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警用灯具

2019-09-10 07:22刘恒之
现代世界警察 2019年4期
关键词:警示灯警用警车

刘恒之

警用灯具(Police Lights)是警察为了引起注意和警示他人所配备的专用灯具,以期通过灯光变化达到路人让道、快速通过、与其他同事取得联系或提示警情、险情等方面的目的。

警灯可以单独使用,可以组合,也可以配带警报器,发出警笛声。

非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使用警用灯具,违者将受到法律处罚;而且有些地段不允许使用警灯警笛,如学校等。

一、警用灯具简史

警察使用警示灯具的历史从警察成立之初就开始了,夜间巡逻时一般都带有火把、灯笼、油灯等,起到警示和照明作用。

最先使用电源警示灯具的是二战期间的德国。1935年,为了迷惑敌人,德国使用蓝色的警示灯作为重要地点的防空措施,因为蓝色可见度低,要到低空才能发现。1938年,德国开始在救急车辆上安装蓝色警示灯,以示区别。

不久,警示灯被借用到警察行业,用来警示路人、获得优先权、震慑犯罪分子等。警察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控制交通、现场处置、应急救援、要人保卫等场合都使用警示灯。

警灯起先是单一的长明灯,后来发展到旋转、闪烁、爆闪,并配合警笛声。

长明灯虽然单一、传统,但依然在很多警车上使用。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授权的警用车辆必须要配备至少一盏长明灯,安装在车的前部,颜色是红色,而且能够在1000英尺远的地方看得见。”

1948年,世界警察开始流行旋转、闪烁的塔形灯,比长明灯有了较大的进步,能够迅速引起他人的注意;虽然不久被长排灯所替代,但是磁吸旋转塔灯具有便捷、传统、物美价廉的特点,依然还有一些地方的警察使用,特别是为了办案需要,有时必须使用无警车标志的车辆,磁吸塔形灯拆卸方便,伪装效果好。

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警灯也在进步,类似于照相时的闪光灯被广泛应用,这种氙气闪光灯发出急促且明亮耀眼的光芒。氙气灯(Xenon Flash Lamp)是一种含有氙气的新型大灯,又称高强度放电式气体灯,打破了爱迪生发明的钨丝发光原理,在两极间形成完美的白色电弧,非常能体现警示效果。

现今,经久耐用、物美价廉的LED灯已经占据警灯的主导地位。LED灯(Light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可以直接发出红、黄、蓝、绿、青、橙、紫、白色的光。最初LED灯用作仪器仪表的指示光源,后来各种光色的LED在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和大面积显示屏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系目前流行的光源。

二、警灯颜色

现代世界警车大多数采用红色和蓝色组合作为警灯的颜色,但是比利时、阿根廷等国的警车,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的部分警车也采用单一蓝色作为警灯的颜色。

经英国拉夫堡大学研究发现,在闪灯时,红色在白天更容易被察觉,蓝色在晚上更容易被察觉;红色在雾霾中更明显,而蓝色在夜色和车流中更明显。

红色是暖色系中的原色,具有警示作用,而蓝色是冷色系中的原色,与红色形成鲜明对比,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

从人眼的光学角度而言,红色与蓝色对比非常明显,警灯中的红蓝交替变动,形成对比,更能引人注目。

不过也有例外,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约克区警车和法国斯特拉斯堡警车都使用单一的蓝色警灯。

三、警用灯具分类

(一)按信号类型分为:

1.常亮多层信号。

2.频闪多层信号。

3.反射旋转多层信号。

4.普通频闪信号。

5.组合式信号。

(二)按光源形式分为:灯泡、氙气灯管频闪、LED闪光。其中LED闪光形式是灯泡转灯形式的升级版,使用寿命更长。

1.灯泡。

2.氙气灯管。

3.LED光源。

(三)按外形分为:

1.塔形爆闪警灯。磁吸旋转,爆闪灯泡,电压12V/24/110/220V,免安装直接吸附铁板,防水防尘。

旋转塔形灯从以下插图就可以看清其主要构成。上图为组合塔形灯及反光镜,带磁吸可以吸附在车顶篷或者后窗;中图为拆分反光镜与塔形灯后的情形;下图为拆开外罩后的情形,包括旋转的反射片、静止的颜色灯和小电动机。

