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道家思想研究发凡*

2017-03-28 08:21
重庆社会科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论衡王充天道

颜 莉

先秦道家思想研究发凡*

颜 莉

王充对先秦道家思想的研究主要包括对“自然”“天”“气”等概念的吸收与发展。王充“自然”学说虽来源于道家,但是,经过王充继承和发展之后的“自然”学说,比道家“自然”学说的范围大了许多。王充继承并发展了老、庄“自然”学说中万物非人为的本然状态的部分,还继承并发展了老、庄“自然”学说中无意识、无目的、无为无造的部分。王充开创性地将“自然”作为方法论,并以此作为解释世界和认识世界的方法。

道家思想 自然学说 生态文明

王充“自然”概念源于道家学说,并以此为理论基础反对儒家“天人感应”说。“自然”之说贯穿整本《论衡》,王充还专门著有《自然》一篇。“自然”一词在《论衡》中前后共计出现了66次[1],而且还不包括虽言及“自然”之意,未使用“自然”之词的地方。当然,王充“自然”之说与道家“自然”之说并非完全相同,王充所谓的“自然”与老、庄所谓的“自然”只有部分相似,还有部分不同,这些不同之处是王充对老、庄“自然”之说的发展与创新。道家经典《老子》哲学的核心内容是“自然”、“无为”,王充直接继承道家“自然”、“无为”的概念,提出“天道自然无为”思想。王充哲学思想以道家“天道自然无为”思想为理论基础。“自然”既是宇宙的最高法则,又是万物存在的共性。“自然”一词以哲学范畴的出现始于《老子》。“自然”一词在《老子》中出现了5次,在《庄子》中出现了7次。[2]中国哲学视阈中的“自然”指的是一种自然而然、本该如此的状态。道家的“自然”大体有二类:一类指万物非人为的本然状态。例如,《老子·第五十一章》:“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庄子·渔父》:“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另一类指无意识、无目的、无为无造。例如,《王弼老子注第五》:“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庄子·德充符》:“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纵观《论衡》,王充对“自然”一词的使用总是伴随着“天道”或“无为”,或三者一同出现。王充的“自然”思想虽来源于道家,但是,经过王充继承和发展之后的“自然”学说,比道家“自然”学说的范围大了许多,从而形成其特有的“天道自然论”、“元气自然论”以及“自然命定论”。

王充在论述其天道观时,凡是涉及道家的地方,都以黄、老并称。王充在《论衡·自然》篇对“黄、老”二字进行了简单的解释:“贤之纯者,黄、老是也。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由此可见,王充认为圣贤中最纯的人是 “黄、老”,“黄”,指黄帝;“老”,指老子。道家将黄帝和老子二人尊称为始祖,但是,只有老子有真正的学术思想。所以,王充虽然将黄、老连用并以此指代道家,其实王充指的却是以老、庄为代表的原始道家。台湾学者陈拱也持此观点,认为:“王充所说的道家,本来系指原始道家,亦即是黄、老而说的。黄、老并称,乃是西汉初年,道家‘无为’之术用于政治的影响。其中的黄帝究竟如何,现在文献不足,无法对照;至于老子,毕竟还流传着《道德经》五千言。因为,要了解王充与道家之‘自然、无为’的意义是否符合,我们只须就老子的《道德经》中所说的加以对照,即已足够了。”[3]如:

“夫寒温、谴告、变动、招致,四疑皆已论矣。谴告于天道尤诡,故重论之,论之所以难别也。说合于人事,不入于道意。从道不随事,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 ”(《论衡·谴告》)

