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雾化吸入器使用现状与使用要求差异分析

2017-07-31 20:35王翠芝吕丽格李尚聪苏梅艳许英彩
河北医药 2017年16期
关键词:雾化器期限雾化

王翠芝 吕丽格 李尚聪 苏梅艳 许英彩

·护理研究·

临床雾化吸入器使用现状与使用要求差异分析

王翠芝 吕丽格 李尚聪 苏梅艳 许英彩

目的 通过总结国内外多种雾化吸入器的使用要求,与临床使用现状比对,为规范临床雾化吸入器开启后使用期限提供理论指导。方法 收集某省5所三甲医院自 2016年1~12月使用的13种雾化吸入器包装及使用说明书信息,并发放500份患者调查问卷,对雾化器开启后的使用要求与临床使用现状进行总结、比对、分析。结果 30.77%临床用雾化吸入器对开启后使用期限的要求标注信息模糊,与500份调查问卷中89%的患者将开启后雾化吸入器重复使用密切相关。结论 临床雾化吸入器使用期限与产品使用要求差异极大,使用要求标注明确对临床规范使用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雾化吸入器;使用期限;使用现状;分析;规范

雾化吸入器是呼吸系统疾病最常用的仪器之一,因局部用药使用方便,患者依从性好,使用广泛。但雾化吸入器开启后的使用要求一直未受到临床医务人员、患者及监管部门的关注,甚至将包装上的保存期误认为是开启后的有效使用期,导致开启后超期限使用现象严重,甚至造成患者二次感染[1]。因此,本课题收集5所三甲医院所使用的13种雾化吸入器包装及使用说明书信息,加以总结,结合临床使用现状统计、分析,找出临床使用与要求不符的原因,为规范雾化吸入器的使用提供理论指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16年1~12月5所三甲医院经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核符合使用标准并投入临床使用的13种雾化吸入器的外包装及说明书信息,统计并分析产品的名称、产地、有效期、开启后使用期限等信息。见表1。

表1 入选雾化吸入器相关信息标注情况

1.2 观察指标 产品名称、产地、有效期、开启后使用期限及标注位置,标注情况与实际使用现状关系。

1.3 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 13.0统计软件,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雾化吸入器开启后使用期限标注情况 雾化吸入器开启后使用期限指产品在保证使用安全及治疗效果的情况下的使用时间。本组中,国内样本11种,其中4种样本开启后使用期限标注不明确,占国内入选样本36.36%,剩余63.64%的产品对开启后的使用时限有明确标注。进口样本2种,开启后使用期限全部标注明确,占进口入选样本100%。见表2。

表2 雾化吸入器开启后使用期限标注情况 n=13,种(%)

2.2 临床雾化吸入器使用现状 本课题组对雾化吸入器临床使用现状的问卷调查显示,有89%的患者将开启后雾化吸入器重复使用。见表3。

表3 雾化吸入器使用现状调查结果 n=500

2.3 没有明确标注开启后使用期限的产品,临床重复使用率明显高于有明确标注的产品。见表4。

表4 临床使用现状与开启后使用期限标注情况关系 n=500

注:与未明确标注比较,*P<0.05

3 讨论

3.1 雾化吸入器有效期与开启后使用期限的区别 雾化器的使用期限包括开启前使用期限及开启后使用期限。开启前使用期限即产品在特定保存环境下的使用有效期。课题所选样本中,100%有明确标注。而开启后的使用期限是打开包装后产品在保持原有性能不变的情况下的使用时间,两者概念不同。如某产品标注有效期为5年,开启后的使用期限为15 d,两者相差甚远。如不注意区分,易造成延期使用。

3.2 国内雾化吸入器开启后使用期限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目前我国对雾化吸入器开启后的使用期限没有明确的统一和规范要求。本次调查显示:入选样本中,国内产品仅有63.6%对开启后的使用时限有明确标注,其他样本标注相对模糊。

3.3 临床雾化吸入器重复使用率较高 本研究显示89%的患者将开启后雾化吸入器重复使用。可见临床雾化吸入器的使用虽全部能够做到专人专用,但按照产品使用要求达到一次性使用的比例很低。

3.4 明确标注使用期限对于杜绝重复使用具有重要作用 本调查显示,明确标注组与未明确标注组在重复使用方面具有显著差异(P<0.05),可见,明确标注使用期限对于杜绝开启后重复使用及防止由此造成患者的二次感染具有重要作用。

