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探究

2017-04-06 17:37肖晗朱民田
中国市场 2016年52期
关键词:医药企业互联网

肖晗 朱民田

摘要:文章研究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现状,并通过与国外一些互联网医药企业进行比较,指出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的问题及改进方向,并分析其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以期加速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的进程,给国民创造更好的就医环境,使看病更加便捷、更加有效、更加实惠,为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助力。

关键词:医药企业;互联网;医疗行业;互联网改革

DOI:1013939/jcnkizgsc201652107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速度令世界震惊,医药行业作为朝阳产业也在迅猛发展。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从目前情况来看,传统医药企业普遍经受着移动互联网大潮的冲击,例如以天猫医药馆为代表的平台型医药电商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大力整合医药供应链资源;好药师则发力B2C电商,谋求线上线下的高度整合;更有大量的创新移动电商医药渠道、医生P2P平台等,这些无不对医药企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产生重大冲击。从长远来看,医药企业未来发展势必应该结合互联网的优势,做到顺势而动。另外,中国医药市场巨大的潜力和空间吸引了国际上众多知名外资药企,这对国内医药企业又形成了另一重大冲击,大多数中国药企尤其是中小型药企与其相比,明显缺乏竞争优势,尤其在互联网领域,更是难以与发达国家抗衡。因此,中国医药企业如何改善传统的线下经营模式,制定有效的互联网发展对策,从容应对全球化的竞争环境,提升国内外的竞争实力,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对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寻求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行业自身内在规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策。这有助于尚未成熟的中国互联网医疗行业认清发展道路和目标,能够有效推动医药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顾客对医药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以至于有力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二、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现状分析

本部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现状

从2005年药房网获得第一张医药B2C牌照以来,医药电商经过了十年左右的发展。据统计,2014年我国网上药店总销售额达68亿元,2015年已突破百亿元大关。

现有医药电商模式包括B2B 模式、B2C模式、O2O模式。其中,B2C最多,B2B因企业之间信息化对接难,发展缓慢,O2O处于探索中。B2C模式包括自營式和平台式两种,自营式是企业自营多品种医药,向消费者提供医药电商服务,平台式是第三方B2C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医药交易服务;B2B模式包括政府主导下的B2B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即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和药企B2B,即生产商、批发商、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易服务平台; O2O模式简言之就是线上下单线下取药,现阶段除医药电商B2C企业提供的O2O服务外,其他医药O2O企业大致分为三类:独立医药O2O企业,如快方送药、药给力等;有传统企业背景的医药O2O公司,如叮当快药、药急送等;大型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医药O2O服务,如百度提供的药直达平台、阿里健康提供的医药O2O服务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仅仅提供附近药店信息展示而不提供配送服务平台的医药O2O项目。

据 《2015中国医药电商发展蓝皮书》 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CFDA共发放526 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其中第二方批发交易类B2B证书(即B证)112家、第三方平台交易资格的企业(即国A证)26家、网上零售类B2C证书(即C证)388家,占比分别为213%、49%和738%,C证所占比例最大,获得B证和C证的即传统医药背景的公司共有501家。但是由于医药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具有特殊性,国家法律法规约束性较强,因此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尤其是医药零售行业的互联网发展进程一直比较迟缓。

当前,随着“互联网+”政策的进一步明朗,我国未来医药电商的发展潜力巨大,将呈快速增长态势,越来越多的企业难以抵挡万亿元级市场的诱惑。2015年12月7日,全国首家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诞生。同年12月10日,“全国首张电子处方”开出,它突破了网络问诊的限制。可以预测,未来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医院将精力更多集中于提供医疗服务,而把药品销售的功能出让给零售药店或网上药店;促进医药、医疗和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企业的共享,推动医药电商加快跨界融合与发展,将是药品零售行业未来服务模式转型的关键。

由此可见,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传统医药企业纷纷朝互联网方向发展,做起了医药电商。新兴的创业型互联网企业也在不断试水,探索互联网医药快速发展的路径。但我国医药企业的互联网发展之路依然困难重重,与国外互联网医药企业差距巨大。

(二)国内外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现状对比

美国是药品电子商务开展较早的国家,政府积极支持药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该国的药品互联网销售目前已形成B2B、B2C、第三方药品互联网销售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而且第三方物流网络非常发达,能够及时完成药品的分销与配送。

在欧洲,欧洲药剂师协会下属的药店90%以上都开展网上药品预订服务,网上医药交易十分普遍。医药行业已经完全进入网上交易时代,但各国政府对药品网上零售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措施。比如英国皇家学会颁布了一系列网上药房的行业标准,德国政府则对网上交易药品有很严格的规定,无论线上还是线下只有药房才能经营药品。

在亚洲,日本政府也通过大力发展第三方药品互联网销售平台来积极推进药品互联网销售的建设。我国医药企业的互联网发展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但是发展迅速,潜力巨大。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促进我国医药企业的互联网化发展。

