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老人现状与社会支持研究

2017-03-10 14:17杨阳荣超
智富时代 2017年1期
关键词:社会支持对策研究

杨阳+荣超

【摘 要】本文对一定数量的杭州市失独家庭进行访谈获得研究数据,了解其实际生活需求和社会支持现状,同时对失独家庭进行定性分析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失独老人;社会支持;对策研究

引言:

长久以来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子女的存在意义不仅是养儿防老、继承血脉,更是父母生命传承的载体,但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了这一传统的养老模式,原来约定成俗的子女赡养,因为独生子女的意外去世而终结,失独家庭经历了经济和情感上的双重打击,失独群体的养老已经成为我国人口领域异常突出的问题,这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应该提高对失独群体的扶助水平,给予更多的社会支持,改善失独群体的生活现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一、材料与研究方法

此次数据调研通过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的方式,采用半结构深度访谈的方法获得失独群体的生活现状和社会支持情况,然后给予已经了解道德事实情况和获取的一手资料,使用归纳法,使其逐步由具体向抽象转化,以获得研究成果。除了上述的研究方法,在本次具体研究的过程中还会注意到研究的价值中立和研究的伦理问题。例如:研究中为了避免产生主观心理和近因效应,将据实记录受访者陈述内容,并在几天后再次对照修改。本文采用定性研究为主、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描述性统计,整理归纳观察记录和访谈资料,在了解到失独群体养老现状和社会支持的基础上,探究失独群体养老困境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和完善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选择。

二、失独老人现状概述

本文的对象主要聚焦在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据中国社会研究院2012年公布数据显示,中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并且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这个数据也只是保守的估计,而且还在累加的过程中。失独群体人数日益壮大,然而由于政策应对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反应速度缓慢,主观能动性弱,目前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未得保障。

(一)生活保障。根据最新出台的杭州市养老扶助政策,杭州市政府不仅对失独家庭发放一定的扶助金,用以改善失独家庭生活经济状况外,还对失独家庭多次政策倾斜,提高其生活质量。例如根据人均消费水平合理提高浙江省失独老人帮扶标准;对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中孤寡独居老人,由社区委员会作为法定监护人,履行该对象入住养老院、医疗手术等监护人职责。i依据现在养老院的规定,老人在入住之前这一政策适时解决了失独老人的监护人身份认定,让失独老人在生病住院、开刀手术、入住养老院等流程中的法定责任有了合法的承担人。

(二)养老照料。新出台的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中规定,鉴于浙江省部分地区的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现状,明确政府主导投资的养老机构健全收住制度,定时向全社会公开床位分派资源信息,且优先收住失独老人,保障失独老人受到合理的生活照料。

(三)心理慰藉。根據浙江省卫计委最新发布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积极鼓励尚有余力的失独家庭收养子女,在收养手续办理结束后,一次性给予经济奖励。除此之外,杭州市政府为了减轻失独群体再领养心理负担,合理简化了申请步骤,只需本人向所在社区或村部申请即可,其他手续不需本人出面办理。经过审核,扶助资格被认定后即可领取扶助金。

(四)公益送终。杭州市多街道启动社会公益项目,由街道办(社区)和杭州市陵园共同合作为过世的失独老人提供免费体面的安葬的仪式。首批公益墓园规划以纪念碑、壁葬等生态节地的安葬形式为主,为离世的失独寡居老人免费进行安葬。此外,除了墓地的日常清洁维护,陵园还通过和街道办的合作,召集志愿者在每年的冬至清明等节日为老人祭祀纪念,弥补老人无人扫墓的缺憾,让老人感受到人文关怀,也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生活补助,满足失独群体的基本生活物质需求。在经济快速发展,物价飞涨的今天,较低的生活补助不能满足失独群体日益增加的物质需求。据2016年初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扶助通知,浙江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为600元。在失独家庭双方都有退休工资的前提下,维持日常生活可能不成问题,可一旦发生意外,例如老人生病,医疗费营养费将会成为一笔不小的负担。最近引起热议的”五福“失独养老院亦是如此,入住养老院的起步费用为2750每人每月,还不包括吃饭喝水吃药的费用,而北京市企退人员的平均工资也不过是3573元。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子女都是自己老年生活的保障,失去子女后,使得本来可以依靠子女赡养的老人失去了绝大部分的经济来源,应对突发状况的选择余地也变得更小。

