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外卖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

2018-09-25 07:13潘静宋凌瑶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2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治监管

潘静 宋凌瑶

摘要本文以河北各高校为例,通过对其校园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深度剖析,从消费主体、法律规制、监管制度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解决措施,从而弥补校园外卖的法律漏洞与不足,使大学生能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对不法商家起到一定的约束用,结束校园外卖的鱼龙混杂现象,使其有法可依,步入食品安全法治化。

关键词校园外卖 食品安全 法治 监管

近年来,互联网020新型交易模式的普及,在短时间内带来网络餐饮业的蓬勃发展,因其快捷便利等优势,成为众多大学生饮食消费的重要途径。然而当自由的网络平台、严谨的食品行业与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三者融合到—起时,不和谐因素难免会层出不穷。随着十九大会议的召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新一代的年轻人,且民以食为天,作为互联网下的新型产物——校园外卖,其发展速度与各类安全规制尚不能满足消费主体对品质的高需求。因此,本文针对校园外卖中所存在的社会矛盾从消费主体、法律规制、监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

一、校园外卖食品安全概况

(一)校园外卖概述

校园外卖是指针对校园内人群的食品外卖送餐行为(国内目前主要是针对大学校园的学生)。作为国内餐饮业的巨大分支市场,其入行门槛低,客户需求庞大而稳定,模式可复制性强,因而成为许多中小型餐饮企业的主战场。然而,校园外卖市场的传统网络运营模式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且其主要的消费主体身份的特殊性使得校园外卖有别于其他外卖方式,需要更多的保护与规制。

(二)河北各高校外卖现状

为更为深度地了解大学校园周边外卖商家的真实状况以及相关监管现状,笔者对河北各高校周边的外卖商家进行了走访以及问卷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1.有关校园周边外卖商家现状:有外卖业务的商家以快餐店居多,稍大些的饭店一般无外卖服务;而外卖销售的平台主要为第三方平台,如饿了么、美团、百度外卖等,有自己微信公众号的占据少数;对于营业收入,有2/3的商家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是堂食,其他商家则主要依靠外卖或是两者收入均衡。主要依靠外卖的商家经考察发现其店铺极小,多为厨房店或大排档,地理位置较偏僻且卫生状况较差,然而其在第三方平台上的排名却很靠前且所上传图片均与实物严重不符。

2.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现状:通过本次实地走访,意外发现有关监管部门对高校周围的外卖商家存在很大的监管失职问题。经调查,由于大学校园对外卖餐饮业市场的高需求,导致监管难度远大于其他地区,监管者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各类商家此消彼长,也由此使得无证经营者钻了监管不力的空子,利用第三方平台作掩护,以次充好、良莠不齐,制作出严重不符食品安全规范的食物,危害了大学生的健康。

二、校园外卖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分析

(一)消费主体的特殊性

大學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有着不同于其他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大学食堂往往不能满足其多样化、个性化的餐饮需求,而外卖则给予其更丰盛的选择空间;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足,使得其对外卖食物缺乏警惕性,也导致了外卖商家不会过多注重食品质量;盲目购买,相较于食堂铁打不变的价格,外卖平台推出的各种优惠活动如“新用户减”、“在线支付满减”等,往往更能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

(二)现行法律规制的局限性

1.有关食品安全内容过于笼统,缺乏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规制。由于外卖的消费主体多种多样,针对同一类主体的外卖行业,逐渐形成聚集模式,需要法律特别地进行统一规范。尤其是校园外卖,其面向的校园主体主要为在校大学生,而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控制能力以及消费水平都比较低,因而在外卖商家问易造成恶性竞争,大打价格战,使得外卖食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2.缺乏对外卖配送服务的法律规范。外卖行业的兴起同时带来了外卖配送服务行业的迅猛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尚无对外卖配送行业的法律规范,只有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外卖配送服务规范》,且作为一种行业标准,该《规范》的效力范围狭窄,只针对同意按照此规定执行的企业,对于其他企业则不具有约束力。外卖配送服务法律规范的缺失导致配送行业乱象频发,配送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配送商品质量不统一、配送人员身份未核实等问题亟待规制。

3.侵权损害保障制度不完善。新实施的《办法》强化了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针对网络食品安全的消费者维权却尚无具体全面的法律规范。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出起诉的一方往往要承担举证责任,但由于举证成本往往会高于其实际损失,因而消费者往往会放弃维权。大学生因其维权成本较其他群体高以及缺乏维权意识,更易遭受侵害使其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

(三)安全监管问题

1.经营主体缺乏自我监管。根据对河北各高校周围外卖店铺的调查问卷,我们发现很少有店铺会在知道自己销售出去的产品瑕疵后,及时主动地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大多数店铺往往会由于大学生不愿追究而逃避承担责任,也正因没有任何处罚性措施使得店铺依旧不注意提高食品与服务质量,从而导致又一轮的恶性循环。

