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性公共管理范式下我国社区治理路径探析

2018-04-11 05:42闫丽萍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东岳论丛 2018年7期
关键词:协作居民社区

闫丽萍(山东警察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全球化正在以一种深刻的方式重构我们的生活,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公共管理的新范式——协作性公共管理也日益占据着全球政府治理的主阵地。这种基于多元组织间的相互信任、彼此依赖及共同价值观念而协作的治理模式,与当前我国基层社区治理中所秉承的指导理念高度契合,因此,探求协作性公共管理范式在我国社区治理中的路径选择至关重要。

一、协作性公共管理范式的理论溯源

自20世纪90年代起,全球新公共管理改革中暴露出的机构裂化、管理碎片化等一系列问题触发了公共管理领域的深刻反思,协作性公共管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新兴理论范式,其理论精髓可在之前诸多理论中加以追溯。

(一)行政协调论的现代传承

协作性公共管理是传统合作理论在更高层面上的一种复兴和发展,是对传统行政协调论优秀思想的现代传承。1887年,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 一书中曾指出:“分权的原则使每种机构只限于行使一种被分开的政府功能。然而,实际的政治需求却要求国家意志的表达和执行之间协调一致。”“法律与执行之间缺乏协调就会导致政治的瘫痪。”*[美] F·J·古德诺:《政治与行政》,王元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2-51页。1947年,怀特在《行政学概论》 一书中认为,“协调的困难性是行政单位数目的增加”,“在各个方面的活动中,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十分困难,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应该设置政府委员会以利于行政协调工作的有效开展”*[美]伦纳德·D·怀特:《行政学概论》,刘世佐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76-82页。。佩里·希克斯也提出:“政府之间的协作和整合必要性决不是一个新的东西,尽管具体的形式、偏好的工具和特殊的问题已经时过境迁,但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和整合,不管是被称作是‘协同的’、‘整体的’,还是‘协调的’、‘整合的’,所有的这些都是政府组织永恒的追求目标。”*Perri,D·Leat,K·Seltzer,and G·Stoker,Towards Holistic Governance:The New Reform Agenda,Basingstoke:Palgrave,2002,p.9.

(二)组织协作论的继承发展

被誉为现代管理之父的切斯特·巴纳德曾提出了著名的“组织协作系统论”。组织协作系统理论是巴纳德行政管理思想的起点,是协作性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巴纳德协作系统论认为,“组织是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关系”,“人”在组织协作系统中居于主导地位,“人”需要的满足程度关系着组织的存续状态。组织的稳定和发展取决于有效性和能率两个关键要素,两者互相影响彼此促进。而有效性则是由协作意愿、共同目标及信息交流三个因素决定的。组织协作系统的有效性首先要提出共同目标,并取得合作成员的一致认可,使其因此产生协作意愿,并通过信息交流最终实现协作目的。更为重要的是协作系统的有效性还需要组织不断提出新的共同目标,推动合作成员继续采取协作行为,使协作系统持续发展。同时,组织协作系统要想实现连续运作,必须产出充分的能率来满足合作成员的需要,如果其个人需要在协作系统中未得到相应满足,将会导致整个协作系统的无能率。总之,巴纳德的组织协作系统理论强调: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取决于与内外部环境间协作系统的平衡。

(三)协同理念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延展

美国著名的策略管理之父安索夫在1965年提出了协同的思想。他指出组织可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销售、营运管理策略,推动生产要素、业务板块及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实现报酬递增的协同效应。虽然安索夫的协同理念主要应用于企业内部的协同,但对公共管理领域的协作性理论也有较强的启示效应。

