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秋深深几许

2017-01-28 18:10滕爱民
中学语文 2017年30期
关键词:北国牵牛花生命

滕爱民

故都秋深深几许

滕爱民

研读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我有一种“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强烈感觉。故都的秋味实在深浓,我们来和作者一起饱尝一尝这“秋”吧。

本文的第一句:“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生出一些疑问:既然作者说任何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而故都的秋尤其好,那应该用递进关系的关联词,而这里不应该用表示转折的关联词“可是”啊?这不犯了语法错误吗?还有秋天清、静、悲凉,已经令人情何以堪了,还加上“特别”二字,是否另有隐情呢?

另外,在第四段,作者写道:“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我奇怪,为什么扫帚的丝纹给作者的感觉会如此丰富?作者是一个何等性情的人呢?

这些问题的答案,需要我们知人论世,才能得出。首先,郁达夫先生早年留学日本十年,常受外族人欺辱,逐渐养成了敏感、忧郁的性格,同时受到日本文学传统的“物哀美”影响,行文细腻凄凉。其次他曾在北平居住过,期间爱子龙儿病死,葬在北平郊外的一座山丘上。然后,在写本文的前一年,作者因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从上海移居杭州,思想苦闷,创作枯淡。综合以上因素,开篇用“可是”,在于历经沧桑的作者从情感上会觉得故都的秋味如此契合自己的心境。而作者之所以对扫帚的丝纹思绪种种,是他多愁善感的性格使然。

作者曾谈到自己的创作主张:“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所以我认为,《故都的秋》同样染上了作家自己的个人色彩,此谓秋的第一层深味:“个人之秋”。

作者笔下的故都的秋,确实处处透着清、静、悲凉,作者也认可“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颓废”是贬义词,可作者紧接着写出这样一个矛盾的结论:“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其实,貌似矛盾,实则合理。当我们说颓废的时候,言下之意某人或某事物曾经朝气蓬勃过;而且颓废不是必然等于无望,它可能只是暂时的消沉,或者颓废中还有着希望的萌芽和生命的迹象。

我们抓住一些意象便知。作者描写秋晨时,写道;“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驯鸽在寒冷的秋天飞翔,有种悲凉感,但是驯鸽不是象征着和平、友爱、团结、圣洁吗?它给人希望。作者还详细写了牵牛花。此花因朝开暮谢,又叫短命花。日本有句谚语:牵牛花虽美,盛开仅一瞬。牵牛花的日语写作朝颜,《源氏物语》中有一女子就叫朝颜,性格孤僻,正好吻合作者此时的心境。但是作者为何在牵牛花的注释里,却写成了“朝荣”呢?我觉得有两种解读。一则确实是作者误写,因为该文本是当时杂志社向作者函索、坐索的急就章,写错字情有可原。一则是作者有意为之,想突出牵牛花早晨毕竟开放过,美丽过,这就透出颓废前的亮色。更何况文中写到日光,让我们想起牵牛花的另一个象征含义:面朝太阳,积极向上。

还有秋草,“几根疏疏落落的”,让我们想到“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的伤感谚语,但“尖细且长的”又显示出秋草在尽力保持着茂盛期的英姿。又如槐树,虽然落蕊铺地,令人悲伤萦怀,但它们还残存着生命未完全消逝的痕迹。作者写道:“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再如秋蝉,声音虽然衰弱,但“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将死的秋蝉在奋力歌唱着自己的生命,释放着自己最后的激情,悲壮且鼓舞人心。而且它们“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给百姓带来了热闹和快乐。至于秋雨,尽管一层秋雨一层凉了,但你看那雨也多么有生命力,倏来倏去,干脆利落:“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而关于果树,作者虽然感叹“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但同时他也盛赞“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颂秋之情流淌于字里行间。

接下来,作者谈到了很多人,有泛指,有专指:中国的文人学士、外国的诗人、囚犯、秋士、欧阳修、苏东坡。所有这些,包括上述秋天里有生命的和有生命特质的景物,“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秋天缘何有如此的感染力?因为它显隐着生命的欢喜和忧伤。它是“生命之秋”,这是秋的第二层深味。

文末作者写道:“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作者竟然要以命换秋,是否言过其实呢?我们细心的话,会发现在写这句话之前,作者表达了这样的见解:“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这里提到“中国的秋”。而本文的题目是“故都的秋”,两者有何联系呢?“故都”的“故”字,有“追思与眷恋”的情味。而“故都”的“都”字,是首都义,北平曾做过元明清这三个王朝的首都,可谓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这个“故都”完全可以代表中国。而为了中国,作者长期参加抗日活动。最后作者为了中国的抗日事业,被日军杀害,真正地践行了他“以命换秋”的愿望。“故都的秋”,骨子里是浸染着作者真挚而深沉爱国情的“中国之秋”,这是秋的第三层深味。

个人之秋、生命之秋、中国之秋,都牵涉到悲凉。那么悲凉,美吗?我认为,作者在国家处于内忧外患,人们身在水深火热中,能真实、清醒地面对悲凉,书写悲凉,就含有美的因素。作者不像当时某些作家一味吟风弄月、粉饰太平,他在文中对故宫、颐和园、皇家院落只字不提,却把目光投向平民百姓。对他们,笔含同情、亲近、温暖的气息。作者写作此文,正处于颠沛流离、生活窘迫时。他能忘怀自己,寄情苍生,可称得上具有大悲悯情怀。就连他描写的悲凉景物,都或多或少地透着生命美丽的痕迹。

★作者单位:南昌市八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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