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新课标与少数民族汉语教学

2017-07-06 08:56李海洋靳婷婷
课程教育研究·上 2017年21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新疆新课标

李海洋 靳婷婷

【摘要】教育部《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2014年秋季开始实行。迄今为止,已经实施了三年。对照新课标的要求,新疆尤其南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还存在很多问题。 以汉语语音教学为切入视角,了解目前新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与义务教育课标之间距离,以便有的放矢地改进、改革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新课标 少数民族 新疆 汉语语音教学 “欠债”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21-0162-03

一、南疆少数民族学生的语音“欠债”问题

南疆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历来落后于其他地区,为此2016年自治区专门召开了“南疆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 这其中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水平和质量是关键且无法回避的一环。以喀什大学为例,历年来我们接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汉语专业学生的汉语实际水平都很不理想。近三届汉语专业新生MHK摸底测试成绩三级达标率平均仅为36.9%。这样的汉语水平根本满足不了专业学习的要求。实际上纵观历年的汉语专业教学和预科教学,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为了帮学生还在大学前各阶段所欠下的“学债”而已。而且偿还情况也并不十分理想。每年预科学生MHK三级达标率和汉语专业毕业生MHK四级达标率都是压在授课教师头上的一块沉重的石头。少数民族学生的“欠债”问题已经成为南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质量提高路上的一头躲不开的“拦路虎”。

所谓“欠债”问题,纵向来看,主要指学生并未真正达到所在学段的教学目标和要求而又由于各种原因进入了下一学段,而且这样的学生数量庞大,成为影响和阻碍后续学段教学任务完成乃至教学水平提高的重要制约因素。纵向的“欠债”主要体现在相应学段教学结束后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考核时不及格学生的数量和不及格率上。当然,后一学段的不及格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应上一学段的“欠债”情况。横向来看,“欠债”问题表现在学生未能掌握或达到相应学段对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等教学项目的目标要求,但是也由于各种原因又开始了下一学段各项更多更复杂的语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导致学生学习任务不断地增加和积压,学习难度不断地提升,进而学习效果和学习动力都不断下降,严重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横向的“欠债”具体表现在学生汉字、语音、词汇、语法语言知识以及听、说、读、写语言技能等各方面的欠缺上。每个学段都对语言知识、语言技能等项目进行了限定和要求。理想的状态下,学生应该完成相应学段设定的语言知识的学习、掌握该学段要求达到的语言技能水平,也就是掌握相应学段要求的汉字、词汇、语法点,并且听、说、读、写技能达到相应的水平。比如,学生在某一学段应该认识多少数量的汉字,掌握多少个汉字,认识多少个词,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多少个词等等。虽然实际教学中很难实现各项百分百达标,但是起码不能距离目标相差太多。现在南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现实是学生在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上距离课程标准要求相差甚远。这其中尤其以语音“欠债”问题最为突出。

教育部2013年12月25日颁布了最新的《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新课标”),并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义务教育新课标”包括了从传统的小学一年级一直到初中三年级一共九年四个学段的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要求。其中在第一至第三学段(1~6年级)的“语音”项目上就要求:1)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正确认读音节。认识大写字母。2)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习词语。3)掌握“一”“不”变调,初步了解三声变调。4)掌握句子的基本语调。5)能用比较标准的语音、语调朗读課文。在“说”的项目上则要求:1)能说日常用语,表达基本正确。2)能就学校生活和日常生活中熟悉的话题做多回合的问答。3)能借助非语言提示,简单描述自己熟悉的事,语音、语调基本正确。

根据课程标准结合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要求,少数民族大学新生的汉语普通话语音面貌至少应该达到三级甲等的水平,最起码也应该入级。但实际上,少民族大学预科生以及汉语专业学生的发音情况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我们对喀什地区小学六年级少数民族民考民毕业生调查得到的结果显示只有17.8%的学生语音基本合格。

根据语言语音习得规律,我们知道以汉语为第二语言的少数民族学生语音面貌形成的关键期在第一至第三学段,也就是小学的一年级至六年级,而其中尤为关键的就是第一学段即一至二年级。因为这一时期正是学生语音打基础的阶段,基础打好了,学生就会获得比较好的语音面貌。反之,一旦学生形成语音偏误那么就很难纠正。目前来看,少数民族学生语音的“债”正是在基础学段欠下的。

如果学生在一年级接受的汉语语音教学就是有缺陷的甚至是错误的,进入二年级以后教师纠正起来就很有难度了,而更残酷的现实是很多学生在连续的几个初级学段接受的语音教学都是有问题的,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况更加严重。这样很多学生的发音问题不仅没有得到纠正反而被不断强化,以致形成偏误乃至石化。这样的“债”基本上已经成为“呆账”和“坏账”很难还清了。

