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辕北辙:战后输出入管制与粤港商贸危机(1946-1949)

2018-08-14 07:51柳滔
海外文摘·艺术 2018年8期
关键词:粤港华南限额

柳滔

(暨南大学文学院,广东广州 510632)

1 战后输出入管制与“华南输管会”

抗战时期中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了严重破坏,为恢复对外贸易,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先后制定了管控贸易和削减关税的政策。1946年2月,行政院公布《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和《管理外汇暂行办法》,将进口商品分为“禁止”、“许可”和“自由”进口三大类,并实行进出口外汇审批和结汇办法。11月,国民政府与美国签订《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规定“缔约国此方之国民,法人及团体,在缔约彼方全部领土内,依照依法组成之官厅现在或将来所施行之法律规章,应享有组织与参加缔约彼方法人及团体之权利,以从事于商务、制造、加工、科学、教育、宗教及慈善事业。”该条约为美货及资本大量倾入打开了方便之门,给华南尤其是广东地区的民族工商业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商人称之为“狼与羊的‘互惠平等’”,或认为“是蒋政府把中国作为美国附属国的重大标志之一。”

战后初期,带有“自由贸易”性质的《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实施后,我国进出口贸易失调日益严重,据统计“卅五年(1946年)全年,进出口比对入超额达法币10890亿5343万5千元,合美金4亿1170万元;出口仅占进口额26%强,而入超额竟为出口的2.7倍”。为控制进口,国民政府于1946年11月公布《调整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一切输入货物,实施输入许可制度;对于大部输入货物,实施输入限额分配制度。”并在最高经济委员会之下,设立输入临时管理委员会与输出推广委员会调节进出口贸易,办公地点设于上海中央银行。此后,一切商品(禁止进口的除外)都要经过输入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许可,方能申请外汇。

受战后国内局势及外汇管制影响,大批游资涌向香港,香港成为游资逃避的重要地区,输出入管制上的漏洞日渐显现。有鉴于此,国民政府“经派员赴华南视察并与香港当局协商以后,决定设置华南输出入管理委员会,处理关于华南进出口贸易、外汇缉私等问题。”

2 输出入政策演变与粤港商贸危机

粤、港两地素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区域,商贸往来密切。抗战时期,“广东与港澳的贸易是在日本人授意、指挥、审定和严密监控下进行的”,“广东对香港的输出远远超过香港对广东的输出”。受地域环境影响,战后广东贸易管理政策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时期。政策的频繁变更,使战后粤、港贸易逐步陷入危机。

2.1 官价结汇——出口负担加重,正当贸易受阻

抗战结束后,国内通货膨胀严重,外汇买卖无公共市场,进出口贸易深受影响。1946年3月,国民政府于公布了《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规定“凡一切物品,禁止出口货品除外,均得自由出口,但出口商应将指定银行结购出口外汇证明书,送呈海关验讫,方准报关出口。”该办法对进出口虽有限制,但在原则上还是允许自由贸易的。但为稳定货币,以及准备实施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起见,国民政府又公布了《中央银行管理外汇暂行办法》,规定“外汇之买卖,必须经由指定银行办理甲、乙两种准许经营行号,及外汇经纪人,只准在其许可范围内,办理外汇业务。”,且“请求购结外汇者,须证明确系供输入自由进口和许可进口两类货品之用;欲请求脱售外汇者,亦须向指定银行洽售之。”这两项办法虽能管控外汇,但也使得出口程序更为繁琐,出口商的负担也日益加重。

表1 1947年1-11月香港向华南输出额月表 单位:万(美元)

表2 华南区各季度许可进口货物输入限额占全国比重

“出口结汇制”实施后,广东对外出口须向上海申请,各种繁琐的手续使原材料在经过几手折腾后,成本大增,价格高涨,出口更加不利。且贸易商在香港无论盈亏,都须将贸易所得的港币按官价结汇于指定银行。战后物价飞涨,金融混乱,外汇的官价与黑市价相差甚大,少则一倍,多则数倍。表面上看似盈利,实际却在亏本,因而外贸商大多望而却步。1946年8月1日《大公报》载,“据粤海关统计,穗市出口货物税额,自实施结汇以来,该关减少20%,经济部商品检验局方面减少90%,指定办理结汇银行方面减少40%,且引起输出商及金融界之绝大不满。”可见,出口结汇制的实行影响了正当贸易的发展。

