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形态及其挑战

2017-04-12 16:21田海平
关键词:伦理医学人类

田海平

(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北京 100875)



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形态及其挑战

田海平

(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北京 100875)

现代医疗技术是现代技术之一种,它以独特的具身性令现代科学技术中的权力意志得以呈现。在那里技术在“如群山一般聚集”的力之运作,使人的生命成为被订造的对象。当人被置身于现代医院这座“生命维修厂”去被修理时,一个哲学问题呼之欲出了:人是谁?现代医疗技术对人文价值的剥蚀,体现在生命科技进入医疗所产生的医疗技术的实践效应。“还医学以人道”是抗击价值剥蚀的基本原则。“还医学以生命”是通过抵抗带来物化的技术对人及其自由生命的宰制,使医学回归人之类生命本质。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与人们医疗生活和健康需求息息相关的技术类型,其社会功能不可能脱离技术“双刃剑”之效应。它在功能上缓解病情、解除痛苦和增加人类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权利—责任”关系的重新界定。对责任的重新界定基于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形态的新特质。这是人类重新思考一种与人的类生命本质相契合的责任伦理的良机。

现代医疗技术;医学人文;伦理形态;责任伦理;生命伦理;医学伦理

一、技术时代的医学人文课题

自1950年代始,现代生命科学及其技术的迅疾发展,引发了医疗、卫生、保健领域的重大变革,进而带来了生命伦理或生命医学伦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的挑战。一方面,现代医疗技术的巨大进步,再次重燃“科学与人文之争”。这急切地呼唤生命伦理学必须容纳人文史学和生命史学的智识和视角,以克服科学、科学家和医学技术专家们的日益滋长起来的科学之傲慢与偏见。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高新生命技术、信息技术、环境科学技术进入现代医疗技术的范畴之中,研究者对于现代医疗技术的复杂性及其带来的伦理挑战持有不同的观点,存在不同的态度。一些人对技术治疗疾病、增强人体、改善健康状况持一种乐观主义的态度,另有一些人对新呈现的现代医疗技术及其日益滋长起来的控制论世界图景及其支配性权力意志对生命自身的宰制,持批评和质疑的态度。

现代医疗技术包括三种形态,即常规医疗技术形态、转化医疗技术形态和人体增强技术形态。常规医疗技术形态的特点是技术介入到医学或医疗实践之进程,其标志性特征是这一进程已经完成,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这一进程构成了一种可常规化的医疗技术现象。人们对于这一形态的医疗技术带来的生命伦理挑战尽管在某些方面可能还存在某种程度的争议,但是,这不影响在实践领域和应用层面形成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普遍性价值准则、规范程序以及处理特殊情景或例外情况时指导医疗抉择的道德原则。转化形态的医疗技术是与转化医学相伴而生的,它是技术进入医学或医疗实践的中介,它当然以医疗目的为“最大的善”,但是,技术本身面临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社会化后果的不可预知性,使得这一形态的医疗技术面临异常尖锐的生命伦理论争。人类增强技术在某种程度上是转化技术形态的特例,它是转化形态的医疗技术逾越了医学目的的产物,必将引发全方位的生命伦理挑战,甚至带来对“人性之本质”或“人类之本质”的诘问。不难看到,在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及其产生的医学进步中,不同技术形态或技术类型产生的问题是不同的。我们不能简单地依据单一指标或指数来应对性质绝然不同的诸种生命道德方面的论争,而是需要对其利弊、风险和长短期的后果进行综合权衡和反思平衡,并从一种新的人类史和人文史视野评估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伦理挑战。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当今技术时代呈现的医学人文或医学哲学的重大课题。

这一课题的关键在于思考,如何从生命伦理视角理解“技术”与“医学”之关联?

回溯现代医学和医疗技术进步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现代医疗技术面临的伦理挑战的呈现方式,大致上可概括为以下三点:(1)通过技术之介入,医疗保健领域的常规性医疗技术现象总是以一种加速累积的形式得到发展,从而推动人类在医学及卫生保健领域的进步;(2)这一形态进程的关键要素是“技术”形态向“医学”形态之转化,以往在实验室或研究所的那些科学技术成果,要在医学或医疗领域得到应用(完成了技术成果的商品化或社会化),其基本前提是需要获得生命伦理的支持;(3)医学或医疗技术从治疗疾病到增强人类身体的这一趋向,使现代医疗技术面临一种悖论性处境:倘若技术的发展从根本上消灭了疾病,那么技术的“医疗”功能和“医疗技术”的提法似乎就成了多余。但是,不可不虑的是,“增强”替代“医疗”的进程却是一个正在展开的形态过程,这在“人类增强技术”的技术形态中已然显露峥嵘。

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一种“技术类别”或“技术类型”,当然属于一种技术形态学的范畴,它是按照技术功能满足人类或特定人群的医疗保健和卫生之需求而确立的一种分类学命名。它不限于某一种或某一类技术,而是指凡是能够进入医学或医疗领域并发挥医学功能、达成“医疗目的”的技术都可称之为“现代医疗技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区分了常规形态的医疗技术、转化形态的医疗技术和增强形态的医疗技术。其中,将“人类增强技术”看成是“现代医疗技术”中的一种形态的依据就在于:增强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医疗的功能的一种替代或逾越。

从最一般的意义看,单靠技术自身是不能解决它带来的伦理道德问题的。现代医疗技术在其常规形态、转化形态和增强形态中,在治疗疾病、提升健康、改良人之内外部的性状诸方面,必须充分谨慎地考虑三个“技术限度”:(1)技术自身发展的限度;(2)人类公开地运用技术力量的自由的限度;(3)社会伦理突破技术能做的评估而给出“应做”之理据的限度。从技术自身的限度看,科学技术不受限制的发展与技术经济的开疆辟土,是人类理性力量的展现,它一方面确证了人类主体性的力量,但是,另一方面却可能会导致“人类主体性”维度的丧失。换句话说,那些用来支配、控制自然及人类生命的技术在为人类谋福利的同时,可能反过来导致人和人类受到技术架构的促逼、控制和威胁。不论是医疗技术,还是非医疗技术,就技术本身而言,它自身并无“善”与“恶”之分。基因技术可以纠正遗传性状方面的缺陷而具有医疗功能,为遗传病人带来福音,但是它也可以利用物种、族群遗传性状方面的缺陷而具有军事功能,制造出骇人听闻的基因武器。现代医疗技术可以通过产前技术诊断母腹中胎儿的某种疾病并对之进行治疗。比如,最近报道的一例对母腹中婴儿进行肿瘤切除术医学案例就是明证。但是,这种技术也使某种程度的“定制婴儿”成为可能,引发诸多的伦理或文明难题。这里的关键,似乎并不在于技术本身之善恶,而在于运用技术的人类主体。譬如说,一把“刀”,当我们说这是一把“好刀”时,是说它具有优良的“切割功能”或“介入功能”,然而当我们说它是一件“杀人凶器”时,则是因为“刀”的良好的切割功能或介入功能被用于不正当的目的(杀人)。在某种程度上,工具的功能越强大和优良,它运用于不正当的目的所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其作为“凶器”的危险也就越大。核技术从用于核电力开发到用于核武器制造,进一步,核武器从用于战略平衡到用于杀戮,就是从一种“善品”到一种“凶器”之演变。而避免这种技术运用的灾难性后果的出现,乃构成了技术时代人类的基本伦理道德的共识。一般说来,如果技术之应用不仅能够满足人类之需求,且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则技术会造福人类。反之,仅仅是为了私欲或个人利益(包括集团利益)而滥用科技,会带来灾难性的噩梦。在这个意义上,医疗技术或现代医疗技术亦复如此。它在医学科学技术领域中确属一个“价值中立”之范畴,似乎无关乎伦理道德,亦无关乎任何的价值判断,以至于它似乎有着自身的前行轨迹。科学家和技术专家更关心的是“事实判断”,即科学技术在医疗实践领域能做什么。然而,在道德科学领域或更为广义的社会科学领域,现代医疗技术则是非“伦理中立”的。技术时代生命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技术上的“能做”不同于伦理上的“应做”,而技术之“能做”如果不能获得伦理之“应做”的支持,它就不具备实践合理性和正当性。也就是说,从“能做”推论出“应做”的前提条件是伦理正当性的支持。不论是对整体人类而言还是对个人人类而言,现代医疗技术之应用不能回避其所应负有的伦理道德责任。正如马尔库塞所指认的那样,如果按照工业文明的逻辑,只是单向度地追求技术的无限的进步与发展,会带来两个后果:其一,从人类整体的视角看,单向度的技术文明必然导向一种技术支配人类的世界图景,从而造成工具理性的全面胜利,这会导致一种普遍性的分裂与不和谐的人类状况; 其二,从人类个体方面看,新的奴役、不自由及贫困会随着技术支配的纵深展开而加深,以至于人类可能以一种“文明”的方式重新回到“奴隶时代”。技术时代的道德抉择总是会遭遇众多的两难困境,理性地平衡利弊得失当然非常重要,但对良知、仁爱及责任感的呼唤,也是必不可少的精神资源和美德资源。

现代医疗技术的前沿性进展之所以需要我们认真地予以对待,除了它带来了诸多棘手的伦理道德难题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必须从人类文明进程的发展方向及其大趋势来衡量和看待技术时代的科技进步和理性累积之意义。

