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理与路径:地理标志助推云南精准脱贫

2019-02-16 09:02陈洪超
关键词:标志云南精准

陈洪超, 李 键

(1.广东理工学院 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广东 肇庆 526100;2.昆明理工大学 质量发展研究院,昆明 650093)

精准脱贫是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下我国政府坚决要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云南的“老、少、边、穷”省情决定了云南面临着严峻的精准脱贫形势。云南的精准脱贫要立足于云南自身实际,多样化的气候、独特生态区位优势和灿烂的多民族文化孕育并造就了一大批极具质量特色的地理标志。现阶段云南的精准脱贫应当与云南地理标志实现更加有效的衔接,发挥地理标志在精准脱贫进程中的扶贫、扶智与扶志作用。本文以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理论逻辑,总结云南地理标志发展实践,诠释地理标志在云南精准脱贫进程中的作用机理,结合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体制改革新动向,分析云南地理标志反贫困的发展路径。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应当成为云南精准脱贫进程中的根本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云南地理标志的巨大效应,进一步引领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反贫困观新境界: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贫困治理领域取得的重要理论与实践成果,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反贫困观。作为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推动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事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1],其思想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精准”为首要特征。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指出:“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这意味着我国正式改变长期以来的粗放式、漫灌式和救济式的传统扶贫模式,紧紧抓住了当前我国扶贫领域出现的主要矛盾与亟待系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成为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的主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上述“六个精准”已经成为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2]。第二,坚持社会共治大格局理念。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新时代中国的一项伟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共治格局理念。在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脱贫攻坚系列问题上,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这是实现公权力治理主体上的“党政共治”、治理层级上“上下协作”的重要体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筹规划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团体、贫困群众等社会多元主体的比较优势,丰富贫困治理中“政府—贫困群众”的线性结构,突破传统救济式扶贫的路径依赖[3]。2015年以来,中国在体制上强化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超常社会动员的脱贫攻坚主体体系[4]。第三,坚持法治扶贫为制度保障。法治扶贫是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与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脱贫攻坚的全过程都要坚持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近年来国家各级政府颁布的系列扶贫政策需要与现行法律有效衔接,地方成熟、可复制推广的脱贫治理模式需要及时予以总结固化为法律,扶贫与脱贫过程中的执法落地环节需要法律约束,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管理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需要司法保障。以权利义务关系和主体责任为核心的扶贫法律体系亟待建立,为精准扶贫脱贫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5]。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灵魂,彰显着新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论品格。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的最终受益者是人民群众。要让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注]2018年2月28日,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在几年之内摆脱贫困并非易事,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尤其要发挥人民群众这一最重要的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改变传统“坐、等、要”的扶贫模式。另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避免出现“数字脱贫”“被脱贫”等情况,要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脱贫成效的“唯一标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体系完整,是云南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地理标志作为一个涉农性区域品牌,被誉为农业结构调整的“加速器”和脱贫致富的“金钥匙”。云南若要实现精准脱贫目标,必须更加重视云南目前所拥有的和潜在的地理标志资源。要实现精准脱贫这一目标的前提是必须深刻理解地理标志对于精准脱贫的作用机理。

二、理论逻辑:地理标志实现精准脱贫的作用机理

实现云南的精准脱贫要靠外来力量的“输血”,更要增强贫困边远地区自身的“造血”功能。要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应充分利用贫困地区自身因自然禀赋而拥有的特色资源,发挥贫困地区的比较优势,实现快速精准脱贫。

(一)地理标志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精准”作用

“精准”在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是该思想体系中最鲜明的时代特色。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湖南省十八洞村时明确指出:“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地理标志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精准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地理标志可满足“六个精准”标准[注]2015年6月,习近平在贵州就加大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时提出“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地理标志是一种典型的涉农性、质量与声誉为一体的新型知识产权。地理标志的形成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禀赋与特色的人文景观两种因素,而独特的自然与特色的人文这两种地理标志构成要素往往又是多数贫困偏远山区所具备的。因此,地理标志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本土文化资源,可有效解决脱贫攻坚中“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贫困地区的政府包括地理标志权利人,可以通过政策制定、专项资金扶持、产业投资项目确定、科技服务人员对口服务上给予政策倾斜,积极扶持特定区域内地理标志的生产农户、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通过相互协同合作,走产业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充分发挥贫困地区丰富的地方特色产品资源后发优势,实现精准脱贫目标。