德国物理学家哈肯也曾在1984年出版的《协同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中的非平衡相变和自组织引论》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协同论,后来广泛应用于公共管理的领域中,形成了协同治理理论的雏形。首先,协同治理理论认为治理主体多元化及权威性并存。治理理论创始人之一罗西瑙指出:协同治理与政府统治存在本质区别,治理模式中政府、非政府组织等都是治理主体,共同参与治理过程*James·N·Rosenau,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Orde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其次,治理方式协同化。多元治理主体间形成良好的分工协作机制,共享信息、协同合作。政府的不同层级和机构也共同提供更为高效良好的服务*Stephen Goldsmith and William D.Eggers,Governing by Network:The New Shape of the Public Sector,Washington D.C.: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04.。第三,不同类型组织间互相依存。许多协同治理研究均指出:协同治理格局下,公共、私人及志愿组织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化*Robert Rhodes.“ The New Governance:Governing without Government”.Political Studies,1996(44):652-667.。

二、协作性公共管理范式

进入21世纪,跨界相互依赖和信息突起的复杂环境给公共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潜在的协作伙伴,协作性公共管理范式应运而生。

(一)协作的概念

此处的协作指的是在协作性公共管理范式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协作”。阿格拉诺夫和麦圭尔在其《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 一书中指出“协作”(collaboration)是“在政府与组织间进行管理”的基本描述符号。协作既存在于强调美国联邦系统内政府层级的纵向环境中,也存在于参与者是地方并代表社区内多种利益的横向环境里*[美]罗伯特·阿格拉诺夫,[美]迈克尔·麦圭尔:《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20页。。

1、协作的分散权威性

协作是一种组织间的关系状态,是两个或者多个组织协同工作、 共享资源,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共同承担决策责任的过程。各协作主体之间是相互尊重和身份独立的,他们不仅是协作过程的参与者,更是决策阶段的决定者,并共同对决策结果真正负责。但这里需要格外强调的一点是,各协作主体在协作过程中作用发挥及扮演角色的差异性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地位不会绝对平等,正如安舍尔等强调的:“协作之所以能够存在并运行良好,与其中一个主体处于‘领导者’地位有密切关系。”*Ansell,Chris and Alison Gash.“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n Theory and Practice”.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2008,18(4).即政府仍将是起主导作用并处于轴心位置的协作主体。因此,在协作中每个参与者必须树立并维持自己的权威,并与其他主体共同努力,即协作具有分散权威性。

2、协作的多维性

阿格拉诺夫和麦圭尔认为,协作是多维度的:既存在于横向上政府部门、NGO及公私企业之间,也存在于纵向上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之间。因此,我们大致可以将协作活动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政府内部协作、政府间协作和政府外部协作。政府内部协作是指同一政府内部同一部门间和跨部门间的协作;政府间协作不仅包括纵向上不同层级政府间的协作: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上下级之间的协作,也包括横向上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协作;政府外部协作则是指政府与公私企业、NGO及公民个人间的协作*孟庆国,吕志奎:《协作性公共管理: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意义》,《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2年第2期。。

3、协作的表现形式

Ring和Van de Ven指出协作是由协商、承诺、执行和评估四个环节组成的环型互动过程*Ring,P.S.& Van de Ven A.H.“ Developmental Processes of Cooperative Interorgnizational Relationships”.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4(19):90-118.。汤普森则认为协作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表现形式:契约、网络和伙伴关系*Thompson,G.,Frances,J.,and Mitchell,J(eds).Markets,Hierarchies and Networks:The Coordination of Social Life.London:Sage,1991.。契约主要表现在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间在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建立的一种正式合法的委托代理关系。网络是依靠信任和互惠形成的较为松散的非正式关系,信任是促进并保持协作关系的润滑剂和黏胶。伙伴关系则是通过共同决策和行动来实现协作目的的一种常用表现形式。

(二)协作性公共管理及其内容

协作性公共管理是在新公共管理理论逐渐式微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以协作为核心的新范式。随着公共事务日趋复杂和多组织行政环境的开启,各组织都基于互相依赖、相互信任及共同理念参与到公共管理的框架中,通过协作实现共同价值目标。

1、协作性公共管理

阿格拉诺夫和麦圭尔在《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一书中指出:协作性管理是这么一个概念,它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管理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其内容非常丰富*[美]罗伯特·阿格拉诺夫,[美]迈克尔·麦圭尔:《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沃尔特·鲍威尔则认为协作性公共管理是一种独特的制度形式,它不同于市场自发性协作和等级制度有意识性管理的诸多过程*Powell ,Walter W.“Neither Market Nor Hierarchy :Network Forms of organization”,in Research in Organizational Behavior,ed.Barry Staw and Larry L.Cummings.Greemwich,Conn:JAI Press,1990.。

