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探究

2017-04-06 17:31秦兰芬�お�
中国市场 2016年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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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的新要求。中国已经进入新常态,新常态意味着由过去的状态向新的相对稳定的常态转变,这必定会引起政府部门思维方式的更新和一系列的政策性调整。立足于新常态背景下的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新跨越,是政府部门所面临的一项新的重要课题。文章从新常态给予政府治理模式创新的启示对政府治理模式创新进行探究。

关键词:新常态;政府治理模式;创新

DOI:1013939/jcnkizgsc201652080

一、新常态给予政府治理模式创新的启示

本部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新常态的涵义与指导意义

我国关于“新常态”的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国内国际总体发展格局科学而做出清晰的判断,是对我国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趋势清醒而准确的把握,是站在深刻揭示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新变化的高度高瞻远瞩而提出来的。所谓新常态是指由过去的状态向一种新的相对稳定的常态转变,这不仅是一个全面、持久、深刻变化的时期,也同时是一个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并行的过程。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新常态之“常”则意味着相对稳定,具有速度、结构、动力的三大特点:“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新常态所包含的增速变化、结构升级、动力转变以及新常态所派生的新机遇,对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发展前景更加稳定指明了发展方向,更加彰显了以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意义,也对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政府治理模式释义

所谓“政府治理”包括两层含义:首先,它意味着政府对人们行使属于社会的权力。政府代表社会施政,从社会获取权力以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并使他们服从法律。同时,它也意味着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切实履行社会契约规定的条件,即保障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公共意志的实现。后一層含义表明了政府治理的实质意义。[1]从政府治理的含义来看,政府治理模式,一是必须要与所在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相吻合;二是必须要与具体的国家发展战略相适应;三是必须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协调。

(三)新常态给予政府治理模式创新的启示

在当前,新常态的提出,意味着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促使我国的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新常态所具有的这些特点,给予了政府治理模式以创新的启示。

1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要体现与时俱进

新常态下我国发展速度和经济结构将更为合理、优化,和谐社会已成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今天的政府治理模式已经大大区别于以往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在新常态下,如果政府治理模式不跟随时代潮流的发展,而是故步自封、停止不前,靠老办法、老思路来处理国家公共行政事务,就势必因其与社会发展的脱节而导致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权得不到正常发挥,从而给国家的改革开放稳定大局带来严重的干扰。

2新常态的提出进一步梳理了政府治理模式的发展脉络

提出“新常态”是为了摆脱“旧常态”。这个旧常态所指的是十八大以前长期改革滞后形成的“体制病”和宏观失衡“综合症”所引发的环境污染加剧、社会矛盾增加以及国际压力变大的严峻挑战。[2] 因此,新常态下的政府治理模式就是要本着敢于创新的胆略、勇于改革的勇气和善于实践的能力,从政府治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治理与人民福祉的增进、政府治理与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治理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以创新的业绩,实现政府治理在国家事务有秩序顺利开展中的治理效能凸显、治理结构优化的创新目标,以破解长期困扰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的职责不清、以权代法、效率不高等难题。

二、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现状

本部分从以下三个部分进行分析。

(一)创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任务并没有得到有效实现

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搞好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最核心部分也就搞好了。

转变政府职能是创新政府治理模式的核心和关键环节。伴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启动,从党中央到地方政府开始了对政府职能问题的全面反思,对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等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对政府管理创新目标的梳理,在许多目标中,其创建服务型政府管理体制是核心。由于长期以来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府遗留下来的官僚作风还没有得到很好转变,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行政管理思维和官本位的思维仍在兴风作浪,总是把自己看成管理者,却很少把自己看成服务者;总是把权力当成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而不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利器。因此,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坏、服务效率低、服务质量低,成了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常态。

(二)人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注重解决而又没有得到很好处理的重大难题。在一个奉行人治几千年的国度里,要彻底革除人治弊端并建立起完整的法治体系,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高度重视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

就行政权而言。行政权具有强制性,同时也具有广泛性。从强制性来看,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运用法律机器实施对人身、财物和行为的强制管制;从广泛性来看,政府部门具有制定行政法规权、许可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司法以及其他处理和决定权。正是由于权力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并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决定了行政执法如果不能在执法程序和规则上予以规范和界定,没有行政监察来加强监督和约束,就很难避免行政侵权现象的发生。例如,媒体频频曝光的呼格吉勒图、李文瑞等冤假错案、城管与民众的冲突案件等,所反映出来的都是我国法治体系建设缺乏完整、系统的规划,往往是急用先立,从而致使不协调、不配套、不匹配的问题大量存在,如此一来,就造成三大问题:一是政治体制、公务员管理、公共权力约束力等方面的立法缺稀;二是有些法律条款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严重弱化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三是有些法律滞后于实际需要,却没有及时修改完善,不仅造成了许多社会的矛盾,而且影响了政府治理能力的有效发挥。

(三)政府治理创新意识滞后于时代的发展

十八届五中全会之所以把“创新”问题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给新常态下的中国社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创新是一个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的灵魂和动力,但是,综观当下我国政府创新意识,并没有完全与时代同步发展,相生相息。故步自封、理念陈旧依然是不少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处理政务时的通病,反映出来的就是与民众意愿不合拍、与时代发展不适应。例如,随着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在社会服务领域,政府如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双方如何协调关系?如何以创新的合作方式更好地满足各种社会需求?这些都给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提出了新课题。政府的属性决定了在于制定规则、进行监督,并保障基本的公共服务供给;因此,也养成了政府部门一家独大、一权独揽的官办习气,当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活动之中其作用日益凸显时,我们有的政府部门就开始不舒服,以“谁动的我的奶酪”的狭隘思维,或横加干涉,或拒绝合作,暴露了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缺乏沟通平台与交流机制的弊端。

