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水泥产业市场特性及其内在逻辑
——关于供给侧改革着力点之漂移

2017-04-06 03:03吕占斌
散装水泥 2017年3期
关键词:标号熟料水泥

新常态下水泥产业市场特性及其内在逻辑
——关于供给侧改革着力点之漂移

发给中国水泥企业管理团队的第十封E-mail

一向不甘寂寞的水泥产业界,自去年深秋以来又开始喧嚣一片,一场事关产业生存和发展的“空前”但不一定是“绝后”的“互撕”,正在业内外热热闹闹的全面展开,少见的一派多元、质疑、平等的对话气氛。

不用多说,老板们早就猜到了“互撕”的焦点——取消32.5复合水泥。尽管官方行文以P.C32.5R标号水泥取代P.C32.5标号水泥,但因此搅起来的一场旷日已久的P.C32.5水泥品种存废之争,仍然还在继续发酵,特别是欲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的传闻,引来的围观和质疑也越发激烈。

这项最惹人关注的产品标准“弃低追高”——一项新的市场规则的诞生,引发市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们的躁动,本来就在预想之中,不必大惊小怪。

32.5 复合硅酸盐水泥(简称32.5复合水泥)存废的博弈,一波强似一波“吐槽”声浪从来没有停过,除了地方行业发出尖锐的反对意见,更有业内外权威专家学者们,启动审辨性思维(criticalthinking)的重磅质疑,格外地引发各方面包括决策层的关注,使得推进“弃低追高”的脚步慢下来,也才有了“动员誓师”和“倡议书”的业界举动。

在业内外影响力较大的当是著名国际水泥专家高长明、权威混凝土技术研究教授廉慧珍、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阎培渝,以及专业评论员大嘴巴哥的多篇文章(本文多有引用,恕不一一注明作者);他(她)们从性能参数、市场需求、产品结构、国际对比等多维度进行了系统而理性的解析,引用大量详实的技术数据、市场现象、未来趋势和国际同业惯例,坦诚建言,纠正“误判”,让业界真实触摸到了这场大博弈的焦点所在,也看到了水泥产业规则变异的轨迹。

如今,这只飘荡在半空中的“靴子”,在一场悬而未决的争论中即将落地,且看:官方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提出:“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动员大会”,吹响了“弃低追高”的冲锋号;中国建材、海螺等大型水泥集团高调响应,向行业发出《主动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倡议书》。一幅“官方规定——行业协会力推——大企业带头”的路线图清晰可见。

那么,此举为啥竟然会惹起如此轩然大波,到底都在“争辩”什么?“吐槽”又为的是哪一桩呢?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但还要补充一句:怎么看,看什么?关键是看“屁股坐在那条板凳上”。从表面上看,既然涉及到P.C32.5水泥品种,那不就是个涉及产品性能的纯工艺技术问题吗,再往大一点说,可能涉及到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问题,顺着产业链逻辑往下捋,也会联想传导到供应链下游市场的连带影响等等,何必为此大动干戈呀!其实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当然更没有触及到这场争论背后的实质。

当下水泥市场中当家品种——32.5复合水泥背锅,绝不单单是某个品种、某项技术的问题,本质上却是水泥产业供给侧改革主攻点选在哪里,产业发展战略走向何去何从,以及未来市场格局中的大中小企业各自能吃到多少“蛋糕”。

标准即规则,规则意味着什么——成长机会、资源配置和市场话语权。

难怪这场“存废之争”分歧之大,震动之烈,持续时间之久,盖过了历来任何一次业界大大小小“嘴仗”的风头,可见其利益相关主体们对此是多么的看重啊!