从《论衡·自然》篇之“道家论自然,不知引事物以验其言行,故自然之说未见信也”一句,可见在王充视界中,道家在论“自然之说”时不懂得用具体事物作论据,使得道家“自然之说”缺乏事实支撑,因而没有被人们普遍接受。王充打破了道家思想的这种局限,在《论衡·寒温》、《论衡·谴告》、《论衡·变动》等篇用大量事实验证其“自然之说”,并以此反对儒家“天人感应”说。王充认为,天是无意识的物质实体,“天道自然也,无为”。所以,自然灾害的发生只是自然现象,“风气不和,岁生灾异”,如同人患疾病,是“血脉不调”所致。君主喜怒不能决定天气的寒温,虽然自然变化可以影响人和物,但是,“人不能动地,而亦不能动天”(《论衡·变动》)。因为,“寒暑有节,不为人改变也”(《论衡·变动》)。 以上之说,在王充看来虽“合于人事”,却“不入于道意”。王充还认为其服从自然的道理“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论衡·自然》)。

一、王充对老、庄“自然”之说中万物非人为的本然状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王充继承和发展了老、庄“自然”之说中的万物非人为的本然状态的部分。田昌五认为王充的“自然”之说有两层含义:“一是说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着的,一是指自然界的变化的客观性。”[4]《剑桥秦汉史》也认为,“王充把自然界看成是自然的存在的运行,不受另一种超自然力量的干预”[5]。即是说,“自然”是非人为的本然状态,作为万物之本源的“自然”是客观的,“自然”的存在方式是客观的,“自然”的变化过程也是客观的。如:

“天之动行也,施气也,体动气乃出,物乃生矣。由人动气也,体动气乃出,子亦生也。夫人之施气也,非欲以生子,气施而子自生矣。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淡无欲,无为无事者也。”(《论衡·自然》)

“天之动”是为了散布气,“体动”气才能散布出来,万物才能产生。如同“人动气”,“体动”精气才能出,子女也就产生了。人“施气”,并不是为了借此生子女,而“施气”子女却自然产生。“天动”并非为了创生万物,万物却“自生”,这是“自然”;天施气并非为了创造万物,万物却“自为”,这是“无为”。“气”是清静而没有欲望,无为无事的物质。换言之,天“自然无为”,人和万物是由“天”自然而然施放的“气”所产生。“气”是“恬淡无欲”、“无为无事”的物质存在,这是“自然”的含义。这里的“自然”指的不仅是自然界万物生长的客观性,而且是万物产生的规律性。这里的“无欲”、“无为”、“无事”指的便是“自然”的本然状态。《论衡·说日》篇:“天之行也,施气自然也,施气则物自生,非故施气以生物也。不动,气不施,气不施,物不生”,“天之行”是在自然而然地“施气”,“施气”万物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天不是有意“施气”产生万物。天不动,则气不施,气不施,就不会产生万物。换言之,天“施气”不是天有意识的行为,而是自然而然的运动过程。天是“含气之自然”,天与气都是“自然无为”的物质存在,由“天之动行也,施气也”一句,可推知“气”是由“天之动”而自然产生。即是说,“气”源于天,源于“天之动”。由“气乃出,物乃生”一句,可推知“气”是天创生万物的物质载体,这里的天是造物者。虽然天是造物者只是笔者拟人的描述,王充的天是“含气之自然”,并无精神属性,是“自然无为”的存在;但是,在王充视界中,天确实具有造物的功能。以上可知,天是“自然无为”的存在,“天之动”是“自然无为”的,天“施气”是“自然无为”的,天创生万事万物也是“自然无为”的。

《论衡·累害》篇:“故夫火生者不伤湿,水居者无溺患。火不苦热,水不痛寒,气性自然。”“火生者”不惧怕干旱和高温,“水居者”没有被溺死的祸患。火不怕热,水不怕寒。“气性自然”指“气”的性质和状态都是“自然”。《论衡·初禀》篇:“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初禀自然之气,养育长大,富贵之命效矣”,其中“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在最初禀受“自然之气”时就已经决定好了,经抚养培育长大之后,富贵的命才能得到证实。即是说,人的“性”与“命”的善、恶、好、坏在母体内禀受“气”而形成之时就已经决定好了。可见,天施气,人禀气,都是自然无为的,并非上天有意为之。

