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真贫、真脱贫的主体间性研究

2018-03-31 21:29戴亮
实事求是 2018年4期
关键词:主客体客体攻坚

戴亮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00)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新时代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世界的庄严承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实现全国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党的百年大计,以逐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扶贫”是手段,“脱贫”是目的,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真正摘帽则要依靠“精准”的理论思维和方式方法,其中“脱真贫”是着重于扶贫工作可以真正落实到贫困基层,而“真脱贫”则是要求扶贫工作具有长期稳定的效果,使困难群众和贫困地区真正摆脱贫困、迈向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深刻的理论高度、思维深度、视野广度,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学习、研究。笔者以主体间性理论为切入,从脱真贫、真脱贫的主体间结构性、关系性、过程性三个方面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的脱贫攻坚思想。

一、脱真贫、真脱贫的主体间结构性研究

借助主体间性作为二级理论场域来挖掘、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的脱贫攻坚思想,有助于帮助我们深刻理解脱贫攻坚思想的内涵。主体间性理论产生于上个世纪末,最初是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中我在的不实反思,强调主体与客体的相统一性,而后逐渐被应用于不同的学科领域,亦产生了饶有差异的学科内涵。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主体间性主要论证的是不同认识与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如何将不同认识与主体统一起来,胡塞尔找到了一条通过“移情”的途径来架构不同认识进入主体并获得主体认同的桥梁。简单来说就是把他人的想法当做另一个自我认识,从而使不同的认识都转化为“另一个我”的共同认识。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主体间性主要探讨的是人的活动与整个世界之间关系的问题。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从一出生就不是简单的与这个世界相联系,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都以主体的无限性与世界相连。简单来说就是人与世界本身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界都是一个有机的共同存在体。社会学中的主体间性理论则主要探讨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以及由主体性研究出发见诸于客体之间的相互交往关系。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主体是认识的实施者、发起者和持有者,而客体则是被认识的对象,包含除主体本身之外一切身外之物之和,例如自然界、活动等均是被认识的对象。二是在主体之中还有认识主体,那就是主体本身的信仰追求、价值体系等,它是引发主体行为的根本动机,因此,在主客体认识中,信仰追求成为价值主体,而价值的承载者则成为行动的客体。

研究脱贫攻坚的主客体问题首先要弄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需要“谁来扶”和“扶持谁”的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在2015年11月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1](P84)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其中党中央、国务院负责脱贫的统筹工作,这是脱贫的一级主体,省级行政单位作为脱贫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是二级主体,地、市、县作为脱贫工作的实施单位是脱贫工作的三级主体。这三级主体共同构成了脱贫工作的实施主体,切实回答了“谁来扶”的现实性问题。而明确“扶持谁”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习近平总书记的脱贫攻坚思想,如果我们将脱贫工作的客体仅仅看作是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那么实则片面地考量了脱贫的真正涵义,总结总书记关于脱贫问题的重要讲话,笔者认为对于“扶持谁”实质上反应的是“扶持什么”的问题,从地域上看,包括国内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如国家的西北荒漠区,西南、东南林木区等自然环境恶劣而造成的经济欠发达区,还包括因为经济结构改革、矿石等传统能源地位削弱带来的外部环境变化而引起的经济滑坡地区,例如东北老工业基地,山西、内蒙古等矿石能源基地。从民生上看脱贫工作不仅需要提升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包括与之相关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食品等百姓切实关切的物质生存资料生产问题,还包括地域特色文化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文化结合的精神资料生产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扶持什么”其实是党中央建设的一项社会综合工程。脱贫攻坚的客体正是一项满足经济欠发达区和人民物质和精神资料生产需要,使其与经济较发达地区一道共同迈进全面小康社会的社会工程。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确脱贫工作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那么我们从主体间性的第二层含义来看什么是脱贫工作的价值主体。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理解我党的信仰价值必须回溯到马克思价值理论中去。马克思指出:“在无产者不同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2](P44)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把逐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的宗旨和目标,97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所进行的实践正是为实现此目标。因此可断定脱贫工作的价值主体是实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是价值实现主体的执行者、建设者和掌舵人,赢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关键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脱真贫、真脱贫的主体间关系性研究

上文我们已经得出脱贫工作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客体是一项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人民物质和精神资料的生产需求,使其与经济较发达地区一道共同迈进全面小康社会的社会工程。弄清了扶贫攻坚工作的主体间结构问题,接下来我们着重研究基于主体间性理论下主体与客体在具体实践中的关系问题。