正当贸易受阻后,走私却日渐猖獗。“据粤海关报告,卅五年(1946年)一年间所破获的走私案件共为1008宗”,走私总价值巨大。

2.2 输入许可——广州禁止转口,粤港商贸萧条

1946年11月17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规定“一切货品之输入,禁止进口货品及不需外汇之货品除外,均应按照本修正办法之规定,申领输入许可证,始准输入。”并对进口物品实行输入限额分配,“其限额由输入临时管理委员订定,交由分配处分配之。”该办法实施后,输入限额分配制度首先在华北、华中地区实行,考虑到华南地区与香港的特殊关系,在华南实行临时申请输入许可制度,但“输入华南的货物,禁止转运华中、华北;广州分处严格签发输入许可证。”

广东在内地与香港的商贸往来中居于主要地位,“在香港贸易总额中,港华(内地)的贸易占了60%,在这60%的数额中,香港和华南的贸易额又占28%。据一般估计,由港运穗的货物中,50%至60%是由穗转运华中和华北的。”广州作为贸易中转站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战后粤、港贸易,本就因国币惨跌、局势混乱以及人民购买力的下降而萎缩不前。“自从实施禁止转口后,海关税收锐减,航业益更式微。”不但于商人无益,对国库和国营事业也造成了消极影响。

除了禁止转口,在进口商登记方面也有诸多限制。依照《修正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的规定,进口商须在登记合格后,方能申请输入。而“进口商取得登记的许可,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获有外国厂商委任的独家经理权,另一个是战前及1946年的营业记录达到一定的数字。”能获得外国厂商独家经理权,且能在战前操纵垄断进口贸易的,大多是外洋商行,华商公司很少。进口商们为了获得登记许可,只能花钱请洋商签字,或者利用与官方的密切关系获得许可。总之,进口商登记的诸多限制及其背后的黑幕为商人所痛恨。

禁止转口和输入许可制实施后,“由于各地来货充斥,无法销售,全港各货仓都有泛滥的现象,市滞价落,商人亏蚀,已属司空见惯。”该制度对香港工商业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2.3 输入限额——贸易特权丧失,粤港贸易衰落

1946年初国民政府放宽进口管制,采用低汇率政策,结果仅半年,便造成入超狂增、外汇枯竭的危局,故不得不在年底改用“输入限额分配法”限制进口。1947年2月公布全国第一季输入限额,此时华南仍实行临时输入许可制度,未列入限额范围。

1947年6月30日,输管会广州办事处以“修正贸易办法实施以来,管理输入已渐上轨道,而各区办事处,及其分处,签证结汇办法,尚未一致”为由,宣布在华南实行输入限额分配制。第二季限额于5月初公布,华南自7月起实行输入限额,“全季仅150万美元,仅为正常情况下输入货物总值的10%,广州这个华南最大的口岸所分到的输入限额每月仅为17万美元,只等于以前几家大商行一月的贸易额。”输入限额的实行使粤港贸易跌入谷底,“香港进口物资堆积如山,国内物价则飞黄腾达,商人则日濒于绝境。”九龙关也因此受到打击,“该关在7月以前的税收,月达三百余万元港币,但限额输入后,则剧减至二十余万元,几使海关的行政费用,亦不敷支。”在此情况下,九龙关对华南边境贸易的办法作了适当调整。

1947年8月23日,九龙关经财政部及输管会批准,将7月1日公布的华南边境贸易办法,加以扩大执行,以增加税收。规定“凡由广州及其四郊运销香港的水货(包括生果、蔬菜、牲畜、蛋类),经过九龙关辖下各关卡出口者,不必办理出口结汇手续,由该关发给出口证明书,凭该证明书,得在香港购买相等金额之货物运回华南,无须申请领取输入许可证。但这些输入的货物,必须经过九龙关管辖之下的关卡以港币缴纳进口税,同时输入之货物不许转口。”该办法为进出口联锁制的一种,规定“凡有出口的即允许其进口,只要入口的金额与出口者相等。”相当于以物易物,较输入许可证更为方便,因此被商人称为“通天证”。但实行刚满一个月,九龙关便奉财政部命令,规定商民贩运农产货品出口以五百元港币为限额,且凡凭该证输入的进口货,仅限于指定货品。“通天证事件发生后,商场表现空前之冷落,洋布、工业原料及洋纸等市,已发现纷纷退盆,小纠纷甚多,内销货多无成交。”“据非正式之估计,此次一旦中止通天证之效用,商人损失,最少在港币五百万元以上,其中以洋纸商及报关行商人最多。”至此,华南较华北、华中的贸易特权全部丧失,对外贸易地位一落千丈。

