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深入化开展

2018-04-14 18:59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监区咨询师罪犯

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发展现状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心理咨询工作在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改善罪犯的人际关系、缓解不良情绪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提升了罪犯的改造质量。尤其是一些单位的心理矫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监狱的前列,但系统内各单位之间发展也存在着一定不平衡性和差异性。在监狱心理咨询师民警队伍建设、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心理矫治工作的一些环节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心理健康教育、个体或团体咨询等基础性工作都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这种局面与监狱当初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培养咨询师的初衷相悖,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发展的瓶颈。

二、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对心理矫治工作认识上存在偏差

从民警角度出发,相当部分民警对心理矫治工作认识模糊,将其和个别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混同,对心理咨询的一些基本常识存在误解。有些民警认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可有可无,不重视罪犯心理矫治的作用。罪犯入监评估的心理档案很少有民警仔细翻阅,从中发现问题,进而采取必要的跟进措施。某监狱发生一起罪犯自杀事件,事后查阅该罪犯的心理档案,发现其心理测试显示抑郁症状指数偏高,如果有民警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许可以避免自杀事件的发生。

对罪犯而言,由于与民警身份、地位的不对等,导致其持有的对立、不信任的态度,妨碍了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大部分罪犯认为,民警心理咨询师首先是一名监狱警察。民警与罪犯之间管理与被管理、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罪犯内心根深蒂固,这种角色的冲突、地位的不平等因素成为影响罪犯主动接受心理咨询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些罪犯即使参加心理咨询,也是抱着无所谓、应付了事的心态,认为心理咨询就是做活动、玩游戏,或者认为去做心理咨询就是自己心理、精神有问题,或者认为心理咨询师能看透自己的想法,能知道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或者认为心理咨询能帮自己解决所有问题。这些罪犯对心理咨询持一种模糊、怀疑以及误解的态度,使心理咨询效果大打折扣。

(二)对心理咨询师队伍的管理存在不足

监狱心理咨询工作以政治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监区、心理咨询师为一体。其相互之间不够协调,心理咨询师的业务工作开展不顺畅,对口作用发挥不明显。政治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心理咨询师的管理作用不明显,对心理咨询师在使用、考核、激励以及监督方面还不完善,缺乏对拥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民警进行资源整合,分类别地配置岗位、发挥作用的跟进性措施,还不能发挥相关部门自身的优势以提升心理咨询师的业务工作。

监狱心理咨询师的工作不够细化,指标不明确,相互之间没有统筹兼顾。监区心理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较弱,心理学基础薄弱,有些工作不知道如何开展,疲于应付日常的工作,只是简单地每月上报些材料了事;而兼职心理咨询师中部分人也是监区心理辅导员,其工作与监区心理辅导员的工作区别不明显;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工作开展缺乏团队性,由于其还承担了监狱督察等事务性工作,强化了咨询师与民警之间的角色冲突,不利于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

心理矫治的业务工作的开展形式不够多样化、生动化,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更新不及时。在团体心理咨询方面,理论掌握不充分,实际操作不规范,还不能在更广的范围内促进罪犯分享个人的经验、学习适应的技能、处理心理压力和人格成长的问题。在个体心理咨询方面,一些咨询师面对罪犯的心理问题不知如何解决,无从下手,没有有效应对的咨询方法和技术,一方面影响了罪犯心理问题的咨询,同时也打击了罪犯求助心理咨询的积极性。有的咨询师掌握了一种心理咨询技术,并试图用此解决所有罪犯的心理问题。

(三)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网络机制不完善

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监区心理辅导站——罪犯心理信息员”为框架的三级工作网络之间尚未形成及时流畅的信息互动,个别的还停留在一种形式的运转之中,影响了相互间作用的发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监区心理辅导站的心理咨询师的指导功能发挥不明显,监区心理辅导站没有显现其在对罪犯进行心理问题疏导、团体心理咨询中的主阵地、桥头堡的作用。罪犯心理信息员也未能及时掌握罪犯的心理变化情况,未起到在罪犯中传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的作用。

