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法责任界定

2018-01-19 11:49张峰瑞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8年12期
关键词:经济法

张峰瑞

摘 要:经济法责任是法律部门依据经济市场规则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的结果,其属于经济法律理论基础的基本范畴,又因为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的一种,与民事、行政等部门法有不可避免的相似之处,根据经济法的责任范畴,明确经济法的责任界限,将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与其他部门法界定开来,这对完善基本的经济法责任界线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经济市场的良性竞争。因此本文对经济法的职责进行了简要分析,并且探讨了当下存在的经济法责任界定的分歧,为今后更加准确的经济法责任界定提供依据。

关键词:经济法;责任界定;部门法

一、经济法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操作实体性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主体因其违反了法律事实或者不正当的行使法律权利的行为,要为其所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法律惩罚的一种特殊义务,也就是说,由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任务。由此看来,当下法律责任的界定,需要结合法律实际进行重新的规划。

(二)法律责任概念

基于法律责任操作不具有一般性的特殊属性,我们可以将法律责任作如下定义:行为责任人实施了符合相应法律责任规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应该向另一法律责任人承担一定程度不利法律后果的“应当性”,此时我们强调了“一定程度”,用来描述所应承担的责任的大小,同时也给予应承担责任的方式一种选择性。这里具体的一定程度的责任凸显了责任的实体结果,而这些不利法律后果,无非就是赔偿性法律后果和惩罚性法律后果,经济性法律后果和非经济性法律后果。

二、经济法责任范畴

经济法责任的基本范畴是经济权利,因为经济权利是经济法所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保护个人正当利益的制度化标准,存在于一切的经济法社会规范中,是经济法理论中最长使用的专业名词,也是经济法衡量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另外,经济法律所规范的是行为人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是通过限定其法律权利而形成的,由此看来,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律的核心部分,也是解决法律现象中诸多矛盾点的关键,以其为调和点,使经济法相对独立于其他各法律,具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

三、经济法责任界定

(一)经济法责任界定标准

第一,经济法责任的界定标准必须能够使经济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满足法律责任概念标准,能够据此判断出责任主体以及责任划分。

第二,责任的界定必须要体现经济法的基本价值理念,经济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在于,其有利于克服或者缓和生产社会化和垄断等所引起的个体与社会矛盾之间的冲突和传统法律理念的混乱,能够建立新的理想社会经济生活模式,并且在这种模式下,个体经济自由、经济权利和谐,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兼顾。

第三,界限是反应经济法律与其他法律相交的关系点,因此界定标准必须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凸显自身价值的基础上更应该为理性化的思维深化进程规定新的逻辑起点和推演主线,也是经济法律责任的基点。

(二)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

根据上述法律责任界定标准,要界定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责任界限,就要从其根本的法律价值以及使用范围出发。

傳统观点认为,经济法责任是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综合,其实不然,经济法所规定的不利法律后果与其他部门法规定的法律后果确实存在相似的部分,但是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律的根本区别在于确定责任的依据是经济法,具体的责任形式不必作为评判的依据。因此可以看出,虽与几大法律有重合相似之处,但是责任的具体分配依据在经济法的具体规定。

就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看,毫无疑问,国家行政机关是经济法调节整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以资本主义国家为例,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由于国家只承担了部分责任,将其他明面上的经济政治责任浮于水面,导致国家行政机关的实际权力中并不包括经济内容,也就是经济与行政并不兼容。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根据法律责任界定的标准将部门法与经济法进行分析对比,不难看出,虽有相似但差别确实悬殊,因此几部部门法仍是并列关系,通过将几部部门法界限稍加划分,经济法的责任范畴更为明显,责任界定的界限也更加清晰。

结束语:

我国独特的法律体系通过规定具体的责任来维持社会稳定,每一部法律都有其存在的必然价值,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某一部分的重合而否定某部法律的价值,每一部法律都有专属的职责范畴,因此每一部法律都会有其独立的法律责任范畴,正因为范畴的设定也必然会衍生出责任的界限,只有明确每部部门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根本责任界限,就能更好地使每部法律各司其职,在其相应的法律范围内行使其职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正常运行,而经济法则在经济领域展现了他独特的法律价值,完成了民法、行政、刑法都不能涉及的责任界定。

参考文献:

[1] 刘庆海.浅析经济法责任的界定[J].法制与经济,2018,(07):151-153.

[2] 温 华.经济法责任独立的必要性探讨[J].黑河学院学报,2018,9(06):43-44.

[3] 胡煜星.试论经济法责任[J].法制与社会,2016,(34):81-82.

猜你喜欢
经济法
浅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法的互动
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探索
大数据时代经济法的完善路径探讨
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
现代社会中经济法的作用研究
大数据时代经济法的完善升级路径分析
部门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封闭性及解决之道
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
翻转课堂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探究
高校经济法课堂教学的检视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