站在水泥产业发展和科技演进的视角,笔者从正在进行的存废激辩中,些许捕捉到了水泥产业供给侧改革主攻点漂移的迹象,虽犹豫再三,还是觉得有必要掰扯一下,敲敲“不着调”的边鼓。

温习近期习总书记一番讲话,“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从生产端入手,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侧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推动我国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结合水泥产业的实际,笔者认为需着重领会几个关键着力点:“主攻方向”——供给侧结构改善的主攻方向在哪里?“质量和效率”——如何提升水泥产业体系供给质量和效率?“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如何创造有效的新需求及完善科学的产品结构体系?“公平和可持续”——水泥产业如何不偏离社会价值和生态环境的主旋律?

在供给侧改革大戏中,水泥产业如何把上述关键着力点演绎得有板有眼、精彩纷呈,当然不能照搬其他如钢铁、煤炭等传统行业的套路,也不能简单复制台湾地区水泥业的做法(感兴趣的,不妨浏览上期专题),需要有符合产业实际的独特模板,这意味着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然而,也绝不能在那里“孤独”地过度表现自己的“特异禀赋”,在着力点上玩起漂移游戏。

吃瓜群众难免感到有些困惑不解,一个充分竞争的水泥市场,一个占市场1/2比重的主导品种的取消与否,完全应该由“市场大人”说了算,如今这是咋回事呀!

依笔者管见,“市场大人”说了算,至少需权衡考量三个维度:一是市场需求,二是企业成本,三是节能减排(环保);当然,又不能简单地偏重于某一方面,无视市场需求或牺牲生态环境都有失偏颇,需要审时度势寻找到这些大因素的交会平衡点,谋求技术与经济、标准与需求、企业效益与社会及生态环境效益的平衡;同时,更要消化吸收国际同业先进经验和做法,符合未来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存废之争”并没有因为旷日已久而平息,一大串问号竟然还在人们的头脑里“拥挤塞车”,颇为值得玩味;为此,顺手照录网上相关观点并进行粗线条梳理,让读者们一眼洞穿其间暗角和“缝隙”,以及悖论形成的彼此拉扯。

从市场维度上发现漂移点:P.C32.5标号水泥存废之争背后——质量控制、监管难度、产品升级?其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弃低追高”新政将带来什么?

低标号影响混凝土质量,果真如此吗?权威技术专家、学者纷纷撰文说:“不正确”!

“水泥强度与混凝土性能高低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混凝土的制备受多方面因素制约,例如骨料级配及粒型、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施工和后期养护等等,使用高强度水泥,可能不但起不到提升混凝土性能的作用,甚至会导致混凝土开裂现象增多。”

“得益于混凝土外加剂的技术进步,现在采用32.5水泥完全可以制备出高强度高性能的C30以上的混凝土,而无需像以前那样,非要采用42.5、52.5甚至62.5水泥才行”。

水泥协会首次表态印证了上述观点:“理论和实践均表明,水泥强度和混凝土强度没有必然相关性。应用高效减水剂等技术手段,32.5或42.5强度等级的水泥完全能够配制较高强度混凝土”。

值得斟酌的问题逻辑来了——既然低标号水泥不影响混凝土产品质量,面对“弃低追高”新政,混凝土市场会遵从价值规律做出什么样选择?放弃经济适用的产品,就意味着选择高成本未必高收益的产品,产业链下游企业及终端建筑市场,是否甘心情愿接受较高成本转移?这种为水泥原料链环“做嫁衣”的状况能维持多久?本来严重碎片化的水泥产业会不会进一步撕裂,又会给社会整体效益带来哪些益处呢?

高标号水泥等于高性能水泥,果真如此吗?权威技术专家、学者一致说:“绝对不是”!

“标号只是水泥产品性能的一部分,并不代表水泥的全部。水泥是半成品,只有制成混凝土才能凸显实用价值,目的是满足终端建筑工程市场需求和应用。要改变当前建筑物”肥梁胖柱“的怪象,急需要全面改进产品性能而不是标号。”

“从科技的角度考量,不宜立即取消全部32.5水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适当的32.5水泥的占比,是各种工程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当今科技进步的规律和趋势所决定的”。

值得斟酌的问题逻辑来了——高标号不能与高性能划等号,提高水泥产品性能才是提升附加值的正路;不应简单地把“弃低追高”作为推高水泥价格(而非价值)的“救命仙草”,更不能奉为优化水泥产品结构的目标;现实市场需要构建高中低标号结合、专用性能互补的产品体系,而不是刚刚拿起扫荡低标号“清一色”同质化的扫帚,又堂而皇之地走上了高标号品种包打天下的路子。

低标号在全球已被“淘汰”,果真如此吗?权威技术专家、学者的观点证实:“不是这样的”!

