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期社学不盛的地域性考察

2019-08-27 02:12李宗辑吴德义
关键词:科举制度江阴

李宗辑 吴德义

〔摘要〕 明代嘉靖年间,江阴《县志》纂修者注意到,具有官方背景的基层教育机构——社学发展薄弱,因而怀疑本地文教不振。实际上,明代科举社会中,以教化为主要功能的社学已不能成为社会蒙学教育的主流,而江阴地区在宋元时期形成的良好蒙学教育体系,又进一步限制了其发展。明中期江南经济状况的变化,导致社学寄存基础的里甲制被破坏和以基层民众为主体的社学生源因贫困日益流失,加速了江阴社学的衰败。江阴社学只能在部分有识官员的支持下短期复兴。江阴社学的兴衰是明代江南地区社学发展的一个缩影,从中可以窥见江南地区社学呈现出“短兴长废”的发展态势。

〔关键词〕 江阴;社学;江南地区;科举制度

〔中图分类号〕K24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9)04-0053-08

社学滥觞于先秦时期“党庠”“闾塾”一类的乡校。“社”最初是一种生产生活单位,后出现以“社”为单位的基层教育组织“社学”。两宋时期已有冠名社学的私学,《八闽通志》记载福州府:“宋之盛时,凡乡里各有社学。”[1](55)元代时,社学在官方支持下得到长足发展,“今后每社设立学校壹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于农隙时月,各令子弟入学”[2](461)。明承元立国,统治者为加强对基层社会的管控,向府县乡村推广社学。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诏令在全国各地普设社学,后于十三年(公元1380年)一度停办,至十六年(公元1383年)十月复设,自此迄至明末长期施行。

总体而言,明代社学在元代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并為晚明时期“社学的义学化”转型奠定了基础。然而,社学存在地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即边疆地区尤以西南地区发展良好 [3](118-121),而如江南地区这类经济、文化发达之地却衰落不盛。以往学界对明代社学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历史沿革、特点梳理及其官私性质诸方面,对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关注较少,尚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①本文以明代中期江阴社学的发展实态为切入点,着重考察以江阴为代表的江南地区社学不盛的内外因素,以期对明代社学的研究有所补益。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一、 “教弛不振”:明代江阴社学不盛问题的提出

江阴地处江苏省南部,元为江阴直隶州,隶江浙行省。明太祖甲辰年(公元1364年),改连洋州,寻复为江阴州,直隶江南行省。吴元年(公元1367年),降州为县,隶常州府。因地多盗贼且为军事要冲,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割马驮沙五十五里置靖江县。作为县级行政地理单位,江阴虽为“小垒”,却号“文章节义之区” [4](156),南宋以来因文教发达备受称赞。“人物储英,习俗陶粹。鸿儒钜公,项背相望。有它郡所不能及”[5](1223)。明初,贺子徽言江阴“山明水秀,人杰地灵,蔼然文物之区,蔚然诗书之薮,蜚英翰苑,驰名缙绅” [6](274)。

南宋嘉定年间,江阴军教授方万里创建小学,“教官礼聘老儒,任训导责;公堂与前庑,亲提其纲。以课为试,随所习命题。龆齓咸集,难疑答问,一如家塾之平易”,然时有兴废,“二、三十年,竟废不续。咸淳丙寅,复兴此教。”[5](440)公元1357年,明太祖命指挥使吴良领兵镇守江阴,因其地历经战争破坏,人心不古,吴氏遂兴文教,建社学。“公鼎新学宫,劝立社学,于是弦诵之声相闻,礼逊之俗并兴。”[7](514)实际上方万里、吴良均是未在朝廷出台相关政策前,自发借助官方身份创建小学,与洪武八年社学制度确立后官员建立的社学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明廷诏令各地乡里每五十户设一社学,嘉靖《江阴县志》载:“洪武八年,诏天下郡县每五十家设社学一所,盖自城市以达乡都,无里无之。”[7](374-375)在中央的号召下,江南诸府大兴社学:成化《杭州府志》载,九县社学“洪武八年开设原数”达959所 [8](382-383);苏州府“城市、乡村共建七百三十七所” [9](321);弘治《徽州府志》言“洪武八年,取勘六县社学共三百九十四所” [10](165)。明太祖以个人意志强力推行社学,然“求治太急”,地方官一时响应,却未长行,造成“兴废之实,上下视为虚文” [11](56)。公元1376年,叶伯巨言及社学实态:“今之社学,当镇城郭,或但置门牌,远村僻处,则又具其名耳。守令亦未以教养为己任,徒具文案,以备照刷而已。”[11](56)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复设后,强调社学“为民间自立”,遂为官员“有德者各随所在”,更多成为地方官个人政举。所谓“天下郡邑守令鲜得其人,社学之废弛者十八九” [12](1105),江南地区社学大量废弃:苏州府七百余社学“岁久渐废”,至正统年间仅剩一所[9](321);《松江府志》载,正德年间大县华亭社学,“今惟祠山兰若一区仅存,余多怠弛” [13](404)。江阴所在的常州府,成化年间境内社学仅四所。

