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社会教育家群体的学术秩序分析
——以中国社会教育社为考察中心

2018-01-12 08:59周慧梅
终身教育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社教民众建设

□ 周慧梅

“在异质的社会中,思想家不可能对整个社会发表言论,而是倾向于只给经过选择的部分公众发表”[1],言论作为思想家知识生产的一部分,专业学会提供了经过选择的公众发表平台,有规律召开的社员大会(俗称年会)是其集中发布的最佳契机。以江苏省立教育学院为基干,俞庆棠、孟宪承、高践四等人,联络发起并将数个学术团体核心人物(如乡村建设研究院、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等)和相关知名大学(国立中山大学、国立浙江大学、私立大夏大学)研究者动员起来,组建“全国社教之总枢纽”的中国社会教育社,先后以“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实施要点”“助成地方自治,促进社会生产”等为中心议案,在济南、开封、广州等不同区域举行全国性学术年会。社会教育家群体星散各地、有不同的知识结构,他们由此构建出相应社会教育理论体系,对同一年会中心议题有着各自的解读,年会交锋自然不可避免。学界对中国社会教育社历届年会中心议题论争多有关注,①就成员之间多有抵牾、原有学术分歧并没有因年会联络而消弭等问题达成共识,更多精力放在年会期间成员们之间的激烈论辩上,对中心提议如何设计或出台经过大多一笔带过,甚少对其过程进行推演。一般来讲,年会中心议案很大程度上是核心成员特定时期共同关心的主题,是学术共同体中权力结构等级关系的集中体现。这个中心议案可以是一个问题,也可以是一系列问题,它们构成的认识中心,涵盖专业学会核心成员的关注焦点,代表该研究领域总体的研究兴趣和发展方向,进而影响专业学会中个体的研究取向。所以,各个学术团体对中心议案的设计或出台都非常慎重,中国社会教育社概莫能外。揆诸史实,理事会在年会召开前事先征集中心提案,除告知社员作为提案参考外,还邀请国内知名学术团体、教育家共同起草具体提案,然后由常务理事汇总提交大会。由此可见,中心议案的具体提案的出台,实际上是常务理事及理事会筛选后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心议案提案的设计及确定过程,便成了讨论研究历届年会中心议案论争的前提。

由不同大学、社会团体和机关为基干构成的中国社会教育社,是一个不同力量相互竞争的权力关系学术共同体,存在着不平等的等级结构,这种结构分层与理事成员相互之间的知名度、社会声誉或受关注程度密切相关。按照布里斯(Val Burris)的社会资本理论,他发现在有声誉的大学之间存在着一种教师聘任中的交流关系、相同或相近学缘关系,这些关系构成具有资本价值的社会网络。这种社会网络通过对学术品位和风格的掌控进而实现精英机构与精英学者的再生产。[2]具体到中国社会教育社,这种对应关系的形成,是占据着该社上层等级结构、以地缘学缘为主要纽带的核心理事会成员对提案人的内隐资质加以筛选、给予其能力释放支持空间的加速度机制,它生产象征权力,进而生产社会教育学术精英和学术秩序;对社会教育学术品位和取向偏好,框定人脉网络的搭建范围,更直接影响该社历届年会中心议题提案的重心,决定年会话语权的获取人范围。换句话讲,展现在中国社会教育社社员面前的年会中心议案提案,是核心成员精心设计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年会中心议案提案的设计或出台过程,实际上是社会教育家群体博弈的过程,社会教育学术秩序由此形成。因此,笔者在对民国社会教育家群体的职业分布、社会结构探讨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第二至第四届年会的中心议案拟定、出台经过,结合学界对年会期间中心议题论争等研究成果,对民国社会教育家群体的学术秩序进行尝试性考察,亦为侧重对立、疏于联合的学术流派与政治流派研究提供方法论参考。

一、三届中心议案提案的拟定与出台

鉴于第一届年会提案不集中等问题,“本社因求大会提案略有系统,以及会议结果比较圆满起见”,特于会前进行专门部署,讨论出第二届年会中心议案,“通知全体社员作为提案参考外,并由理事会推定专员,负责起草几个具体提案。”[3]1933年3月18—19日,中国社会教育社在江苏省立南京民众教育馆举行第4次理事会会议,理事钮永建、甘豫源(雷宾南委托其代表)、尚仲衣、董淮、陈礼江(庄泽宣、高践四委托其代表)、彭百川、孙枋、赵冕(俞庆棠委托其代表)出席, 易价代表理事李蒸出席,会上有代表提出“请规定第二届年会讨论中心案”,理事会决议以“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为要旨”,并邀请全国各地社员及知名学术团体负责起草提案,“第一组:梁漱溟先生(召集人),董淮先生,杨效春先生;第二组:由理事会函请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担任;第三组:孟宪承先生(召集人),尚仲衣先生,郑宗海先生;第四组:庄泽宣先生(召集人),古楳先生,崔载阳先生;第五组:高践四先生(召集人),陈礼江先生,赵步霞先生”,并规定“以上各组提案起草后,汇送常务理事;另请常务理事根据各组提案,草拟具体方案,一并递交下次理事会讨论”。[4]不难看出,这五组成员的选取,是以地域、学缘为选派原则:第一组中三名成员为山东区域,梁漱溟、杨效春为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核心人物,董淮作为理事兼第二届年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亦被列入其中;第二组是晏阳初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第三组是浙江区域,孟、尚、郑三氏作为浙江省社教界的领军人物,尚与郑为哥大师范学院校友,知识结构相似;孟氏、尚氏先后职掌浙江省立实验民众教育学校,孟氏与郑氏曾在国立浙江大学教育系共事,关系密切;第四组三人均长期就职国立中山大学教育系,为广东地区的社教代表;第五组三人均就职于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此时,常务理事中俞庆棠正在丹麦等地考察成人教育,由陈礼江代行其常务理事及总干事之职。很明显,理事会如此安排五组起草提案名单,是遵循该会联络沟通各学术团体、遵循学术自由的一贯风格。