以上是王充对老、庄“自然”之说中的万物非人为的本然状态的继承与发展。老、庄对“自然”之说也有精彩的论述。如,《老子·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生成万物,“德”养育万物;万物呈现出各种形态,环境使万物成长。所以,万物都尊重“道”而且珍惜“德”。 “道”与“德”之所以被尊重和珍惜,是命运自然的形态,没有受谁的命令,也没有受谁的指使,自然而然、顺其自然。所以,“道”生成万物,“德”养育万物,使之成长、发育、成熟,同时还使其受到抚养和保护。生长了万物而不据为己有,抚育了万物而不自恃己功,引导了万物而不主宰,是玄妙之德。这里,“道生之”就是“自然”存在的客观规律,万物的生长需要依据这种客观规律。“道”的最根本规律是“自然”,即是自然而然的状态。按“道”的规律看,对待万物应该顺其自然,让万物按自身的必然性而自由发展。这种自然而然的状态是老子所谓“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创生万物没有目的性,创生万物之后还能做到“不有”、“不恃”、“不宰”,从开始,到过程,再到结束都完全处于自然而然的状态之下。从表面上看,老子说的是“道”与“德”与万事万物的关系;从本质上看,老子说的却是“道”以“无为”的方式生养了万物。王充所谓“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论衡·自然》)和“天之行也,施气自然也,施气则物自生,非故施气以生物也”(《论衡·说日》),与老子 “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在理论上一脉相承。

《庄子·渔父》篇:“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礼节是世俗的行为,真性是禀受于自然,自然是不可以改变的。所以,圣人效法自然、珍惜本真,不拘于世俗。“自然不可易也”,强调的是不可以改变,因为改变会失本真。“圣人法天”,“法”的是“自然”,强调的是圣人对本真的重视。这里的“自然”也指自然而然的本然状态。王充所谓“火生者不伤湿,水居者无溺患。火不苦热,水不痛寒,气性自然”(《论衡·累害》)和“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初禀自然之气,养育长大,富贵之命效矣”(《论衡·初禀》),与庄子“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庄子·渔父》)在理论上也是一脉相承的。

综上所述,“自然无为,天道自然”(《论衡·初禀》);“天道,自然也,无为”(《论衡·谴告》);“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淡无欲,无为无事者也”(《论衡·自然》)等关于“自然”之说的论述指的都是自然而然的状态。同老、庄“自然”之说的论述接近。

二、王充对老、庄“自然”之说中“无为”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王充继承并发展了老、庄“自然”之说中的无意识、无目的、无为无造的部分。如,《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看待万物是一样的,不会对谁特别好,也不会对谁特别坏,一切顺其自然而发展。一般将此句视为老子对自然之天的表达。王弼《老子注·五章》对此的理解则是侧重于“自然”,“无为”,如:“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天道任自然,并不施加恩惠于万物,而是任由万物各自有所用。《庄子·德充符》篇:“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庄子的无情指不用好恶、取舍来干扰内心、伤害身体,常常顺应自然而不随意增添东西。本质上看,“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指的是人应当顺应自然规律而不要刻意地去改变自身,更不要去改变自然。王充虽然没有直接征引老、庄关于无意识、无目的、无为无造的“自然”的描述,但是,多次以自己的语言论述了老、庄无意识、无目的、无为无造的“自然”。如:

“春观万物之生,秋观其成,天地为之乎?物自然也?如谓天地为之,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万万千千手,并为万万千千物乎?诸物在天地之间也,犹子在母腹中也。母怀子气,十月而生,鼻口耳目,发肤毛理,血脉脂腴,骨节爪齿,自然成腹中乎?母为之也?偶人千万,不名为人者,何也?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论衡·自然》)

王充认为,天地没有千千万万只手,不可能同时制造出千千万万的东西。所以,“春观万物之生,秋观其成”,都不是天地有意而为,而是万物自然生成。天地之间的各种东西,如同子女在母亲的腹中。“母怀子气,十月而生,鼻口耳目,发肤毛理,血脉脂腴,骨节爪齿”,一切在母亲腹中自然成长,并非母亲有意制造,所以人类无法改变胎儿的外形和性别。“偶人”虽有成千上万之多,却不能称之为人的原因是“偶人”的鼻口耳目不是“自然”生存的,而是匠人有意识的制造,按照既定的模型生产,可以使之完全相同,也可以使之完全不同。换言之,王充认为,万物的产生不是“天”有意为之,而是由天地自然而然地生成。

