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校培养学生法律思维之重要性探究
——以甘肃医学院为例

2017-03-09 12:44唐湘珍
卫生职业教育 2017年10期
关键词:医学院校医患医学生

唐湘珍

(甘肃医学院,甘肃 平凉 744000)

医学院校培养学生法律思维之重要性探究
——以甘肃医学院为例

唐湘珍

(甘肃医学院,甘肃 平凉 744000)

法律思维是医学大学生的必备素质,法律思维的培养对医学院校学生整体素质的提升极为重要。对医学院校学生的法律思维现状进行调查,简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医学院校;法律思维;医患关系

1 医学院校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现状

为了解医学院校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状况,笔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我院部分学生进行了相关调查。共发放问卷220份,回收有效问卷198份。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调查学生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及评价;第二部分调查学生在遇到医患纠纷时的法律思维状况。

第一部分调查结果显示,67%的学生认为医学院校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不重要;24%的学生认为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有重要作用;9%的学生甚至认为医学院校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浪费时间。

第二部分调查结果显示,当遇到医患纠纷时,61%的学生首先想到用暴力手段来解决;只有29%的学生认为应该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而有10%的学生在医患纠纷面前束手无策。当碰到道德与法律冲突时,大部分学生表现出法制观念淡薄,道德与法律的界限模糊,在实际解决问题时,容易被人情干扰,不会应用法律思维来解决问题。

从调查结果分析得知,绝大多数学生没有形成法律思维,甚至认为对于医学院校的学生来说,法律知识不重要。他们认为,只有学好专业知识才是最重要的,因而对学校开设的相关法律课程只求考试过关。所以,当产生医患纠纷时,他们不知道运用法律思维来处理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大量法律法规纷纷出台。立法工作可以在短期内取得成效,但要执法、守法,使社会形成运用法律思考、分析、处理社会问题的习惯,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长期以来,受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一些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消极的法律观念,如权力至上、专制特权、义务本位、司法腐败等依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弱化了学生“法律至上”思维的形成。第二,一方面,中国社会在儒家思想的长期影响下,即为人处事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宽,在人际关系上宣传和谐忍让,从而使人们产生了“厌诉”“耻讼”的心态,当发生纠纷时,不愿撕破脸皮去对簿公堂;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社会最重要的根基是氏族宗法血亲传统,血缘意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重人情,有时,甚至是礼大于法,使法律失去公平正义的内在价值,出现“情大于理、情大于法、情有可原”的伦理倾向。第三,通过调查发现,医学院校学生普遍存在重专业、轻人文的现象。在当前就业压力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学生对专业课更为重视,认为只要专业知识学好,专业技能练熟,就不愁找不到好的工作,而认为法律课程在今后的工作中作用不大。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轻视,必然导致法律思维缺失。

所以,要真正实现学生“正确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培养目标,就需要学习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和领会相关法律精神,而法律思维正是这一培养目标实现的决定性工具。可见,医学院校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显得尤为重要。

2 医学院校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对策

医学院校的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和未来卫生事业的栋梁,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关系到公民的整体法律素质。他们法律思维水平的提高,对社会的守法、用法、执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一名合格的医学院学生,必然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然而,医学院校学生法律思维的形成,是一个系统的教育工程,需要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努力。

2.1 改革现有的教育模式是培养医学生法律思维的前提

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医学院校的本职任务。然而,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学校不但要完成专业知识的教学任务,而且要不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伦理观。同时,还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帮助学生学习国家最新的医疗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然而实际上,医学院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只停留在大学一年级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教学上。卫生法学是选修课,而且课程的覆盖面有限,虽然课程内容与学生的专业联系较为紧密,但因为是选修课的关系,学生对这门课程不够重视。

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对学生法律知识培养的缺失,导致医学生在面对医疗纠纷时,思维混乱,束手无策。“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要重视对医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针对具体的医疗纠纷案例开展教学,不仅对案例本身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讲授,更应以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使其养成良好的法律行为习惯,形成稳固的法律信仰,以便使医学生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自觉应用法律,从而有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改革现有的教育模式,实现教育教学观念由重视知识传授向注重学生法律思维养成转变。

2.2 创建法治文化环境是培养法律思维的保证

创建校园法治文化环境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重要保证。具体来讲,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首先,学校的各级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学校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性。由于几千年来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使得泛伦理化的思维方式和泛政治化的思维方式影响着人们对法律及其价值的思考。学校的管理者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义务本位的管理文化,如缺乏对学生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命令式,家长式,缺乏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法律思维的养成。为此,高校管理者应真正实现学校管理法治化,尤其是学生管理法治化,建立学生管理法治系统,规范各级管理制度,重视学生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真正以现代法治理念和正当程序来实现学生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其次,创建校园法治文化宣传平台,建立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中心,设立法治宣传板报、宣传橱窗等,开展法制教育报告、法制演讲等,营造校园文化的法治氛围。再次,加强对高校管理者和教师法治理念、法律思维的培育,一方面要加强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管理与教学行为的规范化程度,另一方面要不定期加强对教师法律知识的培训,强化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依法治校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教师身正为范的作用。

2.3 加强法律实践是培养法律思维的关键

法律思维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去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良好法律思维的形成,需要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有意识地培养,并通过反复实践,逐步内化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从法律角度思考各种社会问题的思维倾向和习惯。因此,学校要积极发挥各组织、社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演讲辩论、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活动,从而使医学生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行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3 结语

综上所述,医学院校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法律思维是保证学生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正确处理医患关系问题的有力工具。作为医学院校学生,只有形成了法律思维,才能理性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才能增强法治建设的信心,才能正确处理现代生活中的涉法问题。■

G40-03

A

1671-1246(2017)10-0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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