年会正式开会前,四组提案如期寄到,“一、四、五各组先后缴到提案,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盛意协助,第二组提案亦如期寄到,惟第三组因人事纷易,不易召集,未能及时起草。”[5]79在已递交的四组草案中,有两点耐人寻味:第一,与理事会邀请各组名单相对,第一组、第五组起草名单有变,第一组只有梁漱溟,理由是“梁先生于旅途中起草,不及征得董杨二先生同意”;第五组增加俞庆棠,“适俞庆棠先生自海外考察成人教育归来,遂一加入讨论,故加列俞先生”。[5]79如前文所述,第一组另外两名成员,董淮(山东省立民众教育馆馆长)出席了第四次理事会,且担任第二届年会筹备组主任之一,他参与讨论中心议案及分组起草名单;杨效春则为梁氏同事,供职于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从3月份分发起草提案通知,到8月上旬递交,前后4个月的筹划时间,“不及征得董杨二先生同意”理由不免牵强敷衍。而且,在年会讨论环节,杨效春还专门向梁漱溟请教“何谓新社会组织机构”[5]97,由此观之,似是梁漱溟故意避开本组另外两位,组员之间理念有别或许才是真实所在。第二,第二组平教会虽“盛意协助”,以唯一学术团体名义的提案“如期寄到”,但却无一人参会(前后历届均有代表参会)。有研究者推测是因为1933年7月,即社教年会召开前一个月,平教会与“邹平村治派竞争第一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主办权失利,而本届年会又恰好为梁漱溟所主宰有关”。[6]从社教社事务所对该届年会记录看,梁氏的确非常活跃。

第三组未递交提案的理由是“人事纷易,不易召集”,实际上孟宪承等三人正处于学术政治博弈的漩涡中,由理事尚仲衣校长一职被撤换而起。孟氏1933年离职浙江大学转而办理民众实验学校②,史实并非如此③。孟氏与尚氏渊源颇深,“孟校长自奉到委任状后,即开始物色专家担任本校各种职务,除由校长自兼实验部主任外,先后聘定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博士尚仲衣先生为指导部主任,……浙江大学教育系主任郑晓沧先生为教育学原理特约讲师。”[7]一年后,在孟宪承的大力推荐下,尚仲衣“升擢校长,连任两年”。1933年夏,因教育厅长官的变动,做事较为“迂腐”但深得学生拥戴④的尚仲衣被撤换,由林本末继任,由此引发该校学生“换尚拒林”的学潮长达四月之久,年底方告平息。处于学潮中心的尚仲衣自无余力起草提案,孟宪承、郑宗海亦一直为其努力奔走,加之孟氏事务繁忙,第三组不仅放弃提案起草,作为理事的三人均未出席第二届年会。

常务理事⑤接到一、二、四、五组提案后,“深感各案自成系统,归并不特不易,且亦无益”,不得已,只能采取各组派代表轮流发言,“一、二、四、五各组本宜依次付议,但细察各案,第四组与第一组关系较密,似宜连续讨论”。由此,理事会做了如下安排:“每组讨论时间以一时半为限,上午讨论一四两组,下午讨论二五两组”。[5]79从该社记录整理的会议《讨论经过》看,不论是“关于理论方面”,抑或“关于方法方面”,与会代表展开的13个讨论问题,全部与梁漱溟报告有关,甚至对第四组提案的讨伐与否定,亦是从对梁氏观点认同的角度进行。第二、五组提案,均未涉及。

由于第二届年会与会代表争论激烈,讨论未能达到预期共识,决议案仅以“‘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实今后社会教育之根本要旨”笼统定案,乡村建设方案未能顺利出台。会后,理事会决定组织乡村建设具体方案编制委员会完成后续工作,推举庄泽宣、江问渔、高践四、孟宪承、雷沛鸿、梁漱溟6位为委员,并函请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晏阳初参加,组成7人委员会小组起草具体方案,并交由下届年会继续讨论。由此,第三届年会中心议题“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实施要点案”确定。与第二届年会五组提案人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中华职业教育社核心人物江问渔、广西省教育厅厅长兼广西基础教育学院院长雷沛鸿。