三、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深入推进的方法

(一)深入宣讲,纠正认识偏差

向民警和罪犯普及心理咨询的相关知识,纠正其对心理咨询的误解。通过普及知识,一方面使民警正确看待心理咨询在罪犯矫治工作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促使罪犯接受心理咨询,当其出现心理问题或困扰时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普及心理咨询相关知识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先进经验交流,给罪犯发放心理咨询普及知识小手册,开展主题心理健康活动周等。只有大家关心自己的心理健康,能够接受心理咨询,把心理咨询作为改造及转化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实践、积累和总结,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就具有了良好的监内工作环境。

(二)整合资源,加强人才建设

一要健全心理咨询工作平台。首先,以监区为单位,成立监区心理咨询师工作组,以拥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监区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监区心理辅导站为主要工作场所,心理辅导员负责召集监区心理咨询师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团体心理咨询、个别心理辅导、心理测试、改造质量评估等日常性工作。其次,构建心理矫治实践平台,通过举办心理咨询师论坛、个案督导、优秀个案以及理论成果交流等形式让监狱心理咨询师参与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监狱咨询师建言献策的作用,使这部分咨询师能够学有所用、用有所得。再者,让具有经验优势、专业优势且工作热情的心理咨询师担任监区心理辅导员,进一步扩展其实践平台,开展电话咨询、网络咨询,扩展心理咨询的形式。

二要健全监区心理辅导员培养机制。首先,实行监区心理辅导员到咨询中心跟班培训制度,每半年轮训一遍,帮助监区心理辅导员增强心理矫治实战技能。其次,与当地心理咨询师协会、心理卫生协会建立协作关系,定期选拔优秀的监区心理辅导员到协作单位参与跟班学习,及时掌握社会上新兴的心理咨询技术和相关信息,同时开展社会心理咨询,有效积累咨询经验、提升咨询技能。第三,在监区心理辅导站、心理咨询工作组的基础上建立以个人命名的或以监区擅长的心理咨询技术命名的心理咨询工作室,创建监区特色品牌。最后,结合监区心理辅导员的自身特点和专业背景,制定个人职业生涯学习成长规划,明确短期和长期的专业成长目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能力提升实践活动,使监区心理辅导员不仅胜任日常工作,而且做到有所突破和创新,做到人人有基本功、个别有专长。

三要健全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培养机制。在监区心理辅导员的基础上选拔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态度积极、有所专长且对心理咨询有较大兴趣的人担任监狱兼职心理咨询师。推行“专带兼”心理咨询师培养模式,一方面指定固定的专职心理咨询师作为兼职心理咨询师的督导师,实行“周碰头”督导制度,同时为兼职心理咨询师定期进行心理学业务知识专题辅导;另一方面实行外聘专家和兼职心理咨询师的“月碰头”督导制度,重点解决疑点、难点问题。成立兼职心理咨询师成长小组,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对相关咨询技术或理论进行探讨和主题讨论,另可不定期地邀请外聘专家来监或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活动,活跃心理咨询师的学术氛围;以社团的形式每两周举办一次“心理咨询师成长互助团体”活动,引领心理咨询师的自我成长和完善。制定兼职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发展目标,结合心理咨询师的自身兴趣及专业擅长,制定长期专业发展规划,实现个别有专长向特别有专长的迈进。监狱组建一支专职心理咨询师队伍,而这只队伍中的成员需要能力超群、独当一面、业务精湛、工作敬业,且拥有团体协作能力。力争使专职心理咨询师成为罪犯心理矫治队伍中的理论型、专家型人才,使其成为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领军力量,成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先行者和探路人。建立心理矫治业务指导“专家库”,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心理矫治工作顾问,对专职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学专题讲座、疑难咨询个案督导。对专职心理咨询师进行精神病学、心理学、社会学、中医学等多学科知识的再教育,引导咨询师在专业上下功夫,出点子,多角度地解决咨询中面临的难点、疑点。成立监狱级重点课题研究小组,开展理论调研,评选优秀论文,同时促进理论成果的转化,提升心理矫治理论研究水平及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水平。通过监狱心理咨询师资源的有效整合、着力有效地分类培养,形成一种金字塔型的心理矫治梯队人才,逐渐建立一支能有所作为的心理矫治队伍。