“或曰:‘太平之应,河出图,洛出书。不画不就,不为不成,天地出之,有为之验也。张良游泗水之上,遇黄石公授太公书,盖天佐汉诛秦,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复为有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夫天安得以笔墨而为图书乎?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 ’”(《论衡·自然》)

“晋唐叔虞、鲁成季友生,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 宋仲子生,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三者在母之时,文字成矣。而谓天为文字,在母之时,天使神持锥笔墨刻其身乎?自然之化,固疑难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论衡·自然》)

儒者宣扬的天是有意识的,并认为 “河出图,洛出书。不画不就,不为不成”是天有意识活动的证明。王充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此皆自然”,天没有意识,所以不会用笔墨来写图书,“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晋唐叔虞、鲁成季友一出生就有文字在他们的手上,所以晋唐叔虞取名“虞”字,鲁成季友取名“友”字。宋仲子一出生就有“为鲁夫人”四个字在她手上。晋唐叔虞、鲁成季友、宋仲子在母亲体内时,手上的文字就已经形成,自然而然地长出了类似于文字的图案。所以,晋唐叔虞、鲁成季友一出生就按照手上的文字起了名字,宋仲子偶然地“为鲁夫人”。①王充认为宋仲子手上的字是自然而成的,这是王充对自然之说的生硬使用。笔者认为,可能宋仲子出生之时,手上确实有“为鲁夫人”的字样,后来偶然成为鲁夫人。更有可能是宋仲子成为鲁夫人之后,被后人编造了手上有“为鲁夫人”字样的说法。人在母亲体内禀气而成,隔着肚皮,即使是神也无法“持锥笔墨刻其身”。所以,王充认为“三者在母之时,文字成矣”是“自然之化,固疑难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自然的变化,确实难以断定、难以弄清,表面看起来似乎是有意识的,本质上却是自然而然的。笔者以为,有些看似“有为”的事情,其实只是“自然之化”、“内实自然”而已。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天地是 “含气之自然”,所以,万物的生长只是“自然之化”,正是这种看不见摸不到的“自然之化”促使了万物的生长,而这种促使亦是“自然无为”的。

“天道无为,故春不为生,而夏不为长,秋不为成,冬不为藏。阳气自出,物自生长;阴气自起,物自成藏。汲井决陂,灌溉园田,物亦生长。霈然而雨,物之茎叶根核,莫不洽濡。程量澍泽,孰与汲井决陂哉?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沛然之雨,功名大矣,而天地不为也,气和而雨自集。”(《论衡·自然》)

天道是无为的,春天的存在,不是天为了农作物的生发而有意为之;夏天的存在,不是天为了农作物的成长而有意为之;秋天的存在,不是天为了农作物的成熟而有意为之;冬天的存在,不是天为了农作物的储藏而有意为之。阳气自然无为地产生,农作物也自然无为地生长;阴气自然无为地产生,农作物也自然无为地成熟收藏。“汲井决陂”来灌溉园田,农作物仍然会生长。“霈然而雨”后,农作物的茎叶根,没有一处不湿润。由此可见,“霈然而雨”与“汲井决陂”相比,作用要大得多,“故无为之为大矣”。不追求功业,反而建立了功业;不追求名声,反而获得了名声。“沛然之雨”的名声虽然很大,但却并非天有意而为之,是因为阴阳之气和顺,大雨自然降落。