这次具体方案拟定,改变了第二届年会五组草拟提案的做法,只设一个小组,并指定梁漱溟主持。与第二届年会全力赞同的立场不同,这次梁氏对年会的中心议题提出质疑。他认为在编制具体方案前,一定要弄清楚实施方案的主体究竟是政府还是中国社会教育社,或其他有志于乡村建设的社会团体,因为在当时国际国内形势下,“此时欲一面按定一乡村建设之主力,一面把握一实施建设之对象,更保留一从容之时间以事建设,实为错误观念,理不可得”;他认为乡村建设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中国社会转变中必然的过程,“殆为历史进程之出于天者,非可制定方案而人为设施”。退一步讲,即便本着以史鉴今制定方案,但“此类方案以客观事实之分析推究为主,而主观上安排从之,又必为如何产生‘一个能为乡村建设之力量’之方案,而非实施乡村建设之方案?”[8]梁漱溟提前两个月将意见“分示同人,通信商榷”,并向理事会提出应该先讨论“乡村建设力量方案”,“乡村建设方案”留待下届年会讨论的建议。因未得到理事会的认可,梁氏便借口事忙不再参与,第三届年会亦没有出席。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七次理事会公推高践四、孟宪承协助主持乡村建设具体方案编制委员会。[9]据事务所记载,梁氏递交数条意见,孟氏、高氏两人合作撰写了详细的报告书。第八次理事会议将其合并为“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实施要点”,提交大会讨论。[10]

实际上,这个“实施要点”产生并非事务所所言如此轻松。孟宪承、高践四更大意义上是全力承担,而非协助主持。“梁先生因为事忙,又将继续的工作,委托了我们。我们以自己能力的限制,只有于梁先生的原文以外,根据同人所已表示的意见,综合整理,做成这个报告。请求理事会审择以后,再提供大会的讨论”。 接下来话锋一转,抛出他们对乡村建设具体方案的真实看法:“就本社自身的范围说,本社所倡导的社会教育,今后应如何趋重于乡村,乡村的社会教育应如采何种的原则,尤其要紧的;乡村社会教育的工作,应如何先充实自己的力量。我们还是应该觅取其可能的解答。所以我们又集合同人的意见,依次陈述如下:(二)社会教育的趋重于乡村建设:(1)经费的分配;(2)机关的设置;(3)人才的训练;(三)实施社会教育的几个原则:(1)目的;(2)内容;(3)方法;(四)社会教育的自身力量:(1)准对着整个民族;(2)认定工作中心;(3)分工合作;(4)扩大组织”。[11]孟、高氏联袂署名的文章与社教社第三届年会报告中刊登的《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设施要点》中所列三点内容⑥比对,理事会仅删去孟、高二氏的“引子”,以及解说性的内容,改动个别字句表述,基本内容全部保留。原本“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实施要点”被悄然转化为“社教社倡导”与“乡村社会教育”应如何实施的内容。该提案体现了以江苏省立教育学院为主的社会教育家群体的集体智慧。虽乡村建设具体方案编制委员会由7人组成,但从最终呈现出的成果看,却是孟宪承、高践四、庄泽宣和梁漱溟四人意见的博弈。没有资料显示晏阳初、江问渔、雷沛鸿参与,总干事俞庆棠虽不是委员,但她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无论从讨论范围、重点还是具体问题,俞庆棠的观点与孟、高二氏比较接近。

第四届年会的中心议案是“助成地方自治,促兴社会生产”,包含“乡村社会组织结构的建造和发展经济以解决民众生计”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在第二届、三届年会上已是讨论的热点,但未经深入。理事会决定将其定为第四届年会中心议案,以期进行全面而系统讨论。按照惯例,理事会事先组织“中心问题委员会”,推定梁漱溟、高践四、俞庆棠、孟宪承、陈剑修、崔载阳、江问渔7人组成,负责编制讨论纲要,但这次委员会改变了策略,“自本届中心问题决定以后,即广征社友意见,由委员会荟萃辑要,根据单元法编成手册,以作参考”。[12]38-39第四届年会召开之前,根据社友意见,委员会几经考虑、综合评判后决定将讨论问题纲要“助成地方自治”“促进社会生产”及“本社应有之行动”分为上、中、下三编。1936年1月17日,年会召开前夕,理事会第13次会议上公推梁漱溟审查“社会教育助成地方自治并促兴社会生产案讨论纲要”案并报告大会讨论。[13]从梁氏报告发言看,他不大赞同这种“单元编制法”:“惟此单元编制法是否适当,未敢断定”,认为按此法讨论,会因为知识储备不足而导致“不易找到尽力的所在”。[12]39从梁氏发言可推测,他未能在“中心问题委员会”中占据主导话语权。

