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阴火”论治慢性血液恶性肿瘤疾病浅析*

2020-01-10 17:20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200021黄中迪邱仲川胡晓莹瞿玮颖朱小勤陆颖佳
中医文献杂志 2020年6期
关键词:阴火李东垣内伤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200021) 黄中迪 赵 琳 邱仲川 陈 珮 胡晓莹 瞿玮颖 朱小勤 陆颖佳 封 舟

在血液恶性肿瘤中,有一部分疾病长期处于相对慢性期,发病年龄也多以中老年人为主,如低中危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患者在疾病中晚期主要有贫血、出血、感染等临床表现,往往出现头晕、乏力、心悸、胃纳不佳,并伴有自觉低热反复等症状。一般认为该类症状可归属于中医的“虚劳”“血证”及“内伤发热”等范畴[1],属气阴不足或气血不足的证候。笔者通过对照学习、临床总结发现,这些症状与“阴火”所描述的症状有所类似,认为“阴火”在血液慢性肿瘤疾病的诊治过程中不能被疏忽。

“阴火”之源流

“阴火”最早可追溯到《黄帝内经》,原文提到“阴虚生内热者,奈何……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气热,热气熏胸中,故为内热”(《素问·调经论》)[2],虽然原文中的描写为“阴虚生内热”,但此处提及的“阴虚”,阐述了元气大伤、内热产生的病机,被认为是开启了阴火理论的先河。

真正明确阐述“阴火”理论的是金元四大家中的李东垣,其最著名的论述是“既脾胃气衰,元气不足,而心火独盛,心火者,阴火也,起于下焦,其系系于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焦包络之火,元气之贼也。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脾胃气虚,则下流于肾,阴火得以乘其土位”(《脾胃论·饮食劳倦所伤始为热中论》)[3]。李东垣认为脾胃气虚为阴火之根,肺火、心火、肾火为阴火之标。从发病角度而言,“阴火”为内伤之火,是由于饮食劳倦或情志所伤,非外感之火。所谓“病生于阴”是“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而非“生于阳”是“得之风雨寒暑”,因此“阴”和“阳”分别指的是内伤与外感。在内伤中,阴火又属于内伤虚火,不同于外感实火,亦有别于阴虚虚火,故其根本是脾胃气虚导致气机失调而产生的内火。“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是李东垣对“阴火”病因病机的阐释,即其发病关键是“气”与“火”失调。人体中的“气”分先天和后天:先天之气为元气,并非只存在于肾中,五脏六腑中都可以有元气的存在,以维持人体的正常功能;后天之气是由清气和谷食之气组成的。人体中的“火”根据其功能,可分为“壮火”和“少火”。《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3]从生理角度而言,即所谓“少火生气”,“少火”是机体一切功能活动的主要动力,可以补充人体的元气,属于正气,为生理之火;“壮火食气”,即“壮火”可以损耗人体的元气,属于邪气,是属病理之火。“壮火”与人体的元气是相互对立、正邪制约的关系,彼此互为消长。“阴火”在性质上属于消耗元气的“壮火”,是由内伤所引起的能危害人体元气的火热邪气。文中强调了“阴火”的病机关键,即气和火的关系失调,元气不足,阴火亢盛。

李东垣在其著作中也有“阴火”为肝火、肺火、胃火、脾火之说, 原因是“阴火”是由内伤引起的相火妄动所致,而相火在各个脏腑均有所寄,故有各脏腑之火之称。朱丹溪则认为,“相火”实为“阴火”之别名。

现代医家黄为钧等[4]认为,从病位的角度来解释,阴火是血中伏火、脏腑之火;从病性的角度来解释,阴火是实火、虚火。而“阴火”的病机“火与元气不两立”应该理解为“阴火与元气不两立”,其中“阴火”是由于脾胃功能受损,影响其化源及中枢运转机能,进而导致元气衰且郁滞,郁而所化之火,属病理之火,并可以在不同脏腑呈现出“阴火”的多样性病理表征[5]。

慢性血液恶性肿瘤疾病中的“阴火”

作为慢性血液恶性肿瘤疾病,其中晚期的特点是骨髓正常造血功能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血细胞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尤其血色素减少特别明显,部分病人甚至依赖输血。在临床表现上,患者往往出现神疲乏力,面色无华,头晕气短,心悸,纳呆,胃纳不佳,皮下紫癜隐隐,并伴有自觉反复低热,舌淡苔白,舌体胖嫩,脉沉细弱[6- 7]。李东垣所论的阴火,其表现有“遍身壮热,头痛目眩,肢体沉重,四肢不收,怠惰嗜卧”[3]“气短,精神少而生大热,有时而显火上行,独燎其面”[3]。东垣认为“脾胃一伤,五乱互作,其始病,遍身壮热,头痛目眩,肢体沉重,四肢不收,怠惰嗜卧,为热所伤,元气不能运用,故四肢困怠如此”[3]。阴火之热,其热势或高或低,但均有气短声低、倦怠乏力等中焦气虚表现,或肢体沉重、四肢不收、大便溏泄等虚证之象。这些症状虚实夹杂,其中尤以元气亏虚引发的症状更为明显。其与血液肿瘤疾病临床表现相类似。