第二,地理标志可成为精准脱贫中的联系纽带。地理标志是特色优势资源与精准脱贫、产业发展与市场培育的有机结合点。地理标志是地方政府推进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可以成为精准脱贫进程中各领域之间联系的桥梁与媒介,可有效避免地方政府在精准脱贫中的盲目性。地理标志助推精准脱贫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脱贫领域。通过地理标志这一媒介,可以实现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电商物流、农村科技等产业链条关键环节的协调运行,比较好地解决了产业、就业、生态、教育甚至是健康脱贫等几个主要问题,可为“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县一特”的特色产业发展体系提供制度支撑。以文山三七为例,文山市作为一个集“老、少、边、穷、山、战”为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近年来根据自身自然禀赋和种植三七的历史传统,通过强化文山三七这一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在精准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示范引领效应。2017年全市种植三七11.65万亩,带动2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041人种植三七276亩,贫困人口人均增收2386元。另外,文山三七作为道地的中药材,对生态环境有严格要求,也带动了文山生态环境建设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截至2018年5月,文山市三七全产业链产值达300亿元,三七已然成为文山市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6]。

(二)地理标志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扶智”作用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期间专门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指出:“要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培育力度。要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扶贫必扶志,通过扶志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这是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的关键环节。地理标志可为扶贫的地方或个人提供一个物化的“抓手”[7]。通过地理标志这一载体,可以正式开启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贫困群体知识脱贫的进程。一是地理标志的长期健康发展需要严密的技术标准体系,此时政府部门、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个体生产贫困户,都应成为地理标志标准制定、修改、执行等环节中的重要参与者。尤其是个体生产贫困户群体必须要接受系统化的质量技术教育再培训,以完成地理标志标准化生产,实现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控目标。二是通过地理标志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必须走产业化经营之路。个体生产贫困群体是地理标志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主体,应不断更新产业化管理理念,学习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提高自身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的本领,为实现地理标志传统产业链条的转型升级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打造一批知名的地理标志产业集群,进而带动区域整体脱贫。三是我国很多深度贫困地区的农副土特产品不仅仅是地理标志,还是当地著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前后两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实现强强联合,以地理标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双重载体形式,对机关、社区、学校、相关生产企业、生产贫困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系统全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理标志的情感认同。

(三)地理标志在脱贫攻坚中实现“扶志”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先扶志,如果扶贫不扶志,扶贫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即使一度脱贫,也可能会再度返贫。”扶志即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淡化贫困意识,形成脱贫愿望,增强脱贫信心并树立脱贫斗志[8]。地理标志可以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成为实现“扶志”目标的有力抓手。首先,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涉农性、区域色彩浓厚的知识产权,具有权利长期性、(相对)不可转让性与群体性等主要特征,是特定区域内贫困群众长期拥有且不可随意转让的重要知识产权。地理标志这一无形财产可以为区域贫困群众实现精准脱贫描绘美好蓝图,同时在不断强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属性、充分挖掘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内涵的基础上,又可以提振贫困群众实现精准脱贫的信心。其次,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助推文化脱贫。地理标志是国际通行的原产地保护制度。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可为该区域土特产品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拓展国际市场等奠定坚实的法律保障。但地理标志更是一个文化名片,代表着该区域特定群体的智慧精华。云南贫困县和贫困人口数量均居全国第一位,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地理标志被业界誉为投入最少、产出最多、效益最明显、农民最受益的“金字招牌”,已经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作出了重大贡献。因此,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业扶贫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正是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思想的题中之义,是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扶贫资源,是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细化配置的最佳体现。

三、现状与挑战:云南地理标志发展任重道远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7月公布的贫困县名单,目前全国贫困县的总数是592个,在有贫困县的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云南省拥有73个贫困县,暂列全国第一,迪庆州、怒江州被列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可见,云南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云南的边疆、民族、贫困、山区“四位一体”的省情和地理标志的区域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云南在精准脱贫攻坚中必须紧紧依靠地理标志这一重要抓手。全面梳理云南地理标志发展现状,从微观角度分析地理标志在反贫困中的作用机理,为农业知识产权服务脱贫攻坚伟大事业奠定理论基础。

(一)云南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分析

首先,地理标志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从自然地理区划的角度来看,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地理标志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云南地理标志目前已基本涵盖茶叶、畜禽、水果、咖啡、豆制品、烟叶、中草药等特色农产品,主要分布于红河、保山、曲靖、大理、文山、昆明、普洱等地州市,尤以红河州地理标志注册数量最多,达30个。云南地理标志的快速发展对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精准扶贫与脱贫等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目前云南省地理标志发展仍然呈现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均衡的特点,例如怒江州、迪庆州等滇西(北)深度贫困地区地理标志的注册量依然偏少,该区域的地理标志发展潜力亟待挖掘。