二、提案获选关键因素及其落实

整体来看,年会中心议案以乡村建设和地方自治为主题,显示中国社会教育社对社会时代潮流的积极回应。其中心议案提案人的选择,主要是以地域、学缘和社会声望、学术水平为标准;而提案的最终确定,却隐藏了以俞庆棠、孟宪承、高践四、赵冕、雷沛鸿等为代表的社教社核心成员的内在选择,“政教合一”是关键因素。“政教两界”关系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民国时期提倡社会教育的人士与其他社会改造论者一样,都迫切希望获得教育改革话语权。不少专家热衷行走在“行政与学术”双轨道中,并与国民党元老、权力新秀以及各省实际掌权者保持着良好关系,依靠这种资源来增加“争夺话语权”的砝码。而政府亦希望争取学界支持,赢取其向心力,借以扩大并稳固其政权基础。“本社唯一之目的,在鼓起社会教育的热烈运动。……以期学术界与行政界彼此可以沟通,而使全国社会教育有长足的进展”。[3]9由此,社教社不仅在年会召集时广邀各界政要出席,更在其中心议案提案设计时,将“政教合一”内化其中,并借助年会影响,在社员中统一思想。先后通过设立河南洛阳社会教育实验区、广州花县乡村教育实验区将实验结果转化为丰富社会教育理论体系,构建社会教育学术秩序。

以第二届年会四组“各成系统”提案为例,主体内容各有千秋。第一组由梁漱溟单独起草的提案,实际上是借年会中心议题,重申其乡村建设主张。梁氏从“民族复兴问题”“民族复兴之途径”和“乡村建设要点”三个方面展开,认为近代中国社会衰落的根源是中国文化的崩溃,“民族复兴有待于文化之重新建造”。他祭出“文化改造”大橥,用文化建造来实现社会组织重构,复兴民族。“乃从乡村中寻求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以及其他一切社会问题之端倪。由此端倪之寻得,即新社会组织结构之发现”,而乡村工作的开展,是大力发展乡农学校这个简易组织,“由此组织由外间最易灌输新知识,新方法或供给各种资料于乡村”,“由此组织而乡村内部最易引起多数人之力量,以渐形成一团体。”[5]80-81梁氏开出的药方,是将文化改造作为乡村建设与民族复兴的关键。第二组提案是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县政改革思想的集中体现,提出一个乡村建设整体计划,建议“以县为单位进行乡村实验最为适当”,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连锁进行、分工合作,以县为一级个别实验逐层推广至全省乃至全国,旨在救济“愚、贫、弱、私”的平民教育是乡村建设的原动力。第四组提案人观点与梁漱溟针锋相对,认为“现在谈不上建设,更谈不上复兴”,为了防止乡村更大的崩溃,“非停止一切所谓‘建设’与‘新政’不可”。按照庄泽宣等人的设想,县以上的政治机关都要“与民休息”,清除一切苛捐杂税,减轻乡民担负,万不可轻举妄动,劳民伤财。他们强烈抨击“空口说白话,纸上定章程,甚至于硬定一系统”的有害无益的表面功夫,认为那样只会导致乡村崩溃到不可收拾的境地。第五组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四人组合认为乡村建设实为民族复兴的重要途径。与梁漱溟不同的是,他们主张用社会教育力量建设乡村,培养民众的团体性,以期有组织、能合作。乡村实验单位以“中心机关能应付的户数及面积为标准”,每区以100—500户较为妥当。该组旗帜鲜明赞同“政教合一”,“在政府当局励精图治而又认识乡村建设之区域,应使各种势力合并,重行整理,以特设的全民教育机关为中心,领导进行”,而在“政治比较落后的区域,负责推进乡村建设之机关,宜保持他文化机关的本质。以此立场,与政府机关及其他势力联络”。[5]80-91很明显,第一、第二、第五组学者都提到社会教育与乡村建设之间的密切关系,但社会教育的内核却被赋予了不同底色,带有各自鲜明的学术理路和不同的逻辑出发点。

或许是因为第二届年会争论激烈,对于第三届年会中心议案提案起草,梁氏一改之前的独行风格,提前两个月将意见“分示同人,通信商榷”。“今春漱溟患病,复经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指定高阳孟宪承二君协助进行,同时理事会有决议,第三届年会以‘由乡村建设复兴民族之具体实施办法’为讨论中心。比者漱病大体已愈,高孟两先生督促进行,以应年会需要。顾七委员散处南北,各负职责,聚首而商殆不可能。即用通信方法,往返千里,亦甚需时日。眼前距年会不过两月,能否圆满交卷,良未敢知。今先由漱溟提出下列意见,分函同受委托之诸君,征求教答,为初步之会商。”[8]梁氏提出五点编制意见,将为谁编制、对象是谁,稳定统一政府以及政府与乡村建设团体之间的关系列为前提条件。“本社第三届年会,讨论‘由乡村建设复兴民族具体实施方案’一题时,应先从客观形势上讨论是否将有‘乡村建设之能动的力量’之产生,果有此形势再从而安排一促其产生之方案。至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当在此方案之后,不妨留待下届年会讨论之。”[8]这一建议与庄泽宣第二届年会中“在讨论乡村建设方案之前,应先讨论是否将有一‘乡村建设之能动的力量之产生’”观点如出一辙,庄氏认为应给予这个问题“比较长期的研究”,对年会中心议题“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提出质疑。这次梁氏旧事重提,核心依然是稳定政府与乡建团体的关系问题,梁氏强调他的观点,“我现在主张政教合一,但不主张用国家权力来干涉个人思想行为”。[14]作为掌控话语权的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教授们,正积极推进依赖国民政府行政力的“政教合一”,梁氏这种论调自然难得到理事会的认可,扞格不入,双方对于“政教合一”内在理解存在严重分歧。