以上是王充对老、庄无意识、无目的、无为无造的“自然”概念的继承与发展。王充还多次言及老子“无为自化”思想,如“自然之化,固疑难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论衡·自然》);“黄、老之操,身中恬淡,其治无为,正身共己而阴阳自和,无心于为而物自化,无意于生而物自成”(《论衡·自然》)。 在此,“自然之化”看似“有为”,实则“无为”,因为没有行为的主体,所以没有主体有意识的行为。《论衡·自然》篇:“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指的是“虽然没有运动产生的主体,但是有运动产生的现象,这种现象,就是‘自生’”[6]。虽然“自生”也是一种运动,但却未受“他气”、“旁物”的影响,只是一种自我完成的变化,所以,依然是“自然无为”。同理可推知,王充的 “自和”、“自化”、“自成”、“自生”、“自为”都是如此,都在“自然之化”的范围内。《论衡·温寒》篇对“自然无为”也有进一步的论述,如:“外若相应,其实偶然。何以验之?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二令参偶,遭适逢会。”①二令:这里指卜和筮。参偶:这里指人事、气候、兆数三者相一致。从外面看好像是互相应和,其实只是偶然巧合而已。因为天道是自然形成的,自然形成的就是无意识的。如同兆数回答了卜筮的问题,人事、气候、兆数三者刚好一致,恰好偶然碰在一起而已。“自然之化”虽然有时看似“外若有为”,但是,本质上还是“遭适逢会”,“内实自然”。

王充“自然之化”理论亦是源于老、庄。如《老子·第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无为,百姓就自我化育;我好静,百姓就自然富足;我无事,百姓就丰衣足食;我无欲,百姓就自然淳朴。《老子·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虽然经常是自然无为的,却没有任何一件事情不是“道”所为。在社会政治方面,侯王若能保有“道”,万物将自动向其归附;若能以“道”作为为政治民的原则,百姓也会自为。即指“自化”、“自正”、“自富”、“自朴”。 只有统治者保持了 “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百姓才能“自化”、“自正”、“自富”、“自朴”。 这里的 “自化”、“自正”、“自富”、“自朴”是自“为”的具体表现。这种自“为”,看似受到了统治者“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的影响,实际上却不是如此,它们是两相无事、互不干预、自然而然的结果。只有统治者对百姓的行为不加干预,百姓才能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满足的理想。即是王充所说的“外若有为,内实自然”(《论衡·自然》)。不同的是,老子强调的是一种必然性,而王充在强调必然性的同时还看到了偶然性,是对老子“自化”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庄子·秋水》篇:“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万物的生长,像是马儿飞奔、马车疾行,没有什么举动不在变化,也没有什么不在时刻迁移。该做些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一切都将“自化”。 《庄子·秋水》篇:“鸡鸣狗吠,是人之所知;虽有大知,不能以言读其所自化。”鸡鸣狗叫,是人人都能了解的现象;即使有超人的才智,也不能用言语来表述“自化”。《庄子·在宥》篇:“汝徒处无为,而物自化……无窥其情,物固自生。”处心于无为之境,万物会自然地发生变化。不要询问它们的名称,不要窥探它们的实情,万物本是自然地生长。陈鼓应将“自化”解释为“自我化育、自生自长”。“自化”的含义非常广泛,是自我选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变化、自我控制等的总称。在老、庄看来,万物都要遵“道”而行,万物运动变化是由其自身的原因而导致,不需要外力的干涉,此为“自化”。又由万物“自化”不需要人为的干预,而提出“无为”,即“自然无为”。

综上,天地万物的存在方式是“自然无为”的,万物的生长变化也是“自然无为”的,即是王充所谓的“无为之为”。王充继承并发展了老、庄“自然”之说中的必然性的因素,抛弃了道家形而上的“道”,形成自己的“自然”学说。王充的“自然”学说不仅只针对“故”,而且还重视“偶”,强调必然性的同时也强调偶然性。这是王充对“自然”学说的新贡献。

