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五行币”

2018-09-10 03:02李兵
现代世界警察 2018年4期
关键词:泸县专案组销售

李兵

资金流动可疑,农行报案

2016年底至2017年初,四川省农行泸州分行在反洗钱日常监测中发现,客户胥某奎账户交易异常,可疑特征为“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2016年12月18日至28日期间,共交易42笔,收付交易累计金额1972694.41元,收方交易累计金额为942694.41元,付方交易累计金额为1030000.00元,经核查当期交易,上下游对手较多,上游较集中在五个账户,其中两个交易对手涉及马来西亚国籍客户,其交易笔数不多,各为一笔,但下游交易对手较固定,多集中在一个名为张某悦的账户,交易金额存在一定的规律性,且单笔收付方金额多数为500元、2500元、5000元及其倍数,其交易对手的年龄大多数集中在四十多岁至五十多岁之间,在网上银行交易较多,资金附言多显示“五行币”字样。

农行立即组织力量跟踪,针对胥某奎和张某悦等客户的基本情况、资金交易情况、可疑点进行分析研究,初步判断胥某奎具有疑似传销洗钱的嫌疑,立即报告农行泸州市中心支行,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管理。

2017年3月15日,泸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农行泸州分行《关于胥某奎疑似网络传销重点可疑交易的报告》。在此之前的3月初,泸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收到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依法开展打击“五行币”传销犯罪活动的通知》。当晚,时任分管副局长鄢书平组织经侦大队全体民警开会研究,由其任专案组组长,副局长孔朝晖任副组长,经侦部门民警为成员。

种种迹象表明,胥某奎等人具有重大网络传销洗钱的嫌疑,专案组随即开展相关工作。

追根溯源斩断链条,查证艰难

胥某奎是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玄滩镇易湾村八社人,现年49岁,2009年6月至2016年1月,先后在农行玄滩支行、回龙湾分理处开立四张借记卡,开通个人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短信银行、个人消息服务等业务,各账户间均有交易。

专案组进一步对胥某奎资金来源、资金去向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落地查证,初步确定胥某奎的上线为张某悦,下线主要以李某明、邓某明等人为主。张某悦,男,50岁,山东省淄博市人;李某明,男,44岁,泸县百和镇人,暂住泸州市龙马潭区大南路;邓某明,男,重庆市荣昌区人,暂住在泸县玄滩镇。

3月16日下午,专案组兵分两路传唤胥某奎和李某明到泸县公安局进行审查,讯问至第二天凌晨,两人基本交代了购买和销售“五行币”的经过,但他们理直气壮狡辩,说购买和销售“五行币”是正当的经营行为。专案组连夜出击,一组立即赶到泸县玄滩镇胥某奎家搜查,查出两个笔记本、电脑和银行转账的回执单、快递的收发货单、一枚“五行币”以及证书等证据,笔记本上有记录购买、销售“五行币”人员名单、数量、金额等,电脑内有电子数据等。一组立即去泸州市龙马潭区李某明暂住处搜查,搜到笔记本、营业执照以及一些“五行币”的宣传资料。同时,网监部门对胥某奎和李某明的手机进行技术处理,搜集固定微信群不少宣传“五行币”的小视频和一些转账记录等证据。继续讯问胥某奎和李某明,又交代了一些上下线的情况。17日,两人被刑拘。初战取得重大突破,效果明显。

3月17日上午,专案组再次召开案情分析研究会,鄢书平决定抽调网监、法制等部门精干力量充实专案组,要求立即对上线张某悦进行网上追捕,传唤抓捕重点下线,调查取证和固定证据,形成锁链,在短时间查清这个“五行币”团伙的犯罪事实,重拳打击“五行币”犯罪团伙。

专案组当天传唤邓某明和泸州市纳溪区的李某江到案,两人交代了购买“五行币”销售牟利的犯罪事实。李某明与李某江在泸州城区合伙开一家销售“五行币”的公司,李某江是法人,李某明是总经理。邓某明和李某江被采取强制措施。