(三)夯实基础,创建特色品牌

一要创新形式,拓展内容,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预防性作用。第一,夯实基础,创新互动,强化心理健康的课堂化教育。挑选优秀的监区心理辅导员组建讲师团,充分发挥群体智慧,以《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南》为蓝本,组织好平均每月两次的监狱大课。同时每月穿插主办与罪犯改造实际紧密相关的人际关系处理、沟通技巧、婚姻与家庭、失眠等心理健康主题讲座,开设心理健康大讲堂。借助罪犯改造中如何做好矛盾化解、自我调适等素材开展心理访谈、情景剧巡演等,并以视频的形式在全监播放。同时,充分利用监狱小报、罪犯教育网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栏,普及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提升关注自身心理健康的新氛围;开通监狱心声广播站,传播健康生活的新方式;开启心理健康信箱,搭建有效沟通的新形式。第二,细分对象,找准重点,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特点,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针对老弱病残犯开展生命教育,对入监犯开展适应性心理教育,对出监犯开展回归教育,对精神病犯开展日常病情护理教育,对严重心理问题罪犯开展补救性心理教育等,对集训犯开展重回改造路的重拾信心教育等。第三,应时跟进,消除隐患,及时进行个别化心理健康教育。针对罪犯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情绪波动大,内心易烦躁紧张,同时容易出现人际关系紧张的突发情况,编制心理健康小手册,引导罪犯以积极、合理的心态解决自身的情绪问题,顺利度过危险期。结合元旦、春节、父亲节、母亲节、清明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罪犯心理的变化,以布置针对性的矫正作业、开展心理漫画展、主题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让罪犯将内心的情绪写出来、画出来、读出来,对自身成长进行自我剖析,在分享个人故事的同时增强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针对精神病犯和病残犯在季节交替时疾病易复发、情绪易焦虑的突出特点,开展有主题的团体拓展训练,启示罪犯以一种科学、健康的态度对待疾病、珍视生命。

