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滴滴事件的看法

2019-03-08 02:52周之易
西部论丛 2019年6期
关键词:社会制度

摘 要:2018年,对于滴滴行业来说是动荡的一年。在2018年5月5日晚上,郑州一名空姐晚上下班后搭乘滴滴顺风车惨遭顺风车司机杀害。而这桩惨案过去不久,时隔3个多月后,浙江温州乐清又一名女孩搭乘顺风车后失联,之后确认被害,而受害人年仅20岁。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已接连发生了两起惨痛事件,而滴滴公司管理平台竟有如此疏漏,由此可见,只要规章制度不完善,便永远会存在漏网之鱼。

关键词:滴滴顺风车 社会制度 人生安全

滴滴作为网约车的龙头老大,相继推出滴滴打车、专车、滴滴快车、滴滴顺风车、代驾及大巴等各项服务,几乎垄断了整个网约车行业。作为一个为乘客与司机之间提供方便的平台,这本应是一个互利共赢的格局。滴滴开启了一种新型便捷的交通方式,一方面确实为打车的人们带来了便利,节省了时间;而另一方面,在经济上,也确实会节省一些车费,不会出现黑车胡乱要价的现象。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事件”着实引起了人民一片恐慌。

一、从顺风车事件看平台整改

滴滴顺风车是在2015年6月1日上线的一款打车系统,定价低于滴滴快车,通过位置共享来定位服务。别的先不说,滴滴顺风车确实性价比较高,因而能够快速占领市场,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但是今年“顺风车”却相继发生两起悲惨事故,这造成人们对滴滴顺风车服务的不信任甚至是惶恐。

1.平台的漏洞。一個事故首次发生,我们可以说这是意外,但相继发生我们就必须反思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能让如此惨痛的事件接连发生。第一次事件被害者是一名空姐,她在执行完一天的航班任务后,从滴滴上叫了辆车要回市里,结果途中惨遭司机杀害。而滴滴在这个事故后发出声明说要对平台整改,并发出一封道歉信。诚然,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是司机,女孩是受害者,而似乎滴滴平台也做出了一些改变。但是,过了仅仅三个月,就又发生了一起事故,这次则是乐清的一个20岁的女孩。这名女孩在被害前曾向其好友发出明确的求救信号“救命”。而在此之前,该滴滴司机曾遭到另一名女乘客投诉,但是滴滴官方却没有足够重视或对其及时跟进处理。于是,又酿出一场大祸。

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一个公司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一件小事,那未来必会酿成一个个大错。在第一起空姐被害案发生后,滴滴公司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十分重视,不过据了解,风波过后,滴滴的道歉信也删除了,平台该怎么运行还是怎么运行。似乎并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的改变。紧接着,不久后第二起被害案发生,这一次,滴滴公司迅速曝光了这一件事。据说在此案件之前,这起被害案的凶手,即那名滴滴司机,曾遭到女乘客投诉。而在这种情况下,滴滴平台竟然没有什么作为,那名滴滴司机也没有受到什么处罚。而等到第二起案件发生后,又曝光了这名滴滴司机平时生活中对其父极其不尊重,随意辱骂。种种现象都说明了这名司机极其差劲的素质。而这一点又表明了滴滴公司在招聘车主时没有经过筛选,导致滴滴司机的品质良莠不齐。

其实不单是这两起大的事故,滴滴平台在此前就曾遭受过多次投诉,但是平台的反馈似乎总是很慢,客服处理这类投诉事件极其拖延。而且通常不愿正面回复投诉结果。

2.关于平台整改。在第一起事件发生后,滴滴方面回复的很积极,没有推卸责任,并推出了多项整改措施。相关业务下线一周,暂停夜间订单,又推出人脸识别功能,并上线新版紧急求救功能,提供“保驾护航”模式来为乘客的安全提供保障。不过这些似乎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乐清女孩被害前已发出求救信息却依然被害,悲剧依然发生了。目前,滴滴顺风车已处于无限下线状态。

二、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

早期在“顺风车”这种新兴共享乘车模式出现时,是受到政府鼓励的。北京交通委曾在2014年发文鼓励,认为“顺风车”“拼车”这种新型打车模式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减轻污染,同时也缓解了交通拥堵现象。次年,交通运输部再次提出鼓励顺风车模式。而顺风车这种主要以私家车为营运模式的乘车方式本就因其私人属性不便于管理,所以即便是政府也很难做到对网约车安全的绝对把控。而滴滴作为一个软件平台,仅能为线上提供有效管理,在线下发生的事情则无法在第一时间核实并进行有效处理[1]。

政府部门在网约车的管理上同样存在漏洞,有时仅仅因为扶持一个项目而做出扶持政策,但并未实际考察具体执行情况。通常在事件发生后才会引起广泛重视,这也造成了惨痛事件接连发生。如果在第一起事件发生后,政府开展有效介入,加大对顺风车安全管理力度,是否就能避免第二起惨痛事故发生。而如果滴滴公司加强对平台网约车司机综合素质管理,那是否又会降低事故发生率。

政府监管部门还是应负起应尽的职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当出现不安全隐患时,应督促企业及时调整并整改,加强防范意识。

三、对人身安全的反思

人生很漫长,人生又很短暂。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事,有好事、有坏事,有让人开心的事、有让人悲伤的事。在遇到危险的事情时,我们首先应该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生命是最宝贵的,什么都可以再来,而生命却没法再来一次。在遇到坏人时,不论是与其虚与委蛇,还是低头示弱,那都是为了保全自己。遇到坏人时,尽量不要激怒他,想办法逃生是首要选择。女性相比于男性在体力上相差太多,这点男性具有先天优势,我们无法改变。但是女性可以给自己创造一定的条件,防身的物品也可以备一些,以备不时之需[2]。从而在必要时候为自己多争取一些求救与自救时间。总而言之,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家要学会保护自己。

四、结语

两起“滴滴事件”是“血的教训”,希望社会与各个企业都能高度重视。不要等到惨痛事件发生后再出面道歉。而滴滴平台既然是做网约车这项业务的,就不要怕麻烦,也许不能做到完全无患,但至少要在事情有迹象时,及时去解决,拖延解决不了任何事,只会造成更大的后患。并且政府也要勤督促,见微知著,及时避免破坏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王姣红 孙继良 刘玲.关于强化护理管理中的法律意识的思考[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2000, 16(1):46-47.

[2] 李步云 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J].法学研究.2003(4):71-80.

[3] 王奎.论人身危险性的评价因素[J].政治与法律.2007(3):152-157.

作者简介:周之易 性别:女 民族:汉 出生年月: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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