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工商管理类专业双导师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2018-01-29 05:02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8年8期
关键词:导师制导师校企

张 杨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 300451)

2014年8月教育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该工作开展以来,我国一些高职院校在探索现代学徒制的工作中有了一定的突破,但由于一些实际操作问题,使得人才培养质量不尽如人意。如何能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实习实训环节尝试现代学徒制,研究双导师制度的意义、制度、实施、监督等内容,从而借助企业导师为纽带,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现实中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双导师制理论基础及实习模式现状

(一)双导师制理论基础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共同称之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来源于十四世纪的牛津大学,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特点是师生建立起一对一指导学习的关系,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双导师制在我国经过实践证明逐渐被社会认可,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由研究生发展到本科,现在到高职生;导学内容也随之扩展,由校内课程学习推广到毕业环节再到大学教育的全过程。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阶段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一项育人模式,较适用于理工科专业。

(二)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双导师制模式问题分析

据调查,高职院校的工管专业的实习实训环节一般实行传统双导师制,即学生在第五学期开始进入毕业实践环节,从组织的角度分析流程,学校组织开展招聘会,学生自主选择实习企业和企业导师,学校指派校内导师配合指导,由于以下原因校企合作和实习效果不佳。

首先是上级管理部门和高职院校的认识与实力不足。高职院校应服务地区经济和企业,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认清这一事实,本应发挥的指导规范和组织协调作用没有显现。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也微乎其微,一些国外双导师制的推行工作主要有行业协会来牵头,而反观国内的行业协会经常出现在组织年会和技能竞赛上,而没有做好校企衔接工作。校企合作的结果是双方共赢的局面,但是现在一些企业重视眼前利益,急需学校协助其提供劳动力、技术开发、人力培训,高职院校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使得校企合作后劲不足。加之高职院校虽然十分重视就业实习工作,但是工管专业一直沿用的导师制管理模式需要相关配套和设施建设,导师制需要学校提供适合的实习就业平台和完善实习就业导师制管理运行体系。

其次是企业的观念和管理类岗位的局限。一些企业急功近利,希望招聘低成本的学生员工充实操作岗位,或是不想在培训上进行过多投入,个别企业导师能力素质差强人意,导致实习效果不佳。对于工管专业的学生,企业无法像工科专业一样提供大量的实习岗位,校企实习合作仅停留在很浅的程度,学生认知实习易达到,而真正的大规模顶岗难以实现。按照以往的情况工管学生在实习阶段通过校内外招聘会,系部教师推荐等途径寻找实习企业,实习地点和企业导师比较分散,学校对企业导师认定管理评估无从谈起,效果差强人意。

三是导师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工管专业往往采用传统双导师教育模式,高职院校需要校内导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突出,校外导师要求德才兼备,具备教学能力和管理组织能力。现实情况往往是校内导师实践能力不足且专业授课任务重,校外导师实践能力强但是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能力达不到要求。以往松散的导师制不易于学校的管理,不能激发学生实习动力,如遇到不负责任的企业导师,无法保证指导效果,学生实习就业对口率和流失率很高。分散的实习现状使得校内教师无法逐个走访学生实习企业,与校外导师无法沟通产生合力,在校企合作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收效甚微。

四是学生能力和动力不足。能够被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本身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和本科院校学生有一定差距,电子产品的普及使学生的沟通能力更无法适应社会要求。有一部分学生不会主动学习,对学校安排的各种课程实习实训都提不起兴趣,面对老师也不愿意表达心中的想法意愿。在就业前夕的集中表现就是对于职业规划不足,专业学习不深入,前途一片迷茫。

以上都是近几年通过调研得出的工管专业实习问题现状。然而我们同时发现近几年我校的工商管理类优秀毕业生服务滨海新区企业,在各自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他们所在企业对于我校的毕业生逐步认可并产生新的用人需求。为提升职业教育对于滨海新区地区经济的贡献,拓展校企合作的内涵,挖掘企业的教育资源,兼具盘活我院工管类专业优秀的毕业生资源。欲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双导师制度建立一种全新的学生指导模式,聘用本学院优质的毕业生资源为校外导师,双导师对接合作,学生二年级提前进入指导阶段,进行为期一年的双师双导的实习实训教育模式。

二、双导师制的意义

(一)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服务学生

学生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相应行业和岗位的导师,形式灵活,行为自主。高职学生在学期间即使参与实践课程的学习,但也无法在二年级就接触到行业企业岗位工作,高职院校工管专业应培养服务于地区的高技能人才,双导师制度最大限度的将掌握专业知识与熟悉本地企业实践两方面的教师充分融合,让学生更早的了解到行业与岗位,明确学习方向,激发实习动力,实现专业培养目标。

(二)提升导师管理和实践水平,服务导师

校外导师是来自于对学校有感情的优秀毕业生,由他们担任校外导师,一是和在校生有共同经历和话题,易沟通好相处,有动力和责任感;二是体现反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便于管理和监督。在项目调研的时候,毕业生就业后疏于学习和工作积累也是一大现象。通过对学生的指导,校外导师会由职场人转变为指导者的角色,在平时工作中注意完善知识结构,积累经验,指导学生过程中将经验反复提炼总结传授,提升水平。校内导师专注专业研究和课堂教学,通过频繁的接触曾经的学生现在的校外导师,也会对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有提高作用。