人类文明史是由不同文明类型及其历史进程构成的庞大系统。而在各大文明体系中呈现出来的伦理扩展效应,又是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普遍性趋势。人类文明早期并不特别地顾及奴隶、妇女之权利,更别说顾及非人类物种的福利了。可是,我们今天却是非常严肃认真地谈论动物的道德权利和道德地位问题。怎么看待这一变化的文明趋向呢?我们由此至少看到了伦理从“人类”向一般意义上的“地球生命”或“大自然”扩展的文明趋势。事实上,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经历的快速进步和世界图景的巨大变化。今天,人们称之为“流动的现代性”或者“一切都高速旋转起来了”的社会。这种变化趋势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人对自然、人对人类自身进行技术改造或控制的限度问题及其未来的前景。改良或控制自然的观念,在今天成了一种显著的“现代性进程”和“现代性观念”,而随着生物技术(包括基因工程)、纳米技术、电子信息技术(IT及AI)以及神经科学或脑科学的发展,通过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对于人类自身做根本改造或增强是一个无可阻挡的大趋势,也是“现代医疗技术”必然逾越“医疗目的”时所趋向的“新目标”。想想看,人类第一次为人类基因组测序用了15年时间、花费达30亿美元,而今天只要花上几周时间、几百美元,就能完成一个人的基因测序了。人们可以用它做“亲子鉴定”,也可以依据DNA测序定制“个人化医疗方案”,还可以像美国影星安吉娜那样,对潜在疾病提前预防或预治。在我们的时代,尤其是在不久的将来,医疗知识或医疗技术的改进和蓬勃发展,必然使得通过技术对人自身进行根本之改造在某种程度上逐渐获得人们的广泛认同与支持。然而,清醒地意识到技术进步带来的改变,尤其是这种改变涉及对人的基本性状、情态、基因特性等方面的根本改变,我们就必须更为清醒地看到,这种改变绝非局部的或细小的“量变”,而是复杂的、全方位的“质变”,是涉及文明形态意义上的改变。那么,问题必然导向根本之“问”:面对技术对人的根本改变,怎么办?我们首先必须审慎地反思、权衡这些改变带来的挑战和风险。仅就人类基因测序技术而言,伦理学家和法律专家就已经被该技术运用所涉及的隐私伦理问题弄得焦头烂额。畅销书《人类简史》的作者赫拉利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列举,他问道: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我们提供DNA定序数据?如果要投保人的基因显示遗传性的鲁莽倾向,保险公司又是否有权要求提高保费?以后公司要聘用新员工的时候,会不会要求的不是履历而是DNA数据?雇主有权歧视DNA看来较差的求职者吗?而像这样的“基因歧视”,我们可以控告吗?生化公司能不能创造出一种新的生物或是新的器官,再申请其DNA序列的专利?我们都认同某个人可以拥有某只鸡,但我们可以完全不拥有某个物种吗?[1]402。

这些问题涉及技术时代令人感到异常棘手的生命道德难题。如果对这些道德难题的性质作进一步的探讨或挖掘,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自觉到还是没有自觉到,我们都必然会碰触到一个与文明演进或文明前景密切相关的人之“超越性”的维度及理解性的问题,即在“人是什么”的问题上我们必须回答与人的物种规定不同的人之超越性的规定,即必须深入思考从人之“类本质”和人之“类生命”的问题。我们说,人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是一种类生命的存在,这当然是没有疑义的。然而,当技术时代蓬勃发展的现代医疗技术将人或人类的这种超越性和类本性摆在了“明面”上,将它们完全实现了出来、充分展现了出来,使之不仅仅体现在介入疾病之治疗、身体功能之增强,还进一步体现在从现代医疗技术的形态视角所窥见的技术对人自身“做根本改造”的方面,且这将会是一幅徐徐展开的人类未来世界的图景,此时,现代医疗技术面临的伦理挑战,就不再会是一种普泛而言(或者一般意义上)的技术时代的医学人文课题,它将人们探究的视野引向了对人之本质的追问,引向了一种哲学人类学的反思。这令人想到了当代意大利哲学家莫迪恩在其代表作《哲学人类学》中对人之超越性的两种类型的论述。他写道:

关于人的超越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类型,一个是水平的超越,一个是垂直的超越。前者包括向未来的一般意义上的前进,但它仍然保持在空间、时间的范围里,因此仍然保持在历史的视野里。后者则是向上的超越,意图超越空间、时间的界限,指向无限。二者也可以分别称作历史性的自我超越和形而上学的自我超越。[2]157

莫迪恩所说的人的两种类型的自我超越,可概括为:(1)理性形态的自我超越,即在时空中、在历史中的“横向”超越; (2)精神形态的自我超越,即超越时空的、超越历史的“纵向”超越。前者是在“人”之“有限性”的限度内的一种理性的超越,而后者则指向一种“人”之“无限性”的深度上的精神的超越。我们总是从人分化为一个一个的个体(理性存在)的意义上思考第一种类型的超越,即“从个体出发”的伦理形态上思及时空中人的自我超越,而从人结合成为一个群体和整体的意义上思考第二种类型的超越,即“从整体出发”的伦理形态上思及超越时空意义上(或超验意义上)的人之自我超越。这两种涉及人之超越性的形态,在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挑战中都有鲜明的呈现。抛开第一种超越(即理性形态)不论,就第二种超越(即精神形态)而言,现代医疗技术在快速融入最新科学技术成果方面由于展现了对人类自身进行根本改造的技术化生存之可能,故而引发了关于人是否能“扮演上帝”之争论,特别是人类增强技术带来的关于“后人类主义”和“超人类主义”的讨论,展开了对“人的本质”的重新理解及对人的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和重新认识的哲学思想之维度。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在一种即将开启的文明形态之总体转换的视野下,拓展我们的伦理道德观念,重新面对“人与非人”、“人类生命与非人类生命”、“人类时代与后人类时代”的哲学人类学区分。当克隆人、定制婴儿、编辑基因、人体增强等技术被广泛运用于人类健康之改善和人类生命质素之改良时,我们可能面临一种根本的精神的、形而上学的困惑:“我”是谁?“人”的本质是什么?什么是“人”?

这是一个无可回避的古老而常新的哲学之“问”。现代医疗技术在其常规形态、转化形态、增强形态三个层面可能遭遇极为不同的问题。但是,从理性地处理“医患冲突”、面对“病人之权利”,到寻求人口意义上的健康公正和医疗保健方面的伦理难题之解决,再到面对人类增强技术带来的前沿性的伦理道德挑战,这些都不仅仅是一种经验性层面的医学人文课题,它还属于一种哲学性质的反思和建构。

二、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形态

在前文,我们提到,现代医疗技术及其相关体系推动了高新生命技术和尖端科学技术在医疗中的转化和应用。这一趋势随着人类理性力量之累积和人类知识之进步,而以一种加速度形式呈现出来,使得现代医疗生活的形态演进遵循着医疗技术化趋势。

一方面,医学的目的是治疗疾病、缓解疼痛、护卫生命、增进健康、延展寿命、减少死亡,其基本宗旨是“卫生”、“文明”,即面向人之生命的安顿与保全,核心理念体现为关怀生命自身的伦理理念。因此,古人云:“医乃仁术”。然而,“医学目的”的达成,既非纯粹医疗技术之功能,亦非纯粹的伦理或人文之功能,而是两者相互作用的产物。这使得医学在关怀生命、尊重生命的面向上,融汇了伦理形态与医疗技术形态两个方面。尊重生命和敬畏生命的伦理省思,在医学维度是由医疗之“仁术”而非某种哲学之“玄思”体现的。换言之,现代医疗技术因其“术”的功能而带来了诸多伦理挑战,如若没有伦理之“道”或文明之“道”的指引,则所谓“仁术”就要大打折扣了。从这个维度看,古之所谓“医乃仁术”契合了生命伦理学特别关注生命科学技术之道德维度的核心定位,就其主旨而言,必然涉及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形态问题。

另一方面,现代医疗技术虽然来源不同,但其展现方式上有两个特征则不可不查。其一,是“医学方面”之特征。其二,是“生命方面”之特征。这“两面”特征使得现代医疗技术的技术形态与其伦理形态密不可分。首先,现代医疗技术有其“医学面”。何谓“医学”?许慎《说文解字》释曰:所谓“医”者,“治病工也”。就是说,“医学”之功能,说得直白些,就是“治病救人”。西方比较早的关于“医学”的权威定义,出自中世纪哲学家阿维森纳(Aviccenna,980-1037)。他在《医典》中写道:“医学是这样一门科学,它告诉人们关于机体的健康状况,从而使人们在拥有健康的时候珍惜健康,并且帮助人们在失去健康时恢复健康。”[3]21后世对医学的理解,虽然有各式各样的定义,有时甚至千差万别,但其核心内涵则是脱胎于阿维森纳定义中的“健康关怀”,即“如何确立人类机体健康的标准”以及“如何保持和恢复人类机体健康”的问题域。其次,现代医疗技术有其“生命面”。何谓之“生命”?哲学、形而上学、神学和各门具体科学对这个问题的响应方式各不相同。生命伦理学显然是以“生命”之关切为重点的道德科学,但它关于“什么是生命”却并不能给出一个简单明了的标准答案。世界上一切伟大的宗教(例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以及中国的儒家、道家)和道德体系,无一不是孜孜于探求生命之奥秘或生命存在之意义。尽管个体生命的生物学遗传密码在今天已经被生物学或遗传学所解密,但生命之整体的意义,尤其是人类生命的存在之意义,显然是各门具体的自然科学(包括生命科学)的知识无法穿透的。生命来自自然,但又在人之生命存在的维度超越于自然。我们可以用技术方式创制人工生命或生命之机体以服务于医疗之目的,但是,个体生命的独一无二性不论是对人而言还是对于动物而言都是其本真的规定。现代医疗技术所关联的生命之面向和医学之面向表明,现代医疗技术在“干预生命”和“重塑医学”的意义上,不再是某种纯粹的功能化的技术类别或纯粹技术的展现方式,而是包容诸异质要素的一种形态化的技术展现。这种“形态化”将“技术与伦理”结合在一起。在有着广阔应用前景的NBIC(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认知科学)四大技术的会聚中,我们看到,人类以技术方式构造社会和医疗之进程是一个不断展开的形态过程,那些看似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各种形态的技术,正在进入现代医疗技术范畴。比如,“大数据技术”原本不是一种“现代医疗技术”,但是它进入医疗实践和保健领域所展现的开启智慧医疗及个体健康革命的强大功能,使之成为当今最能引发现代医疗技术革命或卫生保健变革的技术形态。

