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与本科生发展差异研究
——基于首都高校的问卷调查

2016-12-20 03:06蒋承张智鑫李笑秋
复旦教育论坛 2016年6期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辅导员

蒋承,张智鑫,李笑秋

贫困生认定与本科生发展差异研究
——基于首都高校的问卷调查

蒋承1,张智鑫1,李笑秋2

(1.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北京100871;2.中国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北京100083)

以“2015年首都高校本科生学生发展状况调查”为基础,系统地比较了首都高校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两个大学生群体的高校满意度差异和学生发展差异。研究显示,以家庭经济状况衡量,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结果基本合理,但也存在部分学生未通过贫困生认定而家庭经济确实贫困的现象,而且这种申请未通过贫困认定的经历会对这部分贫困生群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在对高校的满意度、发展能力、规范性参与和社会规范意识等方面均显著低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所以,高校相关组织应当积极发现和关注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这一弱势群体,不断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管理工作和制度体系。

贫困生认定;学生发展差异;比较研究

一、引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称为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习与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1]。本文所讨论的贫困生主要是指高校贫困生。国家和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近年来更是加大了贫困资助的力度。高校贫困认定工作作为高校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了贫困生资助的效益和效率,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和均等。在各方的重视下,我国已初步建立适合国情的贫困生认定制度,在实践中基本上呈现出合理性。然而,当前高校在认定工作中也存在一定问题,导致部分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申请却没有通过贫困资助认定。这部分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却得不到应得的资助。这样的经历对其发展有什么影响?本文重点关注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群体,比较研究是否通过贫困认定对高校贫困生的影响,着重从学生发展和对高校的满意度两方面来揭示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所处的弱势地位,希望相关部门积极关注这一弱势群体,不断地完善贫困认定的管理工作和制度体系。

二、相关研究的简述

目前关于贫困认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贫困认定方法的科学化和制度体系的合理规范性上。国外的研究起步比较早,西方发达国家的收入以及税收系统较为完善,所以对于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很多是基于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而开展的。美国对学生经济状况的调查主要是根据当前家庭的收入状况[2];英国则根据家庭“前一年的剩余收入”来确定学生可以获得的奖学金金额[3];加拿大不仅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还综合考虑了学生所在的学校和生源地等因素[4]。但是在多数欠发达国家,由于没有健全的信息系统,地区的经济水平差异较大,所以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就相对手续繁杂,标准不一。毕鹤霞和沈红(2008)认为,贫困生判定的难点主要在三个方面:收入信息的不透明、区域经济的差异、价格水平的差异[5]。我国当前的贫困认定标准是财政部2007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一般对贫困生认定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生源地认定,另一种是高校自身认定[6]。在实际操作中,会结合生源地认定和高校自身认定两种认定方式,由此衍生出众多的认定方法,较为常用的有收入水平认定法、学生消费水平认定法、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认定法以及综合认定法等[7]。杨晴(2009)系统地总结了当前国内贫困生认定的十种主要方法:三级政府证明法、相关困难证件法、通过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观察和了解、通过班委会选举产生、直接界定法、消费水平界定和饭卡监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比照界定法、经济生活指数法、暑期家访和家庭问卷法、设置贫困生专项认定组定期复查和抽查[8]。当前一些高校采用的贫困生认定路径,技术操作难度大,主观操作性明显,在认定过程中会存在信度和效度差等问题。

一些国内学者关注到了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弊端。其中,赵炳起(2006)从贫困认定制度系统化程度不够、贫困认定缺乏量化指标、贫困认定无规范的操作流程等方面论述了我国高校认定工作的现状和不足[7]。梁思影、陈健(2011)认为,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家庭经济情况的核查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在校消费核查的情况也存在着问题;另外,民主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认定工作的民主性和合理性,但是老师和同学的甄别工作也并不客观[9]。李家春(2010)认为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贫困认定的系统不强、定量分析不够、贫困认定过程分析不规范以及在贫困生的认定理念上缺乏创新[10]。这些问题和弊端很可能会导致部分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申请却没有通过贫困认定,从而产生“申请而未通过贫困认定”这一弱势群体。

目前,有部分描述性研究关注到申请贫困认定却未通过会对这部分贫困生群体造成的负面影响,除了经济上无法获得资助,生活窘迫之外,还对其学业成就和发展产生影响。杨钋(2009)验证了汀托的“学生整合理论”在本土的适用性,研究表明是否获得学生资助会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学业成就产生显著的影响,对高校满意度无显著相关关系[11]。朱凤祥(2011)指出,真正需要获得资助的同学屡屡失败,会损害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盛行会对在校学生直接产生负面影响,也对高校的诚信氛围造成消极的影响[12]。以上研究已经发现了未通过贫困认定的贫困生不仅在经济上难以得到应有的帮助,而且在学生发展等方面与其他学生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另一方面,很少有实证研究来比较分析是否通过贫困认定对高校本科生发展的影响差异。

