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现实问题 攀登理论高峰
——读《云南藏区社会治理与民族发展》

2018-02-06 16:15王文光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藏区云南民族

王文光

(云南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藏族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让藏族获得充分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在藏族分布的地区共建立了10个以藏族为主体自治民族的自治州,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就是其中之一,因此,也常把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称为云南藏区。虽然称为云南藏区,但是,从中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国情看,云南藏区也有众多的民族分布,除了藏族之外,还有傈僳族、彝族、白族、苗族、回族、纳西族、普米族、汉族等民族,从而成为一个民族众多、文化富聚的地区,这样的地区是值得充分关注的。

研究民族问题的年轻学者通常应该是选择一个民族地区,关注这个民族地区的重大现实问题,在研究当中去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就此而言,张然博士的《云南藏区社会治理与民族发展》一书就值得一读,因为这本书关注了藏区的社会治理问题,而且还力所能及地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理论观点,这是需要理论勇气的。

一、迪庆:多民族互嵌共生和各民族文化交流的“民族走廊”

目前,关于我国藏区社会治理的研究,从总体上讲,还比较欠缺,《云南藏区社会治理与民族发展》首先选择了历史的角度去追溯云南藏区多民族互嵌共生格局形成的历史过程,认为云南藏区位于青藏高原的东南缘,一系列地下出土的文物向人们显示,从新石器时期起,云南藏区就有人类活动。大约在公元7世纪,大量藏族先民从西藏高原进入云南藏区,与当地土著先民展开了“融合—交锋—融合”的长过程历史画卷,并逐渐成为这一地域的一个主要民族。云南藏区这种多民族并存的特点一直延续至今。其间的发展变化,既符合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历史演进的一般性规律,同时,云南藏区多民族互嵌共生的特性又非常明显。作者的研究让我们看到,云南藏区是中国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这种浑然一体的组成,自古至今都没有断裂过。但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又形成了不同于西藏地区,也不同于其他三省藏区的政治和文化特点。在这些特点中,最为突出的是多民族互嵌共生和各民族进行文化交流的“民族走廊”特性。这种特性,有利于各民族相互了解,有助于各民族和谐发展。与此同时,作者也指出历史上云南藏区或为吐蕃地方政权统治,或为其它地方势力辖制,经历了不同朝代和不同民族地方政权的经营,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云南藏区一直维持着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僧俗上层掌握地方政权,拥有军队、法庭和监狱等暴力机关,各族人民群众是没权利可言的。在封建农奴制下,云南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缓慢。作者的历史梳理内在逻辑是清晰的,对历史发展线索是能够把握的。[1]

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将历史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历朝历代的政治势力,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对少数民族采取“怀柔”的治理政策。但是,他们始终坚持“华夷之辨”的传统民族观,没有把边疆少数民族当作“自己人”,因此,无论有何种好方法、好措施,都不能从根本上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真正确立人民治理社会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不断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凝聚广大民众的社会治理思想,催生万众一心、风雨同舟的前进动力,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才使云南藏区的民族关系翻开了历史新篇章。[2]

二、云南藏区社会治理的核心目标和文化的辩证关系

以历史作为逻辑起点,作者针对中国藏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即藏区社会治理的核心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指出云南藏区社会治理的核心目标在于调适民族宗教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发展。从作者的调研材料中,我们看到了云南藏区在这方面做的工作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具体有三个方面,第一,把寺院僧尼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群众工作来做。把僧侣当亲人、当朋友,支持寺院树立健康教风、严守教规、继承和发扬中华仁恕通和精神,以及远离和抵制极端宗教主义,以自己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服务。第二,实行干部长期驻寺院的管理制度,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常态化和寺院僧尼管理网格化。将寺院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相关的事务管起来,保护正常的、合法的宗教活动,制止非法的宗教活动,而不干预宗教界的内部事务。第三,将寺院的基础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力支持寺院硬件设施建设。[3]

这些就是作者在理论上的探索,关键词是“善治”。通过宗教工作的“善治”,云南藏区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把社会治理理念引入寺院僧尼教育管理服务领域,把寺院作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单元,把广大僧尼作为公民和朋友来对待的做法,既创新了寺院管理方式,解决了广大僧尼的实际困难,得到广大僧尼的拥护,又为维护藏区民族和谐、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作者还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深入细致地分析了云南藏区文化的辩证关系,使用了文化研究中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分析工具,指出大传统与小传统是相互依赖的,两者之间往往可以相互借鉴、涵化,在一定的条件下,甚至可以发生转化。