(三)打造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服务高职院校

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教学团队的必须是专兼结合的,既要有校内专业素质过硬的专业课教师,也要有行业内高层次有份量的校外专家。我校现有校外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度,校外专家由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组成,他们代表管理者的角度,对于实际操作岗位的了解不足,能不能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利于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校企合作,服务地区经济

以往的校企合作,企业不能大量消化工管岗位实习生,合作深度和效果比较流于形式,很多毕业生对滨海新区的本地企业不了解或失败的实习经历易导致人才流失到其他地区。

滨海新区现有高技能人才15.3万人。经调研显示,2018年滨海新区急需紧缺人才6000余人,涉及52个行业,覆盖互联网、电子商业、金融保理、高端商贸等领域。作为本地高职院校应该为地区经济的人才建设添砖加瓦。

双导师制度是对传统学徒制和实习实训制度的重新组合,学生在二年级确认过自己的职业方向并取得校外导师的近距离指导,校外导师通过指导发现人才,对其职业发展精准指导,并向本地企业推荐适合人才,增加校企合作的黏度。校外导师来源于本地企业,一定程度上增加高职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机会。

三、双导师制的保障措施

(一)运行机制

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能,健全制度确保开展。需通过协议来明确界定学校、企业导师、学生三方各自的职责。由院级系级领导、工管教研室主任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该项工作。工商企业管理教研室及教师负责具体实施,学生社团辅助。

校外导师签订聘书,明确权利义务。校外导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参与学生技能训练和学业评价;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系统,如制度、交流机会等。在学生和导师中营造一种不断学习互相分享的氛围,后期可以组织校外导师的校友会和文化沙龙活动,资源共享。学生应遵守指导准则,尊重导师悉心求教。

(二)导师选择机制

学生选校外导师环节避免学校硬性指定,学校采用学生事先了解导师的行业企业岗位等基本情况后,根据个人的职业规划自愿报名,让导师和学生有个互相选择的过程,后期辅导过程才能开展得顺畅。每位校内导师与几位校外导师结成固定搭档,校内导师自动负责校外导师指导的学生。

(三)监督机制

学生与导师通过填写指导记录,被指导记录来相互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校内导师在完成自己的指导工作时,还要承担联系学生与校外导师的工作。校内外导师要经常性的研讨和沟通,提升双重指导的效果。实习结束时督促学生提交实习材料交至班主任,协助系部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并汇总实习成绩交存系部。系部及教研室通过多种途径随时对指导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考核激励机制

对于校外导师应提倡将担任导师的经历与本人的个人职业发展结合起来,担任导师是为企业一线员工培养管理才能的一个很好的机会,作为导师会有一种内在的驱动力。指导结束时由系部进行优秀校外导师评比活动,随时收集学生反馈信息,结合校内导师意见,建立不合格导师淘汰制度。对于校内导师,可以将指导效果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定职称等工作中。对于学生也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他们的每一点进步,优秀的实习生除了获得宝贵的实习经验和实习成绩,校外导师应该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双导师制的探索与实践

(一)双导师制度实施计划

双导师制度的实施计划是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第五学期初结束,时间为一年。学校方面搭建平台建立制度,审核选聘优秀的校内校外导师并实现二者对接。学生提前建立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导师后实现双师双导指导过程,双导师管理学生实习就业并完善后期管理和评价。该计划的一大特色是经过筛选的校外导师是我院管理类专业优秀的毕业生,二是双导师指导实践的时间一年,不与后期毕业实践环节相冲突。如果学生能够在校外导师结束指导后选择到双导师的企业或其推荐企业实习,校外导师的指导工作还可以持续进行。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6级工管专业已于2017年9月开始实施双导师制,2017年12月召开了由学院系部领导教师及学生参加的启动会,学校陆续开展一系列特色活动,如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创业创新指导,技能竞赛指导,职业生涯规划讲座,企业入校宣讲,学习经验交流等。

(二)探索建立双导师制度

根据工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院历经一年多的探索,逐步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方案,建立了《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工管类专业现代学徒制的双导师制度实施方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双导师制度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对于其中的导师选聘,指导过程,激励制度都有所涉及。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实施,已形成较有特色的教育模式,并根据实际进行动态管理随时完善。

(三)校内外导师选聘标准

校内导师的主要职责侧重于学生的学习与专业能力,指导伊始学生接触专业课,着重基础知识的理解,课程之间的关联认知和专业实践的联系运用。校内导师从专业课教师中选拔,要求导师政治素质过硬,专业基础扎实,从事教学工作至少8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双师型教师。

校外导师侧重于指导学生了解滨海新区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确立正确的职业方向,培养积极的工作态度,弥补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不足,强调竞争环境和对未来岗位的适应性。校外导师从我院优秀管理类毕业生中选取,为了方便指导范围选定在滨海新区及周边地区,要求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水平,优秀工作能力的至少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企业员工。校外导师从事的行业要符合学生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房地产,保险,零售业,制造业,教育业,服务业等,岗位如销售,市场营销,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聘用导师环节前学校与校外导师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以保证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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