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原则对企业立法的规制

2019-04-18 07:44吴瑛瑛
智富时代 2019年2期
关键词:规制

吴瑛瑛

【摘 要】随着建设法治社会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在现有的法律规章制度下,对法律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其中,民商法与市场经济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为了快速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我国重新界定了民商法。民商法对企业的立法具有重要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对民商法的原则进行了概述,对民商法原则对企业立法的规制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民商法原则;企业立法;规制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一、民商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一)诚实信用原则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主体在开展各种民事活动的过程中应做到信守承诺,按照活动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各自对应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诚实信用原则。并且,该原则是以社会利益、他人利益为核心内容的。诚实守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具有的基本商业道德,其原则在维护市场经济稳定、推动市场经济运作的发挥着重要价值,不仅可以保障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各种交易风险,从而实现交易双方的互动联系,促进交易的连续性、可靠性。

(二)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个人在进行社会交易活动过程中,拥有与他人平等的法律地位,该原则在推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平等原则不仅可以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性提供保障,同时还在维护个人尊严及价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该平等不受个人经济能力的影响,在社会地位的合理化、平等化方面都有很好地体现,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个人主动承担自身的责任与义务,从而促进自身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公序良俗原则

所谓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主体参与的相关活动内容是具有一定核心的,即现有的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在以此为立足点的基础上,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转。毋庸置疑,公序良俗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现有民商法的不足进行了弥补,将法律与社会道德规范相结合,不仅保障了市场经济主体的立足点——公共利益,同时还防止一些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现象的出现。

(四)意思自治原则

除了上述几种原则外,还有一项的重要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该原则是指在在各类社会经济活动开展、进行的过程中,参与主体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加入市场交易、社会活动中,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社会组织或者相关的权利机关不得对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此原则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尊重个人的主体性,维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一些权利进行了有效处理,比如收益与处分之间的所有权等。另外,该原则综合了契约内容、契约自由、对象选择、约定方式等多方面内容,为个人经济活动的选择提供了更多的依据。

二、民商法原则对企业立法的规制

(一)企业独立市场主体资格的确立

在当前的独立市场经济中,实现市场经济活动主要独立企业的主体资格是拥有平等参与权利的重要前提。就独立市场而言,企业行为和基本要求的独立是市场独立的基本资格,因此,应保证企业在市场上的行为是正常行为,主要包括:其一,企业要对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进行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主体,很可能会出现产权不清晰、经营不受控制等多方面问题,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应对市场主体进行明确,从而可以对市场参与者的动态行为进行约束;其二,应满足盈利要求,增加企业的利润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其也是市场的本质,在对市场间关系进行调节的过程中,企业应管理好自身的事务,并根据自身的情况对新的市场进行自主选择、自主参与,并将利润多少作为一个判断的参考依据。

(二)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的民商法规制

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市场经济活动会受到政府的干预,但其干预的范围应受到严格限制。这样才能通过市场选择、政府干预,促进企业的经营活动,提高市场的效率。民商法作为一个民事法律,就应具有民事法律的功能,即要求正度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民商法中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进行明确,具体体现为:其一,公法与私法界限的明确,政府不再对生产和管理领域进行干预。在一个行业的发展初期,主要形成一系列的市场经济体制,但有些方面是不太合理的,比如执行方面,因此政府不能成为生产和经营利润的主要部门,应退出生产和管理领域,而应彰显出市场竞争力的作用;其二,保障所有合法权益的有效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行动者、公民权利都应受到有效的保护,对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是增强企业生存能力、促进企业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应重点关注。

三、企业行为的民商法要求

企业是市场的主力,企业行为的相互适应和法治健康发展是推动市场良性运作的重要基础,因此应调整法律,对社会市场行为和关系进行规范化,从而促进市场的有效运作。在民法规定操作中,必定会推动企业的发展,进而促进市场的发展;而商法可以对企业间的关系进行有效调节,从而建立一个有序化的市场秩序,进而达到与企业市场良性互动的目的。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对企业行为的要求,如下:

(一)企业的行为应该是自我奖励的行为

关于公司法概念立法,应考虑劳动的社会分工,因社会角色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类别会显现出不同的社会行为。为了刺激市场做出的正常反应,可预测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的将是企业行为,为了保障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应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

(二)企业应該进行自主行为

自主行为,是指企业应推广的行为,即个人独立、个人决策。企业应根据市场调查的情况,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将要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或者独立决策,并对自身的决策承担相应的民事诉讼责任,这样才是真实做到了自由的表达和实现,真正的自主行为。

(三)自适应限制不同的组织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多个行业,每个行业中有着不同类型的企业,每个企业也有着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企业在既定的程序、利润分配、权利和投资者关系等方面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应适应不同组织行为的限制,从而在市场经济中能够稳定发展。

(四)行动自由企业应按规定的限制

因不同的立场、角度对待问题的看法和行为也不一样。对于社会、国家、企业三者来说,是利益的相关者,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效协调三者的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三者的共同发展。针对一些特定行业,应确立具体的合同并经过政府批准,从而有效制约特定对象的行为,此时合同将成为法定的上限。

四、民事责任对企业立法之规制

民事责任作为法律责任的一部分,其在企业正常生产与运营、公共秩序维护方面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避免滥用行政权利的事情发生,行政干预属于外部制约,如果干预行为太多,可能会出现认识缺乏和企业被动责任,而民事责任与行政干预具有替代关系,这样防止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行政权利的滥用;二是有利于市场的安全平稳,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将债权人和受害人行政责任的利益进行有效平衡,从而保障公正性、平等性;三是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转,民事责任能够促进良性的运转,制止一些不良倾向。

五、结束语

总之,民商法的原则有利于企业独立市场主体资格的确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与企业关系。就民商法而言,其对企业行为也有一定的要求,即自我奖励、自主行为等。民事责任对企业立法来说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梓睿.论民商法原则对企业立法的规制[J].现代国企研究,2016(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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