面对常务理事梁漱溟借口事忙不再参与,常务理事、总干事俞庆棠奋起担当,她虽不在编制委员会之列,但以“乡村建设具体方案之讨论第三篇”的名义,发表自己的看法,声援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社教社骨干。她认为国难当头之际,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社会教育“欲求民众参加改造社会之运动,必增进民众之智能与组织,吾国大多数民众在乡村,民教事业应趋重于乡村”,如此的逻辑推演,社会教育和乡村建设扯上了关系,而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众具体策略则演变为原则、方法等探讨,提出民众应自觉自动而达自立自治目的、社会教育要从民众实际生活出发、尽量应用科学和组织民众,使发生改造生活、改造社会的力量,这些提议与孟宪承、高阳同出一辙。她认为“在现时世界经济狂暴制度下,中国乡村必然的更受威胁,更趋破坏,惟有以破坏此破坏力者,达根本之建设”,俞氏在文末发出号召,“凡吾社教同志,在任何环境中实施民教,勿以解决局部问题为满意,须以影响于整个民族问题为前提。(1)办理乡村民教事业,功效虽似迂缓,力量虽似微薄,然倘能各处同时举办,所举办者又能切实联络,有严密之组织,且复兴民族之坚强意志,即能逐渐造成舆论,发生力量,实现合于民意,有裨民族之社会政策与经济组织。(2)凡我同志,对于民教本身之理论应有研究,方法应有创造;非特造成民教学术,且树立改造全国学制之基础,做复兴民族治本之计;(3)凡吾同人,对于国内国际严重问题,应具锐敏之眼光加以观察与研究,应足以领导民众,培植实力,建设乡村,扩大组织,以图民众之解放。”[15]俞庆棠的发声表明了社教社理事会的立场。在造就社会教育学术秩序的同时,还承担着改造全国学科基础和复兴民族大任。

实际上,中国社会教育社第四次理事会议上,理事钮永建提案与河南省教育厅、洛阳县政府合设洛阳社会教育实验区;第二届年会上,江苏省立徐州民众教育馆赵光涛的《积极筹办洛阳民众教育实验区案》获得通过。“以民众教育来建设乡村,以乡村建设来复兴民族,为先导社会思想之主潮。洛阳实验区系中国社会教育社河南省教育厅洛阳县政府合力倡导,亦即此种思潮之产儿”。[16]按照合办洛阳实验区办法规定,社教社负责指导“实验区之设计事项”。 社教社理事会“公推钮永建、赵光涛、王海涵、高阳、陈大白五人组织设计委员会,并推定钮永建召集,余二人于必要时由常务理事推定补充。”⑦设计者很清醒地认识到社教社作为学术团体的利弊,在方案设计时强调行政背后的力量,“因为我们感觉到社会教育事业的实施,本身力量太薄,是非与行政方面联络进行不可的”。[17]“本区系中国社会教育社河南省教育厅与洛阳县政府所合办,在本质上已有政治助力,在实际上亦感着迫切需要,所以政教合一,即为我们事业建设之路线”。[16]以“政教合一”理念为旨归,由社教社主持、包括教育经济政治全方位的、逐年扩展实验单位的顶层设计徐徐展开,随着“征学制”⑧的推广,教育对象数量大增,“村民可受教育者增加四倍,学龄儿童得受教育人数亦可增加二倍有余”,[18]而“严重的招生与留生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人力物力固然是经济了许多,而实际效能确已增进不少”。[19]洛阳实验区实验工作经过6年的积累和努力,总结出一套“政教合一”理论与实践经验,即“村政辅导、政务督导与保教合一”。[20]有研究者指出:洛阳实验区是“目前已知社教推行过程中,获得较为系统、成熟的‘政教合一’的做法和经验”。[21]为当时学界“政教合一”理论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实践模式。