3.5 雾化吸入器使用现状与使用要求不符的可能原因分析

3.5.1 反复多次使用后不存在肉眼可见的外形损坏。目前临床上雾化方式分为射流雾化、超声雾化、滤网式雾化。射流雾化是最常用的雾化方式,雾化器反复受到高压气流的冲击会造成不同程度损坏而导致颗粒输出异常,延期使用,会影响治疗效果[2],但雾化吸入器的损坏不够直观,缺乏数据支持。

3.5.2 出雾量大小无明显变化。雾化器使用一段时间后,药液颗粒及浸泡过程中的沉淀物,或者患者的痰液等堵塞喷气小孔导致气雾量减少甚至无雾。然而当气雾量小时,护士会通过加大氧流量来弥补[3]。正常情况下氧表开至6~8 L/min 为宜[4],流量过小则雾量小,影响药物的吸入及弥散,流量过大导致患者咽部不适,甚至雾化器连接口爆脱,导致患者产生恐惧[5]。

3.5.3 产品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开启后有效使用期限无明确标注或标注不醒目是导致重复使用的主要根源之一。

3.5.4 经济基础及文化背景。雾化吸入器只用一次就销毁成本太高,尤其是贫困地区,不容易接受,认为在无污染的情况下可重复使用[6]。

3.5.5 对病原体污染不够重视,防病意识差。报道显示:雾化吸入器一旦打开包装,在使用和保存过程中雾化面罩和管道内的细菌可形成细菌性气溶胶直接进入呼吸道而造成肺炎[7]。然而临床仍有89%的患者将开启后雾化吸入器重复使用。过于轻信清洗及消毒效果。认为只要充分消毒处理便可放心使用,据报道:所有的雾化吸入器在使用后均有细菌生长,经不同方法处理后,如清水冲洗、酒精擦拭和健之素浸泡消毒后,仍有细菌寄生,细菌种类以革兰氏阴性杆菌和阳性球菌为主[8]。尤其是口含器部位,清水冲洗消毒效果明显低于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效果[9],而目前临床大多采用流动水冲洗后,洁净环境下晾干备用的清洗消毒方法,很少采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根据 20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雾化吸入器属于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按照要求菌落总数≤ 20 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10],方可重复使用。根据研究:雾化吸入器在清洁消毒处理晾干后置于铺有无菌治疗巾的治疗盘内保存的方法更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的标准[11]。

3.5.6 将雾化吸入器开启前保存期限及开启后使用期限混淆:本次调研中发现雾化吸入器标注开启后使用期限位置不一,国内样本标注在外包装,进口样本标注在说明书,且在诸多事项的末尾,字体较小,很难发现,容易遗漏或与保质期混淆,也是造成雾化吸入器重复使用的可能因素之一。

1 周玉洁,朴玉粉,路潜,等.雾化吸入面罩带菌状况的研究.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6,22:44-45.

2 申坤玲,洪建国,于广军,等主编.儿童雾化中心规范化管理指南.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37.

3 吴金琼,刘艳.流动水冲洗氧气面罩雾化器的临床效果分析.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3,5:138.

4 李小寒,尚少梅,等主编.基础护理学.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353.

5 谢秀新.面罩氧气雾化吸入治疗的相关因素影响及护理对策.按摩与康复医学,2012,3:152.

6 陈小凤.简易雾化器在儿科门诊部分重复使用的可行性研究.医学信息, 2015,28:391-392.

7 黄会英,纪凤敏,李晓民.一次性氧驱动雾化吸入器消毒方法的研究.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9,25:3175-3177.

8 王阳,刘春红,张俊红,刘军.氧驱动雾化吸入器消毒方法的临床研究.现代护理,2007,13:987-988.

9 刘秋云,储慧文,刘颖梅,等.专人专用雾化吸入器临床应用消毒方法的研究.中国病案,2015,16:92-93.

10 俞婉琴,陆蕾,黄明芬,高玲花.两种消毒剂对氧气雾化面罩消毒效果的比较.护士进修杂志,2015,30:178.

11 卢彩霞,郑芹,叶志霞.口含式雾化吸入器消毒与保存方法的选择.解放军护理杂志,2009,26:75.

10.3969/j.issn.1002-7386.2017.16.045

050031 石家庄市,河北省儿童医院呼吸一科

R 472

A

1002-7386(2017)16-2553-03

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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