阿格拉诺夫和麦圭尔还认为,协作性公共管理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物品和服务*[美]罗伯特·阿格拉诺夫,[美]迈克尔·麦圭尔:《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第67-78页。。弗里曼提出协作性管理的特征体现在五个方面: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利益相关者全程参与决策过程;形成临时性的决定;超越传统的公私角色分野;建立一个开放的执行机构*Freeman,Jody.“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n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UCLA Law Review,1997(10).。

因此,协作性公共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新兴范式,是政府、公共组织及私人机构等为实现共同战略目标和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通过多方参与、共同决策及互相协作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实现有效治理的宏观公共管理的模式和过程。

2、协作性公共管理的主要内容

(1)协作性公共管理的模型

不同学者就协作性公共管理的模型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埃瑞·维戈达按照协作驱动动力的不同,将协作性公共管理分为三种类型:官僚驱动模式、草根驱动模式和部门驱动模式*Eran Vigoda-Gadot.“Collaborative Public Administration:Some Lessons From the Israeli Experience”,Managerial Auditing Journal,2004 (6):700-711.。奥兰·扬从世界公共事务治理体制的角度将其划分为管理体制、项目体制、程序体制及开发体制四种协作体制*[美]奥兰·扬:《世界事务中的治理》,陈玉刚等译,上海世纪出版社,2007年版,第26页。。阿格拉诺夫和麦圭尔通过两个变量或者维度来构建协作性管理的模型:①城市协作性活动的水平;②此活动的战略程度。依据这两个维度来测量将模型划分为以下六种类型:第一,基于辖区的管理模型(Cityville)。这种模型强调基于辖区的管理者寻找拥有地方管理者及达成目标所需资源的参与者并与之协作。第二,节制的模型(Nothing Hill)。该模型认为有些城市完全避免协作。第三,自上而下的模型(Vertville)。处于这个模型的城市在协作中表现出适度的积极和地方服从。第四,接受捐赠的模型(Bargain City)。在此模型中接受捐赠基本上是纵向的协作。第五,保守的管理模型(Centerville)。模型中的城市在选择协作战略时往往是被动的。第六,满足管理模型(Richburb)。满足型城市是迅速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并决定利用经济发展环境的城市,协作是战略性的*[美]罗伯特·阿格拉诺夫,[美]迈克尔·麦圭尔:《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2-61页。。

(2)协作性活动与战略

协作性管理在公共管理者的全部活动中根深蒂固。协作性公共管理意味着跨越组织边界而调整、善于处理、使合伙促成、取得、交换、熟悉以及进行许多其他管理活动。Kickert把协作性公共管理活动归纳为三种关系类型:干预现有的关系、重构关系及通过建立共识和共同解决问题来深化合作的关系*Kickert,Walter J.M.& JOOP F.M.Koppenjan.“Public Management and Network Management:An Overview”,in Kickert,W.J.M.& E.-H.Klijin,J.F.M.Koppenjan (ends).Managing Comples Networks:Strategies for the Public Sector.London:Sage Publication,1997:35-61.。阿格拉诺夫和麦圭尔认为要从纵向协作活动和横向协作活动两大方面来理解协作性活动与战略,纵向协作活动包括寻求信息和寻求调整,横向协作活动则需要通过制定政策与制定战略、交换资源和基于项目的工作三个部分来实现*[美]罗伯特·阿格拉诺夫,[美]迈克尔·麦圭尔:《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第67-78页。。

(3)协作性管理的链条

阿格拉诺夫和麦圭尔在《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一书中指出:城市政策制定中存在着大量各种类型的协作链条。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认识:①纵向链条。阿格拉诺夫认为纵向事务的管理主要是关于例行的、日常的基础问题的解决,而不是需要“社会结构的基础变化”或者“联邦体系的实质性重组”的棘手问题。②横向链条。通过计算各方参与和统合的密度和集中度分析横向链条的协作。③合伙人和活动间的链条。总之,纵向和横向链条的观点表明,协作性管理的差异是城市所追求的合伙人以及活动的函数*[美]罗伯特·阿格拉诺夫,[美]迈克尔·麦圭尔:《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2-115页。。