3月底,省公安厅将此案作为督办案件。专案组继续深挖下线,兵分数路到泸州市各区县、宜宾和重庆市等地寻找下线,开展调查取证。4月16日,从山东省淄博市警方传来好消息,被网上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悦当天早上在淄博市一旅馆落网。次日,专案组派出两名民警前往淄博将其押回泸县看守所。专案组立即对张某悦进行讯问,张某悦一直否认销售“五行币”是传销是犯罪,民警向其宣传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早在2013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就将宋某秋(化名张健)创建的没有注册地址网站“云数贸联盟”销售“五行币”行为定性并公布为“传销典型案例”。2013年6月,宋某秋被湖北省警方通缉,7月外逃马来西亚等国继续从事传销活动。全国各地相继开展对“五行币”传销犯罪活动进行围剿。民警说,销售“五行币”是传销,更是犯罪,要他端正态度,不要抱侥幸心理,对抗法律是没有好结果的,要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较量后,张某悦低下了头,交代了购买、销售“五行币”的犯罪事实。张某悦直接发展下线上百人,胥某奎是其中一人。4月21日,胥某奎、李某明被泸县公安局以“组织领导传销罪”逮捕。5月26日,张某悦被泸县公安局以“组织领导传销罪”逮捕。

专案组及时将张某悦的“上线”及其他下线等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由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对除胥某奎线索外的案件进行统筹部署、统筹侦办。

5月中旬,专案组又派出两名民警赴山东省淄博、杭州等地调取银行交易记录、支付宝交易数据和冻结银行卡等,调查张某悦的相关情况。7月13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张荣洪副总队长带队前来指导、督导此案。

专案组多次开会研究,分析梳理案件脉络,发现张某悦发展的胥某奎这一条线,涉及的传销人员众多,因宣传“五行币”以及交易基本通过微信途径,购买者大多为虚拟名,多数在其他地市州及外省份,涉及宜宾、成都、贵州、河北、江苏等多个省區市,一时无法及时有效确定人员名单以及微信转账明细,侦查取证难度较大。同时,“五行币”购买者已经被“虚拟数字货币”思想所侵蚀,天真地以为公安机关破坏了他们发大财的好事,大多不配合调查,拒不上缴“五行币”,甚至有些传销参与者公然要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并归还他们未得到的“五行币”。专案组针对此案的特殊性,对“五行币”参与者进行法律宣传,讲清其违法性和危害性,做好思想稳控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面对重重困难,调查取证进展很不理想。专案组迎难而上,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锲而不舍,加班加点工作,转战山东、重庆、贵州、河北、江苏等省区市,经过长达五个多月时间的奋战,查清了张某悦在泸州地区发展的胥某奎一线涉嫌“五行币”传销的犯罪事实:胥某奎发展下线李某江,李某江又发展纳溪区阿勇等数十人,阿勇又发展数十人,这一支线有上百人,七八个传销层级;胥某奎发展下线李某明,李某明发展宜宾地区的阿方,阿方又发展了阿辉等二十多人,有六个层级;胥某奎发展下线邓某明,邓某明发展内江市的钟某等多人;胥某奎和邓某明在玄滩、石桥等镇分别大量发展下线,人员多达二三百人,有十多个层级。胥某奎及以下发展的下线有四百多人,涉及金额三百多万元。

“五行币”传销,害人害己

胥某奎高中毕业后到重庆市中等专科学校临床专业学习,毕业后回老家开诊所,一边磨练医术,一边思谋赚钱之道。多年后,他觉得医术在实践中大有长进就应聘到泸县加明镇丽康医院上班。仅在医院上班一年多,他感到约束太多不自由,且工资待遇不高,看着身边的人买起小车和房子,他心里很不好受,2015年12月毅然辞职回老家,一边在村卫生室当临床助理医师,一边在镇上开起超市,还兼做快递,希望全面发展,尽快发财致富。

胥某奎不相信自己比别人笨,要凭自己的奋斗发财过上更好更幸福的日子,所以,他成天想的就是如何发财、如何找门道、如何做生意。他先后加入“云讯通”“云数贸”等由张健(即“五行币”始作俑者宋某秋)等人创建的涉嫌传销的微信群,了解做生意发财的途径,并尝试做相关的“生意”,但是折腾一段时间也没有赚到钱,有的项目还赔了不少钱,让他懊悔不已。