由表1可见,1947年上半年香港对华南的输出总体有所增长,但自7月始,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其中7、8两月跌幅均超过50%,9月受“通天证”办法影响,输入额有所回升,“通天证”废除后,继续下跌。11月份为全年最低峰,不及当年最高月份的1/4。而1947年并不是粤港贸易的最低峰,1948年仍在大幅衰退。

从表2可知,全国输入限额整体呈下降趋势,华南区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华南辖区较大,且限额波动也较大。第三季约占全国的2.11%,第四季约占9.21%,第五、六季约占5.66%,第七、八季约占10.11%。因华南区进口配额部分,多从香港采购,因而国内贸易统制的宽紧及入口配额的多少,都对香港市场有着重大的影响。

正当贸易衰落后,走私活动更加猖獗。“根据粤海关报告,卅六年(1947年)2月至11月间,十个月内所破获的走私案件计广州范围内3654宗,值1641938.4万元;九龙关破获3376件,计值137亿1476万3756元;厦门关521件,计值93337.4万元,合计华南区各关卡破获的走私案件共17816宗,总值1451亿9688万8678元。”“1949年初至10月,广州海关查获的走私案就有2006件之多。”可见,正当贸易衰落与走私活动猖獗陷入了恶性循环,给粤港贸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1948年,华南输管会因被爆发巨额贪腐案件,而被迫裁撤,其原有业务交由输管总会驻广州办事处继续管理,直至1949年6月,输管总会驻广州办事处裁撤,“输入配额法”一同取消,国民政府实施的输出入管制政策才惨淡收场。

输出入管制政策的目的与结果可谓是“南辕北辙”,不仅未达到协调进出口的目的,反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官商勾结,操纵控制,朝令夕改的现象,使粤港正当贸易困难重重,走私愈发猖獗,引起了商民的不满。

3 粤、港两地的“反输管”浪潮

3.1 和平请愿

输出入管制实施之初,华南贸易受影响程度较其他地区为轻,因而商人的反对之声较为和缓,多以呼吁改善为主。广州市商会曾痛陈广州商场的惨象,要求输管会增加和明确华南输入限额,并根据华南实际在适量宽度外准许自备外汇输入等。香港各行商团体也谋求自救,“华商总会主席已为此问题发出呼吁,洋纸行商会也致函华南总会提出三大苦楚,南北行商会也已定期开会讨论这问题。”外国洋行“因为华商各业均在停滞状态,不向洋行订货,即使已定的货,也因此退订,货物已运到不愿出货,宁可牺牲定金,迫得洋行以巨款向银行赎取信用单,经营洋纸、工业原料、工业原料、五金、颜料的等进口货的洋行,都叫苦连天。”挪商多利顺洋行、美商吉士洋行、英商尹利琴洋行,都致函西商会诉苦,请求与中国交涉,改善管制办法。输出入管制实施之初,华南尚有特权,因而商民的反应并不激烈。

3.2 公开抨击

随着华南贸易特权的丧失及输管会内部贪腐的曝光,商民的态度也逐渐由呼吁转为公开抨击。1948年,华南输管会被暴出“特许证”舞弊案,“这是一个数万亿元的贪污巨案,这个数字的确惊人,但这个数字是有根据而不是虚构的。”更加激起了商民“反输管”的浪潮。在1948年11月1日商人节之日,商人们公开痛陈国内商业情形,认为“国内输入限额一再减少,金圆券直线暴跌,港、华(内地)贸易早已全部停顿,香港商业一落千丈,没有哪一行叫得好景。”“反输管”浪潮,获得了众多媒体和外省的支持。1949年2月22日,上海工商界指出“自政府实施输出入管制法后,以执行技术欠妥,弊实丛生,工商界未蒙其益,反受其害,是以华南等处之工商界,提议撤销输管制度,本市工业会亦表示赞同,期望尤殷切。曾于日前举行输出入研究委员会,一致响应华南工商界主张。”

输出入管制制度实施的本意在于加强外贸管制,以挽救战后严重的经济危机,但因政策多变、流弊丛生,导致了“南辕北辙”结局,不仅未能复苏对外贸易,反倒使粤、港间商贸危机不断加深。输出入管制政策最终也随着国民党政权的覆亡而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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