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2017-03-28 17:38熊学华
财务与金融 2017年1期
关键词:科技型知识产权融资

熊学华

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熊学华

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的融资模式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已经逐渐形成,并在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中得到了应用。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来看,国外的模式相对成熟,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问题也比较少。基于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发展实际,认真研究国内和国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内容和特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发展和应用具有重要作用。

科技型企业 知识产权质押 融资模式 国际比较

在现代企业发展中,知识产权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软件资源,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同时也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共同构成了企业的总资产。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的比重更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基于对当前科技型企业的了解,在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如何提高融资能力并顺利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关键。但是由于科技型企业可用于抵押的有形资产较少,影响了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效果。基于对国外融资抵押模式的了解,科技型企业可以将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以抵押知识产权的方式获得银行融资。结合国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特点,该方式在国内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应用,并取得了积极效果。为此,我们应立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发展实际,认真分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特点,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应用。

一、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一)政府主导模式

在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展初期,由于银行对企业知识产权缺乏完善的评估方法,无法对企业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估计。为了提高银行放款速度,并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政府采取了行政指令的方式主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主动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帮助企业承担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所带来的风险。这一模式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开展初期取得了积极效果,使得国内企业依靠知识产权质押从银行获得了所需的贷款。但是由于这种模式政府承担的融资奉献过大,并且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估计机制不健全,导致了政府金融风险陡增。同时,政府主导模式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简单的行政命令不能代表市场意愿,而会带来较大的市场金融风险。因此,政府主导模式并不适合进行全面推广,只能作为短期的临时行为。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探索,为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二)政府承担风险模式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政府通过设立专职机构的模式,为企业和银行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并在沟通平台中扮演了风险承担者的角色,解决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分担和融资担保问题,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了有力的担保和保障。这一模式的应用,有效解决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担保问题,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供了经验参考。但是从政府承担风险模式的实行来看,虽然起到了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度的目的,但是由于政府承担了较多的风险,使得政府只能用现有的财政资金去抵御风险。考虑到政府自有资金较少的特点,政府承担风险模式无形当中制约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规模,使得政府为了控制担保规模,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量。因此,政府承担风险模式,也无法在现有经济条件下进行全面推广。

(三)政府提供补贴的模式

随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深入开展,政府角色在不断转变,其中政府提供补贴的模式,成为了一种发展较快的融资模式,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结合政府补贴模式实际,政府的补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政府对融资企业进行补贴,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其次,政府对金融机构进行补贴,主要目的在于降低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通过两种补贴形式的运用,政府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既做到了化解企业融资危机,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实现了双赢。其中政府补贴模式的内容主要可以概括为:金融机构筛选与其合作的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对申请贷款企业进行贷前的评估和调查工作,评估机构对其出具的评估机构负责并承担评估值过高的风险,律师事务所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该项知识产权质押期内出现法律问题所带来的损失风险,形成贷前调查报告。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公司根据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贷前调查报告及企业的信用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二、国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一)美国模式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知识产权数量较多,并且资本市场相对发达,在金融市场以及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上相对完善,并且美国政府对经济干预较少,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市场自我调节。所有这些条件都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了基础,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在美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成为了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为了更好的满足企业需要,美国政府组织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局,主要为中小企业的产权质押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满足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实需求。由于可以依赖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对于企业发展是一个利好,在推动融资模式创新的基础上,也鼓励了企业加快知识产权的申请,促进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发展。因此,美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发展良好,成为了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相对成熟的国家。

(二)日本模式

经过研究发现,日本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与美国完全不同。美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主要依靠市场调节,并配以完善的市场金融制度,而日本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主要是政府为主导力量。有些类似于我国的政府担保模式。在日本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政府主导主要表现在直接的资金供给融资以及信用担保两个方面。

从日本的发展来看,日本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目的是扶持国内中小科技企业,发展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在这一年,为了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质量,日本由开发银行成立了专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及办理机构,主要负责对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供价值评估和风险担保,同时对提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申请的企业进行有效筛选,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开展效果。

(三)韩国模式

在韩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中,主要也是依靠政府主导来实现的,其中主要的管理机构为韩国技术交易中心(KTTC),负责对提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申请的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帮助。为了严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韩国技术交易中心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对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发放准入牌照,只有达到相应技术标准的机构才能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支持角色,主要为中小科技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制定完善的制度,同时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三、国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一)设立专业化金融机构,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发展中,政府应扮演重要的调控角色,并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使金融机构和企业间能够有效沟通。为此,我国政府应根据金融机构特点,设立专业化的金融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激励金融机构更好的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做到有效分散风险

在风险管理上,美国和日本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风险制度相对完善,并且管理机构的信用度较高,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风险较低。这一制度值得我国借鉴,在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应从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入手,有效分散并化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产生的风险。因此,我国可以建立企业及金融机构的信用档案,确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双方都能够在较低的风险下运行。

(三)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果,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使知识产权的价值能得到正确衡量,采用质权的概念及管理方式,做到知识产权的有效交易,核定知识产权自身的价值,并加强知识产权交易的动态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交易质量,实现对知识产权价值的核定,同时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库,强化对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管理。

(四)正确定位政府角色

基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特点,政府的定位和作用十分关键。为了更好的满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需要,应对政府角色进行合理定位,使政府角色能够达到有效担保、加强沟通和降低融资风险的目的。在具体的政府角色定位中,可以参考美国政府及日本政府的做法,做到充分发挥政府的桥梁作用,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量。

四、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在科技型企业发展和融资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特点,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在国内外的应用,根据我国国内经济形势以及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细则,推动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全面发展,为企业融资提供有力的方式和方法参考,满足企业发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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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and Enlighten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inancing Mode a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terprises

XIONG Xue-hua
Accounting School,Liaoning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Dalian 116052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knowledge econom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s collateral for the financing model has also been considerable development.At present,the domestic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inancing mode has gradually formed,and has been applied in the financing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inancing mode,the mode of foreign countries is relatively mature,and there are few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inancing.Based on the actual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ledge financing mode,the paper studies the content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financing mode,and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to promote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ledge financing mode and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such mod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nterprises,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Financing Mode,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F230

A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校级创新团队“中小企业成本控制与管理”研究方向的子课题,批准号:2012XJTD003

熊学华,男,江西新建人,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会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会计学;辽宁大连,11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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