2016年9月的一天,胥某奎多年以前认识的做生物电疗的吉林人阿萍在微信群向他介绍“五行币”投资,说“五行币”是万足金,今后配数字货币要增值,一套“五行金币”发行价值5000元,购满100万元的“五行币”就有15万元返还利润,并向他推荐山东淄博的“张老大珠宝商行”可以购买“五行币”。后来,胥某奎到处加微信群,了解“五行币”。凑巧的是,在泸州城区做生意的百和镇人李某明也在了解“五行币”的情况,并在成都的一个微信群里购买了一枚“五行币”,但一时没有收到货。李某明和胥某奎是多年以前认识的朋友,联系后相互介绍了相关情况,认为有试的必要。于是,胥某奎与山东省淄博市经营“张老大珠宝商行”的张某悦取得联系。

现年50岁的张某悦是山东省淄博市人,初中毕业后开拖拉机搞过货物运输、做过石灰生意、在煤厂上过班,其间的1993年因盗窃罪被判刑六年,2012年开始做生意。2016年7月,张某悦被朋友拉入一个“五行币3群”的微信群,这个群经常改名字,后来改为“五行币统一天下”,群里的人经常以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五行币”,鼓吹“购买五行币能够实现中国梦、实现小康家庭”等,向人们灌输和洗脑。其中一个微信名叫“舒凡”的把他加为好友,问他是否需要购买、销售“五行币”,说他能提供货源。“舒凡”向张某悦详细介绍了“五行币”的情况及增值、返还奖励等美好前景。张某悦考虑到购买“五行币”既可以增值,销售还能得到销售奖励,可以赚钱,于是试着购买了一块“五行币”,收到后请内行鉴定说是真的黄金。接着,张某悦准备大干一番,在自己的微信里大量转发“五行币”的宣传资料,大量把他人拉入自己的微信群,当年年底张某悦成立“淄博市张老大珠宝商行”,主要做“五行币”销售生意,先后直接发展下线一百多人。

张某悦向胥某奎详细介绍投资“五行币”的丰厚回报:每个投资人投资5000元用于购买张健珠宝行珠宝“五行币”(10克重的黄金币)一枚,等“五行币”发行五亿枚后,购买者可获得同等价值或者更高的“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可在数字商城中购买任何商品,将取代现行的货币。参与者购买“五行币”后自动成为“云家人”,获得申请成为传销组织内多个子产品的省、市、县甚至全国总代理的资格;批发购买“五行币”必须使用对公的账户,批发价格为每枚5000元,然后可以每枚5500至7000元每枚不等的价格卖给下线会员。推荐人推荐报单一名新人即可获得10%(500元)的“推荐奖”,另外组织领导者每销售或者抱团销售200枚五行币(100万元)将得到15%(15万元)的返还奖励“宝马奖”。

胥某奎心动了,跃跃欲试,当即向张某悦购买了一枚“五行币”,很快张某悦通过快递送到他手中。胥某奎约李某明到龙马潭区龙南路喝茶商量,分享他带来的“五行币”。介绍情况后,两人一致认为“五行币”生意可以做,把握机遇可以大赚一笔。接着,李某明把邓某明、李某江约来一起商量,大家觉得是个赚钱发财的好机会,最后决定他们把购买“五行币”的钱转到胥某奎的银行账户,然后由胥某奎与张某悦的公司联系,把款转给张某悦指定的银行账户,“五行币”统一寄给胥某奎,由胥某奎按出钱多少分寄三人,然后各自寻找买主销售赚钱。

随后,胥某奎在泸县玄滩成立“泸县张健珠宝饰品代售点”,李某明在泸州城区成立“泸州市张健珠宝有限公司”,通过口口相传、微信等手段宣传、销售“五行币”。2016年年底,张某悦秘密来成都召集核心人员开会,胥某奎组织想做这个生意发财的数十人到成都准备参加会议,但仅胥某奎进入会场。胥某奎还组织十多名热心人员,专程到贵阳一个“五行币”生产厂家参观考察。

2016年11月底至案发,胥某奎与李某明、李某江、邓某明等共籌资328万元,由胥某奎分六次从张某悦处购买“五行币”六百多枚,然后按照出资的多少分配“五行币”和返还奖励,其中胥某奎一百多枚。他们各显神通,将这些“五行币”加价销售给身边的员工及亲戚朋友和朋友圈好友,大部分是泸州地区的人,也有通过朋友圈加好友的外地外省人。他们从中获利数十万元,并用于再投资“五行币”。

目前,胥某奎等十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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