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烨君
从犯罪学视角看,青少年指的是已满14周岁而未满25周岁的人,而从刑法来看,已满14周岁者所犯下的特定类型的罪才承担刑事责任。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逐年递增,并集中在抢劫、强奸、盗窃等方面。青少年犯罪多为冲动行事,目的单纯,但不计后果,因而危害性较大。为了防范青少年犯罪,还需深度挖掘其犯罪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发展。
青少年处在身心迅速发展阶段,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均未定型,个人意识强、自我约束能力弱,情绪不稳定且心理易变,极易冲动行事,正处在犯罪的危险年龄段。一方面,贪图享乐、不劳而获、贪慕虚荣、个人主义等人性固有的弱点在青少年身上表现突出,若不及时规范引导极易泛滥;另一方面,很多青少年由于自身素质不高、交友不慎、是非辨别能力差、涉世不深,无知盲目,因而难以应对复杂的社会文化影响,经不住诱惑,极易被他人唆使、拉拢、利用,加上意气用事、心理幼稚、不计后果,因而更易踏上犯罪道路。此外,在面对问题时,很多青少年缺乏科学的应对方法,如有调研显示,在遭遇极其不满的事情时,23%的青少年选择以适当的方式表达出来,还有13%的人选择“隐忍不发”,而58%的人选择“先隐忍,忍不住时爆发”,可见,身心还未成熟的青少年群体在遭遇问题时处理方式多数并不科学,若不科学引导极易转化为暴力犯罪。
家庭是人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的第一任老师。不少青少年由于家庭原因无法形成科学的价值观、养成规范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育科学的社会角色,从而不断走向犯罪边缘。其一,家庭缺陷。很多青少年家庭关系复杂,不得不面对父母离异、家庭破裂等问题,极易出现心理落差,对人对事产生怀疑,甚至出现心理扭曲、变态人格,继而引发犯罪行为。其二,经济困难。家庭肩负着为青少年提供物质资助与监护的双重责任,而经济困难者自然难以确保子女的基本物质需求,尤其是为了生计外出打工者,其子女不得不留守,导致青少年缺乏足够的关爱,身心压力剧增。为缓解生活压力,很多青少年选择早早辍学、踏入社会,但由于心智不成熟、思想不稳定,极易受到他人教唆而踏上犯罪的道路。其三,教育不当。很多父母由于自身素质低、作风不良、行为不当,又疏于管教,导致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如有些家庭过分看重利益,从小就向子女灌输拜金思想,导致他们贪慕虚荣、急功近利;再如,有些家庭家风不良,导致部分青少年出现未婚先孕的不良行为、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
学校教育的偏颇对于青少年犯罪有一定影响。在应试教育为主的时代,很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已然偏离了教书育人的初衷,加上管理体制缺陷、法治教育缺乏,导致青少年无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并成为滋生犯罪的潜在动因。其一,全面育人流于形式。很多学校教育思想落后、课业负担沉重,所谓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流于形式,部分学校开办艺术课程与课外活动多为应付检查、争得荣誉,片面关注升学率导致青少年厌学情绪严重,最终辍学并一步步沦为罪犯。其二,德育工作存在虚位。与瞬息万变的社会文化环境相比,学校德育工作明显滞后,有些学校为提高学生成绩不惜削减政治课、思品课等,更别提加强学生风险、竞争、双创精神培育。德育缺位导致部分青少年沦为“帮会”成员,出现犯罪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社会环境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也不容小觑。从社会层面看,青少年犯罪诱因多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上充斥着大量暴力、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身心,部分意志不坚定者终日沉醉于网络游戏、不良网页,还有些影视文化作品涉嫌黑社会、暴力色情等细节,导致不少青少年纷纷效仿,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二是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青少年产生了极大的诱导,有些“富二代”“官二代”言行不佳、为所欲为,认为“钱能摆平一切”,依仗家族势力肆无忌惮,不良风气蔓延,逐步腐蚀了青少年的心理;三是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及执行方面存在问题,致使青少年敌视心理滋生,加上监狱的“交叉感染”,导致其一步步被罪恶吞噬。当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仍存在部分缺漏,如“沉默权”、羁押措施的限制与完善等问题。此外,刑诉执行中如果出现不公正的行为势必导致青少年出现逆反心理,甚至对社会出现敌视心态。而关于监狱的致罪问题,犯罪学家已有肯定的结论,约有2/3的青少年罪犯经过监狱“改造”成为再犯者,重新回到监狱,这表明监狱“交叉感染”问题严重。