三、寻找政府治理模式创新的突破口

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优化升级等调整和改革其实也是风险释放的过程,这个过程,虽然是对早先累积的失衡因素和矛盾的调整和化解,但也必定会因此而引发各种社会矛盾,需要政府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寻找创新政府治理模式的突破口,以创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来化解风险,为新常态的实施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作为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载体和行使主体,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成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的题中之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正是全面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亳州市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为突破口,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事项,亳州市对应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转给市场和社会的,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凡市场可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可自律管理、人民法人可自主决定以及政府部门采用事中事后监管能有效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网上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的标准化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

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后,政府部门将从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等方面履行职责,政府职能将主要体现在强化政策规划执行、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等方面。

只有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才能有效地减少寻租,防止腐败,从而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的实现。[3]

(二)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正确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加快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寻求有效途径。 [4]

1树立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

全面树立法治意识,革除人治弊端,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创新的思维清除人治的思想和行为,形成浓厚的法律氛围,从而提升政府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与理论支撑。

2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

从健全民生、完善法治、制约权力、尊重人权、保障公平这五个要素入手,着力解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这四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按照“重配套、补短板、上水平”的原则,抓紧修订和完善维护社会公平、创新公共管理、健全社会保障、优化公共財政、完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从而建立起以宪法为最高规则和权威,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载体,以公正司法、强化监督、有效实施为主线的法治体系。

3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树立法律的权威、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多管齐下、协同推进。要通过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健全行政执法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开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加强,来保证法律能够在政府管理体制中得到有效实施。

(三)推行“互联网+政府治理”模式

2014年以来,亳州市为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了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借助计算机和网络平台实现对公共数据的整合与处理,提出了具有创意性的“互联网+”的观点,构成了“互联网+政府服务”的政府运作模式,大大提高了政府职能发挥的效率,取得了理想的应用效果。网上办事大厅的建立,主要是将政府的权力清单作为重要条件,以信息技术为重要载体,实现对公共信息的公开,借助虚拟的网络平台进行沟通与问题的反馈,积极开展网上办事,为人民排忧解难,实现了网络办事大厅的一体化服务。这种“一站式、全天候、全覆盖”式的网上办事服务模式,具有诸多的优点。

第一,方便快捷。传统的公共事务,需要通过人工递交相关文件,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时间,而且还会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审核完毕。建立了网上办事大厅后,改变了传统的“群众跑腿”的方式,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来实现“数据跑腿”,无须面对面即可实现对文件的审批,且不会受到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人民群众可以随时通过网站开展实时的问答,借助网络语音、QQ聊天平台或微信等实现及时的互动,可大大提高公共事务的处理效率与质量。

第二,服务全面。自网上办事大厅建立以来,亳州的网上办事大厅上的事务处理范围在不断被扩大,直到2015年,亳州分别从不同的方面予以完善,其中包括申请类事务、行政备案、年检等7项重要权力,并将其细致地分为32类权力,共19929项,在所有事项中可实施网上办理的有5883项,再加上部分为群众服务的事项,共6669项,其中有6052项是支持在线办理的,事务办理的效率和质量都有所提高。同时,还安装了主动的数据收集与处理软件,并建立电子版本的人口数据库、法人的相关数据库以及电子证照数据库等,并提供了重要的服务平台,其服务的内容主要包含数据交换、信息资源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以及用户的统一化管理等,相较于传统的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大大提高,由此看出,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在逐渐趋向全面化。

第三,公开透明。传统的地方政府在处理事务时,处理流程相对封闭,人民群众无法直接获取相应的信息,诸多公共类项目的决策与建设流程相对信息缺乏透明性。而新常态下,网上办事大厅的建立,是透明地存在于群众的视线之中的,将重要的公共项目信息推送到政府的官方网站,信息根据透明性与公开性,是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体现,提升政府职能发挥的质量和效率。

(四)实现政府职能的分散化

随着国家实体的不断强大,政府部门所负责的项目内容也在逐渐增多,事务更为复杂,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百态等,都属于政府治理的范畴,若将一切事务全部集中在政府部门是不合理的,其负担过重,会严重影响着公共事务的执行质量和效率。为改变当前现状,亳州市政府适应现代的常态化发展环境,严格遵循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将政府的权力与责任进行划分,将政府的相关职能转移到各个领域的代表机构或协会上,实现对政府职能的分担,不仅缓解政府运作的压力,还增强相应协会或结构职能发挥的专业性。例如,针对科研方面的活动或工作,其属于诸多公共类事务中规模较小的项目,针对此类项目的管理与建设,学会应承接政府职能,分担政府的负担,既能实现对项目的实施与建设,也能为科研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与支撑,相较于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更趋专业化与全面化,学会能够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实现对科研项目的管控,可实现对项目的精细化管理,职能的发挥更具效率性。

政府的治理过程,绝非政府单方面行使权力的过程,而是政府与整个社会互动的过程。政府与社会各种力量之间互动的能力愈强,愈能产生巨大的能量。政府、社会、公民的合作共治已成为当代重要的政府治理模式。

综上所述,我国正处在国家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发展也开始进入参与主体多元、诉求表达多样的一个新阶段,政府治理模式在面臨着新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开展政府治理模式创新研究,鼓励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政府治理模式引进新知识新理论实践应用,对中国政府改革与公共治理水平提升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成福.责任政府论[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0(2).

[2]陈齐芳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式管理创新发展趋势[J].企业经济,2015(10).

[3]马庆钰,廖鸿中国社会组织发展战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4]竺乾威经济新常态下的政府行为调整[J].中国行政管理,2015(3).

(编辑:韦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