三、王充对老、庄“自然”方法论的继承与发展

邓红认为,作为方法论的“自然”,在我国古代思想史上可以和“阴阳”、“五行”、“气”之类的概念媲美。王充将“自然”从物质层面升华到方法论层面,使之成为解释世界和认识世界的一种方法。邓红将之称为“自然方法”[7],王充所说的“自然”“是用于解释万事万物的道具、方法和解释系统”[8],并“将‘自然而然’加以抽象,扩展到了方法论的层面”[9]。邓红所说的解释所有世界和任何事物的方法可以溯源到以老、庄为代表的原始道家。如老子《老子·第二十五章》中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外篇·缮性》篇中的“莫之为而常自然”都具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具体说来,老子的“道法自然”,是以“自然”作为存在于“道”之上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和永恒的原则。而庄子的“莫之为而常自然”,则主要侧重对社会和人生进行认识的方法,强调人只有排除个体对社会的依赖,以及社会强加给个体的束缚,才可能实现庄子所说的“常自然”。尽管王充将“自然”上升为方法论,并以“自然”来解释世界的万事万物,与老、庄不同,但王充的“自然”之说来源于老、庄则是毋庸置疑的。王充在吸收老、庄“自然”之说时,受到了老、庄“自然”之方法论的影响,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王充以“自然”为方法论的做法,是对老、庄“自然”学说的继承与发展,以“自然”为方法论是王充的新贡献。

众所周知,老子最先提出“天道自然无为”观念,认为“道生万物”,“道”是“自然无为”的,“道生万物”的过程也是“自然无为”的。如,《老子·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以“无为”的方式生养了万物,生长了万物却不据为己有,推动了万物却不自恃有功,长育了万物却不作其主宰。天、地、人、道是宇宙中最伟大的存在,其中“道”是最高的存在,天地万物都由“道”而生,且天、地、人都以“道”为最高准则。“道”是不受外界干扰、遵循本性的存在。在老子视界中,宇宙间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自然”,即任由世间万物自生自灭而不加以干预是最为高明的做法,所以,一切改造“自然”的活动都应当取消,即是《老子·第六十四章》所说的“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庄子》中也有任由世间万物自生自灭而不加以干预为“自然”法则的说法,如《庄子·知北游》篇:“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自然”之道是面对一切事物都应该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任其自然而然地发展而不干涉,所以才会有“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 《庄子·外篇·缮性》篇:“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古时候的人,生活在混混沌沌的境况之中,个体同整个外部世界混为一体,且彼此都恬淡无为、互不交往。正是这个时候,阴阳谐和宁静,“鬼神不扰”,四季的变化顺应时节。各种生物不会受伤害,也不会夭折。人们即使内存心智,也没处可用,这就是最为纯粹的时代。正当这个时候,人们什么都不做,经常处于自然的状态。由此可见,只有排除个体对社会的依赖,以及社会给个体带来的束缚,才可能实现庄子所说的“常自然”。

老、庄论“自然”,同“道”一起论,二者几乎不可分离。关于“道”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老子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如《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对此,钱钟书先生认为:“人、地、天、道四者累叠而取法乎上,足见自然之不可几及”,“以天地并称或举天以概地,此则‘法地’为‘法天’之阶焉”,“以‘道’为究竟,此则‘法自然’为‘法道’之归极焉”。[10]虽然,王充对道家之“道”避而不谈,但是,在《论衡》中却将“道法自然”的思想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将天、地看成由“气”构成的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气”是无限的,无生亦无死,万物皆由天地运动而施放出来的“气”所构成,认为儒家“天生五谷以食人,生丝麻以衣人”与“自然”之说相违背。在王充视界中,“自然”便是天地之“道”。同时,王充对老子“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也有继承与发展。他虽然反复强调万物的生长是自然而然的,但也从未否认人的辅助作用,如 《论衡·自然》篇:“然虽自然,亦须有为辅助。耒耜耕耘,因春播种者,人为之也。及谷入地,日夜长夫,人不能为也。或为之者,败之道也。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者,就而揠之,明日枯死。夫欲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认为人虽然可以辅助和帮助万物生长,但却不能改变万物生长的规律,否则就会遭到“自然”的报复。不仅如此,王充对人的辅助作用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认为“耒耜耕耘,因春播种”,才是正确的“人为”。除此之外,“人不能为也”,如果想强行改变农作物的生长规律,便是“败之道也”。还借“拔苗助长”之事讽刺“欲为自然者”。显然,王充在这里并不是要强调人的辅助作用,只是承认了人在农业生产方面可以起辅助作用。其目的只是为了要求人们尊重“自然”,并按“自然”的法则行事,不要妄图去破坏和改变“自然”。可以说,王充对“自然”之说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创造了新的解释系统,并将之上升至方法论的层面。如邓红所认为的那样,“所有的事物的根源和本质都统统被解释成了 ‘自然’”[11]。王充的“自然”已经不是“对某种事物的形式、构成、运行、发展的‘自然而然’的状态作形容和表现,而是对所有的事物进行解释说明的工具和方法,究明其存在运行以及规律的原因的解释系统。王充已经将‘自然’上升为方法论,企图用之来解释世界的所有事物”[12]。