其次,地理标志数量近年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云南省充分运用我国现行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审批制度(质检总局)、证明商标注册制度(工商总局)、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农业部)三种制度,使得云南地理标志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8年2月,云南地理标志申请总数量增至271个,在农业部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数量为57个,占总注册量的21%;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为39个,占总注册量的14.4%;在工商总局成功注册175个证明商标,占总注册量的64.6%[注]以上数据是作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三大官网,包括云南省质监局、农业厅、工商局官网公布的数据,经整理研究得出。目前我国地理标志管理制度经改革调整后,主要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农村部管理。。由于我国三种地理标志保护体制彼此不衔接,部分云南地理标志在不同体制下重复登记注册,出现获得双重甚至多重法律保护的现象。其中在工商总局和农业部同时注册和登记的有19个,占总注册量的7%;同一地理标志获得农业部登记和获得质检总局审批的有8个,占总注册量的3%;同时获得质检总局审批和在工商总局成功注册的地理标志有23个,占总注册量的8%;同时获得三部门三种体制保护的地理标志有5个,占总注册量的1.8%。

(二)云南地理标志发展面临的挑战

云南独特的自然禀赋造就了一大批极具高原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但大部分云南地理标志仍然面临着管理体制僵化、标准体系不完善、产业弱质、品牌发展滞后等问题,这与云南地理标志肩负的云南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精准脱贫等新时代使命形成了鲜明反差。目前,云南地理标志的管理体制仍然是多重政府部门主导模式,社会、企业等社会多元主体始终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尴尬境地,政府精准差异化扶持、更加市场化和精细化的地理标志管理体制亟待构建;云南绝大多数地理标志的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新兴的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制修活动更是少之又少;诸多主观与客观因素导致云南地理标志整体产业不强,小弱散的产业样态并没有根本转变,地理标志特色产业集群效应并未显现,产业提质增效任务艰巨;云南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发展整体滞后,挖掘潜力巨大。2018年,由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的中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百强榜中,仅有普洱茶(7名)、昌宁红茶(66名)、诺邓火腿(68名)、龙陵紫皮石斛(75名)4个地理标志品牌入选,这与云南所拥有的大批高质量的地理标志产品形成鲜明对比。即使是本次入选的品牌,整体排名情况也不乐观,并且每年云南地理标志品牌排名洗牌严重,说明云南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成熟度较低。

综上所述,云南地理标志事业虽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与云南潜在的地理标志资源强省地位明显不符,未发挥出地理标志的独特优势,尤其是在云南精准脱贫进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亟待强化,积极探索富有云南特色的地理标志助推精准脱贫模式意义重大。

四、地理标志实现云南精准脱贫的路径

在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引下,加快发展云南地理标志事业,以地理标志为抓手,大力发展云南高原品牌特色现代农业,进而助推云南精准脱贫,是新时代下云南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立足云南地理标志发展实践,重点落实脱贫攻坚中的“三个精准”

第一,精准定位。云南地理标志应当成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品牌窗口”,是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重要支撑。因此,云南地理标志的基本定位应是中高端消费市场。云南省政府应加大对地理标志的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将地理标志发展纳入精准脱贫考核项目、经济发展规划、质量强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按照“壮大产业、嵌入绿色、推广旅游、传承文化”的思路,推动地理标志特色产业、生态文明建设与边疆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积极构建起“政府重视、市监局推动、部门协作、协会主体、市场运作”的地理标志运作机制,进一步厚植脱贫富农制度根基。

第二,精准规划。高原特色农业是云南重点产业之一,地理标志又是高原特色农业的精华。若要使地理标志在未来的云南精准脱贫中发挥更大功效,对云南地理标志的精准规划势在必行。建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云南省扶贫办和农业部门等相关机构出台《全面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助推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地理标志如何推进云南边境落后少数民族精准脱贫工作进行精准规划。以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为例,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云南省三七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三七产业实现综合销售收入1000亿元,三七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云南省政府对于文山三七的精准规划,大大促进了文山三七产业的转型升级,发挥着巨大的区域脱贫致富效应。