二要纠偏扶正,优化策略,发挥团体心理咨询的牵引性作用。第一,对监区心理辅导员普及团体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操作知识。纠正将团体心理咨询等同于团体拓展训练或团体游戏的错误认识,规范开展团体心理咨询时的目标设置、团体类型、成员选择、组织实施等,进一步明确团体心理咨询的各个发展阶段,借助于邀请外聘专家开展团体心理咨询讲座、专家亲自引领团体心理咨询、优秀团体心理咨询观摩、团体心理咨询督导等形式普及相关知识。第二,对罪犯分阶段、分对象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团体心理咨询。对新入监罪犯中部分适应能力差、人际关系不和谐、思亲恋家的罪犯开展“走好改造第一步”“监狱现在是我家、改造靠大家”等主题的团体心理咨询,引导大家解决改造初期面临的一些问题。针对改造中期部分罪犯失眠、焦虑、抑郁、遇事易冲动等实际,开展以“改造从心开始”“敞开心扉、点亮心灯”等主题的系列团体心理咨询活动。在即将出监罪犯中选择性地开展以“新起点、新方向”“希望就在前方”等为主题的团体心理咨询,帮助部分罪犯消除迷惘、不安情绪。在“三无”罪犯中开展以“爱就在身边”等为主题的团体心理咨询,给予他们心理上的支持,帮助部分罪犯树立改造信心。在减刑假释愿望暂时没有实现的部分罪犯中开展“明天会更好”等为主题的团体心理咨询,引导罪犯消除悲观、失望甚至怨恨的情绪,顺利回归正常的改造路。第三,适时引进新兴咨询技术,探索罪犯团体心理咨询的新路径。借助“走出去、引进来”的形式探索新兴咨询技术的实际应用。依靠民警外出培训、咨询师的再深造、资深专家来监授课等形式将先进的咨询技术引进来。如对缺乏改造动力的长刑期限制减刑犯、职务类犯罪、长期违规违纪罪犯等定期开展内观疗法的干预,提升此类罪犯的改造信心;借助沙盘游戏的形式,其对有人际困扰的人群的咨询效果较为明显;工娱治疗对精神病犯的治疗康复效果会比较明显;整理床铺、打扫卫生、园艺、手工劳动等都可以作为治疗手段,可以有效地促进精神病罪犯的身心功能以及生活方式朝向有益的方向转变,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针对限制减刑类罪犯开展意义治疗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领域,通过治疗使得罪犯明白承担某种责任,接纳并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难(如亲人分离、爱人离去等),进而发现生命的意义,更懂得珍惜现在,学会感恩,顺利平稳地去改造;卡尔·罗杰斯的会心团体则更加强调正常人的自助式心理成长,强调个人潜能的提升;欧文·亚龙的团体治疗时间较为长,但其治疗效果却很明显,其更适用于带着严重问题、追求人格完善的求助者。

三要提高技能,锻造精品,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性作用。第一,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以及心理辅导员量身定制学习生涯规划,实现心理咨询师的再教育和能力的再提升。组织监区心理辅导员参加应用心理学本科学历教育,进一步夯实专业知识;组织部分优秀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参加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学习,提升实战技能;针对专职心理咨询师、兼职心理咨询师的个性特点和自身专业背景,制定了以精神分析、认知-行为治疗以及人本主义治疗三大理论为基础的专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专职心理咨询师、兼职心理咨询师参加心理咨询相关方向的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技能。同时选派民警系统学习各种新兴的咨询技术。第二,重视心理咨询师督导制度的建立。针对咨询师在实践中遇到的各式问题和棘手个案,以及心理咨询师面临的自我成长等问题,实行“单月小督导、双月大督导”制度,即每月在监狱心理咨询师内部召开心理咨询个案督导会,集合全监心理咨询师的群体智慧,商讨解决个体或团体咨询的难点、疑点问题。当前,可以建立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与监区心理辅导员心理矫治工作组,不同监区心理咨询师交叉咨询,对严重心理问题的罪犯尝试开展集体会诊咨询,在有效提升咨询效果的同时,也可以极大地激励咨询师的工作热情和提升咨询师的咨询水平。双月邀请部分高校、医院的专家学者进监召开针对心理咨询师的个人成长困惑以及疑难个案的大督导会。第三,加强心理咨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锻炼,举办心理咨询师论坛、心理沙龙,定期征集优秀论文和个案,以基层监区心理辅导员为主要力量,监区心理辅导站在主要载体,开展“影响新入监罪犯心理健康状况的因素分析”“精神病犯管理与康复治疗模式的探索”“人际关系困扰罪犯的沙盘游戏治疗”“试论如何加强对限制减刑类罪犯的心理干预”等一系列新的心理咨询方式、方法的探索性研究。更重要的是要在咨询实践中不断提升咨询师的咨询能力,积累咨询经验,只有咨询师真正地去做咨询,咨询的经验才能得以积累。无论是面对面的咨询,还是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对咨询师每月的咨询个案数量进行指标考核,督促咨询师在咨询实践中夯实自己的基本功,提升心理咨询师的实战能力。