三、协作性公共管理范式在我国社区治理中的运用

社区是世界各国社会结构与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也是全球公认的国际前沿课题。我国社区目前正处于现代化转型阶段,是当下国家整体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探析协作性公共管理范式在我国社区治理中的创新运用势在必行。

(一)社区及其特点

英国学者S·H·梅因在1816年出版的《东西方村落社区》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社区”一词。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其《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指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等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它们不仅仅是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总和,而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F·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5页。。罗萨贝丝·莫斯·坎特在其名作《世界等级》中认为:“社区不单是吸引资源的磁铁,还应该开发它们的社会存量(social stock)。社区也需要社会凝聚力——社会凝聚的一种方式,是将人们集合起来共同确定公共利益、创造联合计划、确定有利于社区中众多组织和居民的战略的一种形式”*Kanter,Rosabeth Moss.World Class:Thriving Locally in the Global Economy,New York:Simon & Schuster,1995:32.。上世纪30年代,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在翻译帕克著作时,将其中的“Community”翻译为“社区”并引入中国,费孝通先生是这样定义社区的:若干社会群体(家庭、民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一地域里,形成一个在生活上互相关联的大集体。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相互关联的人们组成的政治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社区是我国社会的基本单元,具有地域性、依存性、社会性和自治性等特点,是国家权力体系中处于末梢的管理基层单位。由于社区具有政治性和生活性的双重属性,是独立地位与内在秩序并存的社会子系统,因此,社区治理只依靠政治权力自上而下的控制是无法实现的,它需要国家治理与居民自治共同参与、协作配合。

(二)国外社区治理模式

1、美国的社区治理模式

美国社区治理采取的是政府、社区及社会组织协作共治的模式,其最终目标是通过多方参与为社区提供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及服务。(1)各级政府分工负责、权责明晰。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社区治理职责方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各自层级范围内主要扮演指导和监督的角色,为社区的战略规划和稳定发展提供方向引导。(2)社区自治组织发展完善。美国社区自治组织数目众多、服务广泛、专业人才及充分竞争,这些都决定了其在社区服务的科学化与合理化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3)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美国的社会组织及社会志愿者也广泛参与到社区治理的行列中,并形成了常态机制,保障了社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服务需求多元化的有效满足。

2、德国的社区治理模式

德国的社区是最基层的一级地方政府组织,是一个高度自治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它包括区、乡镇等不同形态。(1)不断完善立法推动社区自治。德国政府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社区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合法权益,激励民众加入社区治理的政治热情,促使社区自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2)为社区自治提供组织保障。德国的社区是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下的基层政府机构,为实现社区的高度自治,德国制定了较为完备的体制机制保障。(3)广泛开展社区多方协作治理。德国积极鼓励市场组织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社区公共产品及服务的提供,有效培育良性互动的协调机制。

3、北欧的社区治理模式

北欧国家普遍重视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相关制度完备、服务专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1)社区服务制度化。北欧各国的社区服务与国家福利体制高度融合,因此社区治理也就具备相当完善的制度保障。(2)社区服务专业化。北欧国家在遴选社区服务工作者时十分严苛和高标,所以选拔进入社区服务工作队伍的都是高素养、专业化的各类核心人才,他们通过发挥全面的管理服务功能推动社区的健康持续发展。(3)重视社区治理文化培育。北欧各国积极开展邻里互助、社区团结等意识的培养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自豪感和凝聚力,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活动,形成良好的社区协作治理氛围。

(三)我国社区协作性治理路径探析

2016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并于2017年4月3日正式印发。《意见》提出今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我国的社区治理应走协作性治理的路径,即通过整合多元主体的资源和权力,以促进和发展社区建设为共同目标,通过合理的体制机制构建,最终营造社区治理的协同效应和可持续性发展。

