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艺术的民族间性

2020-03-15 03:24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文学艺术交融文学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全球化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一体化、同质化,这一特征几乎渗透于所有领域。在这一时代背景之下,文学艺术同样如此。早在19世纪,为德国民族文学赢得世界声誉的歌德就曾预言:“我愈来愈深信,诗是人类的共同财产。诗随时随地由成百上千的人创作出来。这个诗人比那个诗人写得好一点,在水面上浮游得久一点,不过如此罢了……不过说句实话,我们德国人如果不跳开周围环境的小圈子朝外面看一看,我们就会陷入上面所说的那种学究气的昏头昏脑。所以我喜欢环视四周的外国民族情况,我也劝每一个人都这么办。民族文学在现代算不了很大的一回事,世界文学的时代已快来临了。现在每个人都应该出力促使它早日来临。”[1]同是德国人的马克思、恩格斯更加断定:“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足自给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2]尽管具体的表述不同,但歌德与马克思、恩格斯都表明了一个共同的观点,即民族文学的狭隘性以及世界文学对民族文学的取代。然而,与此相对的另一种观点同样存在。赫尔德教导年轻的歌德,真正伟大的诗歌永远是民族精神的结果(如《荷马史诗》或《圣经》雅歌)[3]。德国人之间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看法,实际上正好证明了文学艺术对立统一的双重性。一方面,每个民族都有自身的文学艺术,或者说,文学艺术都有一定的民族独特性;另一方面,不同民族的文学艺术相互之间并不是相互封闭、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独特性、借鉴性与交融性构成了文学艺术的民族间性。用一句人们耳熟能详的话来说就是“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文学艺术的独特性与共通性体现了文学艺术民族间性的一体两面。费孝通先生的审美箴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从美学的角度揭示了文学艺术的民族间性。尤其是在全球化的今天,面对同质化、均质化的趋势,更应当坚持文学艺术的民族间性。

一、各美其美——文学艺术民族间性之独特性

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民族是在某一特定地域空间形成的人类共同体,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不仅是各民族赖以形成、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且塑造了各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性格。每个民族的自然生境不仅决定了其物质生产活动,而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精神生产活动。作为精神生产活动产品的文学艺术,反映了每个民族的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民族独特性。在此意义上,文学艺术成为考察民族间性的一个重要标识。

丹纳在其著名的文学艺术“三要素决定论”中,就特别强调自然环境这一要素对民族精神特征及其文学艺术风格的决定性影响。丹纳以拉丁民族和日耳曼民族的艺术史为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在丹纳看来,拉丁民族和日耳曼民族创造了两种完全不同风格的伟大艺术,这种差异根源于民族性,“产生大量杰作而在所有作品上印着一个共同特征的艺术,是整个民族的出品;所以与民族的生活相连,生根在民族性里面”[4]。拉丁民族生活于气候宜人的地中海沿岸,生活舒适安逸,从而形成了耽于感官享乐、情感热情奔放的民族性格,反映在艺术上就呈现为不受任何约束的对爱情的炽烈追求。日耳曼民族生活在寒冷潮湿的地方,生活劳苦艰辛,从而形成了理智节制、偏重理性思考的民族性格,反映在艺术上就表现为对家庭的责任、对婚姻的尊重。对此,丹纳做了具体的描述和对比:“首先是配偶关系,……在拉丁民族中这个关系不大受到尊重:意大利、西班牙、法兰西的戏剧和小说,老是用通奸作主要题材;至少那几个国家的文学以情欲为主体,听凭情欲为所欲为,表示对情欲同情。相反,英国小说描写的是纯正的爱情,歌颂的是婚姻;在德国,风流的行为并不光荣。”[5]仅从婚姻爱情关系上,就可以看出拉丁民族和日耳曼民族文学艺术截然不同的民族独特性。二者之间泾渭分明,各有千秋,不可褒扬一方而贬抑另一方。文学艺术的异彩纷呈,就在于不是消除而是凸显风格迥异的民族独特性。拉丁民族与日耳曼民族的文学因各自的独特性而形成了相得益彰的间性,“拉丁民族的文学是古典的,多多少少追随希腊的诗歌、罗马的雄辩,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路易十四的风格;讲究纯净,高尚,剪裁,修饰,布局,比例。……相反,日耳曼文学是浪漫的,起源于斯干地纳维亚的古代传说《埃达》和北欧的传说《萨迦》;最大的杰作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是现实生活的完全而露骨的表现,包括一切残忍、下贱和平凡的细节,一切崇高而又野蛮的本能,一切人性的特征;文体有时亲切到流于猥琐,有时诗意浓郁,达到抒情的境界,永远不受规律约束,夸张过火,前后脱节,但是有一种无比的力量,能够把火热的激昂的情欲灌注到人的心里”[6]。由此可见,文学风格与民族性互为表里。一方面,不同的文学风格是由不同的民族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不同的民族性通过不同的文学风格得以彰显。