(四)完善机制,实现常态运行

一要理清心理咨询师的管理主体。大部分监狱心理咨询师分布在基层监区,承担监区的日常性事务,心理咨询师的力量没有被有效运用。应建立咨询师的统管平台,政工部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监区相互之间形成职责明确的管用机制。监区心理咨询师主要由政治处以及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联合管理,政治处主要负责心理咨询师的考级培训;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主要负责心理咨询师的后续跟踪教育、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统筹监区心理咨询师日常业务的开展、日常的考核。监区则主要负责心理咨询师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提醒。另可试行出台《监狱心理咨询师管理考核办法》对心理咨询师的管理、考核等作出指导性规范。

二要健全心理咨询师的考评机制。对心理咨询师要做好管理,也要做好考评。由政治处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两家单位牵头联合成立心理咨询师等级考核评定小组,按照考核指标对心理咨询师进行考核定级。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评价以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实行“月度评先进、年度评资深”的考核模式。另外,对心理咨询师的考核要和监区年度考核挂钩,使监区能够做到对监区咨询师工作的开展进行有效监督,也让监区心理咨询师能够在监区内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考核指标主要有心理咨询师的工作量以及完成质量。工作量的考核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的次数、课时数,个别心理咨询与团体咨询的次数,出入监评估档案建立的覆盖率,参加心理矫治学习的次数,发表心理矫治相关的研究论文数量等。在完成了相应工作量的同时,注重工作完成的质量,可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个案评比、个案矫治现场观摩,通过播放案例视频或录音的形式进行案例督导,开展优秀团体辅导现场观摩,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数量,举办心理咨询师论坛进行理论与实践成果交流等形式对监区、监狱心理咨询师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同时做好相应的奖励,坚持对心理咨询师精神激励、政治激励、经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心理咨询师实行年度评资深心理咨询师、首席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先进个人、心理咨询师先进工作者等。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咨询师的优先培训、评优评先等挂钩;对心理咨询师进行个体咨询、团体咨询或辅导每次给予专项奖金,具体数目依据咨询师的类别级别而定。另外,可以在监狱层面制定《监狱心理咨询工作奖励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文件。

三要完善心理矫治工作的运行机制。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监区心理辅导站——罪犯心理信息员”为框架的三级工作网络需要进一步完善,使其各司其职,统筹兼顾,发挥效力。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全监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疑难个案以及严重心理问题的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团体咨询的统筹等工作。推行专职心理咨询师坐诊制度,每天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坐诊咨询,罪犯在监区提前预约;外聘专家定期到监区巡诊制度,开展疑难个案的治疗。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配备以工作团队为单位的专职心理咨询师队伍(专职心理咨询师担任民警角色所承担的监狱工作职能应有所减少,如有可能应尽力取消),队伍的人员构成要科学、合理,既有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民警,也有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操作技能较强的新生力量;同时也要考虑性别优势,既有男民警,也有女民警。同时,应更注重发挥对心理辅导站的业务上的指导功能,将工作下放,注重心理辅导员的个体咨询的实践技能的后续培训、心理辅导员的开展交叉咨询的组织和实施、团体心理咨询的连贯性开展的督促和效果跟踪。监区心理辅导站应当配置2 名以上心理咨询师担任监区心理健康辅导员,专职或兼职承担监区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或心理疏导(广泛意义上的)以及心理测试等基础性工作;监区辅导站应及时向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汇报自身工作的完成情况,主动争取业务上指导。同时,做到心理信息员汇报或罪犯主动申请的一般问题由监区心理辅导员帮助解决,严重心理问题或疑难个案将罪犯申请报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由中心安排专职咨询师、兼职咨询师或其他监区心理辅导员开展交叉咨询。监区罪犯心理信息员要主动承担监区起罪犯心理状况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及时收集,及时汇报,形成监区罪犯心理信息员按时汇报制度,提醒罪犯信息员及时、有效地汇报有关罪犯心理状况变化的相关信息。监区心理辅导员也要及时处置和报告;三者逐一对上级负责,上级指导下级工作;形成职责明确、组织有序的心理矫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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