“目前全国水泥产品的品种标号结构占比为:32.5复合水泥占50%以上,矿渣和粉煤灰32.5水泥占13%,42.5水泥占24%,52.5水泥占9%以下,特种水泥与其他占4%。32.5复合水泥占比过高是不争的事实”。

“世界各国通用水泥标准中,至今保持32.5、42.5和52.5三个主要标号品种的水泥。国际上,32.5水泥在水泥消费总量中所占比例分别于1960~2000年间达到峰值30%~80%。现今几乎所有国家都有32.5水泥(或相当于32.5水泥)的本国国家标准,市场上也都有32.5水泥销售。只有我国台湾和埃塞俄比亚是个例外,市场中没有32.5水泥销售;但是必须指明,台湾却仍然保留另外一条规定:任何型号水泥28天抗压强度均不得低于280kg/cm2,表明其并没有实际废除32.5水泥标号”。

“德、法、美、英、日和北欧等水泥技术先进的国家,32.5水泥占比为10%~20%之间,42.5水泥为50%~60%,52.5水泥为40%~20%,62.5水泥几乎为零。更为奇特的现象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中至今还没有一个国家设置62.5水泥标准,唯有中国标准中虽有62.5水泥,但却没有正常的产品,市场也没需求”。

“32.5水泥为世界各国普遍应用着,是不可或缺的,今后的发展趋势仍有一定空间的。所谓‘全世界早已淘汰了32.5水泥’之说,是不客观的”。

“32.5水泥占比高应该降低,国际经验表明,下调32.5水泥占比必须积极有序逐步推行。”

值得斟酌的问题逻辑来了——构建科学优化的水泥产品体系,应依据不同层次的终端建筑市场需要来决定,还是想当然地在标号上“弃低追高”,以致形成市场有高标号的产品却没需求、市场需求大的低标号产品又被取消的“弃低追高”的状况。

此外,水泥产品结构优化,决不能在环境保护(后面将专列一章)方面打折扣,更不能退步,以扩大外部成本来换取行业(企业)利益;“弃低追高”新政的供给侧改革着力点,是不是漂移的远了一些?

掺材种类繁多难检测,果真如此吗?权威技术专家、学者一致说:“种类多不是过!”

“现今32.5水泥产品中确实存在着水泥混合材种类掺加混乱和掺量超标,混杂不少假冒伪劣水泥,需要加强检测进行整治。但必须弄清楚一点,掺材种类多不是过,恰好说明32.5复合水泥在生产中能吃掉大量的复合材料,对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工业废弃物的消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拿混合材水泥开刀,有悖国际产业发展趋势,不能因噎废食。”

“工业废渣用作水泥混合材,在水泥中主要起3个作用:一是活化效应,对水泥强度增长有利;二是填料作用,水化产物结合起晶核骨架作用;三是紧密堆积作用,提高水泥石密实度,继而提高水泥强度,提高水泥砼抵抗外侵能力,提高耐久性。工业废渣磨得越细,活性越高,对水泥强度贡献亦越大,掺量越多。可见工业废渣超细粉磨是水泥工业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之一。”

“国际上总趋势是:研发推广混合材深加工技术,扩大混合材品种,激发混合材的潜在活性来替代部分熟料,生产熟料含量低的混合(复合)水泥(即32.5和42.5Blended cement),尽量少用熟料,少用高标号的波特兰水泥。”