三、当前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基本合理性

本文实证研究的数据来源于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共同开展的“2015年首都高校本科生学生发展状况调查”。调查对象为首都各高校的在校学生。调查院校总计53所,其中“985”院校8所、“211”院校(非“985”的“211”院校)16所、一般本科院校(非“985”或“211”的本科院校)24所、民办院校2所、高职院校3所。问卷回收率为89%,最终回收有效问卷为26233份。在清理缺失值后,本文采用的样本数量有21665个。本文主要关注首都高校学生参与贫困认定的情况,并将其初步分为三类:申请且通过(24.5%)、申请未通过(5.3%)、未申请(70.2%)。

目前,我国高校对于学生贫困认定的方法主要是从家庭经济指标上考虑的。在本项问卷调查中,认定贫困生家庭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学费(含住宿费)以及日常学习生活费的来源中家庭支付的费用。经数据分析发现,在以上三个经济衡量指标当中,申请且通过、申请未通过和未申请的学生在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两个家庭经济指标上差异更为明显,而由于学生学习与生活消费的刚性需求,在学生学费(含住宿费)和日常学习生活费的来源中家庭支付费用这一指标上差异较小。另外,家庭人均年收入相较于家庭年收入,更加能够体现学生家庭的支付能力。因此,本文主要选用了家庭人均年收入作为衡量贫困生家庭经济水平的主要指标。贫困认定申请且通过、申请未通过、未申请三类人群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比较如图1所示。

图1 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分布

图1的结果显示,申请且通过、申请但未通过和未申请的学生群体之间的经济状况分布存在显著的差异:(1)未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的中位数远远高于其他两类学生,和申请且通过认定的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相差2.4724万元,与申请但未通过的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相差2.05万元;(2)申请但未通过的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的中位数高于申请且通过的学生,两者相差0.472万元,相对差距较小;(3)申请且通过认定的学生家庭经济水平在三者中是最低的。综合来看,通过贫困认定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是最不乐观的,首都高校目前按照家庭经济水平认定贫困生的制度总体上是合理的。

虽然首都高校贫困生认定结果总体上是合理的,但从图1中同样可以发现比较明显的问题:有部分申请贫困认定未通过和未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群体的家庭经济水平低于申请且通过贫困认定的学生家庭经济水平的平均数,说明在基本合理的贫困生认定制度下,依然存在一定未通过贫困认定但家庭经济确实贫困的学生。

因此,结合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本文将申请但未通过贫困认定的学生中,家庭人均年收入小于申请且通过的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平均值的学生群体,定义为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如图1横线下的椭圆区域所示)。由此,可以将首都高校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按照申请贫困认定情况和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划分为三类:通过认定的贫困生、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和未通过认定的非贫困生,研究目标人群的划分如图2所示。其中,前两类人群为本文重点关注的参与贫困认定的贫困生群体。

图2 研究目标人群划分

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这一学生群体的家庭经济情况较差,申请贫困认定却没有通过,经济窘迫却得不到资助,受到一定程度上“不公平”的制度待遇的“打击”,他们是否会对所在高校感到失望,甚至是对制度和规范本身感到失望?他们是否会在高校满意度和学生发展中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产生差异?本文采用SPSS20.0软件,运用T检验等方法来比较分析是否通过贫困认定对两者的高校满意度以及学生发展现状的影响。

四、贫困认定对本科生的高校满意度影响的比较

对于贫困生而言,申请后是否通过贫困认定,会对其满意度产生一定影响。结合问卷,本文从贫困生对高校服务与条件的满意度、对高校行政人员的满意度以及对高校的总体满意度三个方面的差异对比进行探究(结果详见表1)。

表1 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高校的满意度比较

(一)贫困生对高校的服务与条件的满意度差异

“首都高校学生发展调查项目”对学生的高校教学、生活条件和服务满意度进行了基本调查。本文对问卷中的十项衡量指标进行因子分析,KMO检验值为0.921,表明进行因子分析的效果较好;Bartlett值为2580.566,其Sig值为0.000,即相关矩阵不是一个单位矩阵,可以进行因子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取出四个公因子,分别为:教学基础设施,反映了图书馆内的专业书籍、自习教室的数量及其环境、电脑网络设备和计算机室、教学实验设备;各类组织活动,反映了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学术活动和各类学术讲座;奖助制度,反映院校学生奖助勤贷制度;教学制度,反映课程选修制度、专业转换制度。

