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枫桥经验”到“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湖州公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与思考

2019-01-26 00:45湖州市公安局课题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湖州市枫桥

湖州市公安局课题组

(湖州市公安局,浙江湖州313000)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动员全国公安机关持之以恒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部党委经报请党中央批准,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湖州公安坚持党建统领、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作为2019年全市公安工作的主抓手,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着力保障服务民生、全力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一、“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

“枫桥经验”诞生至今,已经有56年的时间。其间,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都经受住了时代的洗礼、实践的检验,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一块不怕火炼的“真金”。

(一)政治主导,“枫桥经验”孕育诞生

20世纪60年代初,建设社会主义道路在探索中前进,中国社会还处于阶级斗争高于一切的态势,除了与天斗、与地斗,各类“与人斗”的社会运动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但在60年代,中共八大有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被错误抛弃,而“枫桥经验”恰恰契合了中共八大有关当时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并且根据枫桥本地实际做了创造性发挥,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全新的思路。1963年6月,浙江省委遵照毛泽东同志对“四类分子”实行“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派出工作队会同诸暨县委在枫桥开展试点,依靠群众就地改造“四类分子”,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创造了“捕人少、治安好、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

(二)经济主导,“枫桥经验”发展丰富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国家整体政策和发展形势的变化为“枫桥经验”的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枫桥经验”逐渐由政治主导向经济主导转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民主法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少数地方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群众缺乏安全感,以这样的社会治安环境为背景,“枫桥经验”的进一步发展丰富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期望。当时,枫桥干部群众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呈现出“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

(三)文化主导,“枫桥经验”历久弥新

“文化”一词的涵义十分丰富,此处的“文化”主要是针对“物化”而言,在安全治理上,强调的是人的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城镇化快速推进,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城乡面貌、社会治安形势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等诸方面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这就要求在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更多地增添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的因素,要尊重人,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权利、尊严、价值。秉持着“文化”的理念,传承弘扬枫桥文化和枫桥精神,“枫桥经验”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

“枫桥经验”随着历史的发展,内涵不断丰富,重点不断调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提升,随着理念的进步而创新,发展到今天,其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鲜明的特色是实现了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充分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是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前提与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思想武器。

(一)以“三治融合”为手段,实现自律和他律相统一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了“三治融合”的治理机制,即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全面整合社会资源,谋划顶层制度设计,以开放性架构吸纳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实现优势互补、无缝协作,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活力,逐步打造体系完备、机制健全、运转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使社会治理的模式自发地由他律向自律升级。

(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现刚性和柔性相统一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如今,我国已经基本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即将实现全面小康,安全需求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希望,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应当追求不出事才是真本事,平安才是最高境界。要实现群众的安全需求,就需要用严格规范的执法来取信于民,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努力防范各类风险,为百姓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而要实现群众更高层次的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就需要用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民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温暖,感受到尊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实现“秩序好、发案少、辖区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实现治身和治心相统一

我国古人崇尚治身与治心和谐统一的理念。“身”是指人的身体、体魄,“心”是指人的内心世界、精神素质。广大党员、干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引领者,而基层党建则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战斗力的重要法宝,是广大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钙”。回顾“枫桥经验”的演变历程,基层党组织始终充当领导核心,发挥了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凝心聚力的作用。实践反复证实,“枫桥经验”发展得好、用得好的地区,基层党组织都善于将基层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优势,使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四)以继承发展为思路,实现人力和科技相统一

如今,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现状正不断倒逼社会治理模式由传统手段向智慧方式升级。一方面,“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多元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一些新理念、新技术,为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另一方面,无论科技怎么发达,都不能代替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流、心与心相印,“枫桥经验”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优良传统依旧值得坚持和发扬。因此,公安机关在日常的执法与服务中,既要大力依靠科技力量,又要不断创新传统的人力手段,做到人力和科技的和谐统一。

三、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重要意义

“枫桥经验”源自公安、来自基层,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也是浙江最具特色的一张“名片”。同时,浙江公安派出所方阵一直是“枫桥经验”的践行者和先锋队。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公安机关的具体落脚点与着力点,对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基层基础、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基层政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创建活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实际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人民公安为人民”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通过创建活动,广大民警重新学习认识“枫桥经验”,重新思考回答“我是谁、我为谁”的命题,更加坚定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二)创建活动是“防为主、防为上”方针的具体落地