“根据德国水泥协会的年报,在2013年,德国销售了2472万吨水泥,其中混合材掺量在5%以内的CEMⅠ型波特兰水泥713万吨,占28.8%;混合材掺量在6%~31%的CEMⅡ型波特兰混合水泥1185万吨,占47.9%;矿渣含量高于32%的CEMⅢ型矿渣水泥550万吨,占22.3%;CEMⅣ型火山灰水泥和一些特种水泥24.1万吨,少于1%。”

值得斟酌的问题逻辑来了——基于低标号水泥消纳混合材的广泛性,长期得到了国家退税政策优惠扶持,业界也曾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骄傲;欲控制不当(指影响产品质量的)混合材掺加种类,应该从质量监管环节入手,严格细化检测标准,解决“无标准或标准滞后”问题,而不是沿袭粗放监管的简单化方式“弃低追高”了事。

掺量超标监管难,果真如此吗?权威技术专家、学者普遍认为:“监管需到位!”

“某水泥企业反映,32.5复合水泥中掺加的混合材成分比较复杂,既包括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等,也包括石英砂、石灰石等非活性材料,且多为中小企业生产,掺入的很多混合材都没有国家标准,实际也很难执行质量监督。”

“因市场对32.5水泥需求量很大,且32.5复合水泥生产成本低,产销利润最高,也成了大量假冒伪劣水泥的主要目标。”

“国际上1吨熟料生产1.3吨左右的水泥,我国近几年1吨熟料平均生产1.75吨水泥,其中32.5复合水泥更是1吨熟料生产2.5吨以上。”

“目前我国水泥产品的均质性与稳定性存在很大问题。该问题与标准的先进与否无关,主要是行政加强监管、企业严格执行标准与提高生产控制水平。”

值得斟酌的问题逻辑来了——治理混合材掺量超标导致水泥质量偏低,是牺牲市场和生态环保价值给监管让路,还是完善监管从严到位?是不惜推高企业成本和社会成本,还是提高掺量超标者的违法成本?“弃低追高”新政将会收获怎样结果?不妨试问:难道水泥产品质量监管比遍布城乡的食品作坊监管还难吗?

以高标号替代低标号“掺混”能力,果真如此吗?权威技术专家、学者的看法:“目前不现实!”

“2016年,全国水泥产量24亿吨,消纳各种混合材(矿渣、粉煤灰、火山灰、石灰石等)约8.8亿吨。”

“据水泥协会披露:相比32.5水泥而言,目前42.5和52.5水泥消耗工业废渣的能力还不强。”

“在国内32.5等级水泥的混合材掺加比一般可以在20%~50%之间,而42.5等级水泥的混合材掺加比不能高于20%。”

“32.5等级水泥,是消化工业废渣能力最强的品种,承担了国内70%以上废渣综合利用的重任,是消化各种工业废渣的主力军;取消之后将对各地工业废渣消化处理带来严重的影响,不利于节能减排。”

“由于42.5水泥利润率偏低,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水泥后公司整体利润受到影响,享受退税政策也将减少,同时也会影响废渣等资源的综合利用。”

值得斟酌的问题逻辑来了——“弃低追高”新政,业界早已对几道加减法心中有数:(1)年消纳约8亿吨混合材(矿渣、粉煤灰、火山灰、石灰石等)的重任,由谁来承担?(2)丢掉一大块因增加约2亿吨左右熟料的环保贡献“缺口”,谁来补齐?(3)由于“弃低追高”新政,而相应增加的一大块社会成本,由谁来消化?即便如大企业所愿——综合利用退税优惠政策全部倾斜转移到高标号上,用票子的“泥巴”真能补长工艺技术制约和产品质量管控这些短板吗?

掺加混合材向混凝土制备后移,果真如此吗?权威技术专家、学者的态度:“隐患大,监管更难!”