《重修毗陵志》载,成化初年江阴县仅一所社学,此后保持在三所左右 [14](778)。各乡社学出现更晚,正德年间才由知县万玘创设,也仅限夏港、青旸、祝塘、华墅四大镇,其他乡里则未及 [15](44)。嘉靖年间,江阴《县志》纂修者发现江阴县这一素为教育繁盛之地,社学数量极少,故而疑惑:“江阴三百七十里,乡校之名仅仅若此。又其教弛而不振,欲其化行,得乎? 古之学者,自童蒙始,蒙养既正,责之以成德,而后大学之功成,此自然之序也。”[7](375)纂修者把进入社学学习提升到人生发展层面,认为是教养儿童有德成材的基石,即将社学发展水平与本地区的文教直接联系起来。那么,为何以江阴为代表的江南地区,社学自明中期衰败以来,未能再获大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廓清社学与文教发展二者关系,并分析江阴社学衰落的内外因素。

二、 “政随人兴”:明代江阴社学发展中

的官员主导及其特色

王兰荫在《明代之社学》中对明代1438所社学进行统计,其中知县创办占61%,知州创建占4%,知府创立占11%,提调学校官(督学)建立者21%,杂职官所设超过1%,义民建者不足1% [16] 。可见地方官员对社学兴废有着极大的影响。诸种江阴《县志》载城内社学共五所:中街社学(又名养正书馆)、东门社学、西门社学、北门社学和虹桥社学。期间兴复,与地方官员有直接关系。成化初,陈选以监察御史“提学南畿”,在南直隶地区广建社学,命在江阴城内建社学两所:中街建中街社学、东门里仁坊创东门社学 [6](43-44)。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知县黄傅对中街和东门两社学进行修复。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知县涂祯建立西门社学。正德十年(公元1515年),知县万玘创设四大镇社学。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常州府推官王钧重修东门社学,并改火星庙创虹桥社学,县志称虹桥社学:“深邃旷邈,为江城第一社学。”[4](157-158)万历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后,知县郝敬修复东门社学。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后,知县冯士仁再次重修东门与西门二社学。时有地方士绅民众在官员的号召下捐款资地,但情况极少:正德年间知县王泮笃意教化,“属以修学事,风动而庶民从之,财者、力者莫不踊跃思效” [7](378);中街社学池塘为邑人吴仲义捐献:“仲义闻公家治书院而苦隘陋,献池助焉。与之金不受。”[6](43-44)

相反,地方官员不重视,社学则迅速衰败。知县谢宁在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后修复东门社学,时距陈选创建未久,可见衰败之速。弘治初年,中街社学“历岁既久,渐趋芜废” [6](43),后屡修屡废,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被知县宋光兰“改推官行署” [15](44)。正德末年至万历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郝敬任内重修社学间八十余年,五所社学无任何记录。县内社学延续性极差,均屡修屡圮,少数官员的修复、重视无法抵挡长期的颓败。从国家政令的执行来看,除《明实录》《明会典》中所记诸次中央以政令发展社学外,再无强制性命令;而明廷规定“有司考课,今必书农桑学校之绩,违者罚” [17](65),其中“学校”实系府州县儒学,未及社学。故兴办社学并非官员的必要治绩,更多是在地方官员个人主导下的发展。

