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大学生与“立德树人”的若干问题探讨*①

2018-03-31 21:29顾红霞周山东
实事求是 2018年4期
关键词:根本任务贫困生立德

顾红霞 周山东

(1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1;2湖南女子学院 教育与法学系 湖南 长沙 41001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18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又深刻论述了我国大学和教育所肩负的立德树人的使命,提出了“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原则。“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目标所在。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1.新中国成立初期,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主要体现在政治宣讲、政策描述及政策实践的总结方面。资助贫困大学生是落实我国高等教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后,即在高校建立了“免费+人民助学金”制度,1987年改为全面实行“奖学金制度”。这一时期,研究者普遍“被置于这样一个完整的逻辑之中:青年学生是国家的财富,青年学生为国家上大学,国家为学生提供资助。”[1](P381)理论研究的主要目标在于证实此一转换“有助于为国家培养人才,有利于国家建设”,以及探讨在具体资助政策及其执行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教育政策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的支撑,这一时期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经验总结式和主观探讨式。“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内容上,主张大学生资助政策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2]因而,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体现出政治宣讲和政策描述的特征,成为对具体的政策法规条文的解释与附和,以及对普遍意义上政策实践经验的总结。虽然教育政策研究的问题解决意识非常强烈,但“一元化的政治文化格局钳制了人们的研究活动。”[3]

2.1988年以来,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逐步告别了“政治本位”的一元研究取向,开始转向“为政策决策咨询”的演变。“为政策”的应用性研究是一种“对因素、策略等方法的研究,是对怎样才能制定出一项好政策的研究。”[4](P8)在此时期,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双轨制、并轨改革和全面收费的变迁过程,由此驱动对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改革的现实需求和理论探讨,研究方法上更加强调政策科学研究中的系统分析研究方法,试图从“病理”而非“处方”的视角为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改进提供决策参考。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教育政策研究发展迅速,教育政策研究形成了学科化和制度化的态势,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开始尝试借用教育政策研究(Study of Poli⁃cy)的相关理论成果开展基础性研究,研究视野和范畴不断扩大,理论认识和研究结论更加深刻。”[2]基于“为政策”的目标指向,有助于突击短期的优先政策重点,直击资助政策问题的突破口,但存在着对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低水平和功利性研究的潜在性风险。

3.2008年之后,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逐步转向促进学生发展的旨趣,体现出“为政治研究”和“为政策研究”的深化。虽然,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目标意识和政策色彩因素,资助工作的改革也必须依归于政治和政府,但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目标在于更好地培养人才,进而具有促进教育公平的意义,“阻碍贫困代际传递”的价值,助力“教育精准扶贫”的效果。在这种认识的引导下,学界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逐步转向“育人”的视角。资助文件中也开始出现“促进教育公平、实现资助育人”的要求,理论研究“更加注重学生这一主体,进一步着眼于‘教育促进人的发展’问题的研究”,[5]重点发掘资助工作的伦理价值和育人属性。学者们认为:资助工作饱含着伦理的思想,资助的内容蕴含着物质资助和精神激励,资助的效果体现出阶段性资助和持续性发展的结合。[6]在研究方法上,个案研究、实地调查得到广泛应用,从而在一定程度消解了此前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的对立。但存在的问题是,学者们虽然把资助工作研究的视角转向了“培养人才”这一目标,但对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缺乏明确的认识,而分散的、单个的案例分析和实证探讨,无助于形成对资助工作情况的整体把握。

4.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了“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指明了方向。2017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将培养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目标。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我们应该自觉地将资助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转向促进“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上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提出,对于资助工作改革与发展具有何种意义?提出了何种要求?相对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当前的资助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实现?回答这些问题,进而为资助工作改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势在必行。本文拟结合前人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调查结论进行分析,以期对当前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与“立德树人”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二、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立德树人”价值

1.立德树人作为当代中国教育的根本任务,体现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曰:“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孔颖达解释称:“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圣德立于上代,惠泽被于无穷。”也就是说:德行为后世所垂范。《汉语大字典》将“立”解释为“建树、成就”,现代社会的“立德”就是要成为社会风尚的引领。而“树人”出自于《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尹知章注称:“树人,谓济而成立之”,也就是说要“助益于人,使之成人。”在职业分化不甚发达的传统社会,“树人”更多的是从整体上而论的“成为人”。而在现代社会,“‘树人’之‘人’,既指社会生活主体,也指职业成就主体”,[7]是全面发展的、独立的个体。