“台湾规定水泥中混合材掺入量一律不得大于5%,大部分混合材都加到混凝土中。”

“水泥作为一种半成品,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混凝土产业,取消32.5等级水泥之后,鼓励混凝土制备过程中,搅拌站自行添加混合材的情况可能有增无减,由于现实中粉磨混合控制技术不及水泥企业,有可能导致建筑施工质量下滑,影响建筑使用寿命,对于社会资源而言无疑是极大的浪费。”

“以市场需求为引导,维护和提高水泥及水泥基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标准创新和检测标准体系建设,才是当前和长远之策。”

值得斟酌的问题逻辑来了——如掺混合材后移到质量管控水平较低的下游,现实存在低标号水泥质量监管难,并没有因为“弃低追高”或“后移”而解决,相反会出现更大的质量管控隐患;在综合利用退税优惠政策的强刺激下,是否会重现利益驱动下的“掺加疯狂”,“弃低追高”新政能将质量监管难题彻底“割根”吗!

低档产品推高了产能过剩,果真如此吗?权威技术专家、学者的观点:“不全面、有偏颇!”

“掺入众多混合材料的32.5水泥,由于同等数量熟料产能,因高掺比而放大了水泥产能规模,进一步加剧产能过剩。如果取消低等级水泥品种,会有7~8亿吨的低标水泥退出市场。”

是什么因素促使32.5强度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所占水泥产量比重接近50%?为什么政府“十二道金牌”停建新项目也挡不住新资本如过江之鲫?又是什么推高了32.5强度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的高利润率?在林林总总的因素中,该给退税优惠的产业政策刺激记上头功。

“成本低,利润高,强力吸引了大量资本投入水泥粉磨能力建设,推高了32.5水泥的市场占比。”

“若取消该标号水泥,理论上可以压缩水泥产能至少2.7亿吨。”

“建议国家根据具体情况来调整减免税政策,引导高标号水泥的生产和应用。建议给予企业环保排污费减半、资源税免交等优惠政策。”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通知,明确了42.5及以上水泥掺20%废渣可享受70%的退税。”

值得斟酌的问题逻辑来了——不管是低标号或高标号产品,企业违规过量添加背后的动机,都是为了多获得一块综合利用退税,“你知我知”的相当多的经营管理不善的水泥企业,靠“退税”就能获得一张漂亮的利润表;这项扶持政策的强刺激威力,可见一斑。

将水泥产业“虚胖症”的屎盔子甩到低标号头上,未免有失公允。客观上32.5与42.5水泥之间掺材能力的差别,直接影响了分享综合利用退税“蛋糕”的大小,否则高标号也不会抢破头去争退税的“奶水”了!由此可见,调整综合利用退税优惠比产品标准“弃低追高”更容易操作、市场作用力更强、见效更快一些。

【本章小结】“弃低追高”新政,简要描述为“减少掺混、多用熟料、退税转移”模式,人们期待着释放出强大的市场机制:1、通过“弃低追高”是否能去产量,迫使大约8亿吨低标号水泥产量大部分退出市场;2、通过“弃低追高”是否能挤垮中小企业,迫使800多家(新的说法是淘汰3500多家水泥企业的四分之一)生产低标号为主的中小企业,因难以享受到40%的废渣利用率的退税优惠政策而退出;3、通过“弃低追高”是否能实现退税补贴转移,42.5及以上高标号水泥掺20%废渣享受到资源综合利用退税70%的扶持;4、通过“弃低追高”是否能推升产品价格,借助42.5及以上水泥高成本推升价格,完成成本输出转移;5、通过“弃低追高”是否能减缓了环境保护的压力,掺混量减少了、熟料消费增多了、退税由低向高转移过去了(此举对节能减排的影响,留给下面细说)。

面对“弃低追高”之“减少掺混、多用熟料、退税转移”模式,市场主体会在新的机制下做出怎样的姿态呢?具有熟料控制力优势的大企业集团笑逐颜开,以低标号生产为主导的中小企业泪流满面,下游混凝土企业更加愁眉苦脸——

从节能减排的维度上看漂移点:P.C 32.5标号水泥存废之争背后——熟料过剩、物质消耗、节能减排?其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弃低追高”新政将带来什么?

