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业产业集群促进陕西省农民收入提高

2017-09-21 19:18毕彦祯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26期
关键词:农民收入农业产业集群

毕彦祯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咸阳712046)

浅析农业产业集群促进陕西省农民收入提高

毕彦祯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咸阳712046)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20世纪末以来,伴随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家经济发展趋势总体向好,农民收入水平也随着宏观经济的良性发展而一路攀升。但城乡居民收入、地区间农民纯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西部地区尤为突出。“十八大”报告强调,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村现代化道路,以此使农民收入实实在在增加。

陕西省;农民收入;农业产业集聚

2016年,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 396元,增速连续7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但全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 363元,陕西省在31个省份中排名26位,排名靠后。陕西省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虽然近年来有所增加,可与其他绝大多数省份相比依然落后。解决陕西省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在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如何实现农民收入的快速增加,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陕西省农村居民收入的构成

随着城乡一体化改革的推进,农村居民收入呈现多样化,目前将其分为四部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根据2015年陕西省统计年鉴数据可知,陕西省农村居民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连年增长。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是主体,两项合计比重占到了75%以上,但增速逐渐放缓。值得注意的是20年前家庭性收入占主要地位,近年来已被工资性收入赶超,两者贡献效应基本持平;转移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比重较低,但随着国家提倡工业反哺农业力度加大,农业补贴性收入加快。由表1可知,2013—2015年转移性收入均占到22%以上,并且稳定增长;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基本没有,其所有的土地财产和宅基地及其附属的住宅流动性较差,不具备交易功能,致使农村居民基本无财产性收入。从数据也不难看出,陕西省农村居民年平均财产性收入2015年仅为152元。

表1 陕西农村居民年平均纯收入单位:元

陕西省农村居民收入显著提高,收入结构有了很大变化,工资性收入也成为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家庭经营收入依然占支柱地位,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逐年增加,但比重较小。和全国水平以及其他省份相比,陕西省农村居民收入排名落后,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最快和最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发挥产业集群作用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二、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一)提供就业机会

现在很多地方耕地都实现了机械化,而耕地数量有限,农业生产产量达到一定的数量之后,没有增加空间,这样就形成“零值劳动人口”。也就是说,每增加一个劳动力所增加的产值为零甚至为负,导致农民收入无法提高,很多农民外出打工,随即类似留守老人、子女教育等社会问题出现。通过农业产业集群,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可以让农民在家门口解决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

(二)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由于产业集群会引导各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并产生交互作用,使用各类要素和手段来建设和提升现代农业成为各地发展农业经济的必经之路。产业集群作为产业演化发展中的一种地缘现象,揭示了在一些地区特定产业的相关企业和机构集结成群,从而获得竞争优势,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增长,保障当地农民收入稳定增加。

(三)产业集聚降低交易成本

农产品流向市场,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生产成本变动幅度也较小,而在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产业集群降级交易成本即可提高农民收入。金融服务机构、农业中介机构和农业科研机构等也为产业集聚主体提供服务,起到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农民增收作用。

三、陕西省农业产业集聚现状及问题

陕西省被称为“三秦”,指关中、陕北、陕南三个地区。这三个地区气候地形差异较大,风土人情、物产不尽相同,但很丰富,较有名的陕南茶叶、陕北大枣、关中的苹果。很多区县就地取材,发展以农业优势资源为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业,如陕北清涧大枣、关中果醋、陕南富硒茶等,初步实现县区农业产业集群专业化分工,相关配套行业慢慢兴起,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2016年农民从业本地非农务工比重为17.6%,与上年相比有所增长。农业产业集聚推动农村工业、农业的发展,为农民收入、新农村建设、消除二元结构具有很大贡献,但在全国还属于靠后水平,陕西省农业产业集群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业生产风险高

现如今,农业借助现代化科学种植,告别了过去靠天吃饭的无奈,产量能够保证。但农业生产周期长,生产决策与产品销售存在时间差,经常会出现销售时的供需与决策计划相背离,出现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状况。陕西省农民区域性种植产品特征显著,农产品市场供需发生变化直接影响农业产业集群中各个企业的经营运作,使经营风险增加。

(二)企业规模小,深加工业务少

虽然陕西省农业企业数量增加较多,但知名企业寥寥无几,并且企业各自为政;缺乏龙头企业,连不成整体规模,形不成强大的带动力,而且很多企业仅仅是将农产品进行简单包装通过物流运输出去销售,深加工产品较少,这样附加利润就较少,市场出现农产品供大于求时只能眼看着农产品腐烂变质,造成亏损。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

农村教育相对比较落后,这与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及农民固有的观念有关。农民对传统农耕经验丰富,但对农业科技种植及深加工等技术掌握较差,对他们进行培训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培训好后本应可以投入生产、创造价值,但很多农民耕地时间太长,已经形成了较为自由的工作习惯,影响了生产效率。

四、农业产业集群促进陕西省农民收入提高的对策

(一)完善农业产业链

陕西省各区县要根据地区特色农业产品开拓深加工业务,完善农业产业链,增强农业产品深加工能力。完成初级种植、成熟收购,同时具备粗加工、深加工业务,实现完整周边服务产业链条式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分工协作,实现产品的附加价值及农业递增报酬,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培养龙头企业

选择一些管理与技术水平较高、发展后劲较足、与农户关联度大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帮助这些企业做强做大,培养成龙头企业,发挥带农惠农作用,带动其他企业共同发展;做好产品,提高服务,形成地区品牌效应,为继续招商引资打好基础;更好实现农业产业集聚,增加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农民收入。

(三)构建并实施人才培养体系

要想持续获得工资性收入,广大农民就要积极转变思想意识,主动适应企业工作形式,行动上更要努力学习,提高非农工作的相关技能。比如,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的各种劳务输出培训和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活动;潜心向老员工学习技术技能,缩短岗位转型过渡期;在有条件有能力的情况下,主动申报适合的专业技能培训班、参与岗位技能大赛、参加岗位技能水平认定考试等职业技能提升活动,争取持证择业、持证上岗;注意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以形成有保障的、稳定的非农工资性收入。

[1]王艳荣,刘业政.农业产业集聚对农民收入影响效应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11,(9):50-57.

[2]邓大才.农民增收理论的五大批判[J].中州学刊,2005,(1):51-56.

[3]周新德.先天禀赋、动力机制和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J].农村经济,2008,(7):62-64.

[4]朱学新.降低农产品交易费用的制度选择[J].农业经济问题,2005,(12):30-33.

[责任编辑 杜娟]

F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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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91X(2017)26-0033-02

2017-02-13

毕彦祯(1982-),女,陕西咸阳人,讲师,硕士,从事金融相关教学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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