值得注意,明中期江阴社学出现两种趋势。第一,社学数量上大量削减。在社学上有所作为的官员,只复兴或新创一两所社学,均未恢复明初“每五十家设社学一”的规模。以知县黄傅为例,其弘治六年到任,重修中街社学和东门社学。彼时中街社学“为市民假据”,黄傅将民逐出重建,延请“敦朴儒人”为师,“收召民间之秀,并拔取附城社学诸生资性灵正者,教养其中(原注:官给经费)。颇为设约规条,增葺庐舍,开拓院落,修饰风景,以乐安之,更之曰‘养正书馆。” [6](43)作《养正书馆谕语》,强调社学教学中“开心”“定志”“謹交” [18](133-134)。又“政暇,亲为训迪”,故“一时乐育者左右趋之,视诸社学为特盛”[7](374)。黄傅乃明代江阴诸县官倡行社学最力者,所兴不过两处,精力更仅专注一处,其他县官可想而知。第二,社学显露人才选拔性。黄傅招收生源限于“民间之秀”“诸生资性灵正者”,严加督导,“拔其尤而升之学” [6](44);知县万玘,“训其乡之髫秀”;万历初,知县胡士鳌“简儒童之秀者陈贤等,送杨舍社学”[15](208-209)。

明代社学未被纳入官方资助之下,各项经费均需当地官方或本地民众筹集,王兰荫曾归纳社学经费来源有四:拨用义仓谷或支附余息粮、学田学廛之租值、学生纳费、官民捐助 [16](101-102)。如谢宁“度在官之田舍以为学” [15](206),黄傅规定入中街社学者“蠲其杂役以纾其力”“馆给经费” [6](43-44)。绅民捐助乃一时之举,官员精力与财力又有限,如江阴所建社学“或于僧庐,或于官宇” [18](134),都尽量减少建造开支,不能大力倡行社学,正如后人所说:“然州县城乡四方,欲使民子弟尽攻学业。即一乡论之,按里置学,多则百处,少亦数十处,虽悉捐官俸,不过一二处置耳,何能遍及哉。”[19](293)

美国有学者指出,社学的复兴“既不是受到大明皇帝的命令,也不是得到中央官员的指导”,而是出于官员自身信仰,借做官之机,践行“新儒家英雄”使命。[20]从江阴县的社学兴废,我们看到社学发展的更多是地方官员出于践行自身使命、树立政绩、提升在本地士绅百姓中威望而为。社学日常维持大多仰赖地方官赞助或以其威信筹集,如地方官员对社学不够重视,则会疏于扶持与资助,社学“政随人亡”的现象也就无法避免。

三、 “导民善俗”:社学功能定位及其与科举之关联

(一) 江阴社学的功能定位

元代设立社学目的在于“知孝悌忠信,敦本抑末”,教学中要求“训以圣经,教其句读音义,学师比及受请以来,宜于州县学官处预将各经校正点读句读,音义归一,不致讹舛,如此庶免传习差误。已明经史不拘此例。”[2](250)教材方面贴近儒家经典,“先读《孝经》、《小学》,次及《大学》、《论》、《孟》、经、史” [2](461)。反观明代,在明太祖“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的文教政策下,最初设置社学的功能定位在“导民善俗”,即“昔成周之世,家有塾,党有庠,故民无不知学,是以教化行而风俗美。今京师及郡县皆有学,而乡社之民未睹教化,宜令有司更置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庶可导民善俗也。”[21](1655)教材和教学内容方面,明廷并未规定使用儒家经典,而是以本朝律令、生活日用为主。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令民间子弟,读《御制大诰》及《律令》;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讲习冠、婚、丧、祭之礼” [22](420-421)。朝臣宿儒亦对此多持相同观点,成化初年,木讷撰六合县《社学碑记》言:“田夫野叟之子弟,亦多颇谙字书,粗知理义,沾濡乎圣朝德化之被。”[12](1106)大儒陈献章晚年亦言:“社学之兴在今日,正淑人心、正风俗、扶世教之第一义。” [23](30-32)