二、语音“欠债”原因浅析

造成目前少数民族学生语音“欠债”问题严重和突出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历史上的原因,也有现实当下的困境;既有宏观方面比如整体师资的结构比例的原因,也有微观方面比如教师个人水平限制等。为便于直观地了解,我们试图从教师、环境、教学以及考核等几个方面来探索南疆少数民族汉语语音“欠债”问题的来龙去脉。

1.教师问题

历史上,南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比较落后。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今天,直到2015年和田、克州、喀什三地州人均GDP在全疆仍然排名倒数一、二、三。尽管相比较于解放前乃至改革开放前南疆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南疆相对于北疆乃至内地落后太多的事实没有改变。只不过,从绝对落后演变为相对落后而已。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与对人才的吸引力是成正比的。“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北上广之所以能吸引全国的精英人才汇聚离不开当地高度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此相对的就是南疆优秀人才资源,尤其是教师资源的匮乏,这其中就包括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师资。

现实中,教师个人水平尤其普通话语音水平是造成语音“欠债”问题的重要原因。目前,南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一线教师队伍中,民考民背景的民族教师占绝大多数,汉族教师和民考汉教师比例很小,而且从城市到农村成比例下降,离中心城市和城镇越远,汉族教师和民考民教师就越少。我们调查喀什市周边乡村小学校发现承担汉语授课任务的汉族教师,仅占11.5%,加上民考汉教师也不到百分之三十,也就是说超过七成以上的汉语一线教师都是民考民。民考民教师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语音面貌不理想,发音标准的老师不多,发音存在问题的老师不少。这种情况在农村地区比城市地区更严重。根据自治区要求,民考民汉语教师上岗前基本上都通过了MHK考试,并取得了相应的水平证书。但是,MHK考试中对教师语音的要求没有普通话测试那么严格,所以很多民考民教师尽管通过了MHK等级考试拿到了三级甚至四级证书,但是其普通话语音水平仍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比较典型的系统性语音偏误比如舌尖后辅音与舌面前辅音混淆不清、四声声调混乱等问题在民考民教师当中仍然存在。在我们调查了解过的民考民教师当中还没有人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拿到相应的等级证书的。当这些教师带着这些问题去对学生进行语音教学时就会将问题传导给学生,造成学生语音上的缺陷甚至错误。如果教师自身责任心和使命感又不足的话,那就会雪上加霜。汉族教师和民考汉教师的汉语发音水平总体上要高于民考民教师,但是数量上的不足导致他们无法在教学当中发挥主导性的作用,无法改变汉语语音教学困境。

同时,现有的汉语教师师资学段分配也不够科学。第一学段應该是教师师资配备条件最高的学段,即水平最高的教师应该优先配备第一学段,但是现实中恰恰是第一学段师资力量最薄弱。比如我们调查过的喀什周边乡村小学中,在第一学段配备的汉族教师仅占汉族教师总人数的5.8%。这一比例在第三学段则达到了70%,由此反应出学校教学安排管理中对第一学段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一点从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的条件要求当中也有所反应。近五年的特岗教师招聘中对于考生汉语水平和普通话水平要求都是“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须达到HSK等级标准为:报考小学、初中、高中双语教学岗位分别达到HSK 5、6、7级水平;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汉语”学科岗位,分别达到HSK 6、7、8级水平或达到MHK标准为:普通高中汉语课教师为四级乙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小学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虽然汉语学科教师的要求高于了非汉语学科,但是在学段要求上,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标准高低不一。从HSK看,小学的要求是最低的只有6级,而初中则要求7级,高中甚至达到8级。从MHK看,小学也仅和初中持平为三级甲等,但是也都不如高中的四级乙等。由此也反应出自治区对于小学汉语教学师资应达到的水准认识不足。这就导致了低学段教师的语音和语言能力最低的状况,达不到语音教学对师资的要求。另外,真正汉语专业出身并承担一线汉语授课任务的教师少之又少。在很多地方,尤其偏远乡村的学校为了保证双语教学模式的覆盖率将汉语水平较好的师资配备到需要汉语授课的数学、科学等科课程上,而从其他岗位上甚至是非教学岗位上抽调人员承担汉语课的授课任务。经常可以看到各种专业的老师在上汉语课,甚至有体育老师上汉语课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出学校对于基础汉语教学的重视程度很令人忧虑。

