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有效性研究

2019-03-08 02:52吴旭东
西部论丛 2019年6期

吴旭东

摘 要:我国金融服务的发展侧重点逐步向科研开发、创新转化过程演变。本文通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领域的产生环境、作用影响、体系构想三个方面论证了政府性导向创新,信贷性服务创新,以及资本服务创新在金融服务发展的可行性。

关键词:政府性导向 信贷创新 资本市场创新

1.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产生环境

从本质上讲,金融资本也属于社会资源的一种,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属于新常态经济的特质之一:社会资源的合理调配性和优势整合。同时,资本在寻找合作科研项目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对促进新常态经济发展的科研项目进行筛选,从而达到资本间的自由竞争和最优利用率。

我国的金融机制本身存在发展欠均衡、结构失调、内在目标不统一,以及方针执行上不能贯彻到底等缺陷。因而,在政府研究金融对于科技创新的改革同时,金融系统本身上制度改革也被提上主要工作日程。诸如融资制度创新,可负担信息成本,以及创新信贷风险控制等等改革目标都需要同步实现。实际调查表明,不同运作模式的金融组织对于科技创新的效果在影响领域、促进方向,以及作用大小等方面均存在差异[1]。

2.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理论有效性

以往理论多研究金融服务和科技创新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很少在其促进结果对创新制度可行的理论有效性做出分析。科技创新活动的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金融服务不能像其他产业操作的必然性。在短期资本运作周期内,科技成果转化为资本回报的几率几乎是零。这就需要在科技研发的每个阶段不断引入金融服务产品助力研发活动。因此,金融在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同时,也促进了自身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许多金融学者认为,应发挥金融的导向性作用,利用金融对于科技市场的流动指向性带动更多的资本向研发创新行业倾斜。在金融对于实体支持的基础上,拓宽对于虚拟产业投资路径,完善金融投资渠道的创新体系[2]。

金融服务在创新中的作用讨论围绕着政策性创新、信贷性创新和资本性创新三个核心要素来展开。科技创新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性和项目担保机制来增加其对于投资者的信任度,以便于达到更广泛的融资层次。信贷性金融创新的作用主体是风险投资机构和信贷担保部公司。其中,又以商业银行的信贷性创新支持最为典型。对于科研中存在的抵押物缺乏货币价值,信贷成本相对开发周期不可负担等现象,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性管理为助力科技创新走出历史性的一步。再次,作为新常态经济最活跃的的资本市场是个人投资者短期游资的融资场所。加大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的导向性和投资热度,可以激发非组织性资本向科技研发中投入比例,以及为后续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广阔的变现渠道[3]。

3.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系统构想

3.1时滞性构想

金融中介的目的是通过对金融政策的适应来对其创新性进行满足,在起始的引导阶段,与其相对应的正是新项目的初始阶段,在这一过程当中新项目难免会经历不被看好的情况,因此其最终受益情况也会受到影响从而难以预料。由于政策性金融中介往往需要多层手续的审批,其会由于手续办理所需要的时间出现滞后性。但在政策性金融中介的接入后,项目能够得到资金上的支持得到稳定的发展,这是商业性金融中介也会在新项目当中进行筛选,从而选择出最为适合的项目进行投资。除去上述两种金融中介方式,所有拥有高新技术新项目的企业也都能在创业板块通过发售股票的形式进行资金的汇拢,但是这样的手段往往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3.2时变性构想

如上文所述,科技创新项目在有着较高回报的同时具有着较大的风险,因此其初始阶段的金融中介形式多为政策性。金融环境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当出现较为大幅度的变化时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展就会处于停滞状态,由此可以看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体系构想同样存在一定的时变性。

4.体系验证分析

4.1政府性金融服务的有效性

通过对政府性金融服务的作用进行总结并对投入阶段、成果产生阶段以及产品量产阶段的综合数值进行分析后发现,其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有利影响始终处于上升阶段。在其相关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政府性金融服务的有效性更是一直处于稳定快速的上升状态,由此可见政府性金融服务对于科技创新项目有着明显的实际效果。

4.2信贷服务的有效性

同样对投入阶段、成果产生阶段以及产品量产阶段的综合数值进行分析后发现,其有效系数处于0.5-0.6之间,其有效性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虽然随着经济大环境的改变其有效系数曾经出现过改变,但是信贷服务在进行审核后,对于初见成果且日后预估盈利情况较为良好的科技创新项目同样有着较为乐观的影响[4]。

4.3资本市场服务的有效性

最后对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分析同样采取对投入阶段、成果产生阶段以及产品量产阶段的综合数值进行分析,其有效系数处在常年增长但增长幅度不大的局势,在2016年,其有效系数达到0.9。资本市场服务是科技创新项目一大稳定的融资来源,在对其进行支持的过程中会根据新科技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风险控制,此举更能保证将更多的资金集中于基友发展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

5.结束语

科技的创新离不开金融服务对于其各个环节投资的体制创新。科研周期长、回报成果變现率不明确的特点限制了金融投资进入科技创新体系渠道。政府性金融服务创新行为无疑对于资本市场和信贷创新体验有着重大的示范性和带动意义。

参考文献

[1] 童藤.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研究[D]. 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

[2] 王君. 近代中国金融制度创新研究[D]. 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

[3] 陈进忠. 金融创新与中国商业银行发展[D]. 东北财经大学,2005年

[4] 马涛. 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对策研究[D]. 天津财经大学,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