(三)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进程缓慢的原因分析

目前中国医药工业总数为 4700多家,2015年中国医药工业总产值超过 3万亿元。[3]相对于传统的分销渠道,如医院、实体药店等,网上销售的金额可谓微乎其微。传统医药企业的互联网发展进程缓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人们需要的药品80%左右是由医院的医生开出处方,仅有不到20%的药品才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零售药店出售;我国90%以上的医疗资源存在于公立医疗机构,医生因为事业单位编制依附于公立医院;患者,表面看上去可以自主选择就诊场所,但由于公立医疗机构集中了社会上几乎全部的优势医疗资源,再加上医保统筹报销的缘故,绝大多数患者就医主、客观上的首选都是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院、医生、患者都不能自由流动。医院仍然是主流的销售渠道,而且需要通过招标方式入围,国家政策尚不允许处方药在网上进行销售,因此百姓也就无法从网上进行购买。

第二,除去处方药,即便是OTC产品网上销售占比也是极低。企业高层普遍对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趋势缺乏战略性、前瞻性的判断,甚至B2C这样的基本概念都还没有深入人心,更不用说O2O模式、C2B这样的消费驱动模式。

第三,国内部分知名的医药企业事实上已在搭建电商平台,但由于缺乏专业电商人才团队和适合网上销售的商品这两个核心元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进展缓慢。

第四,医疗行业互联网的应用对于大部分年轻人来说是容易接受的,但对于不会上网的老年人却几乎是不可能办到的。此外,人们已经习惯了当身体出现问题时在药店买药,去医院看病,而且对于网上所售药品很多人都对其质量持有保留态度,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加强相关的立法和监管,另一方面也需要人们逐渐转变传统的观念,但无论哪一点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部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策和体制环境

新医改实施以来,国家逐步颁布了“医药分开,取消医院药品加成” “电子处方” “网售处方药” “互联网医保支付” “医师自由执业、多点执业”等一系列政策对医疗体制进行改革,这些政策对医药企业的互联网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取消药品加成,改变医院收入较长时间以来依赖药品加成的现状,同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这种转变很有可能使网上药店成为重要的受益方之一。医药分开意味着药品流通渠道的改变,药品销售的主战场将由医院转移到药店等零售市场,网上药店也因此会分得一杯羹。

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同年12月,乌镇互联网医院开出一张电子处方,号称“中国第一电子处方”。这种电子处方的实际应用是远程诊疗、网售处方药开具的前提,“中国第一电子处方”的诞生让各界对网售处方药方面的政策产生了更多的期许。此类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以后医药电商出售处方药奠定了基础。

2014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八条提到了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此后一年多,鼓励网售处方药的有关政策也频频出台。但到目前为止,处方药的网上销售依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非处方药物的市场规模为1783亿元,而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逾13万亿元。由此可见,处方药销售占据了药品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因此一旦放开处方药销售的话,医药电商的收益与原来相比会是天壤之别。

2015年4月,沈阳开通医保网上便民购药服务平台“成大方圆”,参保人员可以选择货到付款,然后通过移动POS机刷社保卡结算。2016年初,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开通支付宝结算诊疗费,其中包含了医保结算。患者先通过支付宝结算所有诊疗费,然后到门诊指定窗口使用医保卡进行医保结算,结算后将医保结算报销的金额返回支付宝账户。

互联网医保支付既培养了用户互联网付费的习惯,也提高了人们使用互联网医疗平台的积极性。但目前由于受医保地区差异、互联网平台与医院财务系统对接限制等问题,医保互联网渠道还没有放开。

“医师自由执业、多点执业”使医生从“单位人”变成“自由人”。对很多互联网医药企业来说,尤其是很多涉及医患互动的平台,需要的是医生个人品牌与平台对接,而不是医院,因此医生的自由执业是这些平台能否开展的前提。

此外,由于药品及医疗费用最大的支付方是医保,而医保现阶段无法在网外实现在线支付这也严重阻碍了医药企业的互联网进程。

(二)基础设施条件

截至2015年12月,我國网民已达688亿人,其中九成为手机用户。手机网民规模明显超越传统PC网民规模。移动智能设备的普及和相关技术支持的不断提升,使人们利用互联网求医问药的可能性变成现实,也为医药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健康服务构建了多元化的平台。

医药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从药品生产到分销,每一个步骤都需要依托科技的力量。目前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更多体现在医药企业的分销系统设计上,例如网络营销、医药电商、平台建设等方面,电脑、手机以及可穿戴智能设备的不断更新为其提供了发展的基础环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传统的医疗体制显然已不能满足人们对医疗水平不断增长的需求。近年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这些互联网巨头纷纷进军医药行业,这对传统医药企业的互联网发展也造成了很大冲击。医药企业的互联网发展进程与医院互联网的建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医院互联网化的迟缓,互联网巨头的冲击都给我国医药行业的互联网发展增加了难度。

四、推进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的建议

本部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积极推进我国医药企业互联网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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