第三,精准培育。首先,紧紧围绕云南省传统特色产业和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等具有脱贫带动性强、辐射面广、惠民多的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主动协调农业、文化等部门,共同梳理潜在的地理标志资源,系统掌握特色产品资源数量、地域分布、人文内涵、经济规模等关键性指标,按照“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成功一个”的原则,在产品筛选、计划制定、材料编制、组织申报、监督管理等环节精准服务。其次,推动云南地理标志梯次化培育机制的建立。云南地理标志数量庞大,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要差异化培育才能发挥地理标志的最大经济效益。若把政府和市场对云南地理标志培育的干涉程度分为强、中、弱三个等级,对于普洱茶、宣威火腿、文山三七等市场相对成熟的第一梯队地理标志,应坚持强市场—弱政府的培育理念;对于滇红茶、普洱咖啡、昭通苹果等第二梯队的地理标志,应坚持中市场—中政府的培育理念;对于遮放贡米、丘北辣椒、红河灯盏花等第三梯队的地理标志,应坚持弱市场—强政府的培育理念。最后,加大对迪庆州、怒江州两深度贫困地区地理标志的培育发展力度。在2018年2月云南省政府颁布的《云南省全力推进迪庆州怒江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明确提出通过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来实施产业就业扶贫工程。地理标志可为两深度贫困区脱贫提供支撑。截至2017年10月,怒江州有3个地理标志,分别为独龙牛、兰坪乌骨绵羊、福贡云黄连;迪庆州有6个地理标志,分别为香格里拉牦牛肉、香格里拉松茸、香格里拉青稞、维西百花蜜、迪庆藏猪、迪庆高原葡萄酒[注]数据参见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hinapgi.org/。。可见,迪庆和怒江两地的地理标志事业已有一定基础,未来应结合两地实际情况,可在青稞、玛咖、松茸、葡萄酒、牦牛与酥油茶等重点产业集中发力,助推两地早日脱贫致富。

(二)以多元共治为原则,推动云南地理标志元治理体制变革

多元协同治理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9]。地理标志保护作为一种保护弱者的运行机制,尤其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离不开政府科层治理。但是若仅仅依靠政府单一的命令与控制模式,并不能真正促进地理标志长期稳定发展,也无法真正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地理标志的治理进程中离不开市场治理与网络治理,需要推动云南地理标志科层治理、市场治理、网络治理之间的协同发展,即需要完善云南地理标志元治理[注]元治理,常被学界称为“治理中的治理”,包含着科层治理、市场治理、网络治理的合理融合与协同发展,通过对三者的混合与优化,从而获得元治理者期望的最佳结果。体制。

第一,实现云南地理标志科层治理与市场治理的协同。在元治理理论逻辑中,政府作为地理标志元治理者,需要协同市场治理与网络治理,创设一些间接管控工具,促进云南地理标志良性竞争秩序的形成。首先,通过软法形式提供地理标志自愿性规范。地理标志监管部门通过软法规范对地理标志生产企业及个体生产户进行规范指引,以规避非标准化生产行为与消解恶性竞争。例如,云南省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制定《云南地理标志良好行为操作指南》等引导性规范,防范云南地理标志发展中的道德风险。其次,制定云南地理标志发展愿景。若要云南地理标志真正成为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必然需要长远发展规划。云南省可以借鉴地理标志大省四川省的先进治理经验,出台《云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8—2020年)》,从国际国内宏观视野,系统指明云南省地理标志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主要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和相关保障措施等,促进云南省地理标志事业发展,以增强地理标志在促进精准脱贫工作中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第二,实现云南地理标志科层治理与网络治理的协同。网络治理指的是一种多行为者经过彼此间的协商与合作,达成彼此都满意、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并加以执行的机制[10]。核心在于它是行为者之间信任、沟通和协商一致的一种水平式互动。云南地理标志的长远发展在发挥政府科层治理作用的基础上,更要重视地理标志的网络治理。生产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协会、合作社、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与团体是云南地理标志网络治理中最重要的主体。该团体应在当地政府地理标志政策、法律的积极引导下,在尊重地理标志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完善的内部结构治理机制,引领当地地理标志产业的转型升级。云南省监管部门可借助“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建立相关协会团体,主导运营具有云南特色的地理标志电子购物中心,依靠相关地理标志协会的数据支撑,搭建云南地理标志全程可追溯体系。

第三,实现云南地理标志网络治理与市场治理的协同。两者的冲突主要在于前者追求网络集体的利益、信任以及共同决策,后者强调个体的独立性与个体利益的最大化[11]。实现云南地理标志网络治理与市场治理的协同,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协会+企业+个体生产户”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合作机制。重点抓好龙头企业、精品农庄、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地理标志生产经营主体,规范他们的农业生产行为[12],逐渐营造出云南地理标志共创共建共享的大治理良好发展氛围。

(三)以法治为基本方式,重构云南地理标志法治监管新格局

第一,大胆开创云南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新局面。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这意味着原来工商和质检两部门的地理标志业务实现合署办公,标志着我国地理标志统一管理体制迈入新发展阶段,进一步缓解了因重复保护而带来的体制低效率问题。云南应充分发挥潜在地理标志数量庞大的优势,树立地理标志大发展格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可联合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云南省地理标志保护委员会,形成以知识产权局负责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部门负责地理标志市场执法,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护等为主的地理标志保护大格局,为国家推进地理标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云南智慧”,更为云南实现精准脱贫探索新的制度路径。