由此,我们看到,现代医疗技术依其技术功能与医疗功能的关联而呈现为一种从技术形态到伦理形态拓展的趋向。生命伦理学的形态学视角不能回避这一趋势以及由之带来的医疗生活史重构的课题。技术进入医疗的不同进路构成了技术与伦理关联的不同形态。如前所述,如果从人口现象的形态学视角看问题,可以辨识三种关涉医疗生活史之重构的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已经被广泛使用的医疗技术,即不论是作为药剂、器械、检测工具和仪器,还是作为方法、原理和干预手段,这一形态的医疗技术已经非常成熟、稳定,是日常医学实践或常规化医疗技术应用的基本构件。常规形态的医疗技术就技术本身而言不会带来棘手的伦理难题或伦理挑战,即是说它不会带来令人困扰的“技术—伦理”难题。然而,这并非是说,常规形态的医疗技术不涉及生命医学伦理问题,而是说,它面临的问题更多的是一般意义上医患关系、病人的权利、医生的责任、知情同意原则、医疗制度合理化等问题,包括医学美德问题、医疗公正(健康公正)、卫生保健资源分配的问题,以及由成熟的医疗技术的应用产生的生命伦理问题(特别是与生死问题有关的医疗技术的应用,如代理母亲技术、安乐死、脑死亡、器官移植)等常规形态的生命伦理问题。由于常规化的医疗技术关涉广大的人口规模和人群范围,讲求医学科学之证据、顾及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其最为突出之特点。其相关联的伦理形态主要表现为一种人口意义上伦理形态。第二种形态是处于转化中的医疗技术。转化医学是科学技术进入医疗领域的中介。它与常规医疗技术的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在将“研究成果”与“医疗技术”联系在一起的时候,需要面对技术的运用所产生的一系列的科学、医学、管理、伦理等复杂的问题。这种转化的力量,在异常久远的古代是被人们以一种古之又古的智慧所直观到并感知到的力量。在古希腊荷马时代,人们将疾病治愈的力量描画为“蛇杖”。“医神”阿伊斯古拉普所持的手杖上缠绕着一条“神蛇”,它象征着具有魔力的知识向具有神奇医疗效果的医术的转化。然而,这个隐喻最初无疑带有“巫术”的色彩。只是在现代医疗技术出现后,现代科学技术才开始了重构医学形象的文明进程。近世医学是随着外科技术(特别是人体解剖学技术)的发展,听诊器等医学器械的发明,而开启医学诊断的新纪元。1930年代磺胺药和青霉素进入药典,随后1945—1965年间各种抗生素、抗高血压药、抗精神病药以及抗癌药的普遍使用,使医学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些推动医疗革命的药物的出现,前所未有地扩展了常规医疗技术的规模和力量,同时也揭示转化医学的形态特质。转化医学通过将医疗与自然科学和现代技术进行嫁接和融合,使医学发展成为一种知识体系、技术体系和保健体系。然而,问题一直以一种异常尖锐的方式存在:如何应对和评估那些仍然处于转化中的医疗技术呢?这是现代医疗技术面临的第二种类型的伦理挑战。第三种形态的技术是逾越了“医疗目的”的现代医疗技术。学术界通常称之为“人类增强技术”或“人体增强技术”。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使得一些医疗技术在技术目的的维度,不再受限于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而是以纳米技术的启用,基因技术(包括基因增强技术或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脑技术”、信息技术(包括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以及人造生物体技术的突破为契机,在技术形态方面出现了现代医疗技术的改革,即医疗的功能在这些技术类型中不再居于优先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增强功能”的优先地位日益变得显著。这种技术形态的改变带来了日益严峻而尖锐的伦理难题和人性挑战。

综上所述,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形态呈现为三种形态分布,这三种形态的基本特征及其带来的伦理问题和伦理形态,笔者曾经进行提炼和概括。概述如下:

第一种可称之为“常规形态”。常规医疗技术在技术形态方面具有明确的医疗目的,它以诊治疾病和纠正缺陷为主要目标。而与之相关联的伦理类型,则主要涉及病人个体权利的保护、医生的义务与责任、以及适用于医疗技术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正义原则,等等。这些标明了常规形态的医疗技术所关联的是一种可常识化的伦理形态,其典型形态特质就是以制度性架构为旨归的程序伦理问题。换言之,可常识化的程序伦理是与常规化的医疗技术及其发展相适应的一种伦理形态,核心就是确立和运用尊重病人个体自主权的制度性架构。它需要协调三方面的矛盾:常规化医疗技术水平与日益增长的大众保健和医疗卫生需求之间的矛盾; 传统伦理生活方式与现代医疗制度之间的紧张;以家庭为单元的医疗决策模式与尊重个人自主的伦理原则之间的冲突。

第二种是“转化形态”。“转化医学”一词虽然晚出(1996年首次提出),但它作为技术形态却早已存在,且体现在“从板凳到临床”的口号中。转化医学是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诊断工具、药物、干预措施等,以达到改善个人和社群之健康的医疗目的。它在两个方面遭遇伦理难题:一是临床前研究与临床的衔接要经过从动物实验到早期人体实验诸环节,这带来了以“常规形态”为参照的可程序化的研究伦理问题;二是高新生命技术的临床转化进一步带来了医学革命化,因而也造成了“风险—收益”难于计算或评估的伦理问题,而一些尖端技术(比如克隆技术)的转化有可能带来对“人性”、“人的自主权”、“人的概念”等常识概念的颠覆性改变。因此,伴随着转化医学范畴下的医疗技术的跨阶段、多领域、探索性等复杂特质,其伦理形态以策略性架构为旨归,既有面向可常识化的程序伦理的方面,又有面向针对“人性”或“人之自主权”进行生命伦理质询的实质伦理的方面。这种两重性使得转化形态的医疗技术比较明显地关联着一种“途中道德”的伦理类型。

第三种是“增强形态”。这一伦理形态与“人类增强技术”的发展相关联。“人类增强技术”通常是指逾越“医疗目的”的技术。从技术形态看,这些技术有的是从医疗技术的功能逾越而来,有的是从转化医学的“转化形态”中进一步转化而来。由于它在关乎人性改良、医学功能转移、技术逾越性、公正有限性四大生命伦理挑战时总是呈现出一种未决事项的特征,因此,其伦理形态只能诉诸人类拓展未来的技术化生存获得对生命总体存在进行改造的超人类主义的伦理辩护。因此,“人类增强技术”是在拓展一个可能(或即将)来临的“后人类主义时代”的意义上,关联着一种新的实质伦理的“增强形态”的建构。[4]

笔者认为,“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一种容纳了各种异质性要素的技术形态的展现,在常规形态、转化形态和增强形态的技术展现中,关联并展开了相应的伦理类型或伦理形态。现代医疗技术对人的生育方式、保健、疾病治疗、人体增强、寿命延展、老龄生命质量提升、临终关怀、死亡问题等殊为不同的事项所进行的干预和操纵,使得生命伦理学必须面对不断得到拓展的异质性的“技术—伦理”类型。这凸显了生命伦理的形态学视角对重构医疗生活史的重要意义。”[4]

三、现代技术的本质及其面临的人性挑战

毫无疑问,现代技术带来了人类社会生活和实践样式的全方位变革。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来自医疗的现代化和保健方式的日新月异。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进入常规医疗技术的“清单”之中。而这个“清单”也以不断增长的数量规模和质量形态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技术类型学上的一个突破愈来愈清晰可见,这就是,随着转化医学的进步,人类以技术介入方式操纵控制身体、修改或矫正疾患、保护增强人类健康的理性能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一方面,现代技术的本质,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典型地反映在技术对人的自然生命存在的促逼或一种座架式的支配体系的构建上,它规定了人对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人对其自然母体的出离和反抗的关系。人类不再满足于、受限于自然并以适应自然的方式建构人与自然的原始和谐。“天人合一”之境界及其古老智慧,以及其中蕴涵着的伟大的“天道”运行法则,只存在于思古之幽情的怀旧思绪中,或者存在于某种艺术审美的情感中。人类不再仅仅满足于屈从于自然的限制而被动地适应自然而生活。伟大的主体性觉醒被理解为(或者甚至是如此地被看作是)人类控制自然之进程的文明的胜利,这是一种“力”的展示,它在聚集和释放的同时又不断地反噬着生成它的人类之主体,且将人类主体转化成为被技术所支配的对象。

1. “力”的聚集和释放:现代技术的本质

在今天,人类文明显著地经历着某种以加速形式获得拓展的科技、智识和智能的“具身化”呈现以及与之相关的道德的物化形态进程的由微而显,这使一切人类的小精明(或算计)都难以逃脱由现代技术所造就的一种聚集起来的并以具身化的样态所呈现的“大理性”的覆盖。尼采曾以一种诗意的隐喻天才地预见到这种使一切旋转起来的“权力意志”的新型“力学”。他写道:

