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警的执法现状及其职业风险防控

2016-12-14 09:1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12期
关键词:协管员事故现场执勤

文/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中国交警的执法现状及其职业风险防控

文/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要以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民警安全防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摄影/辛平)

为了依法履行职务,交通警察需要在快速、密集的车流中执行勤务、查处违法行为、勘查事故现场,本身就具有高风险性。而随着经济和社会改革力度的加大,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交通违法者肆意谩骂、诽谤、冲突、对抗甚至暴力袭警,使得交警执法权益屡受侵害。这也引起了公安部领导的高度关注,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民警和协管员伤亡事故发生。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增强交警职业风险防控、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的重要性,要以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民警安全防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执勤执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交警和交通协管员伤亡事故。

下面就具体谈谈交警的执法现状、存在安全防护问题的原因及其职业风险防控措施的相关建议。

执法现状

职能多,任务重。人民警察法第六条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同警种的职责,其中交通警察的法定职责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2004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颁布,开启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治化进程,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和交通警察的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指挥、疏堵和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实施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开展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与应用工作等。

警力有限。《中国大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研究报告之二》的数据表明,截至2014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有27.13万民警,其中超过一半为道路执勤民警(51.14%),其后依次为事故处理(13.45%)、车管(11.02%)、宣传(2.70%)、法制(2.27%)、科技(1.95%)。而近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85亿辆,其中汽车1.8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3.4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96亿人。与此同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大量增加,交管部门查处违法、维护秩序、处理事故以及重大活动交通安保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中国大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研究报告之二》中提到“从机动车保有量与交警数量相对比例来看,2014年每万辆机动车平均警力同比减少3.90%,主要是由于全国交警数量相对2013年有所减少,警力不足的问题值得重视”。交警警力增长滞后甚至减少与实际工作任务倍增的矛盾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制约交管部门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矛盾。

工作环境特殊。交通民警职业安全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暴力袭击和二次事故伤害。2008年至2012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204人,其中交通警察243人,占11%,仅低于牺牲的派出所民警人数。在交通民警职业健康方面,交警特别是长期在道路上执勤和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线交警,受机动车尾气、噪音、尘埃等特殊环境的影响,呼吸、神经、心血管、消化系统和听力、记忆力、视力、关节等极易受到伤害,患病概率高于一般人群。

问题原因

目前,综合来看,交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部分民警缺乏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部分民警在道路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够规范等。

第一,部分民警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有的民警对执勤执法存在的高风险认识不足,特别是对驾驶人超速、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带来危险估计不足、放松警惕、麻痹大意。例如,在民警因公牺牲的事故中,有的是民警在道路中心线附近执勤检查时被撞牺牲,有的是民警刚到现场下车就被来车撞倒牺牲。还有的民警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时,没有对夜晚照明不足、高速公路大雾等危险环境保持足够的警惕。有的事故就是民警在救助、转移受伤人员时被撞牺牲。

第二,部分民警在道路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现场警示标志、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施摆放数量不够、设置距离过短。例如,有的民警因公牺牲事故中,夜间高速公路事故现场放置反光锥筒按规定应距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实际距离却远远不够。

警车停放位置不正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及交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勘查车应当停放在与事故车辆同车道的来车方向,距事故车辆或事故起始点100米以外。这是为了提醒来车注意前方事故现场,也是对民警现场勘查的安全保护。但一些地方的警车停放距事故现场太近,示警防护作用失效。例如,有的事故中,警车在雾天停在距事故现场非常近的地方;有的隧道内事故现场的警车没有按规定停放在来车方向,而停放在事故现场前端,未起到示警作用。

现场维护人员作用发挥不够。事故现场配备警力相对不足,有的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派民警在事故现场指挥过往车辆,有的民警之间在安全防护方面缺乏必要的分工,协调配合警戒也不够。例如,在有的事故中,虽有民警或交通协管员在现场指挥疏导,但担负疏导工作的指挥人员经验不足,站位距事故现场过近,难以及时发现险情并通知现场民警撤离。

相关建议

预防交警职业风险方面的具体措施,可以从排查安全防护隐患漏洞、强化安全防护实战技能训练、落实安全防护督导检查、维护交警执法权威等方面展开。

排查安全防护隐患和漏洞。对照发现、发生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认真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安全防护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立即整改,堵塞漏洞,排除隐患。

强化安全防护实战技能训练。以公安部交管局开展的警务实战训练“送教上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案例式、情景式、实战式教学,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剖析,教育一线交警和交通协管员树立风险意识和实战思维,切实提升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点道路,夜间、雨雪雾霾冰冻天气等重点时段,组织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开展安全防护实战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安全防护技能,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安全防护督导检查。督促一线交警和交通协管员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等规定,严格落实执勤执法、现场警戒和安全防护等工作要求;为交警和交通协管员配齐配足符合实战需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加强对落实安全防护各项规定情况的日常检查,完善日常提示警示制度,通过短信微信提示、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上岗前提醒,确保安全防护装备佩带齐全;加大投入,不断建设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软硬件设施,切实提升执法办案场所的安全防护水平。

此外,要坚决维护交警执法权威,对驾车冲撞、碾轧执勤执法交警和交通协管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有效震慑阻碍执法违法犯罪行为。

猜你喜欢
协管员事故现场执勤
滑轮
小学生踮脚为雨中执勤交警撑伞
徐州市铜山区出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徐州市铜山区出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为你撑伞
靠脸吃饭
幽默大联盟
柏香所:严格考评国土资源协管员
印高架桥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