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应天巡抚陈凤梧行文南直隶各府县,广行乡约,“遍饬州县每里各设一所”,“乡社既定,而后立社学,设教读,以训童蒙。建社仓、积粟谷,以备岁荒,而古人教养之良法美意,率于此乎寓焉。”[24](371)即是将乡约、社学和社仓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乡里社会组织,其目的仍在于“劝善惩恶,兴礼恤患,以厚风俗。”[24](371)亦即依附于乡约的社学仍旧执行其原有的教化职能。有学者将明代社学划分为四类:普及教育性质的社学、培养科举人才的社学、边远地区设立的社学和政府特设的社学。[25](3-8)江阴地区因自古文教发达,自成体系,所拥有的社学基本上属于第一类。至于第二类社学,我们看到江阴社学发展过程中,确实有从普及教化、导民成善功能向简拔精英、科举教育职能转变的尝试,但成效寥寥,弘治《县志》作者对黄傅所兴社学的评价仅是“不能尽如己志” [6](44)。“政随人兴”,这些短暂改变对江阴社学的整体功能定位无甚影响。最为重要的是,第二类社学为明代中期部分地方官或士绅依照自己期望对社学的改造,加入儒家经典和“教以举业”,并非明廷设置社学的初衷,也不符合明代尤其是江南地区社学的实态。中央对社学的功能定位从根本上限制了其发展。

(二) 社学与科举的联系

从明廷对社学的办学宗旨和教学内容来看,本质上不是为科举储备人才,其与科举教育迥异。部分明代士人肯定社学与官学、科举之间存在关系,认为其是进阶儒学的基石,“鸿渐而往,升诸府州县学,升诸国子学,胥此基之也。今有总角之童,不由社学而辄入乡校,其诸未能学立而遽欲学趋者乎?”[26](1066)就明代实际而言却非如此,社学虽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官方在基础教育中的不足,但与国子监、府州县儒学并无必然衔接,与科举入仕之间的联系更是微弱,诚如吕坤说:“乡间社学,以广教化。子弟读书,务在明理,非必令农民子弟,人人考取科第也。”[27](72)

本质上讲,培养精英、追求功名的科举教育与导正风俗、倡扶世教的社学教育是不同的教育类型。成化年间,无锡进士邵宝道:“今科目为入仕之途,自皇朝公卿以至内外百吏,胥由是出,盖天下之极选,而人人慕望焉者。”[28](127-128)因期望仕进改变命运,或是希冀维持家族昌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的大背景下,科举仕进成为明代绝大多数士人的人生追求,成为明代社会“制度化的文化资本” [29](13-14)。士人对知识的汲取更具有功利性和针对性,所以在蒙学的教学内容和教材选取上都要符合科举要求,与科考内容保持一致,而社学却无法满足这一基本需求。

明代国家制度层面上未规定社学与科举之间的必然联系。一方面,明代社学虽获官方支持,却从未被纳入到正式官学体系内,成为正式一级学校单位。明朝官方从未将社学作为晋身府州县儒学、国子监的必要阶段。童生入学国子监或儒学的选拔过程中,并不考虑社学因素。明初仅规定儒学生员“听于民间选补” [22](410),与社学无关。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朝廷仅明令社学“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22](421)江阴县,至黄傅任知县时才下令“程试之,又拔其尤而升之学”[6](44)。另一方面,明代规定“科举必由学校”,绝大多数情况下,“国子学生、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才能参加乡试,何况有时不入学亦可科考。[30](92-97)即在乡试参试资格的认定上,亦未涉及社学。

考虑到南北中卷自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施行后,限制包括南直隶在内的广大南方地区的进士名额 [30](383);且景泰七年(公元1456年)开始,明廷执行稳定的乡试解额数,南直隶录取人数(含南京国子监)固定为135人。地域间平衡加剧了区域内竞争,万历《常州府志》载江阴县学“弟子员额”443人,潜在参与乡试者更多,为入仕为官,既无硬性规定必须入社学,学生定不会进入社学虚耗时光,致使他们摒弃社学,“士以趋试上庠,率游学四方;而乡之先生,乃各开门以往来者,事师之礼浸衰,教人之法甚略,陵夷以至于今,日以益甚。”[1](56)如江阴进士陈皋谟,甫出生即家业中落,然“髫年即感厉,奋发刻意向学。盛暑祁寒,经史不辍。嘉靖壬午,补邑庠弟子员。时袁胥台家居授徒,不远二百里游其门。”[31](197)