这个世界是:一个力的怪物,无始无终,一个钢铁般坚实的力,它不变大,不变小,不消耗自身,也没有损失的家计,但同样也无增长,无收入,它被虚无所缠绕,就像被自己的界限所缠绕一样,不是任何模糊的东西,不是任何挥霍的东西,不是无限扩张的东西,而是置入有限空间的某种力……在此处聚集,同时在彼处消减,就像翻腾和涨潮的大海,永恒变幻不息,永恒复归,以千万年为期的轮回……作为必然永恒回归的轮回,作为生成的东西,不知更替,不知厌烦,不知疲倦,自我祝福……这是权力意志的世界——此外一切皆无——你们自身也就是权力意志——此外一切皆无![5]117-118

在这种“力学”的支配原则中,在这个“权力意志的世界”中,一切伟大与不朽的事业,一切表象的、运动的、静止的、产生的、消亡的事物,都被还原为一种“力”的原则。而整个世界都是“力”的世界。所有的现象都是权力意志的竞技和自我游戏,是积累和释放,是无休止的变化和轮回。尼采对世界的这种变易性、流动性、生成性的揭示,是对现代性的一种图画式或图谱式的描述。而现代性的本质就体现在这种“力”的聚集和释放之中。它是一切变化、生成的根源。在这个意义上,尼采借“权力意志”之名,且以如此浓重的笔墨描绘的“力”之世界图画,实乃表征了今日“人之类型”已然为一种“求强力的意志”(权力意志)所支配,他(或她)从适应自然的人性或人类,趋向一种控制自然(甚至重塑自然)的“超人类”之阶段。我们今天在现代技术所展现的此等“伟力”中,特别是在现代医疗技术由控制人的生物学遗传性状到控制人的认知神经过程的“大能大力”中,确乎见证了尼采预见的这个“力”的世界的聚集和释放的未来前景及其现实展现。

然而,现代世界的文明法则随着“力”之聚集和释放,并以此所体现的人类主体性力量的日益膨胀和人类理性威力的“进步”,却又一次使人类面临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

在这一维度,研究者们谈到了不受限制的主体性——一种不知疲倦的进取的理性的累积与进步,以及它可能带来的诸多的文明病症。因而,主体性的限度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人类理性本身隐蔽着的疯狂,正是“尼采—海德格尔—福柯”这一脉思想家在反思技术时代的现代文明病症时要着力予以揭蔽的思想主题。不管哲学家们以何种概念表达这个主题,也无论现代技术的本质如何地体现为人类主体对自然进程和生命进程的干预、控制和主宰,在这种现代技术所展现的“力”之集聚与释放(尤其是体现在现代技术的“力”之集聚)的现代性空间中,尤其是在这一空间中它对物之纯真及其存在意义的剥夺,开启了一种令人深思的影响至为深远的思想事件之契机。

从一种始原性的伦理视角看,人之此在性的生存一旦落入技术化生存的规制和统治,一种出离了人之主体性控制的总体性力量,就会起来反过头来主宰和控制人的世界和人的生活,进而实现对人自身的主宰和控制,带来了一种灾难性的人性之反噬——本来是一种彰显人性光辉和人之理性伟“力”的主体性,一种源自人之权力意志的“力”之集聚和释放,反过来却成了瓦解和支配人和人性的一种异在的、异己的力量。“力”之轮回如此旋转,于是,最有力量的世界中心或宇宙中心,必定有如那最“虚无”的“黑洞”一样,既是集聚一切力量的中心,又实质上是一种“虚无”的象征。

2.“虚无”的隐蔽与呈现:现代技术的展现方式

现代技术的本质居于此两重性之中,在其最大限度地呈现为一种“力”之集聚和释放的“正面”看,它甚至可以说使得古老形而上学的“理念”获得了一种现实展现或实际呈现的良机。然而,在其隐匿着的本体之“虚无”的“背面”看,则在现代技术“解蔽一切神秘、打破一切限制、改良一切缺陷”的宏伟展现中,存在自身被剥夺的命运亦随时生发——善哉,这种危险确属于此技术时代之“天命”也。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在现代技术的伟大胜利中看出了一种“夜到夜半”的黑暗之降临,因而,他之追问现代技术的本质,就是力图去澄清吾人之遭遇到的前所未见的黑暗与危险的一种“思想之努力”。倘使吾人不欲在欢呼现代技术之“大能大力”时,不为其隐蔽的“虚无黑洞”所吞噬,就需要静下心来聆听这种“夜到夜半”的钟声。海德格尔在1950年题为《技术的追问》的演讲中谈及现代技术与人的存在的关联时说:

我们追问技术,旨在揭示我们与技术之本质的关系。现代技术之本质显示于我们称之为座架的东西中。不过,仅仅指明这一点,还绝不是对技术之问题的回答——如果回答意味着:应合,也即应合于我们所追问的东西的本质。

如果我现在还要进一步深思座架之为座架本身是什么,那么我们感到自己被带向何方了?座架不是什么技术因素,不是什么机械类东西。它乃是现实事物作为持存物而自行解蔽的方式。我们又要问:这种解蔽是在一切人类行为之外的某个地方发生的吗?不是。但它也不仅仅是在人之中发生的,而且并非主要地通过人而发生的。[6]941

这是一段非常经典的海德格尔式的追思追问,是其关于现代技术本质之追问的问之所问的问题脉络。沿着这一脉络,在这种追问中,现代技术的本质已经不是某种单一的技术要素,而是作为一种总体性控制方式或支配形式而表现为一种形态普遍性。这即是说,现代技术的本质居于一种可以称之为“座架”的总体化支配之中。我们现在称之为“体制”也好“架构”也罢的东西,它的一个最为典型的特征就是归属于一种展示或“解蔽之命运”,成为一种无可更改的必然性,或“无可回避之物”。现代技术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人一味地去追逐、推动那种在订造中被解蔽的东西,并且从那里采取一切尺度。由此也就锁闭了另一种可能性,即:人更早、更多并且总是更原初地参与到无蔽领域之本质及其人无蔽状态那里,以便把他所需要的对于解蔽的归属性经验为他的本质。”[6]944当然,正如海德格尔所说,这种关于技术本质的追问,注定了将人们驱迫进一种危急状态:如同群山被展开为山的形态,且被指认为山之聚集,是为“山脉”,现代技术以类似的方式将人和人的生活聚集起来,使之被促逼着“订造作为持存物的自行解蔽”。于是,技术事情的本身或本质,指向了日益被技术物化了的人性尺度,它的本质就被铭刻进现代技术的非技术因素之中,即一种能够支持技术的人文价值要素或道德要素之中。

现代医疗技术虽然是现代技术之一种,却是其最具典型的一种样式。它以一种独特的具身性,令现代科学技术中隐匿不见的权力意志得以彰显。在那里,技术本身在“如群山一般聚集”的“力之运作”中,使人的生命或身体也成了订造的对象。虽然在海德格尔的时代,这种聚集起来的座架力量还只是以一种隐匿未彰的“势能”潜伏在最初的现代技术的创建中,并没有像今天人们所经验到的那样真实地感知到由于基因组图谱的成功绘制和脑科学以及认知神经科学的突破,技术解蔽进入到基因、细胞、神经的层面。然而,海德格尔对现代技术本质之追问,特别是对现代技术背后的权力意志的支配作用的揭示,则提供了看待现代医疗技术作用于人之身体、疾病、健康、死生的那种“力”之聚集和释放的独特视角。

我们必须守护物之纯真,此乃人之安居之根本。我们不能丧失对存在之真的敬畏,不能放弃对人之诗意安居的一贯坚持。当此之时,首要前提是要有对现代技术之本质保持清醒之认识和深切之感知。唯有如此,才能推动人类在面对技术不断进取或开工掘物的无穷尽的“力”之聚集和释放时,坚持对自然之改造保持在适合的限度内。这意味着让理性回归其希腊之本义,即让理性回归其“适可而止”或“适度”的原始德性。我们要认识到,技术之发展,人类知识之进步,都有其局限性或片面性。在一种绝对的意义上,大自然永远是正确的,大自然永远是人类的导师,这是现代技术的“大能大力”不可能逾越的大自然之“天道”。遵循自然,而非控制或支配自然,才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永恒的道德劝告和道德命令。无论是在技术发展的有限性层面,还是在人类掌握自然知识的有限性层面,遵循大自然并非是完全放弃人的主体性,恰恰相反,它是实现人之主体性的必备条件。

另一方面,现代技术在其“力”之聚集与释放的本质规定中,遵循着一种功能推理,即它设置了一种以满足人类需求为目的的功能。例如,以现代医疗技术为例,其功能推理和功能展现,在一种形态学意义上,呈现为从医学功能到增强功能的分布和延展。这体现了现代技术的本质居于一种非技术要素的特性之中——它以满足人之需要为目的。当现代技术以这种方式拓展时,它也就预定了无穷尽地满足人类所有需求的功能和目的。从延长寿命,干预生育,延缓衰老,治愈疾病,增强人体,到长生不老,都可能会成为技术拓展的目的。后人类主义者在这个意义上提出了“永恒发展”之原则。依此而论,人的一切“生老病死”、“祸福吉凶”都在技术功能的预设之中。那些被认为是无能为力的致死痼疾因为现代医疗技术(如心脏与脑部手术的成功)而被治愈。器官移植手术、基因修饰技术、人造器官技术等,使得医学最终可能摆脱面对生命脆弱时的“无能或无奈”之叹息。然而,人类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身体和生命终究是有限的、脆弱的。现代技术的功能设置存身于这一至为根本的矛盾运动之中。这是现代技术之本质使然,又是人之本性使然,是两者互动共生的一种现代性的“共谋”,是技术发展、医学进步和伦理拓展的根本动力之所在。