(二)设立专门服务机构,简化办公程序,便于失独群体寻求帮助。在对失独家庭的拜访过程中,大部分的失独者精神状况良好,与人沟通顺畅流利,没有明显的精神抑郁,暂时的生活也有保障。但在谈及津贴领取和医药费报销时,老人提出办理手续过于繁琐,对于年纪渐长的老人来说是一番不小的奔波。对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成立专项办事机构,让失独者知道出了问题该去找谁,避免失独群体习惯性地求助于计划生育办事处,既不能满足失独群体的诉求,同时给计生办的日常工作带来压力。ii

(三)提高志愿者素质和帮扶稳定性。自2012年失独群体北京上访后,失独群体在大众面前曝光,获得了社会上很多热心人士的理解和关心。虽然失独群体得到了超乎预想的关注,但现在失独群体受到的社会支持没有形成科学的社会支持体系。现在我国的失独群体更多的受助于社区和社会中的各类志愿者团体,但志愿者自愿的特点决定了志愿服务是相对自由的,志愿者可以自愿选择何时退出志愿活动,因此志愿团队的流动率一直居高不下。对于失独群体来说,更迭流动的志愿者更容易产生不安感,无法自如地说出自己的诉求。对此,政府可以以自我主导,引领市场,购买志愿经验丰富,团队稳定的志愿服务,确保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效用,必要的情况可以对志愿者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志愿者自身素质。

(四)加强农村老年护理,缩减城乡差距。虽然城市的生活成本较高,但农村家庭通常没有养老金。政府应当向家户提供农村户籍,享受与城市登记相同的补贴,如果不是更高的话。政府还应为不同情况下的失独家庭提供适当的老年护理。对于财政上安全的人,如果地方政府或地方社区要求进入高级护理中心,或者应该发展社区老年护理计划,那么地方政府或当地社区应该作为他们的担保人,以便失独家庭可以留在家里,有权享受国家组织的老年护理。对于有经济困难的人,政府应向他们提供免费或补贴的老年护理。对于农村的人来说,政府不仅应该提供经济救济,而且还要在农村地区提供免费的老年护理。更多的国家投资应该投入建立老年护理设施和培训专业老人护理人员,以便有足够的老年护理资源为所有老年人提供服务。

(五)鼓励失独群体再收养,作为一定的精神慰藉。“二孩政策”开放后,经济条件良好尚有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可以计划拥有第二个孩子,但是对于年龄偏大又条件一般的家庭来说,更需要国家政策的鼓动和支持,除了经济上的扶助外,也需要抚慰失独群体的心理创伤。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米红建议,在很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把许多精力放在了唯一的孩字身上,失去孩子后,父母这种心灵上的缺失是政府的经济资助所无法弥补的,这也是失独家庭面临的最大问题。iii由上文可知,浙江省作为我国经济文化发展前列省份,政策反映快速有效,但在更多的其他省份,再收养问题函待解决,希望有更多的地方把对失独群体的关注落在實处。

四、小结

随着时间的推移,失独群体会不断壮大,失独家庭的安抚问题和安置问题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现如今社会的危险因素越来越多,越来越不可确定,生命周期一旦按照自然规律进入到生命的后期,独自子女死亡人数会呈现井喷式上升。对失独老人的养老安置公民的"权责对等”,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在各方的努力下,更多的失独群体得到了关注,义工、社工、大学生志愿者都会尽力帮助失独老人,外人的日常帮助必然是一种慰藉,但孤独依旧是常态。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把社会中零散的支持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一个科学的帮扶系统,实现服务资源的效用最大化。目前,关于失独家庭社会支持服务系统还没有构建出来,通过本次的调研分析,为健全适度老人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建议。

注释:

i李艳伟, 周乐山.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及帮扶体系构建[J].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6, 36(18).

ii吴佩芬.中国“失独”家庭面临的困境与路径选择[J].南方论丛,2013(4):7-11

iii蔡方华. 失独家庭应得到社会双重关怀[J]. 浙江经济, 2012(10):4-4

【参考文献】

[1]董丽红.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思考[J].绥化学院学报,2012(6):37-38

[2]李艳伟, 周乐山.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及帮扶体系构建[J].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6, 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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