前面留下一条话茬的“尾巴”,把我们引到了解析“存废之争”的第二个维度——“弃低追高”新政对节能减排会产生怎样的效应,利大?弊大?还是利弊对冲?

面对水泥产业的“阿喀琉斯之踵”,这个话题显得格外的重要和刺眼,尤其是在产能严重过剩的今天,一丝一毫也不比市场维度逊色,哪怕是提到更高的位置上也不算过分。

当前,我国水泥年产量占世界总量的60%,已达到24亿吨的巨大规模。2015年,全国水泥工业PM、SO2、NO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比例分别高达15%~20%、3%~4%、8%~10%。为此,从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维度来审视“弃低追高”新政,是社会与公众心里头死看死守的一道红线。

水泥标号“弃低追高”新政,以减少掺材、增加熟料消费和单位用量来对冲熟料产能过剩,这种“以毒(污)攻毒(污)”+“退税维他命”的联合疗法,是否有悖国际水泥产业“低熟料、多组分”的大趋势?

读到这个小标题,有人可能觉得有些纳闷,熟料产能过剩本来是市场现象,怎么又与节能减排挂上钩了?没错,人们张嘴闭嘴说“水泥产能过剩实质是熟料过剩”,但别忘了下一句:“熟料生产才是环境污染的祸首”。所以,国际水泥产业始终紧紧把“熟料替代”作为节能减排的核心节点,在确保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大力去熟料产能、降低单位产品熟料使用量和减少熟料消费总量,这是水泥产业节能减排的根本大计。

“我国现有熟料总产能约21.5亿吨,其中落后产能约3.5亿吨,熟料产能利用率占五成左右。”

“据预测,我国‘十三五’期间年水泥需求量平均不会超过23.5亿吨,相应的年熟料需求量约14亿吨。”

“修订水泥产品标准,在提高产品等级过程中,熟料的使用量是增加的,淘汰32.5复合水泥将有望提升约6%的熟料需求,测算可以提高1.2~2.3亿吨。”

“水泥产能过剩实质是熟料过剩,因此,在不增加新产能的条件下,须将现有的3.5亿吨落后熟料产能淘汰干净,才能有望基本达到供需平衡。”

“说白了,就是水泥熟料生产线过多,在不关停生产线的情况下,不生产32.5复合水泥,一样可以生产42.5或者其他标号的水泥,总量依然没有变。”

综合解析以上信息,让我们看到了“弃低追高”新政遵循一个“特殊”逻辑:变相增加熟料应用量,将现有的熟料产能利用率50%提高到80%,使得实际生产运行的熟料产能达到17.5亿吨,才能除掉熟料产能严重过剩的“癌肿”,而不是采取“僵尸企业”去清出产能,故将其称之为“以毒攻毒”之策。如果再加上优惠政策转移后的强力大补“退税维他命”,除了促使熟料存量产能不减,甚至可能刺激新一轮熟料产能增长的这两点担忧之外,人们还要大声拷问:节能减排目标又被随意丢到哪个犄角旮旯去了?

“据工信部《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水泥熟料综合能耗需要从2015年的112kg降至105kg。因为我国水泥中熟料含量太高,52.5等级水泥含量高达85%以上,42.5等级水泥也在65%以上。”

“现今世界水泥工业有两个普遍的变化趋势:第一是产能利用率各国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平均约从75%以上降为70%以下。有些国家产能利用率较长期处于65%左右。第二是熟料系数都在降低之中,即水泥中的混合材掺入量上升,深加工的混合材替代部分熟料,降低水泥的单位碳排放量。少用波特兰水泥,多用混合水泥(32.5和42.5BlendedCement)已成一种趋向和潮流。”

“近日欧盟水泥标准EN197-1中,将再增加两个新的低熟料含量水泥品种。早在2011年德国水泥工业研究机构就提出,波特兰水泥中的熟料含量可以降低至50%,并开展持续的试验研究。从欧盟标准的更新来看,多组分、少熟料是波特兰水泥的发展方向之一。”