3.“人的形象”的重构:透过现代医疗技术的“幕纱”

由此,现代性的动力特征可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就是,“一切都旋转起来了”。现代技术的“现代性”在于:当其加入到这个“一切都旋转起来”的运动之中,当其为“力”之集聚与释放的进程所裹挟,并推动人类永不停歇向前行进时,一种反向运动实际上已经潜隐于技术进步史(包括医学进步史)的背后——当“一切都旋转起来”时,人类尤其需要一种沉静,或冷静,以平衡日益滋长起来的喧嚣——我们需要停下来!等一等!我们需要等一等可能会被这种急速变革和进步已然丢在身后的人类的“道德”和“良心”!在一种沉静甚或冷静中,我们或许透过覆盖在现代医疗技术之上的“力”的“幕纱”,观察到一种已然开始的对“人的形象”的重构。

事实上,今天人类通过医学和现代医疗技术的高度专业化和技术化,前所未有地瓦解了作为整全的“人的概念”。知识是如此地密集地集聚着,增长着,爆炸着,不同学科知识领域以一种特有的方式与医学和现代医疗技术发生着某种关联。历史学,人口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等——这些看起来似乎与医疗无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追根到底,也都具备有与生命、身体、健康、人类繁荣之改善、调整和需求之满足有关的面向。更不用说,那些可以直接转化为作用或介入身体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知识了。“人死了”——福柯的话,说的是太多的分门别类的关于“人”的科学导致了“人”之终结,因为从这些不同的方面看待人的生命或身体,就会导致某种程度的“人的概念”的瓦解。

特别地说来,生物科学或生命科学、行为科学的专门化,最突出地产生了类似的效应。它使“生命”的整体性被分解为细胞、神经、基因或行为,等等。通过现代技术,具体地说,通过现代医疗技术的不同形态对“对象”的控制和改良,我们把客体对象从外部世界转化为人自身的身体,从对外部自然对象进行操作转变成了对人自身的身体或肉体进行操作。控制自然转换成了对人自身生命的控制。而控制或改良的方式就是事先将整体自然过程和身体切割、分解成为片断,最后构成事物整全本质的东西消失了,被瓦解掉了。

人是什么?生命是什么?什么是人类真正需要的东西?什么是生命的意义?这些问题都要在一个碎片化了的世界图景上被重新问及。由于现代技术不仅把外部自然而且把人自身生命作为改良、加工、修饰、操作的对象和客体,现代医疗技术带来了日益严峻的人道关怀的失落和人性意义的困惑。技术乐观主义者希冀通过技术改变人体的性状或功能,使人更“完美”,以减少甚至杜绝疾病之困扰,以更好地适应“无痛时代”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然而,人类在生物学上的缺陷或弱点虽然可以通过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予以纠正、治疗甚至克服,但是,人类在社会学上的缺陷或弱点则不是现代医疗技术所能矫正或克服的。

人类的繁荣昌盛与动物有很大的不同。动物大都拥有某种特殊本能以适应或应付复杂多变的环境。而人类的全部优势,就是人的理性和思想。这也是人的全部尊严之所在。现代技术作为人类理性和思想的杰作,在一种“力”的聚集与释放中,已确证了人的理性和思想的伟大,同时也彰明了这种“大能大力”可能存在的巨大的危险——“理性”可能演化为“疯狂”,而“思想”则可能在技术具身的现代性展现中沦落为一种彻底的“无思想”。

毫无疑问,人仍然需要运用理性和思想去战胜疾病、贫困、愚昧、落后,去强健人之体魄和精神,抵抗衰老和脆弱,进而消除阻碍社会发展和知识进步的障碍。然而,当我们这样说时,前提条件是,我们需要时时警惕在现代技术的进步中那种使得理性陷入疯狂、思想沦落为“不思想”的人性的或伦理的挑战和陷阱。

对于处理身体或干预生命的现代医疗技术而言,技术要素日益成为现代医疗或医学的形态特征,这从另一侧面突显了人文要素和道德原则的重要性。现代医疗技术有自身前行的轨迹。无论是常规技术形态、转化技术形态,还是人类增强技术形态,都凝聚着人类理性的累进。我们不需要怀疑技术进步的“大能大力”。真正艰难的问题,也是最为令人担忧的问题,是技术进程中的人文要素。这里始终存在着如下一种警醒:“医学是一门需要博学的人道主义的职业,其道德性质更类似于宗教的传教士。”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现代医疗技术作为现代技术的一种特殊类别,它在展示“解蔽之命运”的维度提供了解蔽现代技术中人文要素和道德要素的最适切的视阈。不仅治疗疾病成为技术突破的重点,而且在道德形态学意义上再造病人逐渐成为医疗过程的重心,甚至可以说,它关乎对“人的概念”以及人之尊严命题的重审。

古之所谓“医术”多以经验方式诊治疾患,而无精准检测和定量依据,然其优点则是“医患联结”在医生与病人的情感关联中获得了一种道德性质之建构。所谓“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这使传统医学不离人文价值之内核。事情的改变起于现代医疗技术及其带来的“精准医学时代”的来临。现代医院体系不仅仅是一种高度专门化、专业化的知识体系和管理体系,它还是各种尖端技术和治疗方法的汇聚之场域,因而,使机器成为技术时代“医患联结”的纽带。生命伦理学家黄丁全对此有一段描述,他写道:

医院的规模日渐庞大,软体硬体建设日渐现代化,一座座白色巨塔里充斥的是各种诊断治疗仪器和设备:从X射线、心电图、电镜、内视镜、示踪镜、超音波诊断仪,到自动生化分析仪、CT扫描、正电子摄影(PET)、核磁共振成像(MRI)、肾透析机、心肺机、起搏器、人工脏器与不能胜数的药物,这些在临床治疗中发挥着救死扶伤的重要作用。化学药物、器官移植、生殖技术、介入性治疗等提供了多种有效的治疗手段。种种技术的飞跃解开许许多多生老病死之谜底,疗治许多原属不治的疾病。令人歌颂的医学的傲人成就,固然造福无从计数命在旦夕的病患,却因分析研究的必要,把研究对象“物化”、“非人化”。原先几千年来一个医师面对一个病人的对话氛围,猛然切换成“一个医师面对一台出错的机器”,不问这人是谁,医师只管维修,就像汽车维修站的技术工人。这是技术属性膨胀的结果,使医疗活动中“人”的属性失去了原有的光彩,病人的痛苦转化为疾病的表征,被简化为因机体的某一部位损伤或功能失常需要修理和更换的一具具生命机器。[7]7

这段对现代医疗技术及其由之奠基的现代医院诊疗体系的现象描述,反映了当今人类对现代医疗技术的复杂态度。毫无疑问,我们对现代技术的发展抱有无限期望,希望通过技术及其运用为人类带来福音,但是技术发展本身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而且技术化生存对人性关怀、人道眷顾和仁爱情感的剥离,是技术这一“座架”设置必然带来的效应。因此,技术时代的理性和思想存在着将人简化为“生命机器”的危险。可是,一种冒险而行的惊讶,却存在于一种可能性之中:“技术之疯狂到处确立自身,直到有一天,通过一切技术因素,技术之本质在真理之居有事件(Ereignis)中现身。”[6]954这就是说,时代之旨趣已然不同于人类原初依赖技术进步解放体力之阶段,技术在拓展和开发人之世界的广度和深度方面,机器在取代人之理性和思想方面,已经使“人的概念”和“人性问题”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真理之居有事件”。我们还有可用来支撑这个日益变得“疯狂”的技术时代的人文价值体系和道德行为准则吗?这个“我”又会是谁呢?

4.“人是谁”:人性本质的挑战

不用举太多的例子。我们仅以每天使用的智能手机为例,就会看到,这一看似与医学或医疗技术无关的“现代技术”可能会打开个体化智慧医疗的大门。科学家们正在研制可与智能手机相连结的微型传感器。这种传感设备在植入人体的相关部位后,可以精准地监测各种疾病的症候并通过相关软件程序和互联网数据库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即时提供健康指导和就医指导。当然,这种对生命体的监控将会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规训的“力”的组成部分,并成为拘禁个体生命自由的一种强大的设置,它在护卫生命健康、增强人体的同时,也会对隐私伦理提出尖锐的挑战。无处不在的监控使一切大白于天下。于是,“人是谁”之问,将会顽固地盘踞在现代技术造成的至为深层的“人性困惑”之中。

现代技术之“现代性”(进而现代医疗技术之“现代性”)皆以崇尚“力”之原则和“流变”之“哲学”为要义。约纳斯指认,现代技术已然成为我们时代的哲学之对象。他写道:“……由于技术已成为地球上全部人类存在的一个核心且紧迫的问题,因此它也就成为哲学的事业,而且,必然存在类似技术学的哲学这样的学科。”[8]1虽然这只是一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的哲学,但一种典型的关注方式已经在最近的半个世纪得以展现,这就是生命伦理学的兴起。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现代医疗技术的本质之问归于现代技术之名下,即是敞开了从医学叙述回归生命伦理学根本问题的进路。约纳斯揭示的通过描述使人确信身体现象和技术现象及其内在关联来发现哲学原则的“技术学哲学”,显然涉及某种深切的“人性困惑”。

