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国际比较与思考

2018-03-29 07:14娄佳莹
商情 2018年10期
关键词:增值税一带一路建议

娄佳莹

[摘要]随着“一带一路”经济区开放后,我国对与“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而经济带中具有国际化增值税制的国家很少,但也各有所长。本文将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角度将我国与肯尼亚、波兰和新加坡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对他国增值税设置的一些思考和我国增值税发展过程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 增值税 征税范围 建议

一、引言

2016年5月,我国完成了“营改增”的改革,至此,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是一种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且普遍征收的价外税,同时可以保持税收中性的特点。我国现有的增值税税率档次较高,但正向较少的税率档次发展。“营改增”的全面覆盖使得增值税抵扣链的完整,企业税负降低,并且政府监管更为方便。而根据与“一带一路”沿边国家之间的增值税征税范围比较发现,各个国家的征税范围普遍有所差异。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沿边三国增值税征税范围比较

肯尼亚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在非洲的重要支点,它实行单一税率,但可由内阁大臣发布命令在16%税率上,进行25%的浮动。波兰是一个高收入水平国家,他们政府选择生产和加工增值型产品或服务为重点扶持对象。新加坡采用的是“货劳税”制度,但其本质上是对货物和劳动的增值额征税(类似于我国的“增值税”),同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一样,它实行的是单一税率。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总体比较

征税范围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或范围,即课征税收的界限。跨境服务是目前国际交流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国有不同的制度,例如中国在出口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或航天运输服务等进行了零税率的规定,而在进口服务时则由外国企业或个人缴纳国内销售同类货物相同税率的增值税,且不得进行境外税金的抵扣;肯尼亚进口应税服务按照标准税率执行,而出口应税服务则归于境内注册人提供的服务,同样按照标准税率执行;波兰的跨境服务则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内;新加坡对跨境服务统一使用零税率的规则。

(二)增值税零税率、免税范围比较

零税率指的是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免税则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或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肯尼亚与中国在出口货物和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方面都是零税率,但是肯尼亚不仅在跨国交易方面有此优惠,在民生或者科技领域有同样的零税率或免税的方案,而在中国仅仅是使用低税率。而波兰只对出口到欧盟以外的货物给予零税率,对于在歐盟内部的跨国交易事项与国内相仿,并将金融、保险和教育这些服务列于免税范围,我国的增值税制则对其采用较于民生商品更低的税率。而新加坡与其他三个国家不太一样的是在进口商品环节执行零税率,而其免税政策对居民最大的鼓励在于投资。

三、对中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思考和建议

中国和肯尼亚、波兰、新加坡这三个国家相比,国情比较不一致,因此所承载改革至今的增值税也不尽相同,虽然如此,各个发展水平不一致的国家仍有许多可借鉴之处。下面,将从投资政策、抵扣链条以及税收征管三个方面来讲述对中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思考建议。

(一)对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思考

(1)增值税对投资行为的导向。我们可以看到,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细微差异,但更具导向行为的是零税率和免税范围中的纳税对象差异,由于增值税的负担者最终是消费者,对于一些生活必需品来说只能说是一种改善民生的手段而非鼓励措施;而像中国的第三产业在国家内部采用低税率但在跨境提供时免税的手段,可谓是鼓励我国采用更加可持续的方式来获取国际贸易的顺差。

(2)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善。到2016年5月,我国终于完成了漫长的“营改增”征程,至此,我国的增值税范围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不过根据增值税抵扣条例的特殊规定来看,简易计税以及免税产品上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还是断了,虽然销售商品时,采用了低税率,但是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终究还是会造成上一个征税环节会有不符合增值税制定理念的行为,这就违背了增值税的初衷了。对于增值税起征额,我想可以参考新加坡的登记制度,一年内应税商品价值不超过1,000,000新元者可选择不进行税务登记;而对于免税或者简易征税的情况也可以做一些适当调整,比如:采用一个一般的低税率或者标准税率来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在纳税期满时可以进行适量的税收返还。

(二)增值税改革建议

(1)税率单一化。税率是体现税负最重要的因素,而单一化的税率可以平衡各行业间的税负,实现税收中性的原则。而单一化的税率在各个行业中实行相等税率有利于加强行业间的交流合作,也可以减少因税务筹划带来的成本和风险。目前很多发达国家就实行这样单一比例税率的增值税,但由于我国的产业发展还不成熟,现阶段还需要政策鼓励行业的发展,因此在短期内还需继续多档税率的税法制度,但是长期来看,单一税率不仅能够保证财政收入,并且操作简洁,能够减少税务筹划的成本和风险,是增值税发展的方向。

(2)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化。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而目前增值税抵扣链条的间断主要在于免税和简易计税的项目上;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要专门去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增加了其营业成本。在这个方面上,将免税和简易计税产品运用一般税率计征,而后再进行税收返还的方法不失为修补抵扣链的一个好方法。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可以规定一个登记起点,少于一定营业额不需缴纳税款,从而省去许多麻烦,以及解决税务局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事项评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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