在他们的制度设计中,政教合一作为技术路线,“由教育改造达社会改造”的社会教育从一开始就占尽先机。社会教育既是社会再造的结果,又是社会再造的手段和前提。两者同步进行,互为支撑,自觉将发展社会教育与解决中国基本社会历史发展问题衔接,强调教育与个体生活、社会、传统的紧密结合,从而将社会教育看作整个国家现代化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他们的设计中,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界限开始模糊,一种容纳儿童、青年、成年为一体的民众基础学校实验如火如荼;在他们的设计中,政治、教育、军事、经济力量开始合一,师法征兵征工的征学制横空出世,一种容“教养卫”为一体的实验应运而生;在他们的设计中,现代与传统实现了妥协。不仅塾师、地方士绅、乡村自然领袖、青年骨干重组学董会,乡村学校重新被打造成为地方文化中心,而且说书、唱戏、滩簧、国术、民谣旧形式重焕新生,赫然列入社会教育方式。在他们的推动下,社务发展神速,“本社以‘研究社教学术促进社教事业’为宗旨。在‘学’一方面,社友们已有乡村建设的哲学、民众教育的理论,国民基础教育的理论与实验。在‘术’一方面也有各种新方法的创造。至于事业方面,我们愿望全国整个社教事业的进步。”[22]核心理事们通过各式舆论平台,张扬“以教育改造达社会改造”的目标,宣传自己对本土文化改造和集聚的主张。与其他社团建立联系,扩大影响,在平教会的刊物《民间》、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刊物《乡村建设》等刊登社教社活动,总干事俞庆棠还主持《申报》“农村生活丛谈”一栏,动员社员发表文章,扩大舆论影响;《社友通讯》上推介社员学术著作,提升普通社员的社教学术研究能力;社教社通过合办实验区,联合社员组成设计委员会,通过顶层设计,将社教理念落实到实验区事业实验中,探索一条不同于其他流派的“政教合一”模式;而历届年会将地方基层社员的集体智慧汇集,推动社教实践中迫切问题的解决,利用核心社员的社会资源和人脉,将其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积极争取社会教育地位,民众学校课程标准、社教人才培养等;努力参与各种官方活动,如民众教育专家会议,通过政策参与获得政府认同,树立社会教育的正面形象。“正是因为该社的努力,民众教育各种机构、团体作为社会势力形成了一种力量,在它的推动下,中国社会教育才得以‘在学习欧美实践的同时,探索中国独立民众教育图景’”。[23]“为什么社教社被称为是‘枢纽’,而不是像儿教社那样的‘中心’呢?这是因为它是各流派的一个汇合’”。[24]社教社成立以来,反复强调政教联合,各届年会迭请政界、社会名流出席,积极为众多流派提供联络的平台,积极拓展与其他团体的深层次合作,还主动与国际组织协会联系,“在1930年代乡村教育各界派分之间的互动过程中,中国社会教育社在突破区域局限,使全国连成一体,从分歧到合作,从单一到综合及其影响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而为社会结构和国家制度的整合准备了民间的思想条件”。[6]这些联络有效地改变了“只有政府当局的主持,各界社会的协助,分道扬镳,缺乏联络”[25]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治与学术的链接、学派之间的互动联合,“政教合一”是逻辑起点。

三、结论

判定年会中心议案提案中的话语权,需将提案起草人出现频率与实际影响两个方面综合起来考量。从第二、三、四届年会中心议题提案起草人出现频率看,不论采用分组起草提案,还是成立委员会,梁漱溟、高践四、孟宪承三次均被列入,晏阳初、江问渔、庄泽宣、崔载阳两次;常务理事俞庆棠、赵冕以及理事董淮、尚仲衣,候补理事郑宗海,社员杨效春、古楳各一。但从实际出台的中心议题以及决议案看,以曾先后工作于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教授们作为中国社会教育社的核心成员,牢牢掌控该社年会中心议案提案的话语权,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学缘、地域、留学国别等相互重叠的多重学术网络。尽管第二届年会以来,梁漱溟一直连选连任常务理事,每届年会中心议案提案亦被列为必要人选,其影响也在逐年增强,但依然未能进入社教社权力核心。特别是第三届年会梁漱溟因意见不合以身体原因退出,社刊《社友通讯》上刊登“当以梁先生患病赴北平休养,另推孟宪承高践四二先生协助编拟。现在该项方案,业经编制就绪,交事务所付印,本届年会定能提出讨论”[26],态度坚定。第二届至四届中心议案具体方案的出台,彰显社教社核心成员仅将其作为与晏阳初、江问渔一样的学术团体核心人物看待,作为吸纳外部智慧的来源。以俞庆棠、高践四、孟宪承、李蒸、雷沛鸿、陈礼江、赵冕等人为代表的社教社核心成员,“政教合一”是他们筛选中心议案提案的关键因素,并由此布局社会教育学术秩序。

对于梁漱溟来讲,他热心参与中国社会教育社社务及其年会中心议案提案的最大目的,在于推销他的“文化重建”乡村建设话语体系。第二届年会梁氏除参与中心议案第一组提案拟定外,还递交了“社会本位的教育系统案”,理事会还专门安排其就“中心议案提案”作了大会讲演,一时间风头无两,还被理事会委以第三届年会中心议案提案主持人的角色。因不满理事会对中心议题的坚持,以身体有恙为由不再参与,但依然心意难平。年会开幕前夕在《大公报》上发表《乡村建设与社会教育》一文,自称“一则为对该社此次集会表示欢迎,一则为一般读者作一点介绍”。在文中,他称中国社会教育社“近似一个社会运动的团体”,“我现在要说的是,这种社会教育运动与我们乡村建设运动有汇合的趋势。” 梁氏认为中国社会问题所在内在规定了乡村建设和社会教育合流。社会教育是乡村建设的途径和方法,而乡村建设作为“吾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是社会教育发展趋势,“乡村建设与社会教育,是一而二,二而一。”[27]他借两者合流说,表明乡村建设的重要性,而话语中“我们的乡村建设”彰显了邹平的正宗地位,作为政学两界公认的邹平乡村建设的灵魂人物,他在社会教育界自然具有话语权。由此,可以看出梁氏在第二届年会足够高调背后的底气所在,虽与其他社员唇枪舌剑、华山论战一番,或许被挫了几分锐气,但会后被理事会委任主持“乡村建设具体方案编制委员会”,依然是以“舍我其谁”的姿态来起草第三届年会中心议案。不想与理事会中无锡派意见出入颇大被否定,梁氏大为不满,他先后发文陈明心迹,既为社会教育张力,更彰显自己正宗乡村建设教主地位。这种软硬兼施的策略,是对“无锡派”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恰到好处的刺激”,但于结果无补。第四届年会,梁漱溟未能掌控中心议案提案起草的话语霸权,虽是大会主席的身份,又一次以风云人物的态势,主持年会中心议题讨论。但第二届年会一边倒的局面一去不返,梁氏发言并没有成为年会讨论及会后风向标,这与社教社核心成员态度变化有很大关系。