具体说来,吾人今日之困惑的根源在于,当吾人被置身于现代医院这座由现代医疗技术构造的“生命维修厂”去“被修理”、“被保养”、“被增强”(吾人这架生命机器)时,一个哲学问题其实已然是呼之欲出了:“人是谁?”——“人”到底是什么?而在操纵基因的技术革命中,我们可能在生物学的意义上见证到一种文明类型的改变和人之类型的改变,今日的人类史是否会成为一种新的文明类型的史前史呢?生物工程技术会带来人口形态发生大幅度的改变,到最后,“人是谁”,就真的会变成了一个问题。

换一个角度看,医学生命伦理学关注医学叙事,尤其重视医疗技术实践之叙事,它原本要讲述的就是在医学实践(包括医疗技术实践)中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可是,现代医疗技术对人之身体或生命的支配和干预,可能最后将故事情节变成了人与机器的“故事”,而故事背后更是隐藏了人与市场利益或资本控制的故事。在人与医疗器械的“故事”中,由于现代医疗技术展现出一种日益强大的“大能大力”,“医疗器械”成了医疗技术实践的神器,而“人”则转化成了“物品”。这使得“视病如亲”、“仁爱感动”的大医精诚之道,在今天似乎成了与现代医疗技术隔岸相望的古旧时代的遗响。“人性本质”在资本增值和资本扩张的逻辑下遭遇瓦解之厄的困局。

这里所说的“人性本质”之困惑,在“人是谁”之问的哲学题域中,呈现为“质料方面”与“形式方面”的区分。它提供了我们在现代医疗技术的展现中重新描绘“人之形象”的两个主题“图画”。

第一,作为趋向医学或医疗实践的一种持续不断的技术总体化展现,现代医疗技术对人文价值世界的剥蚀是其在“质料方面”的规定,它引发了关于人性本质的质疑,此事攸关“生”、“死”,我们只有于“质料方面”上让医疗回归最基本的敬畏与尊重,即敬畏生命,尊重人之尊严,才能在“生”、“死”抉择之际,“还医学以人道”。

第二,在现代医疗技术开辟并试图控制的新目标中,如果抽离那些丰富的具体性,就会看到,技术对人之世界的座架式设置是其在“形式方面”的基本规定,它引发了关于人以何种形式栖居于技术化世界之中的人性本质的质询。此等质询朝向技术座架的形式伦理方面延展。我们只有于“形式方面”上赋予医学和医疗以更大的合理性,才能在具体医疗技术实践中,“还医学以生命”。

第一个主题凸显的要点是“还医学以人道”。它是从医疗技术运作或实践的具体内容上凸显那些支撑技术展现的人文价值要素的重要性(关涉到一种人文价值的本质规定)。它与人性本质的实质内涵有关。第二个主题的要点是“还医学以生命”。其目的是使医学或医疗实践更加合理化,从而更有生命活力。具体说,它是从医疗技术运作的抽象形式上强调支撑技术展现的理性形式的重要性(关涉到我们以何种形式运用技术的理性形式规定)。这与人性本质的形式内涵有关。这两个方面分别关涉到“应该做什么”(实质伦理)和“应该怎么做”(实质伦理)的两种类型的伦理问题,并分别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指向现代医疗技术引发的关于“人之形象”的两个方面的人性本质之挑战。

5.还医学以人道

现代医疗技术对人文价值世界的剥蚀,最典型地体现在生命科技进入医疗所产生的医疗技术的实践效应。“还医学以人道”是抗击此种价值剥蚀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使医学“目中有人”。

如何使医学“目中有人”呢?这个问题的背景源自生命科技之勃兴及其带来的挑战。自1970年代以来,随着生命科学的长足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极大地改变了医疗技术的形态构成。以基因重组、细胞融合等新技术的兴起为标志,围绕遗传信息操作技术这个焦点,形成了一些前沿性的高新平台型的技术群,新技术迅速向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认知神经科学以及其他相关工程或产业拓展,并开掘出众多新型应用领域。新兴的现代医疗技术带来了技术发展和生命道德之相互关系问题的全新挑战,技术在成就其伟大进步时只看到了胚胎、细胞、神经、分子、DNA、纳米、比特等,它可能直接控制、操作、复制甚至打印人的身体或器官,与人的身体打着交道,但却是“目中无人”。这引发了广泛的关于“人是谁”的实质性的人性困惑。我们可以为生命定价吗?如果可以,我们如何为人的生命定价?人类生命和非人类生命是否存在价值等级序列?我们如何看待或定义“人”的概念?人类胚胎是否可以算是“人”?如果不可以,胚胎发育到何种程度或哪一阶段才可以算是“人”?我们有没有一个公认的关于死亡的标准定义?脑死亡的植物人是否还是人?如果脑死亡是标准,从脑死人体中摘取器官是否合乎道德?现代医疗技术面临的实质性的人性困惑和挑战,集中体现为何谓“生”、何谓“死”的困惑。

这种困惑的根源显著地来自身体问题的凸显。在传统哲学形而上学论题域中,“人是谁”之问更多地指向灵魂的本质关切——人们可能会说,“我愿意是一只美丽的魂魄”。而在现代技术的展现中(特别是在现代医疗技术的展现中),“人是谁”之问则发生了改变,它更多地指向身体维度——人们会说:“我更愿意是充满意欲的肉体”。现代技术在今日延展到与人的身体相关的一切领域。其中,“生”的现实性,涉及人工授精、体外养育、代孕母亲、克隆人(复制人)、订制婴儿等医疗技术实践的伦理构建样式。“死”的现实性,则涉及死亡的认定标准和由此带来的诸种歧异或道德争论,以及与之相关的安乐死、器官移植、生命维持技术、临终关怀等医疗技术实践的伦理构建样式。而在由“生”到“死”的生命历程中,“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性又总是和健康标准的确立以及我们对待疾病的方式或我们是否可以通过现代医疗技术进行人体增强之类的问题密不可分。

事实上,随着人类介入基因、干预生殖的技术能力的大幅度提高,以及克隆人技术由可能变成为现实,一些人不仅尝试用这些技术治疗疾病,而且尝试用这些技术去设计孩子、扩大对体质、智力、性状等进行选择的自由。而基因工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用来对基因进行编辑的技术。如果科学家寻求长寿基因的努力最终获得成功,那么,延长寿命、推迟死亡的技术就会出现。如此,生的现实性、死的现实性和健康标准的现实性,都前所未有地受到现代技术的干预或重构。总之,一种实质性的改变,已然隐身于现代医疗技术对身体和生命本身的支配和控制的逻辑之中。干预生殖,重构“生死”,改写“健康标准”,改变人类体质或者按照一种预先拟好的“说明书”订制我们子孙后代的样貌或心智,等等,这一切的观念或设想都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形态变化(特别是从转化形态到增强形态、从医疗功能到增强功能的变化)而不再是幻想。然而,我们又必须非常清醒意识到,这种观念由于受到“人是谁”的深度诘问又总是被一种不可逾越的禁忌所禁止:不可充当上帝。即是说,现代技术在这一维度,有可能会使人类遭遇一种“底线危机”。约纳斯对此写道:“如果发生了这种革命,现代技术的权力就真的要开始修理基本键了。生活必将在这些键盘上为后代奏响其乐章——也许是宇宙中惟一的乐章:这样,一种对人类期望值的反思,对选择要决定的东西的反思,简言之,关于‘人的形象’的反思,比尘世间人的理性所苛求的反思更加紧急而迫切了。”[8]23显而易见,“让医学回归人道”的“人是谁”之问,将会是从约纳斯要修理的那些“基本键”上奏响的未来乐章的主题曲。

6.还医学以生命

现代医疗技术要开辟和控制的新目标,尽管千差万别,但在形式上无非是人的类生命本质的体现。在这一维度,“人是谁”之问,不只关涉人的自然生命,它还内含着人之为人的“关联整体”,与人的类生命本质密不可分。

如何使医学回归人的“类生命”本质?这涉及“人是谁”之问问及的人的类本性或类生命本质。人是两重生命的存在。当人们说“人是理性的动物”或“人是政治的动物”时,意味着人有动物生命的一面,同时又有与人之外的其他动物生命不同的理性或政治生命的一面。即除了物种生命或自然生命之外,人还有与物种生命相区别又超越物种生命的类生命。人之为人的生命本质,在于人本质上是一种“类生命”存在。现代技术作为一种整体性而非单个性的实践活动的产物,正是源自人的类生命活动或自由生命活动。也就是说,技术活动作为人的创制是人的类生命(自由生命)的展现。人的类生命不同于动物生命之处在于,他通过制作而建构自己所需或自己所向往的生活世界,并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以类生命看人性,则人并无与生俱来的抽象人性,也无一成不变的永恒人性。人性本质从来就不是某种超验的实体,亦非某种自然的恩赐,而是人之自我塑造、自我创建的一种过程。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所在。动物只有物种生命,即一种由自然先定的物种本性。惟有人才是一种类生命存在,并因而具有类生命本性。因此,“真正的人性无非就是人的无限的创造性活动。人具有创造理想生活世界的能力,人的本质就是人的无限的创造活动。”[9]8可是,人的类生命本质在现代技术或现代医疗技术的展现中隐含着一种技术能力的暴力或恐怖。因为过大过强的现代技术愈来愈彰显危及人类持续生存的力量,对自然遗传物质的某种自以为是的改进有可能最后被证明为是一种根本的退化,而某种对自然进程的干预可能最终毁坏大地上的生命支撑系统。这使得人类遭遇如下一种日益显著的尴尬:现代技术的座架式控制和支配反过来成为危及人的类生命本质或自由生命本质的异己的力量。产生这一异化的根源在于:它落入了资本统治的逻辑之中。