“在还没有一种能够完全替代波特兰水泥的新胶凝材料出现的前提下,开发低熟料多组分水泥,无疑是一项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

值得反思的问题焦点终于水落石出了——“弃低追高”新政,暂且不论“以毒(污)攻毒(污)”+“退税维他命”联合疗法,是否与去掉熟料产能南辕北辙,就其实质而言,其最大的弊端在于,与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产业发展战略背道而驰,也有悖综合利用退税扶持政策的初衷。

提高集中度也好,扶持国有大企业也罢,都应大力推进产业链延伸重整碎片化,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利益为代价,供给侧改革不要离着力点漂移的太远呀!

水泥标号“弃低追高”新政,以减少掺材、增加熟料费和单位用量来应付节能减排,这种“以毒(污)攻毒(污)”+“退税维他命”联合疗法,是否有悖国际水泥产业“熟料替代”的大趋势?

“2016年国内仅熟料烧成就消耗煤炭1.9亿吨”。

“基于我国庞大的水泥生产规模,每年造成的能源消耗极为巨大。按照目前国际熟料CO2排放系数平均值为853kg/tcl,仅熟料生产每年就带来11.39亿吨二氧化碳排放。”

“欧盟新增低熟料水泥品种的初衷非常简单。水泥工业面临着节省优质化石类燃料和降低CO2排放的巨大压力。”

“CSI和IEA于2009年联合发布了《至2050年碳减排水泥技术路线图》,提出了三大最佳减排实用技术,第一项技术就是熟料替代,这是国际水泥行业公认的可以为水泥节能减排、节约资源给出立竿见影效果的方案。”

“到2009年底,欧洲水泥工业全部热能需求的约28%使用了合适的替代物质,一些欧盟成员国已经达到超过60%的替代率。水泥厂替代能源有很多,包括:动物尸体、动物油脂和不洁动物饲料;废机油;废汽车轮胎;预处理过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水处理厂的污泥;油漆厂涂料厂废物;木器、家具、家电厂垃圾;工业污泥等等。欧洲水泥工业已经达到每年替代约660万吨煤的程度。”

“环保部《高污染燃料目录》,依法划定的高污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如煤炭及其制品、油类等生产和生活使用等三类常规燃料。”

值得反思的问题焦点终于水落石出了——巨大的水泥产业体量,怎能不细算“弃低追高”新政的环保损益账!且不言每年因减少消纳约2亿吨掺混合材,致使水泥产业原有的环保贡献值下降不少,每年按增加2亿吨熟料产生的污染排放,水泥产业煤炭消耗、排放污染物又将增加一大块;仅仅就是每年因人为操作差误影响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这一个不起眼的因素,也会产生一组“吓你一个跟头”的数字,何况还有一个“偷排漏排、虚报瞒报”的大窟窿呢!

所以,生态环保与行业利益孰重孰轻?供给侧改革不要离着力点漂移的太远呀!

水泥标号“弃低追高”新政,以减少掺材、增加熟料费和单位用量来应付消耗减物质化,这种“以毒(污)攻毒(污)”+“退税维他命”联合疗法,是否有悖于国际水泥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

“用更少的物料制作更好的东西,被称之为减物质化(Dematerializatioe)。我们大多数现代产品都经历了减物质化,已成为当今世界一大趋势。全球为了获得一个单位GDP的产出所需要的物质总量投入在减少,而且减少的速度在加快。”

“可持续发展成为潮流之际,物质消耗减量化已成趋势,国内水泥市场需求下滑不可避免,这是发达国家早已经历过的必然过程”。

“工业废弃物资源化是减物质化的重要途径,水泥工业责无旁贷。削减产能,不能放弃混合材,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当机立断,削减过剩熟料”。