显而易见,中心议案提案起草者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差异,“政学两界”关系是一个关键点。梁漱溟作为社教社的常务理事,其知识图景迥异于留美的俞庆棠、孟宪承、陈礼江、雷沛鸿、郑宗海、尚仲衣、邰爽秋、庄泽宣、高践四等,亦不同于留英的陈剑修,留法的崔载阳。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两条路径,是近代以来教育改革争论的焦点,同样体现在社教社理事之间。在梁漱溟看来,社会教育作为一种新潮流,不仅要改造清末以来移植西方学校教育体系的新教育,更以改造社会、唤起民众为己任,成为一种新的自下而上教育改革之路:“以社会运动纳于教育系统之中,直以教育解决社会问题。自一面言之,为教育本身的改造;自另一面言之,即正所以改造社会。”[28]他建议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合流,并专门起草《社会本位的教育系统草案》,试图以民间力量自下而上进行社会改造。而有着留美背景的雷沛鸿、陈礼江、俞庆棠、高践四、李蒸、雷沛鸿等人倡导“政教合一”路径,社会教育的发展是以教育法规、制度化的政策为保障,行政机关和行政力量为依托,成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教育改革之路。他们之间的分歧,早在1933年教育部召开全国民众教育专家会上就初见端倪。与会专家⑨就社会教育“由上而下抑由小而大”推行办法进行激烈争论,“以上两种推行办法究竟谁好谁坏,在大会场上和审查会里争论的很激烈,结果还是两种方法并存供部参考”[29]。当时担任记录的社教司科员顾良杰这样写道:“此次会议,在讨论各案时,合专家之主张,虽或偶有异同,但皆能虚心研究,遇有新提出的意见,较自己主张尤长者,辄不惜牺牲自己原来的主张,丝毫不涉私人意气之争。”[30]顾氏虽用了春秋笔法,对与会代表求同存异大力褒扬,但出发点迥异却是不争事实。因为知识生产路径不同,梁氏与社教社其他核心成员之间的分歧,在社教社的第三、四届年会逐渐增大,乃至渐行渐远。抗战后期梁氏遂辞去常务理事,不再参与该社活动。实际上,这也是笔者之所以未将梁漱溟列为社教社理事会核心成员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社教社核心成员之所以将焦点定位“政教合一”,如此热情广邀党政两界人士参与年会,可大致归为三个原因。一是该社遵循民间学术团体年会规定⑩;二是该社为推进社教事业发展,积极追求“政教两界沟通”,以期寻找能将“书生之见”转变为“指点方遒”的机会:该会“究系学术团体,只能尽提倡设计之责,至大规模的推行,则须得行政机关之主持,所以本社每次举行年会,均函请各省市教育厅派员参加。一则学术界与行政界可藉此互通声气,再则各代表于讨论提案时可当面贡献意见,讨论结果,各代表据实际情形向各地推行时也比较便利”[31];三亦是政府需要,取法于欧美“专家内阁”的政治模式,政府亟须教育团体合作,为政策设计、制定及推行寻找教育界支持,如教育部社会教育司颁发的社教法令、规程有很大部分与该社提交的提案有密切关系。[21]实际上,正是通过这样的“政教合一”,中国社会教育社才得以突破那些昙花一现的专业学会的宿命,将分散在全国各地、各界的力量聚合在一起,成为国家从形式统一向实质统一过渡的侧影;这种密集的、自由的学术论争互动,将乡村建设、地方自治等社会热点楔入社会教育话语体系,对学术共同体成员进行潜移默化的学科规训,产生社会教育学术精英,由此构建社会教育学术秩序。

注释:

① 有代表性成果有:曹天忠:《中国社会教育社与乡村教育派分的互动》,《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周慧梅:《域外观念与中国学制变革——基于20世纪30年代“社会教育制度建设”的考察》,《教育研究》,2011(5);赵倩:《现代化语境下的民众教育与社会改造:1928—1937年北平地区民众教育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64—276页。

② 赵倩认为:“所谓人事变更,指的是孟宪承与尚仲衣。孟、郑本任职浙江大学,1933年,孟宪承离职,转而办理民众实验学校”。详见赵倩:《现代化语境下的民众教育与社会改造:1928—1937年北平地区民众教育馆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65页。

③ 实际上,孟宪承是1930年被任命为首届浙江省立实验民众教育学校校长,时任国立浙江大学文理学院教授,转而担任该校校长,而不是1933年。而1933年9月1日出版的《中央政治学校校刊》第62期上刊登声明:“教育系系主任汪典存先生因病请假,遗职由本校大学部教育系教授孟宪承先生暂代”。可见在此之前,孟宪承已由国立浙江大学教育系教授转聘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教育系教授。详见:陈布雷:《议案:拟请任命孟宪承为省立民众教育实验学校校长请公决案》(省政府委员会第三一六次会议),《浙江教育行政周刊》,1930年第41期;陈布雷:《浙省创立民众教育实验学校之旨趣》,《民众教育季刊》,1930年第1卷1期;《校闻:大学部系主任稍有变动》,《中央政治学校校刊》,1933年第62期。