第二,更加明确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属性。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首次将地理标志明确规定为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之一,意味着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形式,得到国家基本法律层面的正式认可。但是地理标志与传统知识产权又有明显区别,导致目前我国地理标志权属不清晰。地理标志既然是一种知识产权,理应界定清楚地理标志所有和惠益分享的权利主体。为了降低边界模糊带来的高搜寻成本,在立法上应设置集体所有权的行使机构[13]。鉴于我国与云南地理标志的实践状况,社区所有权模式采取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协会或者行业组织团体享有地理标志所有权的发展模式或更为妥当,但该组织必须由该特定区域内的生产企业、个人生产贫困群体等组成,代表该区域地理标志生产者的集体利益,履行相应的诸如地理标志维权诉讼等法定义务。

第三,不断完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模式。目前云南地理标志仍然实行专门法和商标法并行保护模式,即使未来云南质检机构地理标志管理权限依法合并吸收于云南省市监局系统,依然呈现出云南农业与市监局两部门重复管理局面。这种地理标志多重独立管理体制近年来遭到社会各界诟病,不符合地理标志发展规律,也无法满足地理标志“统一市场、统一监管”的发展趋势。云南省政府可率先尝试整合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专门法,采取专门法保护为主、商标法保护为辅,彼此协调共存的模式[14]。

(四)增强群众内生动力,丰富云南地理标志技术治理手段

第一,完善云南地理标志标准体系。首先,积极引导云南地理标志参与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主要差异化分为三个层次: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地理标志可尝试制定云南省、本市内的地方标准,部分在行业或者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云南地理标志可尝试制定行业标准,类似普洱茶与普洱咖啡等著名云南地理标志可尝试修订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区域和国际标准。其次,更加重视团体标准与企业联盟标准。充分发挥相关协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联合科研机构、企业群体等主体对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积极制定团体标准等市场主导型标准,建立各层级地理标志示范区。最后,不断创新标准化管理模式。以系统、综合标准化方法,把云南地理标志全产业链条互联互通,形成以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全产业链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管理模式。

第二,建立云南地理标志现代化产业体系。首先,构建云南地理标志产业化经营模式。在传统订单农业的基础上,推行“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化经营模式。该经营模式中要充分调动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地理标志龙头企业是该产业链条中潜力最大的主体,在经营理念、技术水准、资源整合能力和市场营销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15]。其次,推动云南地理标志产业间融合。云南不仅具有众多原生态特色农产品,更蕴含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再结合近年来云南特色工业的快速发展,更为云南地理标志的产业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最后,更加重视跨境农业合作。云南毗邻老挝、越南、缅甸三国,发展跨境农业具有天然优势。云南地理标志应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与三国建立云南地理标志生产与加工基地、进出口物流储运基地。

第三,创新云南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发展战略。首先,重在构建层次分明的云南地理标志品牌体系,该品牌体系应以公共品牌、区域品牌、城市品牌、企业品牌为核心主体。以云南地理标志为媒介,构筑省市(州)两级品牌互动、互相支撑发展的品牌格局。以红河州为例,红河州以“红河特色、云南样板、全国示范”的建设目标,形成了一批以蒙自石榴、蒙自过桥米线、石屏豆腐为代表的“红系”地理标志,孕育出了九大“红系”品牌,构建起了具有红河特色的“红河九红”品牌体系。其次,更加重视民族边远深度贫困地区的地理标志发展。通过深入挖掘深度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理标志资源,将地理标志文化融入云南多民族元素。云南地理标志独具高原特色,代表着当地民族的传统技艺水平和民族文化符号,成为推动云南边疆扶贫、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着力点。以勐海茶为例,勐海县以“中国普洱茶第一县”、勐海茶、勐海味为基础,利用勐海茶王节、茶马古道景区、贺开古茶山拉祜文化旅游区等多民族的品牌文化活动平台,将普洱茶文化、民族文化、乡村休闲、中缅边境文化资源予以整合,取得了茶生态、茶经济、茶文化协同发展的品牌格局。

五、结语

云南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要区域之一,农业的转型升级是云南精准脱贫进程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而地理标志又可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与制度支撑。因此,在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引下,探讨地理标志助推云南精准脱贫问题意义重大。这是云南发挥后发优势与比较优势的必然选择,也是云南为我国精准脱贫贡献“云南模式”的最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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