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is the inevitable trend and requirement for China’s social development.The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are as follows:the target orientation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s not clear;the content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s far behind the times;the methods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are inflexible and lack of innovation;the faculty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are not strong enough;the environment for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s not ideal on campus.The strategy of optimizing the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can enhance their awareness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Ways and methods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are to be innovated,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eaching staff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to be strengthened,a reasonable evaluation system of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s to be built and a good environment for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s to be created on campus.

college student;legal education;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research on countermeasure

2016-04-16

2014年河南省司法厅普法教育专题项目

黄建水(1959-),男,河南嵩县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673-1751(2016)02-0032-07

G41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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