由于文学对于确立民族性的重要性,每一个追求自身民族身份的民族都对本民族的文学寄予厚望,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各民族之间彼此不同、相互参照的民族间性。在历史上,不少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史诗,以此凸显自身的民族性。如古希腊的民族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古罗马的民族史诗《埃涅阿斯纪》、苏格兰民族史诗《贝奥武甫》、法兰西民族史诗《罗兰之歌》、西班牙民族史诗《熙德之歌》……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只要一读到这些史诗,我们就会想到与之对应的民族。尤其是对于新近形成的民族而言,创造独具民族性的文学艺术,对于确证自己不同于其他民族的身份更为紧迫。美国民族文学的奠基人惠特曼,不仅创作了美国民族史诗《草叶集》,而且发表了美国民族文学的“独立宣言”。在《美国民族文学》一文中,惠特曼认为民族文学“对于这个联邦而言,它应当证明自身比其政治、物质财富和贸易更宏伟、更重要,同它们一样不可或缺”[7]。实际上,虽然表面看来,美国文学的规模已经非常庞大,却缺乏美国自身的精神,因而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美国文学。为了说明美国文学长期以来的这种状况,惠特曼援引了玛格丽特·富勒的评价:“美国并不会因为比世界所有其他地方印刷和阅读更多的书、杂志和报纸,就因此而真正有文学。”[8]一个国家能否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文学,并不取决于文学规模的大小,而在于其是否具有民族性,而民族性也必须通过文学表现出来。“对于任何有抱负的民族都至关重要的,必定永远是本地的歌谣,如果没有出现诞生于自己土地和精神、本地风格的诗歌表达,甚至被它养育,一个真正伟大的民族就不可能有无上荣耀的名声”[9]。作为新世界的新民族,美国民族只有创造出植根于新大陆的新文学,才能无愧于伟大民族的称号。

鉴于文学艺术对于任何一个民族的重要性,每一个民族都应当不断地创作、发展、弘扬自己的文学艺术。各美其美,每一个民族都应当热爱、赞赏自己的文学艺术,每一个民族的文学艺术都应当独具自己的民族特性,而且这种独一无二的文学艺术是任何一个民族立身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基,“在任何时代,任何民族真正最能支撑自身、影响其他民族的,核心就在于其民族文学”[10]。然而,在全球化无远弗届的今天,单向度的大众文化正在消解文学艺术的多元性,尤其是小众的民族文学艺术因为没有市场而日益冷落甚至濒临消亡,因文学艺术的独特性而确立起来的族别特征也随之消解。因此,为了维护和发扬文学艺术的多样性,尊重和保护民族的多样性,世界上有多少个民族,就应当有多少种文学艺术的民族性,参差多态的民族独特性既奠定了文学艺术民族间性的基础,也促进了民族间的和谐统一。

