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内涵、模式及机制创新

2017-03-11 18:27钟利红
职业教育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战略联盟机制创新校企合作

钟利红

摘要:剖析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理论和实践起源,基于资源驱动、竞争战略驱动以及学习驱动等理论视角揭示校企联盟的产生动机及其本质内涵,总结国内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成功案例,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合作层次分为浅度、中度和深度三种类型,分析每类合作层次中具体的校企合作实施模式,最后探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机制体制创新问题。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实施模式;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7)01-0010-0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将校企合作制度化,完善校企合作办学的法规,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然而,由于在目标追求、组织文化、利益分配、外部环境等方面差异明显,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在合作过程中面临着重重挑战。要想破解校企合作“瓶颈”,实现校企合作“无缝”对接,迫切需要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战略联盟。重新审视校企合作模式,创新运行体制机制,以实现联盟各方利益共赢。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起源及内涵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理论与政策支撑

“战略联盟”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是学术界和实业界关注的焦点。早期的战略联盟主要存在于企业之间。就合作研发、技术交易、股权投资和合资等方面建立联盟。近年来战略联盟已经从经济管理领域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校企之间建立战略联盟也日益增多。可见,校企合作战略联盟源于战略联盟理论,是将企业战略联盟理论运用于高等学校产学合作的一种创新模式,是高校提升竞争力的重要组织形式。

从政策层面来讲,国家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制定出台了很多职业教育利好政策,为高职院校构建校企合作战略联盟提供了政策保障。例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确立了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目标,提出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5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则要求“推动建设以相关各方‘利益链为纽带,集生产、教学和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平台”、“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2015年10月19日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再次强调“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深化校企合作发展”“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等。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本质内涵

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跨界合作,是围绕某一共同的战略目标,通过协议或者联合组织等方式而建立产教融合的战略联盟。实现校企双方的互利共赢。尽管合作双方存在着清晰的边界、不同的组织目标和利益诉求,然而基于战略联盟产生动机的资源驱动、竞争战略驱动以及学习驱动等,校企双方存在建立深度合作联盟关系的可能性。基于资源驱动观点,由于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在资金、技术、人力资本等资源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或依赖性,双方密切合作能够实现异质性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可以有效整合、利用社会办学资源,达到“1+1>2”的效果,满足校企双方各自发展的需要。基于竞争战略驱动观点,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通过建立联盟,形成产教融合、相互依赖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高高职院校办学效益和企业的人才竞争优势。基于学习驱动观点,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通过战略联盟。在资源、技术、师资培养、科研活动等方面开展合作。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取长补短。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本质上是一种动态的柔性契约组织。根据双方的战略目标和价值利益,学校和企业通过协商建立一种不存在隶属关系的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但自觉地遵循某种共同的规则。战略联盟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各成员仍保持着本组织的管理自主权。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核心是通过深浅不一、形式各异的校企合作模式,进行辦学机制体制创新,实现产学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以及双向参与。其目标是把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现良性互动,形成“双赢”局面,增强学校的办学效益和企业的人才竞争优势,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合作模式

依据合作关系密切程度,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可以分为松散型和紧密型两种类型,也涌现出了合作程度深浅不一的合作模式。

(一)浅度合作模式

1.共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校企共同参与。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专业建设。

2.聘请企业专家来校讲座

高职院校通过不定期地邀请企业专家来校为学生讲座,让学生掌握专业最新的前沿知识。增进对专业的了解和热爱。

3.共同开发职工培训、技能鉴定项目

利用学校师资和场地,联合组建培训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企业职工培训和职业资格技能鉴定。

4.设立企业奖学金

为了提高企业的影响力,吸引优秀学子到生产一线工作,企业通过设立专项奖学金为品学兼优且家境贫寒的学生助学。

5.聘请企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

高职院校根据教学需要从行业企业中选拔、聘任技术专家或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6.挂职顶岗培养“双师型”专任教师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到合作企业岗位挂职接受锻炼,理论联系实际。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问题。提高产教融合的能力。

(二)中度合作模式

1.共建校外实训、实习和就业基地

通过校企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学校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应用技能,企业也有更多的机会吸引和培养毕业生进入企业工作。