④ 据该校毕业生回忆:“在先生任内,校内一切的设施,都使全校的员生感到异常的亲近和拥护,一般学校当局,最喜欢订规程,制章则,把学校看作官僚机关,先生是最反对,仅仅公布了八大标语和一支校歌,用以代表全校的团结精神和紧张活泼的工作态度。体育和歌咏是很注重的,每逢一次集会时,临后总有一支校歌雄壮地被全体吼出来。”尚仲衣还鼓励学生要有严正的追求真理的治学精神,对于歪曲的理论,当作无情的批判。“记得有一次,以何日平为笔名的陶行知先生,所发表普教问题的文章,曾猛烈的施以反驳,结果终得陶先生的佩服;又有一次,提倡土布救国的邰爽秋先生,来杭讲演,也领导着我们和他做理论上的雄辩,差不多使邰先生下不来台,但你却说,真理是需要辩论的,越辩将越是明显。”详见:周莹:《悼民教先进尚仲衣先生》,《社教通讯》(杭州),1939年第5期。

⑤ 此时俞庆棠已回国,陈礼江代其行常务理事一职结束,常务理事依旧恢复为俞庆棠、孟宪承、赵冕的组合,孟宪承因被浙江省实验民众学校“驱尚运动”牵涉精力,理事会委托起草提案都无暇履行,更遑论参与汇总提案草案并讨论之事,由此可知中国社会教育社常务理事只有俞庆棠、赵冕参与四组提案的决策。

⑥ 在年会报告中,中心议案由下列三点组成:(一)社会教育的趋重于乡村建设:(1)经费的增加和支配;(2)机关的设置;(3)人才的训练;(二)实施社会教育的几个原则:(1)目的;(2)内容;(3)方法;(三)社会教育自身力量的运用:(1)准对着整个民族;(2)认定中心工作;(3)分工合作;(4)扩大组织。详见:《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众之设施要点》,中国社会教育社:《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三届年会报告》,封二。

⑦ 实际上,实验区的顶层设计,早在1933年8月就开始进行。以“民众教育培植国民力量、树立自治基础、唤起民族意识、复兴中华民族、增加农业生产、改善经济组织、促进乡村建设、充实人民生活”为目标,制定了13条原则,如教养卫合一、自治区民众教育区与区农业指导区合一、以区为单位由下而上、做学教合一、改进生产能力实行经济合作、训练民团寓兵于农、以全区为学校以全区民众为学生以乡村建设为课程等;社教社第二届年会期间,江苏省立徐州民众教育馆赵光涛提交“积极筹办洛阳民众教育实验区案”,大会决议由理事会推5—7人组织设计委员会,计划一切创办事宜,并募集捐款作为开办费用。会后,理事会推定钮永建等5人为设计委员从事实验区设计工作。详见:《社教社筹建民教实验区》,《民众教育季刊》,1933年第2卷1期;《社教社民教实验区计划纲要草案中之分年计划》,《民众教育季刊》,1933年第2卷1期;陈大白:《筹备前期之洛阳实验区》,《社友通讯》,1934年第2卷11、12期合刊。

⑧ 征学制系钮永建先生所创设,即仿效征工征兵之意,运用政治力量,以普及国民基础教育。钮永建认为,“民众教育既为时代性所要求,又为政府所负职责,是又非以国家权力,殆不能辨别。其中便含有一种严重之法律性,既然含有法律性,即便须以法律解决,即民众教育中有规定一种办法的法律之必要”。钮永建:《建议实行全民教育由国民政府以法律规定全民就学制度以促进国家之富力武力文化及权能案》,《教育与民众》,1932年第3卷第5期。

⑨ 中国社会教育社社员钮永建、高践四、孟宪承、俞庆棠、陈礼江、陈剑修、雷沛鸿、梁漱溟、相菊潭、尚仲衣等出席教育部召集民众教育专家会议。详见:编者:《民众教育会议志略》,《社友通讯》,1933年第1卷9期。

⑩ 凡国内法定的人民团体举行大会,均须呈请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派员指导,中国社会教育社系“根据人民团体组织法而成立,同时又是学术团体,所以每次年会均呈请中央党部暨教育部派员指导”。如第一届年会中央党部派代表杨栋林、教育部派社会教育司第三科科长彭百川到会指导,二位代表于开幕时均有“恳切之演说,听者无不动容”,如彭百川训词中称,“贵社集全国社教同志于一堂,举行会议于此,关系于我国社教前途甚大!希望贵社根据提高民智之主张,研究具体有效之方案,贡献政府,合力进行,努力普及全国社会教育!”每届大会中央均派代表出席指导,对社会教育之重视,由此可见一斑矣。详见:中国社会教育社编:《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一届年会报告》,无锡:民生印书馆,1933年,第9、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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