例如,在某些条件下,小传统是大传统的源头或基础,大传统可以从小传统升华提炼出来。大、小传统之间存在一种吸收、相互影响、共生共存的关系。在云南藏区多民族互嵌格局中,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的过程,就是一种大小传统互动交融的过程。但在以往的研究过程中,往往将大传统确定以后,就想当然地认为大传统必定一直是大传统,小传统从来就是小传统,没有重视大小传统互动对民族互信的作用。其实,在现实过程中,大、小传统是相对的,相互转化的。以云南为例,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区是以汉族为主,大传统必然就是汉族文化,最为简单的文化事项,就是以汉语作为交流语言。

但是,到了云南藏区,藏族是主要居民,于是,藏族文化就成为了大传统。只要有两个藏族人在一起,说的就是藏语。而作为大传统的汉族文化,在这里就相应地变成了小传统,成为了非主流的文化。这种大小传统的有机转化最直接的反映,就是一些人懂得多门语言。云南藏区这种大小传统互动交融过程,十分有助于多民族互信。也就是说,在民族发展过程中,一个民族不断地融合其他民族的文化,逐步演变成具有本民族特征的文化特质,而这种融合,也就成为了族际交往、社会发展、文化传承的动力基础。[4]

三、《云南藏区社会治理与民族发展》的创新和价值

与相关的研究相比较,《云南藏区社会治理与民族发展》的创新是比较明显的,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1.云南藏区的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优于传统的单项管控。作者认为,半个多世纪以来,云南藏区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改造藏区社会、创新藏区社会,经历了从获得生存权到落实发展权,再到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的过程,人民当家作主的公民权利观念已深入人心;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又给了云南藏区各族人民一定的经济自主权;文化教育的发展,使云南藏区各族人民有了作出独立政治判断的能力;现代化的通讯,为云南藏区各族人民提供了了解中央政策信息的渠道。这一切都决定了政府不能再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管理,而要充分承认和尊重藏区各族人民的公民权利,打破政府与社会二元对立的传统思维,开展政府、社会、公民各治理主体的平等协商对话。

因此,面向未来的云南藏区社会善治与多民族和谐发展,需要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与传统的管理与控制相比较,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已不是自上而下单向度的“命令——服从”,而是遵循“官民”合作与共治的逻辑,以政府、社会、民众结成的联合体,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一种管理了。这种管理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的治理,强调价值取向、社会认同和行为规范,通过不同民族和区域的信仰来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是法律管治之上的道德约束。这种约束来自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敬畏和追求。微观层面的治理,强调选择、博弈和决定,治理的内容是资源配置、利益协调和冲突管理,治理主体是政府、社会和基层社区人民。这样,在国家认同的前提下,中华民族的大家庭里,各个“成员”可以各美其美,百花齐放。各民族既通过自己的文化和信仰去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又遵循现有的法治框架。各基层社区,既可以从国家层面得到指导、协调和帮助,又可以以主人公的身份治理自己的社区事务,从而形成社会不同主体各司其职、各擅其长的社会善治格局。[5]

2.多民族互嵌共融,有利于藏区民族社会的和谐发展。作者认为,云南藏区各族人民在“同生死,共命运”的历史进程中,因为要分享同样的自然资源与环境,实践相似的社会文化,共享公共的生产和生活空间,一致行动来管理他们的公共产品,甚至要团结起来抵御外敌,因此,从偶然组合、“命运安排”,到最后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形成了真正的兄弟关系。这种以地域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锻造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民族关系,形成了云南藏区“人有多语言,多文化”“户有多民族,多宗教”“村有多民族,多宗教”的格局,各民族在同一块土地上并行不悖地“差异着、实践着、和谐着”。这既是云南藏区社会治理的特点,也是当今世界在多元文化、多元宗教背景下如何实现互利共荣的宝贵财富。[6]

从总体看,《云南藏区社会治理与民族发展》的现实价值表现为:

首先,本书的研究为中国研究社会治理提供了一种经验,特别是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提供了一种模式。其次,作者不断强调的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思想和行动方案,是能够能凝聚边疆各民族的力量,推进多民族的和谐发展。第三,云南藏区关于宗教社会治理诸多的先进经验,对于在《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框架内,进一步创新对宗教的管理,其现实意义是巨大的。

理论价值则可以概括为:本书较为深刻地指出不仅仅是云南藏区,而是在中国整个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核心目标,就是要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发展;边疆各民族的社会治理必须要走多元协同共治的道路;必须按照习近平同志“四个认同”的思想,进一步巩固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中国国家认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最后在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的目标下,使云南藏区真正建立和谐的、非对抗的民族团结关系。

当然,由于社会治理问题的研究不是一本书的内容可以涵盖的,也不是一个科研课题所能够解决的,特别是对藏区的社会治理问题更是如此,我们期待着张然博士能够在未来的研究中,对现实问题的研究上更加深入,在理论探索上能够有更大的突破,再攀理论高峰,取得更好的成果。

参考文献:

[1][2][3][4][5][6]张然.云南藏区社会治理与民族发展[M].云南出版集团、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36、50、73-74、90、3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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