现代医疗技术并非来自人的某种“即兴表演”或艺术化创建。它是医疗、文化、社会、商业、知识、教育、科技等现代性综合架构的产物,它离不开资本运作,离不开医疗产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的商业化运作。在前景诱人的商业利益面前,各种具有潜在危险的医药工程和医疗公司并不会放慢资本介入和商业化的脚步。医疗技术的准入、研发、市场化及监管面临新的伦理道德问题以及如何定义和理解“人之概念”的问题。

科学技术之不思想或者丧失了思想维度的特征,导致了生命之高贵的失落和生命之空虚的肆意滋长。这是现代医疗技术最为显明地呈现出来的一种悖论——用来拯救生命、医治身体疾厄的技术形式,反过头来背离人的真实生命存在(自由生命或类生命),甚至成为禁锢或扼杀人之自由生命本质的力量,至少使之处于日益增长的危险之中。一方面,高贵愈来愈为实用所取代。另一方面,沉思的世界愈来愈为无限欲望(欲求)的世界所取代。我们改良和医治人的自然生命的技术能力确乎获得了飞速之发展,然而,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对人的类生命本质的挑战和控制却使人类居于前所未有的危险之中。现代技术在资本逻辑的控制中日益彰显其技术能力和暴力之恐怖,其专横的或者不容分说的独裁统治,使技术时代的人之自由生命或类生命被禁锢于技术权力的“铁笼”中。一种虚无主义的狰狞面孔以一种强加的形式附着在现代医疗技术开疆辟土的“大能大力”之中。现代技术本质上并不是虚无主义的“道具”,然而在它激发起无限的热情和永无止境的需求的物化逻辑中,人们则不难看到这种“道具”之现身。

“还医学以生命”就是要通过抵抗带来物化或虚无化的技术对人及其自由生命的宰制。其目的是使医学回归人之“类生命本质”的本源。由于生殖医学、遗传基因治疗、器官移植等先进的医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人类进入对“自我”进行再造的时代。这是一个“生命科学”进入大众视野从而使得“改进人类”成为公共话题的时代。“克隆人”、“换头术”、“基因编辑”、“生化运动员”、“被订制的婴儿”之所以特别吸引人们的眼球,在于它的话题性质不再是一种纯粹专业性的科技话语,更在于它提出了重构“人的形象”的哲学话题。也就是说,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人性本质的挑战,最为典型地体现在它使我们面临人的“自我同一性”的危机之中。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或纳米技术实施整容手术会使人变得更年轻,使人的身体性状获得某种程度的改进,然而,一个哲学问题却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未被改进的人”和“改进后的人”还是同一个人吗?实际上,对于人的类生命本质而言,人的身体的权限不只是规划了我们所属的自然时空和自然属实,它还规划出了一种与我们的类生命本质密切相关的社会时空和社会符码。我们的生物公民性条件总是与它所获得的社会公民性承诺相一致的,它使我们的自然身体居于社会时空之中而享有权利和尊严。当人们利用技术手段对身体进行操作,或者按照个人意愿对自然赐予的秩序与结构进行重构,甚至随心所欲地改变自然之所予,就会使作为类生命的“我”处于被剥夺的危险之中。还医学以生命,旨在呼唤人们真实地面对这种危险。

四、“谁之权利”与“何种责任”

我们如何应对现代医疗技术提出的伦理挑战?这问题涉及技术与伦理如何相遇,以及伦理在技术构建的世界图景中如何说话。一方面,现代医疗技术必须受到伦理的评估和支持,这已经演化成了一种制度性的道德程序。技术如果不能获得伦理的支持,或者在它所面对的一些棘手的难题上没有伦理的介入,它就不具备合理性,甚至不具备合法性。这在道理上非常简单,因为技术就是权力,它代表了行动能力之可能,因而要接受道德的审查,不能放任权力(Power)对权利(right)的侵犯。另一方面,随着智能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智慧医疗或智能化医疗技术将会大行其道,我们是否以及如何将某些伦理决策写入电脑程序并使之进入医疗技术的清单,同样涉及到需要进一步予以澄清的“权利—责任”问题。

1.“伦理委员会”的功能:澄清“权利—责任”关系

一般说来,人有根据自身需要自由作出选择的权利,此乃人之自由意志使然。但是,在与医疗技术相关的技术研发、患者权利、治疗或试验中的说明与同意(知情同意)、脑死亡、生命维持、临终关怀、安乐死等事项中,伦理抉择的复杂程度有时间轴线上的不确定性,也有空间轴线上的多样性,然而,这种复杂性却要在一种伦理委员会(或生命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建制中得到某种程度的展现。伦理委员会的功能就是澄清“权利—责任”关系,否则,技术就无法获得伦理的支持。当然,在智能机器(如护理机器人)和大数据医疗技术中,道德写入电脑或者通过算法或程序体现道德之类的问题,亦存在时空维度的复杂性,但人类还没有找到构建对之进行道德审议的伦理委员会的方法。

由生命科学(或者以生命科学为中心)之拓展所形成的各个层次的生命伦理委员会尽管各不相同,但它们主要关注的是三大问题:一是从伦理上判断支持还是反对,特别是以人权伦理为基础决定支持或反对某项技术研发项目;二是对取得同意的方法进行伦理审查,即审查项目用来争取研究对象本人的理解和取得同意的方法;三是对风险和收益进行评估和预测,即对研究中出现的可能存在的对研究对象不利或危险性进行评估和预测,同时对可能带来的医学上的贡献和收益进行评估或预测。

伦理委员会(各医院设置的医院伦理委员会、各大学设置的大学伦理委员会和政府机构的伦理委员会如美国总统生命伦理委员会)工作的核心是遵循《赫尔辛基宣言》的基本原则。而各国设置的各级“医院伦理委员会”(HEC)又有各自关于保护患者权利的章程,如美国医院协会制定了《患者权利章程》(1973年),日本制定了以维护临床试验伦理权益和科学性为目的的《关于实施医药品临床试验的标准》(GCP)并于1990年开始实施。在伦理委员会的建制和实践操作中,“权利—责任”关系是一根关键主轴。“权利”总是与“责任”相伴而生的,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对子”。现代医疗技术推进了人的权利意识(病人的权利、实验受试者的权利以及医疗商品或产品的消费者的权利)的高涨,核心是自主权的确立。即是说,人的自主权建立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因而要为其行为承担责任。因此,从权利伦理审视现代医疗技术,还必须辅之以一种责任伦理。这是由于现代医疗技术除了常规形态外,它还产生了新的特殊情况,即转化形态和增强形态。于是,出现了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权利—责任”的伦理挑战。

第一, 由于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技术能做”的不确定性的行动后果,这使得后果论的考虑不能完全界定其“权利—责任”关系。我们在能够清楚看到一种技术能力的正确使用和错误使用可能导致的行为后果时,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而避免错误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界定如何行动的“权利—责任”关系并不困难。但是,当行为后果不可预知或不确定时,困难就会出现,因为“并非只有当技术恶意地滥用,即用于恶的意图时,即便当它被善意地运用于其本来的和最合法的目的时,技术仍然是危险的、能够长期起作用的一面。”[8]25这使得被说明和被告知者的“权利”以及主张“应做”者的“责任”处于一种很难加以澄清的模糊性地带。

第二,由于高新生命技术进入医疗引发了技术能力被促逼着的使用状态,这使得个人权利和个人责任的对应关系,失去了解释力。对于现代技术来说,一种技术能力会引发越来越多的使用,并引发另一种技术能力的越来越多的使用。这种技术能力既可以是现代医疗技术,也可以是更广泛的社会技术。我们当然要重点考察它对个人权利的影响。但是,相对于技术的涌潮般的推进和聚集,我们更需要关注一种集体行动的伦理责任——既要警惕诸如基因工程技术的合法的但却可能是不正确的使用,又要警惕“伦理委员会”的理性建制中隐蔽着的集体行动的不负责任。

第三,由于现代医疗技术必然受到商业化的影响和资本逻辑的控制,医疗技术及其实践类型不可避免地进入全球化的时空格局,其效应也会在代际间拓展。这使得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矛盾,变得非常突出。从而,对伦理委员会通过“权利—责任”的界定或权衡以支持或反对某个技术项目,以及进行风险—收益的评估,带来了重大的伦理挑战。

第四,由于现代医疗技术逾越医疗功能的趋向会以加速方式行进,技术在增强人类的“大能大力”方面虽然只是刚刚开始,但会变得愈来愈强大,亦因此会变得愈来愈危险。在这一点上,约纳斯的如下断言并非危言耸听:“……技术的影响力使人的责任扩大至地球上的未来生命,从现在起,地球生命无任何抵抗地遭受着滥用技术作用力的痛苦。人类的责任因此首次地成了整个宇宙的责任。”[8]29这意味着什么?我们的伦理抉择是否能让我们的子孙后代穿越时空光临我们的伦理委员会?这意味着现代技术前所未有地遭遇时间、空间两条轴线上的伦理挑战:我们不仅要在更为广阔的空间轴线上澄清“权利—责任”关系,而且需要在更为长远的时间轴线上澄清“权利—责任”关系。

第五,由于现代医疗技术日益彰显的健康社会学效应,技术福祉将会使地球面临一个简单的哲学问题:“是”还是“不是”,“生”还是“死”。技术干预生老病死的能力愈强大,它所固有的无度就愈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于是,地球上人类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多。如果生育可以人工干预,死亡可以克服或者至少可以被推迟,智能机器人大量地进入人的生活,那么,当地球无法承载太多的人口之时,伦理委员会(如果还有这样的一种理性建制的话)在试图澄清“权利—责任”关系时,就会遭遇一个前提性的哲学之问:为什么人类存在是独一无二的?为什么人类生命如此地高贵和重要?