2.短排LED警灯。带磁性免安装强力磁贴,直接吸在车顶,非常牢固,随时可拆卸,密封性能好,防碰撞。高亮度:10000~12000MCD,12V安全电压,双重绝缘,点烟器电源插头。

3.长排旋转爆闪警灯。长度1.2米左右,电压12~24V,配有100W喇叭,电瓶专用保险丝,专用固定拉钩,集警示、喊话、音调于一体。

4.长排LED爆闪警灯。外形1200×300×215mm左右,电压12~24V,聚碳酸酯外罩,闪动频率90~160次/分,专用固定拉钩,带有扩音器。

四、车载警灯安装位置分布

警灯可以出现在警车或者非警车外观的各种车辆的多个部位,取决于警种和警示程度不同。塔形灯和长排灯一般都出现在车顶篷,增加能见度;其他为了起到警示作用的闪灯,可以出现在车身的多个部位。

五、警用灯具的潜在危害

警用灯具给路人和其他人带来潜在的危害性,应该把危害尽量降低到最小。英国拉夫堡大学研究发现,闪光灯更能引起大家的注意,带来警示效果,闪得越快,紧急程度越高。另一方面,持续的闪烁比交替闪烁的效果好,但会引起他人不适。主要存在以下潜在危害。

1.诱发光敏性癫痫。对光易感受性的癫痫病患者,在受到持续闪光的条件下,会产生不适,肌肉抽搐,严重的会当场惊厥、癫痫发作。研究发现,当光闪频率在10~20 Hz之间时,不管什么颜色,都容易诱发癫痫病。

2.产生疲劳。受到警用灯具发出的闪光照射,一定时间内,会发生注意力分散,眼部疲劳等症状。

3.眩晕。注视警用灯具,会产生眩晕,看不清东西,带来危险性。如果透过雨水、挡风玻璃、镜片,眩晕程度可能会加剧。研究人员把眩晕程度分为“无能眩晕”和“不适眩晕”两种。无能眩晕是指短暂性的失明,看不清事物,通常发生在面对琥珀色、强力闪光、明亮光的时候;不适眩晕是指感觉不适、视觉模糊。

4.趋光性。类似于“飞蛾扑火”的效果,很多路人和司机会被警灯吸引。据美国行业杂志《两次》1998年2月刊记载,有拖车司机被警灯閃光吸引,导致发生事故,并以此为由向法庭起诉赔偿。

六、一些国家车载警灯展示

1.澳大利亚。规定联邦警察、海警、军警、空警、边境警察统一使用红蓝色警灯。

2.阿根廷。对警灯颜色做了统一规定,蓝色为警车,红色为消防车,琥珀色为工程车。

3.比利时。规定警察使用单一蓝色灯,法律禁止使用红色面对民众,只能出现在车后部。

4.文莱。警灯用蓝色,救护车用红色,消防车用红蓝组合。

5.加拿大。通常红色和蓝色为警车及安全车使用,红色和白色为救急车辆使用,但是各个省略有不同。

6.哥伦比亚。警灯之前一直没有统一式样和颜色,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统一使用黄色灯,现在又改成红蓝色组合。

7.匈牙利。红蓝色组合主要用于警车,蓝色用于警车、救护车、献血车、消防车、囚车等;自2017年12月起,新式匈牙利语和英语警察LED字样在前后挡风玻璃上交替闪烁;有些部门还在大灯、尾灯上面添加闪烁警灯。

8.日本。警灯的颜色为红色,安装在车顶篷的前端,引人注目。

9.新西兰。1992年以前,新西兰警察使用蓝色警灯,以示区别交通部的红色警示灯,现在,警车统一使用红蓝色警示灯。

10.美国。警灯可以使用红色、蓝色或者红蓝组合,白色和琥珀色为候选色,取决于各个州的规定。尽管琥珀色一般不出现在正面,但是一些警车都有一个琥珀色方向控制条,也叫“箭头指示灯”,指挥车流往左或者往右。■

(责任编辑: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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