1、进一步完善社区协作性治理的体制机制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人,重点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机制的创新。社区作为我国基层社会的利益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正发挥着愈加重要的关键作用。社区协作性治理既关系到社会和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也决定着国家治理目标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顺利实现。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社区协作性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夯实社会治理基石。

(1)继续推进社区独立经济财政体制的建立。我国现在的社区还不具备独立的经济财政,经费来源主要来自上级相关部门和所属街道。这就决定了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社区还需要政府持续性的财政支持。但另一方面,社区也应多渠道积极开拓自立的经济资源体系,逐步加大与社区社会组织及民间企业的全方位合作,促进社区协作性治理的多方参与和有效实现。

(2)建立健全社区协作性治理的法律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将我国社区协作性治理的职责权限、程序内容及制度规范通过行政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起来,以充分保障社区协作性治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积极完善社区协作性治理的责任考核机制,强调主体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明确多方协作主体的权责、目标、议题与考核指标等,依照其在协作性治理工作中的绩效进行考核,并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3)积极探索社区平等沟通、协商共治机制的建立。社区自主经济财政体制的建立发展,使其可以以更加独立平等的姿态与多元主体开展沟通协调工作。社区组织与政府部门通过协商谈判共同承担相关工作,社区内营利性组织以合作共治的方式与社区开展资源共建,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也将获得更加稳固的制度支持。

(4)有效运作社区间跨区域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机制。依据“共建共驻、邻里守望”的原则,探求横向联、纵向建的跨区域社区共治机制。以社区服务站和村服务点为依托,打破城乡社区间的藩篱,通过建构相关配套服务体系,均衡城乡资源共享。大力推进农村社区间的合并共建工作,以临近村庄为单元成立社区服务站,通过各自优势资源共享公共服务资源,不断提升城乡协作性治理水平。

2、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对等互助和协作共治

社区是政府与社会持续博弈的竞技场和互助协作的试验田,社区协作性治理的本质是多元主体的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社区对等互助协作共治,未来我们应建构社区政府引导、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社会组织为核心、社区企事业团体广泛合作、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协作性治理格局。

(1)政府应扮演引导者和协助者的角色

在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下,政府仍处于国家权力构成的中心,在社区协作性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政府对社区的治理必将由单方行政权威走向引导与合作之路。政府引导是多元协作共治的引擎,可以通过建立社区协商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协调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通过对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及驻区企事业单位等情况的详细调查,更有针对性的提供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促进社区政府与各类社区组织的合作共建。社区政府还应注重在社区加强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的培训与安置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工作服务项目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谋福祉、促和谐。

(2)社区居委会自主协商参与协作共治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镇居民自治组织,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成员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在街道办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开展社区活动和管理社区事务,积极促进和谐社区关系、共同发展利益及区域认同感的塑造。

在社区经济资源体系逐步独立的基础上,居委会应逐渐由原来主要依附于街道办开展工作,转向对等基础上的协商互助共治模式。伴随居委会资源整合能力的增强,和政府的沟通谈判等能力显著提高,与政府间的相互尊重、支持与协商也愈加稳定化和制度化,可以通过签订协商性契约、服务合作合同等方式自主平等的开展社区工作,保障社区高效健康平稳运行。

(3)大力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为原则,由社区居民或单位自发成立并自觉参与,以服务社区、强化社区治理等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形态。它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等特征。

大力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是实现社区多元化协作性治理路径的核心要义。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日益深入和社会外部环境渐趋完善,社区社会组织规模也在不断壮大,其在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反映居民诉求、化解社区社会矛盾、培育社会公益精神和推进社区民主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治理是互助共生的,社区社会组织的成长推动了社区治理,有效的社区治理又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社会空间。

