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唤起对英文阅读的向往

2017-12-25 09:18王腾阳
新东方英语·中学版 2017年12期
关键词:呼唤生词句式

王腾阳

对于英语学习者来说,英文阅读不仅是与书籍作者直接进行灵魂对话的不二法门,更是提升英语读、写能力的利器。但是,大部分同学目前都还是在英文领域摸索前进的初学者,不是什么英文书籍都能“啃”得动、“吃”得下。那么,现阶段的我们应该读什么样的英文书籍呢?另外,怎么读才会更有效率呢?下面,我就带大家来一探究竟!

读什么

一般来说,文学体裁包括诗歌、散文和小说。诗歌是高度凝练的语句,即便是母语读者也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专门学习才能掌握其内涵和精妙之处。比如北宋诗人欧阳修的《生查子·元夕》中有两句诗: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对于外国读者来说,除了要先理解每个汉字的意思外,还要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和民俗,才能明白这两句诗不仅是在描写自然景象,更是对元宵节这一时间节点的暗示。中国读者读英文诗歌也是一样的,不仅需要理解单词意思和语法结构,也需要了解其文化内涵。这是一个漫长的学习过程,所以对于初学者来说,诗歌并不是英文阅读的明智之选。

再来看看散文。散文在内容表达上比较灵活自由,因此很有可能出现高级单词或复杂句式,妨碍阅读。比如:Life is not measured by the number of breaths we take, but by the moments that take our breath away. (生活不是用我们呼吸了多少下来衡量的,而是要看我们有多少次屏住了呼吸。)如果不看译文,大家是不是对句中的两个breath有些不明所以呢?实际上,这里一个是可数名词,表示“吸气”;一个是不可数名词,表示“呼吸的空气;气息”。除此之外,大部分散文没有具体的故事情节,令人难以把握其叙述主线,因而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减读者的阅读兴趣。

最后来谈谈小说。小说,尤其是近现代小说,既不会出现像诗歌一样精炼高级的用词和需要长时间阅读训练才能理解的深厚文化内涵,也不存在散文因主线不突出而容易使人丧失阅读兴趣的问题。其接近日常的用词、简单的句式、生动的场景塑造、完整的人物刻画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既能够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对英文阅读产生兴趣,也能让其较为轻松地学习其中的单词和语法。比如:He was beaten (he knew that); but he was not broken. [他虽然被打得遍体鳞伤(他深知这一点),但他并没有被打垮。]类似这样精巧的短句在英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中比比皆是。

因此,英文小说是英文阅读的首选。对于初次进行英文阅读的同学来说,最好能选择一本自己已经读过中译本且对之非常喜欢的近现代英文小说,比如《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芒果街上的小屋》(The House on Mango Street)、《勃朗特一家的故事》(The Bronte Story)等等,在了解了故事人物和情節的情况下再去读相应的英文小说,会在一定程度上轻松很多。

怎么读

在选好一本心仪的英文小说后,我们需要解决的就是怎么读的问题了。由于《野性的呼唤》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且印象最深的英文小说,其作者杰克·伦敦也是我比较喜欢的短篇小说家,因此,下面就结合这本小说来给大家分享下如何更有效地阅读英文小说。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阅读习惯,但大部分人刚开始都会习惯性地在一遇到生词时就迅速查英汉词典。这样做似乎能够把句子里每个单词的意思都搞清楚,有一种仿佛自己的词汇量在飞速增长的感觉。但实际上,这种查词阅读法在初次阅读时是非常影响阅读效果的。第一,在逐个查明单词释义的过程中,大家的注意力势必会局限在某个单词上,而忽略了句子的整体性,这样就没有了阅读小说的情境代入感。第二,大部分同学的单词量有限,而小说的生词量少则数百多则上千,这么查下去势必会让不少同学打退堂鼓,久而久之失去阅读兴趣。在读《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单词量大约在8500词,但仅仅是第一章我就查出了150多个生词,而全书共七章,一开始我还兴致勃勃地查单词、积累单词,到后来读第二、第三章就完全没有了这种热情,反而觉得阅读起来很有压力,也很疲倦,渐渐地就不愿意读了。

那么,英文小说究竟应该怎么读呢?其实方法很简单,大家按照下面三个步骤来就行。

第一遍阅读小说,首先肯定是要通读。通读的目的是找到小说本身的节奏并熟悉其叙述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找感觉。正如我们之前所说,初次进行英文阅读时大家最好是选择自己已读过中译本且对内容很感兴趣的小说。这样除了能在翻开小说之前就对即将开始的英文阅读抱有较大的兴趣外,更重要的是,经过之前的中文阅读大家对全书内容已有所把握,因而在通读时即使不一一查词也大概能读懂,就有可能去感受英文和中文不同的叙述方式和行文节奏。

比如在《野性的呼唤》中,小说主人公Buck在初次离开南部温暖安逸的大法官家进入北部寒风刺骨的蛮荒之地时,原文是这样表述的:Every hour was filled with shock and surprise. He had been suddenly jerked from the heart of civilization and flung into the heart of things primordial. (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和意外。突然一下子,他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这两句话中有三个非常醒目且十分关键的动词:filled、jerked和flung。即便在通读时我们不知道这三个单词的意思,但是仅凭其短小精悍的拼写和干脆利落的发音,我们也能从中对事件发生之突然以及主人公内心之茫然无措感受一二。同时,由于英文写作的节奏不同于中文,当表现事件的突发性和对主人公内心的冲击时,作者用了一个and交代了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心理变化的关联,省去了不必要的标点符号,读起来也更有那种“顿入荒野,茫茫一片,不知所措”之感。相比起来,中文翻译里加上了标点,让这个精炼句子的魅力减少了几分。endprint