2.“立德”与“树人”联系在一起,体现了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2007年8月31日,胡锦涛同志在接见全国优秀教师时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2016年12月,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这个问题,提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立德”与“树人”由此紧紧联系在一起,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其一,将“立德”与“树人”联系在一起,既充分肯定了德性修养的基础性价值,又明确了人才培养的根本目的,即培养合格的社会人。这种人既要有良好的品德,能合乎理性的善良的生存,又要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有能力创造美好的生活、美好的社会。其二,将“立德”与“树人”联系在一起,赋予人才培养以总体性的深刻关切。从立德树人的视野看,人才培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人才培养不仅仅是学龄阶段的任务,还要进一步拓展至婴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等阶段。总的来说,“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价值追求;而“立德”是“树人”的基础,必须贯穿于“树人”的全过程、全方位。在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能够承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3.立德树人作为当代中国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终极价值所在。对于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价值,通常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资助工作彰显了国家对教育公平的维护,是切实保障贫困学子受教育权利的重要举措;另一种观点认为,资助工作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满足贫困生的生存发展需求,助力贫困生改变自身,提升脱贫能力。事实上,无论是出于公正,还是关怀,最终都要落实到使贫困学生“成人”,也就是立德树人,“要进一步拓展资助育人功能,努力融入‘立德树人’。资助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8]从立德树人的价值目标出发,资助工作必须致力于“成人”的教育,切实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近年来推行的精准资助,就是通过更为精准的资助对象识别、资助需求提供、资助形式选择、资助效能评估,来推进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落实立德树人。

就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而言,立德树人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立引领社会发展之德。大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满足社会的需要,更在于引领社会的发展。贫困大学生能给予社会的,并且尤其应该着力塑造的,是人穷志不穷的信念,是责任的担当,诚信的坚守;二是立学生和谐成长之德。教育的目的首先在于培养合格的人,唤起学生内心的成长力量,而不是传授某种知识和技术。贫困大学生是心理健康问题的多发群体,迫切需要人格的力量支撑他们克服困境,改变人生;三是成就创新、创造、创业之人。资助工作虽然不直接参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学,但可以结合资助工作推行创新、创造、创业教育。这既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需求,也是为贫困生开辟上升通道,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基础,还是贫困地区实现精准脱贫,摆脱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途径。

三、从“立德树人”看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推进,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力度大幅加强。根据教育部《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2016年受资助的普通高校学生4 281.82万人次,资助金额955.84亿元,比上年增加107.87亿元,增幅12.72%。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激发贫困学生进取心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宋晓东、曹宏鹏对北京市5所重点高校561名应届毕业生的调查发现:资助政策的助困效果已初步显露,但仍存在育人效果不够显著等问题。[9]从立德树人的视域来看,更为集中地体现在德性涵育、心理健康和成长成才三个方面:

1.在德性涵育方面,诚信品格、感恩意识和责任精神有待提升。在诚信品格方面,据宋大伟等对13所高校1 166名贫困生的调查发现:贫困学生对诚信语义和内涵的理解较为深刻,对诚信知识的掌握较好。[10]这反映了贫困学生具有较好的诚信认知,但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很多失信行为:如骗取认定资格和资金资助,将资助费用于高档消费、聚餐,恶意拖欠贷款不还,更改联系方式而不告知。在感恩意识方面,冯羽等实证调查了1 200名贫困生,[11]发现91%的贫困生能深刻铭记别人给予的恩惠,普遍对施恩者有一定广度和频度的回馈行动,但不感恩的现象也较多,甚至有些学生连说声“谢谢”都没有。在责任精神方面,冯羽等调查发现,在所有类型的资助方式中,只有9%的贫困生愿意选择勤工助学,更多的人选择助学金、奖学金等无偿资助的方式。这反映出部分贫困生存在一定程度的“等靠要”的思想和不愿承担责任的心理。

2.在心理健康方面,缺乏正确的自我认知、情绪情感和人生态度。心理健康是人格和谐的重要维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自我认知存在偏差。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以及所受教育的限制,贫困生在见识、特长和能力等方面相对落后于非贫困生。很多贫困学生“缺乏正确的自我认知,不能全面了解自身特点,合理分析自身能力,准确定位自我”,[12]自卑感强烈,有的甚至将自己和老师、同学隔离起来,回避人际交往;二是情绪情感不够稳定。贫困生大多来自农村,在经过超常的努力之后进入大学,往往有着强烈的自尊心,不愿接受他人的帮助,更不愿看到别人怜悯的眼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经济困难,知识和能力不足,抗挫折的能力弱,会对其造成巨大的压力。加之进入城市生活后,面临诸多诱惑,往往会手足无措。三是人生态度悲观消极。一些贫困生不能积极面对人生的困境,看问题过于悲观,甚至怨天尤人,自暴自弃。遇到困难时,缺乏忍耐力和坚定信念;遭遇挫折时,对前途失去信心,不是积极寻找改变现状的出路,而是消极等待别人的援助,在得不到援助时,有人还会心生怨恨。

3.在成长成才方面,创业意向、知识、品质、环境有待进一步提高。贫困大学生是创业就业大军中的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福建三明学院调查发现:贫困生在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的只有50%,比全校75%的一次性就业率低25%。[13]以创业带动就业,是缓解贫困生就业压力,促进成才成人的重要途径,然而当前贫困生的创业素质还远远不够。郭崚生的调查显示:虽然85.3%的贫困学生有职业规划,但由于对自身的能力、特长及就业形势无法作出综合的分析,导致职业奋斗目标不够明确,真正落实为创业行动的很少,毕业后选择直接创业的只有16%。创业知识相对贫乏,43.9%的贫困学生认为现有的创业知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创业要求。[14]他们对国家有关扶持创业的政策法规缺乏了解,希望学校提供有效的创业指导课程和实用性的实践技能训练。创业品质有待提高,75.6%的贫困生有过除家教以外的兼职工作,富有团队精神,倾向合作形式的创业,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创业挫折,然而创业能力远远不够。创业环境需要改善,贫困大学生认为自身最主要的困难就是缺乏社会经验、风险承担能力、专业管理技术知识等,渴望学校能建立创业园区,提供环境及服务与配套资金。