李东垣提出“阴火”病机的关键是“火与元气不两立”,实则是阴火与生理状态的元气不两立。此处“阴火”可以理解为病理性质的“壮火”,是疾病的病理产物、代谢产物或继发产生的相关细胞因子。阴火耗伤元气,元气不足,不能化生营血;阴火灼伤肾阴,阴血同源,外周血液进一步受损。而元气作为生理活动的基础,同样担负着促进骨髓造血的功能。元气亏虚,脾胃虚弱,气血生化乏源,水谷不能化生精微濡养全身,则肾亦失其滋养。“肾主骨生髓”,肾亏则髓海空虚,精血无以再生,故可见一系列气血亏虚的症状,即为疾病的“阴”。而“火”为热邪,同时“血虚亦可伏火”,故必有热象,属内伤发热。

以“阴火”论治血液慢性肿瘤疾病的方法

《内外伤辨惑论》开篇即强调“识病之要,当首别阴阳”。其所述的阴阳主要是按病因分类的。内伤疾病,得之于饮食居处、房室、劳逸等,皆属于“阴”,包括由内伤所导致或伴发的发热症。正所谓“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正胜邪退则病退,邪胜正虚则病进,此为“火与元气不两立”发病之本质。

我们在临床上观察发现,血液病患者出现非感染性发热时,大多并不口干,即使口干也不想饮水或喜热水,烘热汗出但又怕冷。此为阴火所致,不象阳火那样耗气伤津严重,故口不渴;脾胃功能及元气受损明显故怕冷。治疗时需要补脾胃元气,但不应忽略中医的整体观念。尤其到疾病的中晚期,在病理状态下,各脏腑相互影响甚至疾病发生传变,“肝受气于心,传之于脾” “五脏相通,移皆有次”,当谨司病机与整体观,在脾胃虚损的基础上,知病传变,治病在先。且慢性血液恶性肿瘤多病势缠绵,久病必耗伤肾中精血,以致髓海失去濡养,进一步加剧骨髓造血功能的恶化。

慢性血液肿瘤疾病患者诸症可见神疲乏力,面色无华,气短,头晕,纳呆,便溏,舌淡苔白,舌体胖嫩,脉沉细弱。虽然虚证明显,但终究是恶性肿瘤疾病,治疗时单纯温补不仅有助火之嫌,更有助长邪实的风险。阴火为该病病理产物,此类患者往往体弱元气亏虚明显,不耐攻伐,所以治疗上一味寒凉有致虚之忧。笔者认为应该遵循《脾胃论》中的思路——乏其源,益正气,散阴火。

李东垣治疗内伤阴火的主要法则“甘温除大热”,后世多引申为补法。《内外伤辨惑论》有言:“汗之、下之、吐之、克之,皆泻也; 温之、和之、调之、养之,皆补也。”[3]由此可知,李东垣的补法,与今日补法的概念相比范围更广,并不仅限于补气。李东垣认为,重新调整阴阳水火平衡是基础,并着重培补后天元气、增强脾胃运化,以 “阴阳升降平衡观”为指导方向,这恰恰符合慢性血液肿瘤疾病的治疗原则。过用清热解毒苦寒泻火之品,一来耗伤患者原本就不足的阳气,元气耗伤,阴火则更盛,疾病进一步恶化,且“火与元气不两立”,正气虚弱,抵御外邪的能力下降,易合并外感;二来苦寒伤胃,脾胃亏虚,气血阴阳失调,五脏六腑失养、功能失司,三焦气化不利,进而发生一系列有虚有实、多层次复杂的病理环节。因此治疗上采用甘温益气之法以补脾气之不足,又因久病及肾,故需兼益肾气之虚损。恐温热药物迫血妄行,加重出血,故多配合凉血清火之药。盖因血液病中最多见的出血症状无论新久缓急,其根本之因都在于火。火有阴阳不同,治法也有差别。笔者认为,阴火之治是以水制火,而不在于泻火。故治疗上“攘外必先安内”。脾肾气足,则阴火之源得以消散,外邪不能入内;脾肾气足,则髓海得以滋养,气血相生,生化无穷。

总 结

现代医学对血液肿瘤病因仍无法明确,其本身病理情况复杂。虽然同一疾病不同阶段的证候往往会虚实转换,攻补之法难以权衡,但不同疾病在同一阶段的证候往往又有相同之处,临床辨证治疗可以采用中医“异病同治”理论[8]。同时恶性肿瘤属临床慢性消耗性疾病,气血亏耗伴随着整个病程,“阴火”之证也随之愈发显现。病邪可直入营分,耗气伤血,血虚则发热,热则气散血耗而无力。症见下午发热持续到夜晚,面色不华,口干,头昏,乏力,脉沉细弱[9]。故治疗时应以甘温之品从根本上及时补益脾胃之气,顾护元气,扶正方可祛邪,气足才可生血,同时佐以凉血清火之品,以防动血,这一原则也体现了 “阴火”理论在肿瘤治疗上的重要临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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