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创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机制

2017-03-14 11:36史培龙
青春岁月 2017年4期
关键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机制志愿服务

史培龙

【摘要】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同时也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組织任务之一。前进农场团委近年来积极探索共青团推优入党有效途径,依托志愿服务这一良好平台,提出非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创新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的机制,培育和强化非党积极分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保证“推优入党”的质量关,同时又进一步推进全场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志愿服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机制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同时也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任务之一。前进农场团委近年来积极探索共青团推优入党有效途径,依托志愿服务这一良好平台,提出非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创新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的机制,培育和强化非党积极分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保证“推优入党”的质量关,同时又进一步推进全场精神文明建设。

一、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的背景

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新形势下,如何改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重理论、轻实践”的模式,如何培育和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如何将入党积极分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表现体现在党员发展的具体条件中,保证青年党员发展的质量,必须探索有效的途径和载体。而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目的是培养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和奉献精神,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这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致的。因此,志愿服务活动可作为培育和增强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宗旨意识、创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机制的有效途径。

二、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的主要做法和创新点

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就是入党积极分子自愿参与农场志愿者协会和社区志愿服务队组织、分配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或结合自身特点自行联系服务岗位,并获取一定的志愿服务工时,各支部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时必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内的志愿服务表现和工时数,将其作为新党员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内志愿服务表现不积极、志愿服务时数少于30小时的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

2014年,农场团委实行优秀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审查制,将是否为注册志愿者作为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审查的内容,非注册志愿者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全部入党积极分子均成为注册志愿者,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在各党支部所有入党积极分子中全面实施。各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登记制度,每次志愿服务内容、表现、时数等均记录在案,并由支部志愿服务队负责人或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签字和服务对象鉴定证明,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表现和工时的依据。

为给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志愿服务搭建平台,使志愿服务制度不流于形式,农场志愿者协会推行项目化、阵地化和多样化相结合的志愿服务模式,积极为入党积极分子发挥自身才能、服务奉献社会创造条件。志愿服务项目化,就是由志愿服务队轮流承办一些固定项目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参与热情,如便民服务日、免费义诊日等;志愿服务阵地化,就是通过志愿者协会联系社会实践基地,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社区服务的阵地,增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如夕阳红老年公寓等志愿服务基地;志愿服务多样化,就是协会根据农场单位各部门工作的需要,结合入党积极分子专业特点和自身特长,不定期设置部分相应的志愿服务岗位,如活动交流、会议服务、公共场所管理和维护、社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等其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的影响和反映

1、突出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的实践性。一直以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偏向于理论性的培养和考察,如举办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训班、举行党的理论知识竞赛等,而缺少实践性的内容。即使有部分实践性教育内容,也缺少系统性、制度化。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了一个实践锻炼的机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载体,使入党积极分子感觉有事情做了,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在过程中培养,在工作中考察,创新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的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教育和培养的效果。

2、培育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的实行,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培育并不断增强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为形成良好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打下基础,使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融入志愿服务这一实践载体,使入党积极分子在社会中展现自己的良好形象,在实践活动中提升和强化自己的个人能力,在奉献中成长,从而在广大青年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完善了党员发展的具体标准和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将志愿服务与非党积极分子发展相结合,是《党章》规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员条件具体化、定量化,使入党积极分子的志愿服务表现与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表现等一起成为党员发展的必要条件,丰富和完善了党员发展的具体条件,使党员发展的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新党员发展的质量。

4、推动了农场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制度实行以来,志愿服务活动的自愿要求,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成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自发行动,团员、党员、积极分子参与农场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空前高涨。截止2014年底,全场所有入党积极分子都注册成为了志愿者,每个党支部都开展了至少两次集体志愿服务活动,平均每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入党积极分子正成为志愿者中的一支主导力量,在广大志愿者中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提高了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推动了农场志愿活动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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