社区社会组织主要通过两种路径参与社区协作性治理:一种是自上而下建立的正式社区社会组织形式。例如社区妇女协会、计生协会、老龄协会等等,这些社会组织在国家相关部门都已登记备案,发挥着正规引领作用。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组建的自发社区社会组织形式。例如文体协会、书画协会、摄影协会、腰鼓队、广场舞协会等文体活动类社区社会组织,街办成立的红白理事会、残疾人协会等民间草根社会组织*白呈明,窦凤艳:《城中村治理问题及其法治化路向》,《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还有业主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服务协会和邻里互助服务中心等各种类别社会组织,它们形式灵活、规模较小,正逐渐成为社区治理的中坚力量。这两种路径的社区社会组织形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自上而下形式的社会组织便于更好的发挥公共服务功能,而自下而上式的社会组织更利于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和奉献精神。

同时,社区社会组织还应借助于两种方式开展社区协作性治理:一是与政府合作协商治理。社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在法律框架内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建立互助协力的合作伙伴关系和平等互通的对话协商机制。二是各类不同的社区社会组织间的协作治理。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分别在不同领域为居民提供差异化的社会服务,可以将各类社会组织整合起来,取长补短相互配合、发挥优势协同作用,将更能有效推进社区协作性治理的实现。

(4)加强与社区营利性组织的共建共治

随着社区治理权力流向的多元化发展,社区中的营利性组织也开始普遍认识到加入社区发展的大阵营能给自己带来诸多利益,参与社区资源共建、塑造良好社区协作者形象才是其明智之选。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市场准入准则、法律保护程序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方式,适时适度的向社区营利性组织外化权力,允许其参与到社区共治共建的大潮中来,与其他社区治理主体一起努力开拓我国社区协作性治理的新局面。

(5)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

社区居民是社区协作性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是社区协作性治理最重要的资源。如果没有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将失去赖以生存的群众基础和智力资本,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社区居民通过广泛参与社区治理,既促进社区公共利益的发展又实现了自身利益,还升华了对社区高度的归属感、认同感和信任感,是社区治理中的最大受益者。

作为社区居民主要组成部分的普通居民,我们应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充分激发居民能量和社区活性。通过开展居民信息搜集、听证会、恳谈会等活动切实吸纳居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与修改;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表达利益诉求、开展邻里互助与协商共治活动,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可通过推行信息公开制度、信访制度、谈话制度及政府接待日活动等,保障社区居民对公共政策及服务的反馈和监督。潍坊市奎文区“由民做主”、深圳市龙岗区“民生大盆菜”和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民情理事会”等都是居民参与社区协作性治理的成功典范。

社区居民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居民领袖和社区精英,他们通常是指那些共同居住在社区地域、有参与社区治理的强烈意愿和热情,且在社会地位、专业领域、权力财富及社会资源等方面占有优势的社区居民。由于社区精英们来自不同的职业领域,有各自的资源、人脉和专长,可以通过优势互补、集思广益来共同治理社区发展;还应借助社区精英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操守来化解矛盾、解决冲突,推进社区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更加科学公正;充分发挥社区精英的专业优势和责任精神,引领整个社区协作性治理效率的提升。

3、大力推进社区文化构建

社区不仅是居民的经济社会生活共同体,也是区域文化内聚体。社区文化是居民间以相互信任为前提的共同目标和价值观的总和,是社区协作性治理的润滑剂和助推器。社区文化构建的目的是培育居民的主人翁意识、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拓宽居民的公民意识领域,塑造以公共责任精神为核心的社区意识,促进社区协作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罗伯特·帕特南在《使民主运转起来》一书中指出:“对于公民共同体来说,至关重要的是,社会能够为了共同的价值和利益而进行合作。”*罗伯特·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3页。这就需要社区通过维系共同的价值观念、传统习俗及行为方式等,培养居民的人文素养、社区规范及社区精神。首先,通过加强各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必需的文化活动场域。其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升华社区居民的社区情感和精神家园。最后,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教育活动,营造社区协作性治理的浓厚氛围。社区可以通过政府倡导、社会组织参与、居民自助等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塑造社区共同体文化和精神,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增强社区凝聚力的提升*钟海:《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的城市社区治理机制创新探微》,《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还可以将社区文化教育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融合,结合社区举办的相关文化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参与到社区各项建设中来,培养居民的高度向心力、归属感和责任意识,实现居民个人成长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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