从表1可以看出,在对基础设施、各类组织活动和教学制度三个学校教学服务与条件的满意度方面,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并没有出现显著的差异。而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于奖助制度的满意度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奖助制度的满意度存在明显的差异,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于奖助制度的满意度远远低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奖助制度的满意度。

(二)贫困生对高校行政人员的满意度差异

高校行政人员是与高校教学和生活服务息息相关的群体,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贫困认定制度的不满,是否会深入影响其对与贫困认定资助工作中相关的学校行政人员的满意度?实证结果表明(见表1),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满意度都存在显著的差距,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高校行政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满意程度显著低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这种差异在对辅导员的满意度上尤为显著。

我们知道,高校辅导员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影响。高校基于学校的调查与摸底,结合辅导员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的观察,通过班、系、学院的层层审核与把关,最终确定入选贫困库的学生。在实践中,部分高校特别强调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在完善贫困生档案数据库、民主推选、建立有效的驾控机制等方面的作用[9],因此,在高校自身认定环节中,辅导员对学生在校表现的了解和对学生实际需求的了解非常关键。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同辅导员的沟通情况的独立样本T检验可以看出,辅导员与两者的亲密、信任程度是具有显著性差别的: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辅导员的关系更为亲密与信任;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辅导员的沟通交流更为缺乏,辅导员往往很少理解他们的需求。由此可见,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缺乏与辅导老师的交流,辅导员并不能够有效掌握其平时学习生活和经济状况的信息,从而导致在贫困认定中对这一群体的疏忽。以上发现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高校辅导员的满意度存在着显著的差距。

(三)对高校的总体满意度差异

学生对高校的总体满意度,主要从学校环境风气、学生管理机制、教学基础设施、后勤服务、课外活动、教师职业素质、教学课程管理、职工服务意识和个人发展九大维度去衡量和考察[13]。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于高校奖助制度和对行政后勤人员存在较低的满意度,他们对学校的总体满意度会和其他贫困认定情况的学生存在显著的差别吗?经T检验,从表1的结果看出,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高校的总体满意度有显著的差异,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学校的总体满意度相对较低。

五、贫困认定对本科生学生发展影响的比较

(一)贫困学生发展的能力差异

本文从“首都高校本科生发展调查问卷”中选取了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来衡量学生的大学

经历对其发展能力的提升情况。独立样本T检验的结果(表2)表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在团队合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等学生发展能力方面存在显著的差距,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与组织领导能力显著低于通过贫困认定的贫困生。贫困生资助评选认定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经济状况无法得到改善,与人交往和接触时由于经济拮据而产生自卑心理,成为物质和心理的“双重贫困生”。长久而来,这部分学生会刻意避免与人相处和进行团队合作,也更不会去参与群体的组织和领导活动。由此可见,贫困认定制度的不合理对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这一弱势群体的发展能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表2 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发展能力比较

(二)贫困学生学习行为和社会规范意识的差异

本文将学生在专业课程中的十种学习行为进行因子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取出两个公因子,将学生在专业课程中的学习行为分为自主性参与和规则性参与。自主性参与学习是由课前课后预复习、课堂上提问或主动回答问题、在课堂上做汇报、积极参与小组合作学习或课堂讨论、利用图书馆资源开展自主学习、课后与同学讨论和课程相关的问题、课后向老师个别请教等八个指标反映的,它们的特点都是需要学生自发性地参与学业。规则性参与学习的具体因子有按时完成和提交作业,抄袭作业、研究报告或引用不加注释,逃课。这些分因子的共同特点是学生参与过程中具有强制性的规则和规定。

表3 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学习行为比较

将学生学习行为的因子降维到自主性参与和规则性参与两个公因子后,利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学习参与情况进行均值比较。从表3的结果可以发现,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和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在自主性参与学习中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是在规则性参与学习中存在显著的差异,通过认定的贫困生规则性学业参与的积极性要高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

由上述实证分析可以推断,在学校日常的学业参与中,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会表现出对“规则”的抵触情绪。进一步思考,这部分群体对规则性学业参与不重视的大学经历,会不会在发展中对其逐渐形成的社会责任与社会诚信规范意识产生显著的影响?本文接着对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发展过程中的社会责任与社会规范意识进行了独立方程T检验。表4的实证结果显示,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和已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在社会责任感、诚信度和社会规范意识方面均存在显著的差异,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社会责任感、诚信度和社会规范意识显著低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由此可见,贫困认定制度的不合理对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这一弱势群体的社会责任与社会规范意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表4 通过认定的贫困生与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社会责任与社会规范意识比较