预防青少年犯罪,根本而言还需青少年自身的努力,通过提高思想道德涵养、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明辨是非与自我保护的能力,继而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抵制不良犯罪行为的侵害。具体而言,首先,青少年要主动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能够在遭受人身财产威胁时学会以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还能够主动远离不良人员、不踏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和社会,切实规范好自身言行举止,决不参与黑恶势力,不包庇放纵犯罪势力,不给犯罪者编织“关系网”“保护伞”。其次,青少年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意识,要注重自我心理建设,切忌自甘堕落,除了要不断提升法律意识以外,青少年还要提升自我保护与辨别能力,树立科学价值观,能够以健康的方式舒缓压力、排遣不良心理,面对不法分子的诱惑,能做到主动规避。再次,青少年要修“网德”,做到文明上网,远离“网毒”,严格依循网络文明公约,做到不沉溺游戏、不污言秽语,明晰是非与美丑,培养健康、文明的网络道德。
首先,家长要以身作则,规范自我言行作风,为子女做好人生表率,使其在潜移默化中树立科学的价值观、养成规范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育科学的社会角色。其次,家长要强化监护,形成良好的家风,发挥“家庭网”的积极效应。每个家庭都有其家风、家庭网,家风、家庭网有积极也有消极因素,只要充分发挥其积极效应,使子女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就能有效防范青少年犯罪。再次,家长要民主教育,尊重青少年成长权利。很多青少年犯罪都跟家庭溺爱或过严管束有关,因此,家长不能不管束孩子,但也不能过分严格,否则会激起青少年的逆反心理,而应实行民主教育,尊重子女成长权利,切忌滥用权威。随着青少年的逐步成长,家庭教育方式也应不断调整,密切关注孩子心理动态,以理性、平和的沟通方式与之交流,及时排解青少年的不良心理问题,使其健康成长与发展。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文化熏陶、充实知识涵养、开阔视野眼界、培育价值观的“常驻基地”。首先,学校的首要宗旨是教书育人,就应尽到传道授业解惑之责,通过正规化、系统化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法治理念等正面教育,提升学习教育主阵地的地位,引导青少年有效预防犯罪。其次,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方面要求教师不断提升业务素质,确保教育质量,另一方面要严格要求教师公平、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使青少年感受到深刻的人文关怀,继而走出阴霾,走向光明。再次,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方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报告与心理辅导活动,使法律走进课堂,并在青少年中扎根发芽,使其能够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另一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与实践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广阔的空间去探寻集体归属感。此外,学校对“问题学生”要发挥教育引领与保护作用。学校作为青少年的保护者,不仅要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还应确保其健康成长不受影响。因此,学校要关注每位青少年的成长,对于“问题学生”教师应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以真诚地沟通、真挚的关爱、科学地指引,引领学生明晰人生规划,远离不良分子,努力投入学业。
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还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为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其一,要不断优化社会环境。一方面通过倡导公平,使正义得到伸张;另一方面通过推广主流文化,使正能量不断散播,消解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精神文化垃圾,创设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其二,要逐步加强网络监管。一方面要在大力倡导科学利用网络的同时,加强网络监管力度,严格审查网络信息来源,全面推进“净网”行动,另一方面要加强网吧监管力度,防止网吧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为青少年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空间。其三,要打击与管理相结合。要防范青少年犯罪,单纯的说教作用有限,还需辅以打击手段。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经验,强化法律制度设计,完善立法体系,另一方面要优化监狱改造程序及要求,避免青少年重新踏上犯罪道路。
一言以蔽之,青少年犯罪属于特殊的社会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还需在家庭、学校、社会与青少年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以预防帮扶教育为主、惩处为辅,有针对性地防范青少年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