2.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利用合作企业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高职院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既满足教学的需要,又遵循生产规律,实现了企业和学院双赢。

3.订单式人才培养

高职院校针对合作企业的用人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签订学生就业订单,并在师资、技术、设备等条件方面合作,共同培养企业所需的人才。

4.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需求,校企双方教师和技术人员组建课程开发组,确定课程标准,联合编写教材,拟定考核标准。

5.共同参与纵向和横向课题研究

充分利用教师和企业专家的各自优势,校企双方广泛开展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研究,提高教师和企业职工科学研究和服务决策的能力。

6.技术开发、推广与技术服务

高职院校与企业组成科研团队,整合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开展技术攻关。进行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深度合作模式

1.校厂一体化

校厂一体化既有“走出去”的模式,如“企业校区”、“厂中校”等,把学校的教学地点设在合作的工厂或车间,又有“引进来”的模式,吸引企业在学校内建立“校中厂”“校中部”来实现校企合作办学。

2.现代学徒制培养

2015年10月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指出,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是“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试点学校主要负责理论课教学、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主要负责选派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组织实习实训”。

3.股份合作

高职院校以人股的方式与企业组建公司。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4.校企共建二级学院

高职院校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共同组建二级学院,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实现人才共育、成果共享。

5.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政府机构、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种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教育团体,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一种改革,是实现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创新模式。

6.构建政校行企合作联盟

政校行企合作联盟通过整合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等资源,推动学校和政府、行业、企业的沟通合作。并根据地方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产学研合作、培养订单式人才、教育培训企业员工等,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智力支撑。

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办学长效机制、推进校企合作联盟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是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重点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一)构建校企合作组织结构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人才培养目标聚焦职业性,教学过程强调实践性,教学资源具有开放性,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改造原有的束缚合作的组织结构,构建能够推进校企合作顺利实施的结构模式。通过搭建政校行企合作联盟、职业教育集团、合作办学理事会等深层次的校企合作组织形式,充分整合高职院校、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组织的资源。为了有利于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应成立专项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合作事宜,同时应制定详细的合作章程,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

(二)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

1.人才共育工作运行机制

学校和企业实现生产经营和学院办学条件的有机结合,共同为学校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以及课程设置等方面出谋划策,构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体系和实施体系。

2.校企合作利益共享机制

校企合作联盟双方存在共同的利益诉求。企业需求的是源源不断的高技能型人才,而高职院校可以输出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双方具有最基本的利益交汇点。为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双方需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建设成果的利益共享,促进联盟关系获得和谐、有序、规范、稳定的发展,确保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持续长久。

3.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校企共建互利共赢的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机制,高职院校在科研经费、薪酬、业绩奖励、岗位安排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引进行业企业专家作为专兼职教师,改善师资结构,同时通过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推广和科技服务活动。为教师创造参与生产实践、提高技能水平的机会和条件,提升专任教师的“双师”素质。

4.校企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企业可以分享高职院校的师资、符合企业需求的毕业生、硬件设施设备和教育培训等资源,高职院校可以分享企业的设备、技术、人员、市场信息及实践经验等资源,从而使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利用达到最大化,节省双方运营成本。

5.招生就业服务保障机制

高职院校和合作企业一起构建招生就业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全面的、综合的人才培养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人才需求信息调研机制,实时掌握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库。构建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涵盖人才培养反馈平台、职业发展教育平台以及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平台等。提高服务就业能力,由学校和合作企业共同举办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职业体验、就业辅导和顶岗实习等活动,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6.社会服务运行管理机制

校企共同组建社会服务项目领導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鼓励教师参加社会服务的规章制度,推动社会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常态化,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扩宽社会服务渠道,可以依托校企合作广泛开展应用科技开发、咨询和技术推广服务,也可以利用企业和高职院校现有的师资、教学场地等资源,共同开发培训项目和教材,提供技能鉴定和职工培训服务等。

7.校企组织文化互融机制

校企文化的融合。对于提升学生素质、增强高校竞争力、丰富企业文化内涵等都具有重要作用。高职院校应在校内外营造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在与行业企业进行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合作的同时,也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交流融合。校园文化建设既可超越企业文化,又具有企业文化的特性,营造一个校企文化融合的校园氛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知和适应企业文化。

(责任编辑:杨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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