2.语言环境问题。

语言环境可以分为社会大语言环境、校园内语言环境以及家庭内语言环境。

首先,对于南疆少数民族学生而言,社会大语言环境就很不理想。以喀什为例,2014年末喀什地区总人口448.82万人,其中维吾尔族4125403人,占91.92%;汉族296907人,近占6.62%。喀什地区总体语言环境仍然以维吾尔语主要语言,和田地区的汉族仅占3.5%,比喀什更低。根据李丽华和王静的调研得知,南疆地区乡级少数民族公务员中仍有的人不会说普通话,如果向上级汇报工作需要配备翻译。南疆广大纯民族乡村的少数民族基本听不懂汉语,不会说汉语普通话。可想而知,这样的社会语言环境对于学习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而言,基本上起不到正迁移的作用。

相对而言,校园内的汉语语言环境要好一些,但是呈现出两级分化的特点。即不同的少数民族学校,说普通话的情况差异很大,尤其城乡差异较大。乡村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除了在课堂时间里通过教学接触、使用汉语外,课下交流绝大多数仍然以维吾尔语为主。学生自身使用汉语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学校针对性的引导和疏通也不够。

家庭内汉语言环境是最不理想的。根据晏坤在喀什市的调研,在家里只使用维吾尔语进行交际的比例高达99.3%。家长如果不使用或者不选择汉语作为交际工具和休闲娱乐的媒介,那么孩子就会受其影响而自觉或不自觉德回避汉语。即使在学校学会了汉语,回到家也就荒废了。这也是长期困扰汉语教师的一个难题。相反,如果家长比较重视孩子汉语能力的养成的话,就会为孩子创造有利的汉语环境,学生在家庭内则可以获得教好的汉语体验。比如,观看汉语言电视频道和节目,甚至用汉语和孩子交流等。但是,目前来看,即使在喀什市里这样的情况都极少见,更不要提农村了。

总体而言,南疆汉语语言环境是不理想的,农村和城市相比就更差一些。这样的语言环境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在汉语学习当中,尤其语音习得中利用语境去加强和巩固学习成果,同时修正偏误、纠正错误的能力。这在无形中放大了教师语音教学的地位和作用,无论是正确的还是有问题的。

3.语音教学问题。

在不考虑教师自身语音面貌的情况下,语音教学的方式方法也是导致“欠债”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对训练重视不够,没有做到以学生为主的“精讲多练”,仍然执着于教师“一言堂”式的教和讲,学生得不到说话的机会;二是教师对多媒体教学工具的利用不足。我们在南疆农村中小学听课调研中都发现教师上课过程中急匆匆地赶课的情况。因为教师受教学计划进度的限制,完不成相应的教学进度就会影响教师的考评和绩效。但是,学生的实际水平又无法及时地将教学内容消化和吸收,跟不上教学的进度。无奈之下,教师只能“连拖带拽”地教学。词汇、课文、练习,为了教而教,为了完成任务而教,忽略了学生的接受和掌握程度,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讲得多、练得少”的情况了。另一方面,虽然各级中小学都配有多媒体教室,城市很多学校基本实现“班班通”,但是教师有意识地利用多媒体教学工具进行普通话语音教学和训练的情况还不普遍,大多数教师也只是将汉语拼音讲完,完成教学计划的任务就完了。自身普通话语音有问题的教师,碍于面子或其他原因不敢或不愿使用多媒体进行语音的教学和纠音的练习的情况也普遍存在。语音教学需要大量不厌其烦的练习,需要重视汉语拼音的作用,也需要多媒体教学工具和手段的帮助,缺少了哪一个,都有可能导致“欠债”问题的发生和恶化。

4.学段考核问题。

学段考核升留级以及录取标准也是导致“欠债”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实“欠债”问题在各个学校和地方都是存在的。如果“欠债”学生的比例保持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那么所谓的“欠债”问题就不会凸显出来。但是,南疆目前从小学到大学各个学段“欠债”学生所占比例已经大大超出合理适度的范围。“欠债”学生大批量从上一段顺利进入下一学段学习说明我们的学段考核以及录取标准出了问题。虽然义务教育法中并没有不能留级的规定,但是全国各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实行的都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的政策。新闻中时常有家长由于孩子跟不上学习进度想要留级但却被学校拒绝的报道。这种情况在新疆南疆也同样存在。另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有关义务教育的目标任务,其中对小学和初中的入学率与升学率都有目标要求。这就使得小学学段的学段考核形同虚设,学校、教师为了保证“欠债”的学生能顺利升入初中继续义务教育而不得不想法设法降低考试的难度。“十二五”期间南疆初中净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这也就意味着绝大部分小学生都能升入初中。虽然升学率提高了,但是欠的债也越来越多了。规模庞大的“欠债”学生到初中阶段大部分仍然继续“欠债”。当初中学段结束,进入高中学段时,已经放宽的标准不可能一下子突然收紧,于是“欠债”问题继续流入下高中学段,直至进入大学。