美国学者舒茨对于主体间性在社会学中的应用可谓见解独特,他认为在社会学中主体间性关系无外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社会生活领域的主客体相互沟通,另一个是社会科学学科内的研究性沟通。在舒茨看来,日常生活中的主客体活动在具体实践中的表现皆被看成是合乎逻辑的自然状态,但是上升到社会科学学科领域,主体间性的组成部分具体表现出何种行为与社会科学及当代社会中有着密切的关联性。换句话说,就是要通过科学的理论分析来了解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将这一理论置诸于脱贫工作中可以得出主体间性理论的应用就是要科学分析脱贫工作中主客体的矛盾关系。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主体是认识的发起者和所有者,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无限外延,主体通过认识使自身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客体是由主体认识区分而产生的,基于这种主体论的认识下不免会出现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强力意识。在这个过程中主体将客体视为认识对象,不惜将客体视为完成目标的手段和工具,从而忽视了主客体自然存在的平等性为二者造成了对立冲突的矛盾问题。回到脱贫工作中来看,以往的扶贫政策之所以难以落实到实处,“常扶常贫”“扶贫难脱贫”的现象层出不穷,从主体间性的视角来看,中央扶贫文件及相关政策虽然明确,但地方各级政府欠缺衔接落实措施,以至于政策未能落实到实处。部分党员干部把脱贫工作看作是自己的政绩工程,不惜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增长所谓的GDP。也有一些扶贫工作者作风强硬过分以自我为中心,在工作推进中缺乏与人民群众的有效沟通,导致脱贫工作效率低下进程推进缓慢。以上这些情况都是部分党员干部过分强调自身在扶贫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从而忽视了与客体的平等性关系,导致脱贫工作只停留在表面,难以实现被扶客体的真正脱贫。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落实地方责任人,调整脱贫主客体认识关系从而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根据主体间性理论,主客体间存在着沟通和理解两层关系行为,主体为了顺利完成其目的必须与客体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客体之间架构一层理解的关系从而有效地实施目的行为。这种有效沟通是有等级之分的,我们扼要释之,主体对一个客体的认识和判断就是一级主体间性,对一个客体关于另一个客体的认识和判断就是二级主体间性,依次类推共有五级主体间性,超过五级认识则主体的判断便不具有可信度了。回观习近平总书记的脱贫攻坚思想,我国脱贫工作共分为党中央、省级党委和地市县党委三级主体,其中党中央负责统筹工作,省级党委具体负责,地市县级党委负责具体实施,这样就将脱贫主体对于客体的有效性提高了认识的关联度。同时脱贫主体又组成了一个由顶层统筹、中层问责、基层实施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有效避免了以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懒政行为,避免了部分领导干部重政绩轻民生的形式主义行为,以“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位、考核到位”[1](P84)的脱贫工程建设机制建立全面的设计、评估、实施、考核四位一体的脱贫关联体。主体有效与客体进行沟通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见诸于主客体的日常行为之中,二是抽象上升为社会科学理论。在笔者看来主体间性的沟通研究是关于如何以社会科学的理论高度使主体的理论目的预设于客体的日常行为中,是这一理论研究应用的重点。这就需要主体根据自身的价值体系将抽象的理论学术改造成一套与日常生活相适应的行为模式。接着沟通模式来研究主体间性的客体理解模式,即主体改造自身价值体系使之成为一套与日常生活相适应的行为模式并使这个行为模式为客体所接受认可的过程就是主体间性的理解行为。沟通与理解是主体间性理论中的一个统一过程,主体通过实施有效的沟通使客体对主体的行为及目的有确信的理解便能形成良好的主客体之间的交互关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全世界昭示了中国共产党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脱贫攻坚工作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体系相辅相成。其中脱贫攻坚任务是党的伟大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工程建设是伟大工程的组成部分,实现我国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真脱贫、脱真贫的宏伟目标是党的伟大事业之一,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是我党为之不懈奋斗的伟大梦想。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正确处理利用脱贫主客体之间沟通理解的交互关系,使抽象的价值理论具象为大众认可的普遍价值,使生硬的政策法规转化为人民接受的约定俗成。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的信仰工程建设。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当代高校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和历史使命,要求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从而为国家培养德行高尚、能力过硬的高素质人才。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要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科部门用来传播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锲而不舍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使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1](P65)这是党中央首次在最高层会议提出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指示,从中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不仅是我党的理论来源同时还是国民的主流价值追求和品质信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需要国内诸多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继续加强学科建设深入浅出地解读马克思主义,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实践方面,习近平倡导国民践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优秀传统道德品质以及我党革命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党的抽象理论、政策能够融入人民的日常生活行为之中,从而建立良好的主体沟通与客体理解关系。

