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对居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2019-03-08 02:52徐永亮
西部论丛 2019年6期
关键词:居民收入改革

徐永亮

摘 要:新时期,完善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对于有效的缩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和谐收入格局的构建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也逐步成为了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的一大必然趋势。基于此,本文就基于目前我国现行新个人所得税的变化情况,针对新个税对居民收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给予新个税体制提出了几点看法,以供后期相关工作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新个人所得税 改革 居民收入

引 言

近年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人们收入逐年增加,虽然民生问题与之前相比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全新问题,如日益严峻的收入差距问题。据相关调查显示,早在1997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仅停留在0.389左右,历经20年发展到今天这一数据已上升超过0.5,因此,悬殊的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基于这一形式,在全面分析新个税对居民收入影响的基础上,从而探索有效解决策略也就显得意义深远。

一、新个人所得税变化对居民收入的影响

目前,我国已经将个人所得税界定为一种主要的税收形式划归到国家财政收入体系,无疑这对于收入再分配的实现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新个人对居民收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归结起来其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首先,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来看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同时免征收额度呈现逐年上涨趋势。新行的个人所得税中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始税率应控制在3%,同时免征税额度规定为5000元,处于这一额度区间的个人所得则免除征税,而超过这一额度的所得则需依法缴纳相应税费。这一规定对于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群产生的影响并不大,虽然未增加低收入群体的税负,但其也并没有给这部分人群带来任何优惠。(2)新个税的推行,对于中等收入群体税前及税后的整体收入情况变化影响是比较大的。新个税中,收入在3500~5000元区间的居民无需再缴纳税费,由此也促使居民收入得到了一定的节约,这对于拉动中等收入的消费是具有一定意义的。(3)新个税中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由9级降低到7级,同时增加了3%和10%的低档税率并降低了40%和15%的高档税率,由此也促使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得到了显著的降低。(4)新个税政策对于高收入人群收入影响并不大,虽然新个税中缴费额度适当增加,但其始终远远低于高收入人群的实际收入水平;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实现高收入的适当控制,但其效力并不明显。比如,以月薪收入10000元来说,在之前使用的三档税率(3%、10%、20%)模式下,居民需缴纳的个税为345元。在新个税中,由于20%一档税率的极距扩大,同时20%的税率降低为10%,新模式下居民所需缴纳税款为90元,减负高达255元,降幅高达74%。

综上述几点可看出,如果从纳税人角度来考虑的话,虽然新个税中免征税额有所提升,但高收入人群的缴税金额降低幅度与低收入人群相比更为明显,总体上税负差异并不大,而且新个税也并未对收入未达到免征税额的低收入人群带来任何实际好处,由此也导致新个税在调节居民收入方面的作用被极大地削弱。

二、应对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据相关数据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正处于一种逐步扩大的动态变化趋势之中,且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为此也积极的采取了诸多改革措施,但个税改革的实际效用始终没有达到预想效果。为此,针对新个人改革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可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的形式进行所得税申报。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新个税改革。举一简单事例,两个家庭总收入均为7000元,其中一个家庭夫妇双方各自收入均为3500元,因为其收入在个税起征点下,所以无需缴纳税费;另一家庭中,女方待业,男方收入7000元,其超出5000元部分的2000元需缴纳相应税款。虽然两个家庭收入一样,但所需缴纳的税款则完全不同,这与新个税的“公正性”原则严重不符。所以,笔者认为,在新个税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到一系列的家庭因素如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促使个人调节居民收入的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同时推行一种家庭个税征收政策,提升个税征收的公平性。

第二,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居民收入途径逐渐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特点,其不仅包括了基本的工资收入,同时还会涉及一些第二或第三收入等。此外,由于社会信用机制不健全及税务部分监管力度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个税征收与居民真实收入存在着显著地不对称问题,税务机关职能依法对工薪阶层进行税务征收,而在对于一些自由职业则且收入较高的群体的税务征收方面则具备了较大难度。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国家层面要健全涵盖居民户籍证明、身份证、不动产、储蓄账户等信息在内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掌握居民的真实收入水平,同时综合利用多种途径对居民所需缴纳税款进行强制征收,严防偷税漏税行为,实现税收的公正与公平。

四、 结语

综上可知,新个税的实施对于居民收入的调节发挥出了一定的作用,但更多的还是局限于中等收入群体,而对于未达到征收标准的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而言,其影响是相对较弱的,因此也使其并未实现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完全消除,其调控能力后期仍亟待提升。为此,笔者建议,在后期改革过程中,应积极推行家庭为单位的个税征收政策,同时建立信息化共享平台,以此来保证新个税效用的高效发挥。

参考文献

[1] 刘庆荣.新个人所得税对居民收入的影响分析[J].纳税,2018,12(29):34.

[2] 黄桂兰. 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效应与改革升级研究[D].中央财经大学,2016.

[3] 李珍. 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效应分析[D].天津财经大学,2016.

[4] 丁贵娥.论新个人所得税对居民收入的影响[J].现代商业,2012(13):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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