2.人的自主权利面临责任伦理挑战

人是一种自由意志的存在。人类拥有自由,因而是一种自由生命的存在或类生命存在。这是人的独一无二的特性,是人性的伟大和高贵。一切权利的根源和责任的策源,就在于人之自由。现代医疗技术遭遇的“权利—责任”难题,虽然在不同的技术形态中有不同的表现,但其总体形态特征指向了“人的自主权利”这一问题核心。

目前的技术更像是一场“豪赌”。比方说,当智能化的人体义肢或人工器官可以替换受损的人体组织时,我们想象一下,我们似乎就可以像装配机器一样来改装人体了。那么,人和机器(或机器人)的差别何在?相对于更优良的机器人来说,为什么应该是人类存在重要?或者说,如果允许克隆人的话,为什么不是克隆人的存在重要呢?虽然通常情况下,人拥有权利自由地进行选择,但是人的自主权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由于现代医疗技术将更多的高新技术和尖端技术带进人的医疗生活和卫生保健的实践之中,医疗技术实践涉及的问题就不再仅仅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它还扩展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关系的问题。我们可以拿子孙后代的福祉做“赌注”吗?或者我们必须约束我们的医疗需求或健康需求的层次和范围,将医疗技术保持在一种相对常规化的或日常化的形态之中?倘若如此,非医学目的的选择性需求就会遭到排斥。这是否是对人的自主权的不当干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冒多大的风险?如果没有冒险前行的动力和契机,真正的技术进步和道德进步又如何可能?对人的自主权预设限制,曾经是上帝承诺给人以自由意志的一个前提,它也是一切责任解释的根据。我们究竟应该以何种道德原则为指引为人的自主权设置禁令或开放“允许”?

人的自主权利的界定需要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和更长远的时空维度予以衡量和进行讨论。它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医生与当事者本人的“权利—责任”问题,也不仅仅是研究者和被试者本人之间的“权利—责任”问题,它还会涉及到当事人与他人的权益以及对整个社会所造成的影响的问题,涉及到当代人的利益与后代人的利益的关系问题。其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未成年人,未出生的婴儿,以及智障人群的“权利—责任”问题,由于他们并没有能力对其进行判断并且能够有效地捍卫自己的权利,所以,关于对自主权利及其限度问题的探讨就变得格外地重要。我们先读一则来自2013年7月26日新华网的报道:

全球首例基因筛查试管婴儿康恩·莱维日前在美国出生。这位“定制婴儿”早在受精胚胎阶段,就因为在其父母提供的一批受精胚胎细胞中基因最优“脱颖而出”,从而被牛津大学生物医药研究中心的实验人员选中,成为培养对象,并最终诞生为一个健康的婴儿。对此,有言论称,这不仅显示出新一代基因筛查技术使得试管婴儿成功率大大提高,而且还意味着“定制婴儿”的时代或将来临。[10]

这则报道传递出如下信息:(1)通过基因筛查技术定制一个婴儿不仅在理论上是可行的,而且在医疗技术的实践上已经出现了;(2)康恩·莱维的诞生是其父母定制一个完美婴儿的自主权利的体现,它获得成功,标志着一个时代将要来临;(3)定制婴儿的计划预设了一个基本的实践推理,即,我们每一个人在追求完美上有选择的自主权利,即选择成为未出生婴儿(或可扩展到未成年人及智障人)的代理人,且作为代理人,我们有责任为被代理人(婴儿)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通过基因筛查定制一个基因最优化的婴儿。

然而,尽管如此,不赞成“定制婴儿”的理由,仍然值得我们认真地听取和重视。

桑德尔提到了两种反对性的理由或担忧。一种是宗教立场的理由或担忧:“认为自身拥有的才能和力量完全都是自己的功劳这一观念,造成我们对自己在造物地位上的误解,把我们自己的角色跟神的角色混淆在一起了。”[11]83-84另一种是世俗道德的理由或担忧。他写道:“然而,宗教不是关心天赋的唯一理由来源,世俗的说法也能描述道德风险。假如基因革命侵蚀了我们对人类力量和成就中天赋特质的感激,它将会改变我们道德观中的三大关键特征——谦卑、责任和团结。”[11]84说到这里,我们看到,一种责任伦理或许就存在于对某种自以为是的自主权利的限制中。桑德尔继续评论说:

深切关心自己的孩子,不能选择自己的理想中的孩子,这教导父母对孩子不期然的部分保持开放的态度。这样的开放是值得肯定的处理方式,不仅仅是在家庭里,在更广大的世界也是一样,它使我们能包容意料之外的事情,与不和谐共处,并驾驭控制的冲动。[11]84

显然,并非基于健康需求而是为了寻求完美而运用基因技术,引发了赞成还是反对的论战。不论这场论战有无结果,也不论结果如何,人的自主权利必须顾及我们道德世界观中谦卑、责任和团结的诉求及其内在力量,则是使人类生命变得高贵的自主权利所内含的必不可少的要素,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美德诉求。

3.责任的重新界定:我们如何为“生命安全”负责

人们确实可能会指责说,现代技术(特别是基因改良技术)带来了责任的淡薄,使得勤勉工作、努力和奋斗的价值大打折扣。如果人们能够运用某种药物提高注意力和记忆力,就不会选择令人生厌的反复操作或训练。如果能够在大脑中植入记忆芯片实现“脑—机”互联,我们就不需要记住那么多的东西。但是,事情的真相可能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简单,即在技术展现的一种全面的统治中,在生命规制的高度发达的技术化生存中,人们感受到的恰恰不是责任感被削弱了,反而是它以一种新的方式被加强了,或者准确一点说,它再一次地被重新界定了。

我们以药物遗传学在医疗技术实践中的运用为例对此略做分析。早在20世纪中期,科学家们发现药物代谢酶遗传变异会引起人们对同一药物的不同反应。通过基因检测,人们可以知道自己会对哪些药物产生不良反应,从而筛选出适合自己的药物,降低药物对人体的伤害,减少因药物导致的医疗事故。这是一项值得推广的医疗技术。然而,随着基因检测在这一领域的应用,精准的药物定位将会使得责任问题变得异常突出。(1)药物遗传的临床试验要遵循自愿、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然而实际临床并没有完全遵守这些伦理原则,不知情的情况和泄密的情况大量存在;(2)当病人被检测出对某一药物有强烈的不良反应,但只有这种药物可以起到疗效时,谁有责任对病人进行治疗(即治疗权的归属)就成了问题,治疗权的澄清提出了基于基因检测的责任之重新界定的问题;(3)研究者注意到,药物遗传学进入医疗可能会导致医药市场的进一步分层,使得制药公司不去开发只针对少数病人带来疗效的药物,这在某种程度上提出了如何重新界定医药公司的责任的问题。*这一段关于药物遗传学带来的责任伦理问题的分析,参考了潘建红在《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一书第一章第二节中关于“药物遗传学的伦理问题”的讨论。见潘建红著:《现代科学技与伦理互动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9页。

对责任的重新界定基于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形态的新特质。这是现代医疗技术推动人类重新思考或重新界定一种与人的类生命本质相契合的责任伦理的良机。

现代医疗技术作为一种与人们医疗生活和健康需求息息相关的技术类型,其社会功能和角色定位不可能脱离技术“双刃剑”之效应。它在功能上缓解病情、解除痛苦和增加人类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权利—责任”关系的重新界定。种类繁多的医疗技术,如辅助生殖技术、器官移植技术、产前诊断技术、遗传咨询技术、临终关怀技术、基因治疗技术和脑成像技术等等,日益凸显了如何面对技术时代的责任伦理之吁求的问题。这里,我们可以举证三种需要认真对待的责任问题:(一)家长主义或医疗技术主义,对患者人格尊严、自主权、知情同意等基本权利的忽视,呼吁一种责任伦理的回归;(二)医疗拜金主义或物质主义的盛行,使得患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受到严重的侵蚀,集体行动的不负责是医疗技术实践面临的一种日益严峻的最大的“祛责挑战”,它会使得整个医疗行业出现责任的落寞,我们如何才能让医疗生活回归一种责任伦理呢?(三)毫无疑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神经科学技术的发展,将现代医疗技术推到了公众问责的聚光灯下,谁能为干预自然生育和侵犯人脑隐私带来的后果承担责任呢?

对责任的重新界定由此具有了一种生命政治学的意味。对于攸关人类生命安全的责任伦理而言,不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令人遗憾的荒芜的遗传素质,应该成为技术时代具有普遍规约性的道德命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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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田海平.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形态[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08-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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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付承堃.全球首例基因筛查试管婴儿出生,“定制婴儿”挑战伦理[EB/OL].国际在线专线稿,2013-07-26.

[11] [美]迈克尔·桑德尔.反对完美:科技对人性的正义之战[M].黄慧慧 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 许丽玉)

2017-03-02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命伦理的道德形态学研究”(13&ZD06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代医疗技术中的生命伦理问题研究”(13BZX081)成果之一。

田海平,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西方道德哲学、伦理学理论与应用。

B82-05

A

1671-511X(2017)03-0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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