“目前国际上水泥生产总趋势是,研发推广混合材深加工技术,激发混合材的活性来替代部分熟料,生产熟料含量低的混合(复合)水泥,即32.5和42.5水泥。”

“据统计,当熟料系数为0.70~0.80时,其32.5水泥的用量相应约占全球水泥总量的10%~20%。例如德国2014~2015年熟料系数0.69,各种强度标号水泥的用量比例为52.5为16.4%、42.5为62.2%、32.5为21.4%,62.5和特种水泥用量极少。”

值得反思的问题焦点终于水落石出了——“弃低追高”新政,有利于减物质化和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吗?有利于降低矿山物质材料消耗吗?显然不是的!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水泥产业,在努力降低矿山物质材料消耗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用城市废弃物资源化的规模和水平,而“弃低追高”新政却反其道而行之,那么,捡到“退税维他命”强刺激的竹筐里的东西,是不是南橘北枳的“歪瓜裂枣”,真的不好说。为此,供给侧改革不要离着力点漂移的太远呀!

【本章小结】“弃低追高”新政,简要描述为“减少掺混、多用熟料、退税转移”模式,给人留下令人费解的深层思考:(1)处在高耗能、高污染的雾霾摸索中的水泥产业,污染成本被推升,会不会使得这种传统经济模式在向绿色产业转型中“闪腰岔气”?在向可持续发展战略升级上被绊倒摔个“仰八叉”?(2)看似混乱不堪的水泥市场始终埋头在寻找着逻辑,水泥产业真正意义供给侧改革着力点选准了吗?既去掉熟料严重过剩产能矛盾,又能遏制有些地区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还能提高节能减排贡献率。(3)从“弃低追高”新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复制台湾地区模式(包括取消低标号产品等项)的影子,笔者在上篇博文中较详尽比较了大陆与台湾地区水泥市场的共性和差异,“照葫芦画瓢”又会怎样呢?(4)“弃低追高”新政中的“综合利用退税”,笔者始终认为国家从生态环保出发,扶持先天不足的水泥产业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这片“退税维他命”给谁吃、怎么吃、吃多少?倒是值得商榷;既然口口声声认为掺混质量控制难度较大,倒不如在积极鼓励“熟料替代”的同时,将这片营养剂加大剂量投放到水泥窑“协同处废”的环保产业上去;这样一来,既给过剩熟料产能找到出路(去产能),又完成了向环保跨界转型(节能减排),也弥补了“弃低追高”新政一枪三眼(上面提到的几点)的漏洞,又瞄准供给侧改革的着力点,一举多得。

说到供给侧改革漂移点,其实又何止“弃低追高”新政这一项,早有眼尖的有识之士针对某些大行其道的市场现象,在媒体上纷纷“吐槽”表示忧虑。

可能有人会追问:为啥水泥业竟然如此“任性”,将某些季节性、区域性等产业特性强化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呀?难道你没有发现背后晃动着一个“独特禀赋”的影子,那就是水泥生产制造过程的停窑与开产,有着较大的便利性,且不会致使成本陡增,何况还有一块高达20%的实际增产空间呢!仅就这一点而言,恰恰是强于钢铁等传统产业的优势条件。

眼下,传统水泥产业秩序濒临坍塌,新的产业秩序将建尚未建立起来,如果产业内各类主体尤其是企业主体,不能站在重整产业家园的全局高度,仅仅陶醉于玩“漂移游戏”的快感中,弄偏了准星,没有把靶向瞄准在供给侧老化的病灶上,不仅会失掉供给侧改革的历史机遇,而且可能致使整个产业发展多走弯路。

不妨把秦朔一段颇为精彩的表述摘录于此,“企业仅有商业思维已经不够,因为企业的外部性越来越强。由社会价值与创新导向双重驱动的企业,会创造出最大的企业剩余和社会资本积累,才有未来,才有成为21世纪备受尊重的伟大企业的可能。坚持社会价值驱动的企业,将是'社会资本最大化,社会成本最小化'的文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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