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几点思考

2019-09-24 03:24晁雨洁
今日财富 2019年25期
关键词:金融管理中央政府管理体制

晁雨洁

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地方金融管理体系非常重要,地方金融管理虽然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依然存在着监管盲点、监管重复、权责不对等等诸多问题,本文对新时期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缺陷进行原因分析,试图找到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方法和对策。

我们知道,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地方政府普遍对金融业务存在过分管制以及过分干预的现象,导致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之间存在着同时滞后、相互羁绊以及相互制约的情况,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进入新时代的当前,很有必要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进行全面调整和完善。

一、当前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现状

作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增值要素,金融资源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已经在我国得到了确立,但是这一体制仍然没有达到完善的地步,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监管盲区与重复监管并存的局面在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当中仍然比较严重。比如,农信社受到银监部门的负责监管,然而由于受到省联社的委托,地方政府也具有对农信社进行业务监管以及高管任命的權利,同时相对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而言,民间金融则属于监管盲区。

(二)不对等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责权。地方政府拥有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工作职责,但是监管部门地方分支机构在金融垂直监管模式当中需要掌握各种金融风险信息,由于地方政府在对金融风险信息进行掌握和协调当中缺乏必要的方法和制度,所以地方政府面对出现金融风险问题就会很被动。

(三)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缺乏必要的经常能力。因为中央掌握着主要的金融管理权,现在地方政府一方面需要全面负责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但同时却不能够解决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弊端。

(四)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缺乏信用过度的约束。现在风险大以及周期长成为了地方政府重点项目资金的极大弊端,通过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过度利用,一些地方政府进行过度融资,都会有极大的可能导致出现系统性地方金融风险。

(五)地方政府在进行金融管理的时候混淆了监管者以及所有者的职能。现在政企不分的情况在很多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体制当中非常严重,没有真正的分清楚监管者以及所有者的职能,这样就导致了地方金融机构治理问题的出现。

二、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官员考核机制的因素

地方政绩竞争是地方官员升迁竞争的主要内容,而经济增长竞争又是地方政绩竞争的关键部分,而金融资源竞争又占据了投资竞争中的绝大部分。一些地方政府由于片面追求政绩,因此在开展金融工作的时候往往与实际目标相脱离。

(二)狭窄的地方融资渠道

现在国家开发银行基本上将商业化改造完成,而目前由于在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灾后重建、区域协调发展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缺乏政策性金融业务支撑,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只能够采取过度金融支撑对这些资金供给缺口进行弥补。

(三)无法独立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

在行政权力很少受到制约的今天,制衡行政权力的能力在我国的各行各业当中都比较缺乏,由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因此不能够将金融资源提供给地方政府。

(四)地方政府的目标与中央政府目标存在较大差异

金融安全是中央及金融监管部门更为关注的一项内容,其最为主要的目标就是使金融机构安全运行得到保障,而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发展所具有的作用是地方政府考虑的比较多的,因此其希望能够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进行适当的放宽。

三、对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几点建议

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在我国长期以来都存在着一定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的主要内容就是上收或者下放金融管理权力,这样就导致了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所以必须要针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进行完善。

(一)致力于统分结合的金融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要立足于中央政府层面,采用“顶层设计”的方式针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进行完善。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授权是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权在我国的主要来源,因此对中央政府管理的服从是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一个特点。这种“顶层设计”的方式一共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只有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之后才可以掌握相应的权力,其次是领导与协调统筹金融管理的机构必须要由中央政府设立起来。再次地方政府的现有职能要充分的发挥出来,对中央政府进行积极的配合,从而很好的对金融管理权利予以行使。中央政府应该针对地方政府实施金融管理的分权,从而将地方政府较高的金融管理效率、真实快速的信息以及较短的金融管理链条等优势发挥出来,最终能够将小分权的监管格局形成。最后中央与地方政府应该划分好金融管理事权,并且要对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进行充分的贯彻。可以让地方政府掌握地方金融事务与非审慎监管的权力。

(二)要对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关系进行正确的处理

防范金融风险以及大力发展金融是金融管理体制的主要任务,但是在具体的金融管理实践当中,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却具有不同的金融管理关注点,比如金融发展对于地方政府显得更加重要,但是金融系统性风险也会由于对发展金融的过度侧重而不断的累积;而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其更关注如何防范金融风险。所以要想使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就必须要对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关系进行正确的处理,对鼓励发展和控制风险的进行有效的兼顾。首先要使安全与稳健地方金融系统得到保证,可以通过维护市场稳定性、监管商业道德以及审慎监管这几项措施来实现;其次要对地方金融发展进行鼓励,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要能够针对金融创新进行鼓励等,并且致力于相关制度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三)立足于需求的层面针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进行完善

要想将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构建起来,地方政府应该学会将金融约束理论应用在金融管理体制当中,对一些必须的金融资源配置进行选择性干预,从而使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要求得到满足。比如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地方税收的方式针对金融机构营业税进行改革,并且以其金融服务状况为根据,最终将是否实施优惠决定下来。金融机构就需要对平衡放贷以及揽储的问题进行考虑,这样就能够不过度抽出地方的金融资源。

(四)对基础性制度安排进行完善

要想使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得以完善,应该针对基础性制度安排予以适当的增加,将信用评级机构、金融业自律组织以及存款保险机构重点构建起来。同时,要坚决避免金融监管职能与地方筹集资金等在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当中出现冲突,防止出现同一个部门对两项职能进行同时承担的现象;最后还要对针对监管者的监管制度予以充分的重视,不仅要维护在金融管理中地方政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还要将问责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制度建立起来,可以针对社会舆论的透明度监督予以适当的加强。

四、结语

当前我国金融管理当中实施的垂直模式,使得地方政府行政干预金融业的弊端得到了有效的避免,同时还使国家独立的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的能力得到了确保,然而还有很多的管理问题存在于这种模式当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我国的金融体制也处于不断的深化改革当中,因此使得现有金融管理体制的不足暴漏的越来越明显,所以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进行尽快的完善,不断的对地方政府在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中的作用进行强化,最终使我国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在管理金融事务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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