湖州公安始终坚持把“防为主、防为上”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方针,最大限度地做到“少发案、少事故(件)、少伤亡、少损失”,这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不谋而合。凡事“想在前、做在前、忙在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隐患消灭在源头、把热情服务渗透在始终,通过创建活动,“防为主、防为上”方针将进一步深入警心,成为全警想问题、办事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三)创建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次延伸

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着公安机关坚持“民警姓民,执法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延伸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汇民智、借民力加强社会治安治理,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治理格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四)创建活动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战斗实体,也是基层政权的重要力量。当前,派出所仍然存在警力不足、保障不力、拴不住心、留不住人等问题,基础工作对公安现实斗争的支撑不够有力。通过创建活动,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着力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派出所实力、激发派出所活力、提升派出所战斗力,全面夯实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巩固党的基层政权。

四、湖州公安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实践与探索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湖州公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浙江省公安厅和湖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防为主、防为上”工作方针,紧盯“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的创建目标,紧密结合“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把创建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全力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全力提升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水平。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与探索,湖州公安走出了一条具有湖州特色的创建道路,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2019年上半年,湖州市共立刑事案件5207起,同比下降11.52%;受理治安案件14110起,同比下降10.55%,受理交通事故668起,同比下降20.19%,死亡数同比减少81人,下降32.79%。

(一)创建工作的新动力来源于最深刻的认识、最严密的部署

一是党委政府支持是根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土地、人力等方面,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中共湖州市委书记马晓晖专题听取湖州市公安局汇报后强调,要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防为主、防为上”方针作为全市政法工作总基调。市“两办”下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面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全面统筹创建工作,明确政府各部门责任,全力支持创建工作。仅2019年上半年,全市共投入派出所基础设施改造资金达5.2亿元,新建、改建、扩建派出所办公用房21处、交警队营房15处。

二是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2019年5月6日至7日,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伯中来湖调研指导“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充分肯定湖州市公安局以“两防”方针为指引,确立“123+X”(即1创2防3转+X)的创建模式。4月12日下午,湖州市公安局召开动员部署会,中共湖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夏文星亲自部署创建工作,提出“统一思想全力创、上下内外合力创、突出本职聚力创、彰显特色努力创”四点要求。当月,夏文星两次赴基层派出所实地考察调研创建工作,梳理剖析问题短板,为创建工作方向“准”、态度“诚”、标准“高”提出进一步要求。7月10日,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推进会在“枫桥经验”发源地绍兴召开,绍兴会议后,湖州市公安局党委会专题听取会议精神汇报,研究确定湖州市“示范+提升,逐所研究、统筹推进全市创建工作;创建+宣传,双轮驱动,打造湖州创建工作品牌;机关+基层,创新破难,切实为基层减负;内部评审+外部评议,重点明晰,对标对表抓推进”四点贯彻落实意见。

三是全警思想统一是保证。通过层层动员、深入部署,湖州公安将思想与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面认识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作出的重大部署,对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基层基础、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基层政权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公安机关已经形成了全警大动员、全警大讨论、全警大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工作的新经验提炼于最鲜明的特色、最扎实的推进

一是精准把握基层实际。湖州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推进落实创建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实施方案》要求狠抓推进落实,多次赴基层调研指导创建工作,实地察看派出所外观设置、功能布局、所容所貌,听取汇报、提出建议,为基层创建工作出谋划策,深挖基层潜力。

二是着力打造特色亮点。各县区公安局强化创新意识,对照创建标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城市、城郊、农村派出所的不同情况,积极开展具有各自特色的创建活动。全市确定9个派出所为创建示范派出所,坚持“一所一方案”“一所一品”,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吴兴区公安分局妙西派出所“五型五警”打造新时代生态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德清县公安局阜溪派出所打造红色警队,创新蓝色警务,建设绿色警营;德清县公安局莫干派出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打造社会治安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传承莫干匠心、守护绿水青山;长兴县公安局李家巷派出所创优“三式一化”打造“实诚警务”;安吉县公安局孝丰派出所打造“丰城警事520”创建品牌;安吉县公安局孝源派出所坚持“四个一”全力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呈现“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三是业务警种全力支撑。湖州市公安局机关各警种部门主动担责,认真履职,各项工作正在“123+X”的框架下有序开展。湖州市公安局进一步固化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安保经验,加快推动市“两办”出台《关于固化地信大会安保经验做好重大活动安保的意见》,紧密结合“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23个100%顶格管控标准和ABC等级管理,常态化排查管控各类风险隐患;湖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警务处、公关办等10余个部门、各县区公安局均已出台支持创建工作的工作方案、计划;湖州市公安局创建专班坚持每周一小结、每月一通报、每所一宣传,总结好的经验,梳理遇到的困难,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和浓厚的氛围。