三、脱真贫、真脱贫的主体间过程性研究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间性关系是沟通与理解。基于主体间性的脱贫认识论问题就是我党如何将自身的理论、政策、价值、观点为群众更好的理解、接受、认同和信服。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思想赋予了全面脱贫过程深邃内涵,其不仅是新时代背景下党的建设问题,还是一项需要经过系统考量的社会工程建设。马克思指出“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3](P121)社会工程不同于一般的自然工程,作为思维认识的产物,社会工程是对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调整、改善和塑造。之前我们借用主体间性理论研究了脱贫攻坚工作需要“谁来扶”“扶持谁”的主客体结构、关系问题,接下来我们再对“怎么扶”的问题加以考量。

对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预设实施中脱贫工作主体被科学划分为设计、负责、实施三级有机整体,以此来增加主体对客体认知的真实、有效性。通过由上至下和全面教育两种途径不断深化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倡导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实践途径从而引导民众树立与时代相符合的意识形态,完善主客体之间沟通理解的交互关系。不同于以往的扶贫工作,习近平脱贫攻坚思想高度重视脱贫工作的财政保障,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政保障制度。同脱贫主体分级一样,财政保障制度也建立了以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对口扶贫资金三级保障体系。中央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一般性财政支付和特殊性主要涉及民生工作的财政支付,省级资金是对口扶贫资金主要是指东部较发达地区拿出专项财政预算对不发达地区实施一对一式的帮扶。建立阳光资金管理机制从而切实保障扶贫资金能财尽其用。以上讨论的三点在笔者看来皆是脱贫工程的辅助性工程,辅助性工程作为整体社会工程的一部分,对于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真正实现脱真贫、真脱贫的宏伟目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怎么扶”的问题提出了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社会工程建设。这“五个一批”工程分别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1](P85)从主体间性的角度来分析,“五个一批”工程充分分析了客体因弱致贫、因地致贫、因惰致贫和因愚致贫的几个主要致贫原因。其中发展生产脱贫是实现脱真贫的常态化核心所在,在这个一批工程中脱贫主体特别是负责具体实施脱贫工作的地、市、县级单位需要转换以往“等、靠、要”的思想观念,有政策扶持固然事半功倍,但是内因才是决定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性所在,因此脱贫工作还要以自身的生产发展作为脱贫的主要战斗力。在这里各级地方党委要充分发挥因地制宜思想,“靠山吃山唱山歌,靠海吃海念海经”,[4](P5)充分借鉴改革开放的有益思想将生产观念、商品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引入贫困地区,引导广大贫困同胞靠勤劳的双手生产致富。异地搬迁脱贫主要是针对部分因自然环境而难以进行生产的贫困地区,对于这些地区脱贫主体要按计划、按批次逐渐转移困难群众,并帮助困难群众做好转移后过度保障工作以及建立长期脱贫跟踪机制,要牢固树立脱贫是一项慢功夫的决心和信心。生态补偿脱贫是一改以往粗犷型生产方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兼顾自然环境效益,成立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使生态保护区的贫困居民从保护生态环境中收益,同时鼓励生态观光等绿色工业模式。在笔者看来生态补偿脱贫是“五个一批”工程中最具长效性的措施,要想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长期稳定脱贫必须高度重视生态健康发展效益。发展教育脱贫是五个一批中唯一针对贫困群众客体性独立发展的措施,良好的沟通和理解是实现主体目的性的重要模式,其中客体对于主体的理解不仅仅要停留在理论目的层次,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与主体相适应以便更好地与主体产生交互行为和交互作用。俗话说治贫先治愚,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教育是脱贫攻坚的有效手段,普及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中高等教育发展是脱贫攻坚的长久之策。最后对于贫困地区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众,扶贫主体应确保兜底性的社会保障政策真正落实,努力做到老有所依、幼有所养、弱有所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于“全面”二字的实现性上,使我国六千多万贫困人口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迈进小康社会是我党全力奋斗的百年大计,是党中央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脱贫攻坚思想蕴含深刻的理论内涵、时代价值和研究意义。各级党委作为脱贫工作的主体,客体则是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民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生产需要的社会工程,其中主体通过改造自身价值体系使之成为一套与客体日常生活相适应的行为模式并使这个行为模式为客体所接受认可的过程就是主体间性的良性关系模式。通过这种良性的沟通和理解建立的有效平等交互行为,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重要动力。基于主体间过程性研究来看待党中央关于脱贫工作的社会工程建设,对于调整、改善、重塑复杂的脱贫攻坚主客体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实现脱真贫、真脱贫的宏伟工程建设必须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思想,以“五个一批”工程建设为指导方法,从而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长期性、稳定性的真正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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