综上所述,王充“自然”之说是对道家“自然”之说的继承与发展,在对道家“自然”之说继承与发展的过程中,王充看到了道家“道家论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验其言行”(《论衡·自然》)的缺点,并且克服了这种缺点。尽管王充的“自然”思想是汉代“自然”思想的发展与集中表现[13],但是,王充对“自然”概念的阐释依旧有不足,这些不足大体可归为两类:一类是,“任何被认为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现象 (包括有神论所认为的某些神秘的现象),都是自然的”[14],此类不足,为神学留下了活动的空间,其思想也因此而被后世归为有神论①钱钟书:《管锥编》,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971页:“充虽勿信神仙,而甚信妖怪,其《论死》、《纪妖》、《订鬼》诸篇所持无鬼论,亦即有妖精论。”由此可见,在钱钟书先生看来,王充依然是有神论者。,或被称为不彻底的无神论。另一类是,“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它的产生发展及其终结都是自然而然,不需要任何原因与条件,也是没有任何原因和条件的”[15],这类由于过分强调偶然和自生而带来的不足,使王充思想陷入神秘主义。

四、结论

冯友兰先生认为“王充《论衡》一书,即就道家自然主义之观点,以批评当时一般人之迷信”[16];“《论衡》之考论‘世书俗说’以道家之自然主义为根据”[17]。王充对道家“自然”之说最为突出的贡献是“运用自然之说将神化的‘意志之天’再还原为自然之天”[18],王充对道家之“道”避而不谈是为了避开道家本体之“道”的“虚无性和形而上的特点”,但却吸收了道家之“道”作为“法规、规律的思想”。[19]在王充看来“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也”(《论衡·谴告》),所以,王充就吸收了道家天道思想的内容,以“自然无为”为特征。“‘自然’是道家手中的一张王牌,用以反对儒家。儒家积极入世,道家则遁归 ‘自然’。”[20]这是道、儒两家的最大的区别,所以,王充选择以道家“自然”之说为理论基础,构建其以“自然无为”为特征的天道观,并以此对抗儒家“天人感应”说是可行的。

[1][6][7][8][9][11][12]邓红:《王充新八论续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年,第 161、193、156、155、156、155、156 页

[2][20]李乃礼:《试论玄学中“自然”的儒化》,《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6期,第18~22页

[3]陈拱:《王充思想评论》,台湾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64页

[4]田昌武:《王充及其论衡》,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第32页

[5]崔瑞德 鲁惟一:《剑桥中国秦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68页

[10]钱钟书:《管锥编》,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 674页

[13][14][15]金春峰:《汉代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年,第 557、515、516 页

[16][17]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重庆出版社,2009年,第 69页

[18][19]王雪:《王充道家思想探析》,《安徽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第36~40页

The Gist of the Study of Pre-Ch'in Taoism

Yan Li

Wang Chong’s study of Pre-Ch'in Taoism mainly includes the absorp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s of“nature”,“heaven” and “qi”.Although the theory of“nature” originated in Taoism, the “nature” theory after Wang Chong’s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was much larger than the Taoist “nature” theory.Wang Chong inherited and developed the part of the original state of non-human things and the unconscious,aimless,inaction in the “nature” theory of the Lao-tzu and Chuang-tzu.Pioneering the “nature” as a methodology,Wang Chong found a way to explain the world and understand the world.

Taoism,natural theory,ecological civilization

安徽大学哲学系 安徽合肥 230039

*该标题为《重庆社会科学》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王充对老、庄“自然”学说的继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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