江阴素称“人文蔚然,东南名邑” [7](424),地处明代科举最为昌盛的东南地区,据不完全统计,明代江阴进士95人,几与贵州一省相埒。若以更能代表科举教育水平的举人数统计,常州府在南直隶诸府中举人数居第二,仅次于苏州府。常州府五县明确县籍举人1158人,江阴占168人,排名第四;在南直隶109个辖县、散州中居第16位。[32](79)正如吴宣德教授所指出的“试图在地方教育建设与科举成就之间建立联系,或者反过来,利用科举成就来反证地方教育成就,这种努力并没有太大的意义”[33](165)。这对于江阴社学来讲同样适用,即社学发展与否和江阴文教关系无多,其与“教弛而不振”不存在因果关系。

四、 “好事难成”:社会环境牵制下的江阴社学

(一) 私学对社学的冲击

《文献通考·学校考》称,宋代“州县之学,有司奉诏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辍,不免具文。乡党之学,贤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规后随,皆务兴起。”[34](431)马氏所言虽时代不甚相符,但对我们理解社学发展不无启发,社学受到官员主导的影响,“或作或辍”,而包括家塾、宗塾、村塾、义塾和蒙养书馆在内的私学却因本地士人前后瞩目,长盛不衰。明人管志道说:“辟雍泮宫之外,乡有校、党有庠、术有序,即今之社学。乡校、党庠、术序之外,又有五家之塾,则今富贵家延师之馆、各乡村训蒙之馆,皆是也。”[35](106-107)可见明代官方发展社学的同时未禁止私学,使得私学与社学在乡里并行。明人对蒙学非常看重,认为其为儿童一生根基,“教子弟,发蒙时最吃紧”[32](266)。社学的兴衰不时,教学水平参差不齐,教读多为“无行巾衣生员”,加上对科举的一贯诉求,蒙学发达的私学昌盛顺理成章。

江阴县私学在北宋已出现,蔡襄曾为江阴人葛宏作《葛君墓志铭》:“君始稚,已能去纷侈,从乡党之学。”[36](744)元人陆垕,晚年居江阴,“农隙则聚里中子第“第”应作“弟”。设塾教之。”[6](135)洪武末年,青旸葛氏的葛侗,致仕后,还在长州县“教授于乡” [37](11)。弘治年间,江阴县统计“其未及设学而群教于民间者又五七处;乡间之塾挂名学籍,且以百计” [6](44)。数以百计的村塾遍布江阴各乡里,这才是文教大县的实力。

义塾或称义学,是免费教育贫寒人家子弟的私学,在明代是与社学有关的概念。义学的重点在“义”,即由某人或某团体筹建捐助,具有私人性质;私塾、社学与义学都是启蒙性质的初级学校,所以同为小学。吴宣德教授指出,因办学程度和教育对象上差异不大,小学、社学、义学和蒙学书院在明代往往混称 [38](279)。江阴诸种明代《县志》对此有着严格区分,至清才出现混淆。早在元代,江阴蔡氏即建义塾,“江阴别业一区、田六顷貤立义塾”[39](445)。明正统年间,邑人陈安修义塾 [15](248)。正德时,黄澜尤多义举,亦设义学 [15](248-249)。

在以科举为志业的蒙学教育中,家族传统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各家族为保证长盛不衰,成就累世及第的美名,都在子弟幼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蒙学教育。江阴地区,大族眾多,民国《江阴县续志》专列《氏族》一卷,青旸葛氏、杨厍邵氏、梧塍徐氏、潴奚氏、顾山周氏等著名家族数十,这些家族或因“由职官而留居”,或因“科第而显达”。[40](130)各家族都有自己家塾或宗塾,他们辟堂构屋,置养贤田,勉励子孙博取功名。弘治时进士邵经,“杜门却扫,辑经书以课子孙”[31](193)。徐霞客所在的梧塍徐氏为“世以高赀为江南鼎甲”,徐霞客先祖徐颐不仅延请文人教授子弟,还亲自教子督课,“馆于后圃,左右图籍,不令与阛市相接,而日躬课核,至夜分乃罢”[41](346)。徐霞客自幼在家塾上学,“童时出就师塾,矢口即成诵,搦管即成章” [42](179)。潴奚凤南亲教其子,“延名师,结社会,以课之”[43](叶5b)。顾山周氏明初即为江阴富室,重视子弟的教育培养,“延良师教之,使业进士,冀再光门闾”[4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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