(三)创建工作的新活力得益于最有效的载体、最勇敢的担当

一是矛盾化解在基层。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突破口,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网络,建立“警调衔接”等多元化调处机制。实施“家园卫士”工程,发动全市3400余名公安民警、7200余名协辅警到原籍地、现住地派出所报到,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等优势和条件,在640余个行政村、220余个社区和1200余个小区领办任务,做到“在岗是护卫平安的勇士,在家是守护家园的卫士”,10万多名平安志愿者也陆续投入“家园卫士+”工程,共同守护平安湖州这一片绿水青山。深化“一格一警”,持续开展“无贼网格”创建活动,使95%以上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大量风险隐患消除在初始,切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治理格局。

二是履好职责护平安。湖州市公安局成立全省首家反诈中心,把推广2250000“防诈热线”作为全市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由事后止损向事前防损转变,喊响“您汇款、我把关,您受骗、我赔偿”的口号。反诈中心成立以来,共拦截高危交易2745起,止损冻结诈骗资金2327万元,返还涉案资金1035万余元,受到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车俊,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批示肯定。2019年6月24日,以“精彩、圆满、安全、成功”的姿态完成全省公安机关“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战演练承办任务,坚定了信心,彰显了决心,振奋了警心,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三是党群警民结同心。全力聚焦“三服务”,获评全市“三服务”担当破难典型案例3个,稳居全市党政机关各部门第一,受到中共湖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浩肯定。连续10年推出“惠民十大行动”,获得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龙溪派出所社区民警马长林被授予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培育并打响“老兵驿站”品牌,以“老兵警长”陈建如为榜样,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推广群众工作和基础工作先进做法,彰显公安民警心系群众、服务百姓的为民情怀,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在视察“老兵驿站”工作后给予充分肯定。2019年7月29日,“老兵警长”陈建如荣获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和全省“十大优秀退役军人”称号,受到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亲切接见,“老兵驿站”品牌越擦越亮。

四是夯实基础作支撑。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减负年”活动实施方案》,推动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制定下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审批备案制度》,继续狠抓减轻基层工作负担“30条措施”细化落实,全面推动警力下沉,进一步缓解基层压力,夯实基层基础,相关做法受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中共湖州市委书记马晓晖批示肯定。

(四)创建工作的新气象体现于最明确的目标、最显著的成效

一是党委政府更放心。通过近几年不断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护航“两山”,创造了最优的治安环境,同时也营造了最佳营商环境。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5月,湖州全市完成工业投资总量增幅50.7%,列全省第一位,党委政府信赖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是人民群众更安心。充分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坚持民意导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民警始终奋战在平安建设第一线、安保维稳主战场,出色完成各类重大安保任务;掀起“扫黑除恶”强劲风暴,全市稍有影响的黑恶头目尽数落网,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同比均大幅下降;纵深推进“守青山、护绿水”行动,不断增强针对“食药环”类涉及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处力度;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成功实现“十二连冠夺金鼎”目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是广大民警更暖心。湖州市公安局党委响应党中央和省市委号召,大力启用优秀年轻干部,新提任市公安局中层正职领导干部11名,其中35岁以下4名,最年轻的32岁,市公安局中层正职的平均年龄下降4.5岁;拟提任市公安局中层副职17名,其中有2名是90后,为干部队伍注入大量新鲜血液,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湖州市公安局大力弘扬“三爱”文化,积极探索暖警爱警举措,2019年7月以来,通过组织民警子女书法班、民警子女夏令营,开展杨氏太极、网球培训班,举办保健知识讲座,组织“全民健身日”登仁皇山等活动,丰富民警业余生活、促进民警身心康健、减轻民警家庭负担,受到广大民警一致好评。

湖州公安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警民手拉手、心连心,全力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的目标,扎实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有力保障服务民生,为新中国建立70周年大庆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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