再举个更明显的例子:They came to him without effort or discovery, as though they had been his always. (仿佛这些本领始终就一直是他的特征似的,他不用做出努力或进行什么发现,它们便在他身上呈现了出来。) 如果不通读原文,你永远不会知道中文翻译是完全颠倒了原句的逻辑。原句的重点在于前半句They came to him without effort or discovery,创造出的是一个即将要被唤醒的、潜伏着古老而原始的兽性的主人公形象,读起来让人不禁对这种古老血统和本能萌生肃然起敬之感。作者在这里的叙述节奏是“暗流涌动”的,而中文翻译虽然看上去只是颠倒了一下语序,但是整个节奏就变得“平淡无奇”了。如果不通读全文,你能感受到主人公身体里潜藏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吗?能有对古老的原始本能油然而生的汗毛倒竖之感吗?还能在字里行间读出命运的力量和强大的生命力吗?或者还能有那种仿佛听到《命运交响曲》前奏响起接着浑身一震的感觉吗?我想很多人的答案应该是不能吧。

* 此处及下文译文出自中译本《野性的呼唤》(石雅芳译)。

在通读完整部小说之后,第二遍就要进行积累整理,即对单词和句式进行记录、整理和归纳。这一遍是把书“读厚”的过程。

通常来说,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习惯,每部小说也都有自己的主要故事情节和主旨。因此在整理完一部小说的生词后,很多时候你会发现,自己记录下来的关于这本小说的单词可以组成一个小的单词库,而这些单词多属于同一类或者是用来描述相似的场景、环境等,在今后写作时遇到类似的场景描写完全可以从中取材或是借鉴一二。比如在小说《野性的呼唤》中,文中反复出现了一类单词,来与小说标题中的wild (野性的;荒凉的)相辉映,比如slyly (狡猾的,诡诈的)、ruthless (无情的,残忍的)、woe (悲伤,痛苦,灾难,不幸)、retaliate (报复,以牙还牙)、primordial (原始的)等等。这些单词在读第二遍时可以积累下来,然后集中记忆,等遇到类似的写作话题时就可以变换使用。

杰克·伦敦有个写作特点就是没有废话,因此他小说中的句子读起来既干脆又回味无穷。就《野性的呼唤》中的句式来说,杰克擅长运用倒装句,比如:Not only did he learn by experience, but instincts long dead become alive again. (他不仅仅是从经验中学习,更是从那逐渐觉醒的原始本能中攫取力量。)句中的not only do/did sb. do sth.就是一个标准的倒装结构。再比如:From below came that fatal roaring while the wild current went wilder ... (在激流變得更湍急处传来了那致命的咆哮声……) 除此之外,他还常常使用状语从句,比如:So long as that (指他们的工作) were not interfered with, they did not care what happened ... (只要每天的工作不被干涉,他们并不关心发生了什么……)这些句式大家在读第二遍时都可以记录下来,然后进行分类总结,重点学习,为今后奠定良好的写作基础。

有了前两步(遍)的铺垫,接下来第三遍阅读就是要整体感受小说,比如感受作者写每个词的用意等等。以第一步中提到的两个句子(Every hour was filled with shock and surprise. He had been suddenly jerked from the heart of civilization and flung into the heart of things primordial.)为例。句中的动词jerk本意为“急拉,猛拉”,而在这里表达出来的却是“突然之间被命运无形的力量毫不留情地从文明世界扔到荒野”,仅仅一个词就生动形象地表现出了小说主人公Buck从一个地点转到另一个地点的突然性,极富动感。再加上与动词短语fling into (投入)的连用,事情的发展一气呵成,使读者仿若身临其境,而这些感觉是很难从译文中体会到的。再比如:His development (or retrogression) was rapid. His muscles became hard as iron, and he grew callous to all ordinary pain. [他的发展(或者说退化)很迅速。他的肌肉变得坚如钢铁,他渐渐地对平常的一切痛苦变得冷漠了。]这句译文看上去平淡无奇,充其量就是在塑造一个养成中的硬“汉”形象。之所以会这样觉得,是因为译文把callous的精妙之处抹杀掉了。该词本义为“冷漠的,无情的,麻木的;硬结的”,译文只表达出了“冷漠”之意,而没有表达出这个词所含有的“麻木”之意。如果将其放在英文语境中整体感受,这个词所表现出的可就不仅仅是冷漠了,还有Buck在艰苦的环境磨练下,在身体的肌肉日渐结实的情况下,内心也不再饱含如往日那般温柔细腻的情感,取而代之的是对痛苦的漠视和麻木,是蠢蠢欲动的野性。

以上三步就是初读英文小说的基本流程,也就是说,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一本好的英文小说是值得读者读三遍的。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方法,都带着不同的学习目的,这样每读完一本英文小说,才会有满满的收获。当然了,对于英语水平较高的阅读者来说,这三个步骤依然适用,只是在进行第二步“积累整理”时,推荐使用英英词典去查找、记忆单词的英文释义,从而更好地用英语思维感受英语语言的魅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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