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实现

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的重要性以及现实资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要求我们改革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形成全员参与的资助工作局面,构建平等尊重的资助工作关系,提供基于需要的资助关怀服务,以提升资助育人的水平。

1.形成全员参与的资助工作局面。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价值旨归。从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而言,学校各个部门应形成相互支持、协同、融合的工作局面,迫切需要打破资助管理科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要动员学校所有力量,形成包括专业课教师、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贫困生组成的“四位一体”全员育人格局。一是切实发挥学校助学工作机构的管理育人功能。充分发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协调作用,形成以学生工作处为主导,专职工作人员、辅导员、宿管员、教学服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发挥专业课教师的教书育人功能,在教会学生做学问的同时,更要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鼓励其勤奋学习、自立自强,用知识改变命运。三是着力增强服务育人的功效。积极发挥教务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后勤服务中心、关工委等机构的服务育人功能,打造服务贫困生的工作体系,提升服务育人的效能精准度。四是发挥贫困生自助育人的积极性。引导贫困生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在正确认识自我的前提下,制定好职业规划和学业计划,不断挑战自己,磨炼意志,提升能力。

2.构建平等、尊重的资助工作关系。将立德树人作为价值目标,还意味着对资助工作关系进行调整。当前高校普遍将教师视为教育主体,学生视为教育客体。这一教育理念反映在资助工作中,就是资助工作者往往充当着知识、道德、考核的权威,而学生成为教育、施恩、审查的对象。一些学校甚至推行贫困生选举制,让贫困生公开陈述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民主投票,不仅伤害了贫困生的自尊,还助长了拉票行为的出现,摧毁了诚信、感恩、责任心形成的心理基础。事实上,这种教育主客关系论无助于培育具有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的学生个体,不可能达到“立德树人”的目的。“立德树人的主体关系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和谐生成的主体间关系。”[15]由此出发,需要摈弃将资助工作仅仅视为执行政策的观点,而要凸显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关怀,使被关怀对象在感知被关怀与被支持的基础上,生成以独立、平等、责任为内核的自我关怀精神,培育关怀他人的思维和行动能力。其中,培育良好的关怀关系是关键。这是一种主体间关系,以真正关怀学生的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尊重和信任作为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促进学生关怀他人和社会作为工作的重要目的。

3.提供基于需要的资助关怀服务。立德树人既奠基于一定的物质需求及满足之上,又体现了“成德”“成人”的高级需要。从立德树人的价值目标出发,要求资助工作既要尽力满足贫困生的基本物质需要,又要引导他们的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更要发展自尊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而每一个贫困生的需要是不同的,这就要求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差异性的资助关怀服务,实现精准资助。首先,加大资助力度,尽力满足贫困生的基本物质需要。有必要引导社会力量关怀贫困大学生,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其次,使贫困生获得安全、归属和爱的满足。大量分析显示贫困生缺乏情绪安全感、人际安全感、自我安全感,既渴望获得归属与爱,又有一种强烈的戒备心。为此,需要在加大经济资助的同时,增加心理辅导的内容,促使贫困生形成健康和谐的人格。再次,要特别关注贫困生的自尊、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不仅是基于贫困生自尊与自卑心理并存的现实,更是基于“成人”这一资助工作终极目标的需要。贫困生迫切需要赢得尊重,获得发展以改变命运。为此,除了呼吁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尊重与帮扶外,更要设计精准的帮扶项目,积极地增权赋能,[16]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

五、余论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党的十九大发出的新号召,也是对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新要求。

本文在全面回顾有关研究历史的基础上,从“立德树人”的视角对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价值分析、问题探讨,并提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可能途径。

本文发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研究旨趣经历了从“政治研究”“政策研究”向“育人研究”的发展历程,而“立德树人”的视角是对“育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内在的要求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要着重“立引领社会发展之德”,“立学生和谐成长之德”,“成就创新、创造、创业之人”。结合多地调研报告可以看出,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在上述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失。基于此,迫切需要改革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形成全员参与的资助工作局面,构建平等尊重的资助工作关系,提供基于需要的资助关怀服务。从政策层面而言,本文的结论提示资助工作管理部门,在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额度和精准度的同时,更要关注“合作育人”工作机制的构建,“立德树人”评价体系的完善,“增权赋能”促进贫困生的全面发展。

猜你喜欢
根本任务贫困生立德
围绕六个“下功夫”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践探索
高中政治教学中如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华林 修身立德 以道致远
立德树人 德法兼修 探索法硕人才培养路径
振兴发展是老区根本任务
“严以修身”先立德
“贫困生班主任”李金林
十年筹资千万元 资助八千贫困生
结对"百千万"情暖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