2.监管主体怠于作为。校园外卖的管理往往较其他地区更为复杂,基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因自身职业素质的不足,对高校地区怠于管理。且在大数据时代下,基层政府工作者利用计算机管理网络餐饮的技术尚未完善,使得监管的执行不能与外卖的发展相匹配。

3.平台展示图片不真实。出于商业手段,第三方平台上所展示的图片往往非实物图,而大学生则易因此受到迷惑而盲目购买。

三、校园外卖食品安全的规制

(一)对大学生的教育及高校的积极管理

强化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学校应当帮助大学生形成科学营养的饮食概念,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以及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学生维权,如:各学院可组织健康外卖的主题活动或者开展相关讲座和课程,设立专门的维权机构等;各高校还可以对校园食品进行适当管理,如对于准予进入校园的外卖商家进行形式审查并发放准入证,避免无证商家进入校园;改善学校食堂环境,适应学生多样化的需求,鼓励学生下楼就餐,避免不良商家恶性竞争,大打价格战。

(二)校园外卖食品安全法律完善

1.建立不同的消费群体区。外卖受众群体分布广泛,涉及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人群,统一对待难免会有监管漏洞,因而应当分门别类,针对不同的群体出台其独特的规范制度。尤其是校园外卖,笔者认为对于所有网络食品服务提供者,无论是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络,均应对校园周围的外卖商家提出特定的规范制度,根据不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出相应的调整适应,缓解高校和外卖行业的矛盾,使得两者能够互相促进融合。

2.尽快出台外卖配送服务的法律规范。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外卖配送机构主体资质、送餐员的权利义务、外卖配送工具要求、外卖配送纠纷处理及惩处措施。而针对校园外卖配送,则更强调学校的管理规范,外卖配送不仅要有专门的具有营业资质的机构,其更要与学校达成合作,以确保其配送的安全性。

3.完善侵权损害保障制度。因外卖市场存在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大学生在与商家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其权利受到侵害后,往往会因外卖交易金额小和举证困难而放弃维权。因而,首先,法律应当为大学生维权提供便利,如:强调经营者举证责任;减少消费者举证成本。其次,第三方平台或经营者可与学校合作,为所有进入校园的食品统一购买外卖食品安全保证金或外卖食品安全责任险。前者是指经营者按一定的条件缴纳,由第三方平台管理,用于保障食品安全问题的专项款项;后者是指由经营者购买的,当消费者因食品安全问题受损时,由保险公司理赔,消费者受益的保险。两者均能使大学生及时获得经济补偿且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我国监管模式与制度的创新

1.强化政府对高校地区的监管职能。政府可以从以下两个强化其监管职能:(1)设置专门的校园管理系统,将所有校园周边登记在册的商家信息分门别类,从源头到配送实现各级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校园外卖的有序和公开。(2)开发完善辅助平台,政府可以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开设投訴通道或者在新的平台上及时发布相关法律规定且提供法律救助,对在校大学生则开通特别通道,方便其维权。(3)提高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使其有能力通过计算机程序作出正确的决策,提高工作效率及监管力度。

2.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公众监督。充分的信息共享是实现公众监督的前提。对此,笔者认为可以现在高校地区试点,建立“名厨亮灶”制度,即在商家后厨安装智能摄影机,将食品制作流程在网上全程直播,这样做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众的监督权,又有利于商家提高自律意识,且可以追溯一个月前的视频,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能在钻短时间内找出问题所在。

3.建立校园外卖信用机制体系。外卖行业可以联合政府制定信用机制体系,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1)建立主体信用档案。在网上予以公示,使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商家信用等级,从而促使信用等级高的商家获得更多的客源,淘汰信用度低的商家。(2)完善信用评价体系。避免刷好评现象的出现,保证每一条评价真实,尽可能地使消费者能够获取可靠的信息。(3)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对于信用等级高的商家给予重点推介等奖励,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商家给予短期屏蔽商品等不同种类、等级的惩罚措施。

4.特殊地区统一管制。监管方法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具体规定,不断调整适用其对外卖市场的需求性。如在上述针对河北高校周边外卖的调查报告中,因受众群体的特殊性,使得外卖市场与监管能力之间产生矛盾,导致监管者放任自流,使得校园外卖鱼龙混杂、缺乏规制。笔者认为对于特殊地区的特殊情况更加应当对其统一有序管理,如上述情况中,监管部门可以对校园外卖出台特殊对策,加强监管人员素质,加大监管力度,力保每一份送进校园的外卖都能够“溯源求本”,使校园外卖有法可依,井然有序。

四、结语

网络外卖的规制已初具雏形,然而网络外卖的完善还在不断继续。校园外卖作为网络外卖的主要分支,其独特的规制尚需我们不断的思考探索。对于特殊消费主体的教育、现行法律制度的瑕疵与漏洞以及监管体系效率的提高和对特殊地区的统一管理等等,都是未来网络外卖行业我们需要继续发展深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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