六、主要结论与建议

基于上述比较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方面的结论:

(一)贫困认定制度基本上是合理的

按照贫困认定情况的分类,申请且通过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是最困难的;申请未通过的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水平分布要高于申请且通过的学生,但是高出的幅度较低;未申请认定的学生家庭经济水平要高于申请的学生,并且高出的幅度较大。这说明,首都高校学生的贫困认定制度,以家庭经济状况作为衡量指标,基本上是合理的。

(二)是否通过贫困认定会影响贫困生对学校各方面的满意度

对于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而言,不同的贫困认定结果会影响他们对高校各个方面的满意程度。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和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在对奖助制度、行政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以及对高校的总体满意度上均存在显著的差异。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对高校各个方面的满意度和参与的积极性均低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因而,两者对于高校的总体满意度也存在显著

的差异。

(三)是否通过贫困认定会影响贫困生的发展能力与社会规则意识

不同的贫困认定结果不仅会影响他们对高校各个方面的满意程度和学业参与积极性,而且会对他们在大学期间所培养的发展能力和社会公民规范、规则意识产生深远的影响。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和通过认定的贫困生在团队合作、领导组织等发展能力以及规范性的学习、社会责任与诚信规范意识上均存在显著的差异。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自身的发展能力和规范意识均低于通过认定的贫困生。

鉴于上述研究,我们向高校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提高对贫困资助认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校的认定工作的公平性与有效性直接影响着国家财政对贫困生资助的成效。目前我国高校对于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大多停留在表面的、程序化的评议流程,并没有重视深入细化的认定工作,以至于可能忽略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这一弱势群体的存在。

其次,改进贫困认定工作,关注工作细节。在制度上不断完善贫困生的认定配套政策与措施;加快高校贫困认定程序和方法的创新,改进现有认定方式的不足和弊端,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高校贫困认定管理的工作水平,力求建立准确的信息化贫困学生档案数据库;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贫困认定进行审核、评定和后续走访,以尽可能减少“假贫困生”和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存在。

再次,加强诚信教育和对非诚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当前,贫困认定过程中,会有一些非贫困学生通过一些非诚信的手段,不正当地获得本身有限的贫困生资助,使得真正贫困的学生未通过贫困认定。这种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会影响整个高校的诚信氛围,甚至会对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规范意识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所以,高校应当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大对非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非诚信手段获得资助的学生,不仅规定其全额返还资助款,而且要将其不诚信的记录置于学生档案中,让学生意识到在贫困认定过程中的非诚信行为会产生影响自身前途的严重后果,由此对“假贫困生”进行教育与约束。

最后,重视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群体的发展。由于我国高校当前的贫困认定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弊端性,以及国家财政对于贫困学生资助的覆盖率和充足度有限,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存在是一定时间内无法避免的。因此,高校在相关制度政策、院校辅助条件、学生管理等方面应当提高对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的关注度,尽可能地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困难问题。高校在贫困认定制度中,应当对未通过认定的贫困生提供再次认定的补偿机制;辅导员等行政人员应加强与这部分弱势群体的交流与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及时提供帮助,同时重视他们的学业与活动参与情况,持续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尽最大的努力降低不公平的贫困认定结果对学生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希望在各方的不断努力下,尽量让每一位在经济上需要帮助的学生都得到合理的资助安排,从而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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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omparative Study on Differences in Undergraduate Development between Unidentified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 and Identified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A Survey Based on University Students in Beijing

JIANG Cheng1,ZHANG Zhi-xin1,LI Xiao-qiu2
(1.Graduate Schoolof Education,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 2.Party and Administration Office,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China)

Based on a survey on the development of undergraduate student in Beijing in 2015,this study systematically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in satisfaction of college and personal development between unidentified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 and identified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The study shows that the result of the identification of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 in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is basically reasonable at present.However,there are still some students with inferior economic background are not identified as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The experience above will have a negative influence on unidentified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The empirical study declares that unidentified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 are not as good as identified ones in many aspects,such as satisfaction of college, development capacity,normative participation and awareness of social norms.Itis imperative for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to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this group of students and improve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

Identification of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Students;Differences in Undergraduate Development;Comparative Study

2016-06-01

蒋承,1979年生,男,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经济管理;张智鑫,1991年生,女,山西人,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李笑秋,1992年生,女,陕西人,中国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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