三、解决的原则与对策

目前自治区已经意识到南疆教育质量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所以2016年2月专门召开了《南疆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要想实现南疆教育质量提升的目标和愿望,不解决“欠债”问题是不可能的。解决“欠债”问题必须遵循“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还债,同时还要减少甚至杜绝新的债务的产生。其原理与经济学中偿还贷款是一样的。

1.治标——还债

第一,对一线汉语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打铁还需自身硬”,教师自身普通话不过关,那么语音教学也一定存在问题。相比较而言,汉族教师与民考汉教师语音面貌要好一些,因此亟需对民考民教师,尤其存在发音缺陷甚至偏误的教师强化提高其普通话语音水平,并在课堂中监督。如果石化问题十分严重,强化培训已经难以纠正的应该调离汉语教学一线。

第二,在现有的师资条件下優先保障低学段用师需求。整体师资力量向小学倾斜,小学内部师资力量向低学段尤其是第一学段倾斜。师资水平尤其语音水平呈现倒金字塔式排列,即最优秀的教师应该在最低学段。 每年新引进的优秀师资依次安排,直至各个学段师资水平全部向第一学段看齐。同时,新招聘的优秀教师尤其是汉族教师应该首先满足汉语教学岗位需要。

第三,充分利用多媒体及网络资源,与家长沟通协调,创设更好的汉语环境。语音面貌不够理想的教师应该有意识地用多媒体教学来弥补自身的不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自身语音不足给学生带来的影响,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语言环境体验。同时,学校应该与家长沟通,家、校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接触和使用汉语的机会。

第四,各学段对学生进行摸底,弄清楚到底欠了哪些债,欠了多少债,并以此有针对性地补还。比如,利用支教教师集中为学生补习,最大程度地减轻学生的负债规模和压力。

第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高学段开始到低学段逐渐地、小幅度地收紧入学标准,调整小学、初中不能留级的政策。学段越高还债越难,一方面债多量大,一方面债已经固化、石化。因此,针对现有的各学段积压的“欠债”学生,高学段可以暂时适当放宽“出”的标准,然后从高学段到低学段逐渐严格,将现有“欠债”纵向分批疏导。

2.治本——堵债

第一,树立正确的师资分配理念。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应该对汉语教学在整个双语教育体系中的地位给予清楚的认识,并科学合理地分配现有的师资力量。重点关注低学段尤其是低学段的汉语教学对师资的要求和需求。

第二,提高一线汉语教师的汉语准入标准。根据语音教学需要,以及汉语语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水平要求,第一学段汉语教师的普通话发音水平至少应该在二级甲等以上。但是,新疆尤其南疆教育的客观现实使得这一标准根本无法实施。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将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设定为二级乙等以上。目前在特岗教师招聘中,对于母语为汉语的教师就是这样要求的,但是对于母语为非汉语的教师仍然要求的是HSK或MHK。这远远不够,新招聘的教师不论民汉都应该以普通话二级乙等为统一标准,宁缺毋滥。

第三,设立汉语课程津贴,可以是课时费形式也可以是教师岗位津贴等形式,并从低学段到高学段递减。这是低学段留住高水平高素质汉语教师的保障性措施,也可以凸显基础汉语教学的重要性和地位,属于保本之策。

第四,严格学段考核已经配备了最优师资的学段,其学段考核应该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学段,同时给予教师考评压力。

第五,减轻一线教师工作负担和压力。这是固本之策。目前非教学性工作任务对教师的干扰和影响较大。在调研中绝大多数一线教师提出各种非教学会议,行政检查和评比过多,严重分散了教师的时间和精力。

四、小结

其实南疆少数民族学生的“欠债”问题,不仅仅表现在语音方面。在汉字、词汇、语法等语言知识以及汉语的听、说、读、写等技能方面“欠债”问题同样存在,而且也一样不容乐观。解决“欠债”问题,不仅关系到学生的个人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南疆乃至全疆汉语教学的质量和水平,更关系到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大局,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以期早日解决。

参考文献:

[1]汉语课程标准制定组.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解读[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

[2]李丽华 王静.新疆少数民族推广普通话的现状与对策[A].第三届全国语言文字应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4.

[3]晏坤.[D].新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课题项目:本成果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喀什大学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金资助,课题编号XJEDU070114C05。

作者简介:李海洋,喀什大学中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汉语教研室副主任;靳婷婷,喀什师范学校,讲师,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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