二、美人之美——文学艺术民族间性之借鉴性

每个民族对自身文学艺术的坚守,并不妨碍自己对其他民族的文学艺术的赞美和欣赏。各个民族在“各美其美”的基础上,还应当“美人之美”,发现别的民族文学艺术的优长,由衷地赞美其独特之美。一般而言,谦虚好学的民族往往善于发现、赞美、借鉴甚至传承其他民族的文学艺术。这种情况在东西方的文学艺术史上并非鲜见。

在西方,古希腊民族开创了西方文学艺术的源头,泽被西方后世各民族的文学艺术。古希腊民族的神话、戏剧、史诗、雕塑等各种文学艺术类型都涌现出了大量杰作,达到了后世难以企及的高度,从而成为被模仿和学习的典范。古罗马诗人贺拉斯有句名言:“罗马征服了希腊,征服者却又被被征服者所征服。”这句话不仅揭示了硬实力武力与软实力文化之间的此消彼长,而且揭示了希腊民族伟大的文学艺术所具有的不可抵抗的巨大魅力,使以武力起家的罗马人心甘情愿地成为希腊文学艺术的继承人,创造了辉煌的古罗马文学艺术。此后的文艺复兴、新古典主义、德国古典时期的文学艺术无不是对希腊民族文学艺术的借鉴传承和发扬光大。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各个民族和国家,无不奉古希腊的文学艺术为圭臬,从中汲取可资利用的不竭源泉,从而创造了欧洲文艺史上第二个高峰,从意大利到英国、西班牙等国家,多个民族的文学艺术都呈现出光辉灿烂的盛景,彼此交相辉映,谱写了人类文艺史上空前的华彩篇章。新古典主义时期的法兰西民族,因师法古希腊戏剧,涌现出堪与古希腊相媲美的戏剧作品,从而奠定了这一时期法国文学在欧洲的霸主地位。德国古典时期的文学艺术家都将古希腊艺术作为德意志民族艺术应当效法的典范来崇尚,歌德在游历参观古希腊文化遗存的过程中,不断获得文学创作的灵感,施莱格尔兄弟以《雅典娜神殿》作为所创办刊物的名称,以表达对古希腊艺术的敬意。古希腊的民族艺术对后世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或许正因为如此,英国诗人雪莱在《希腊颂》里面直言不讳地宣称:“我们都是希腊人。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文学、我们的宗教、我们的艺术,根源皆在希腊。”换言之,“言必称希腊”绝非虚言。欧洲其他民族对希腊民族文学艺术的师承,是建立在“美人之美”基础之上的,看到了希腊民族文学艺术的伟大,从而由衷地赞美它,虔诚地学习它。

从横向层面来看,文艺复兴和新古典主义时期的英格兰和法兰西的文学艺术,是欧洲各民族文学艺术当中的佼佼者,它们因此而成为后进的德意志民族学习的榜样。新古典主义鼎盛时期的法兰西文学,俨然是德意志民族顶礼膜拜的偶像,当时的德意志文学几乎成了法兰西文学的翻版。因文艺复兴而崛起的英格兰文学,则是德意志民族所崇奉的另一尊文学天神。尤其是英格兰民族文学象征的莎士比亚,更是广受德意志作家的引介和赞誉。奥古斯特·施莱格尔将莎士比亚的作品译成德文,对德意志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歌德更是大力倡导德意志文学对莎士比亚的借鉴,发出“说不尽的莎士比亚”的赞叹:“当我首次读完他的一部作品时,我觉得好像原来是一个先天的盲人,这时的一瞬间(有)一只神奇的手赋予了我双目的视力。我认识到,我很清楚地体会到我的生活是被无限地扩大了;一切对于我都是新鲜的陌生的,还未习惯的光明刺痛着我的眼睛。”[11]与其说是莎士比亚扩大了歌德的眼界,不如说是英格兰民族文学将德意志民族文学从盲目的状态中引向了光明的境地。正是由于德意志民族这种虚怀若谷、转益多师的赞美和学习先进民族文学艺术的态度,使德意志民族文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涌现出了诸如歌德、席勒等一大批文学大师,在他们的引领之下,德意志民族文学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

在东方,中华民族璀璨夺目的文学艺术成为周边民族师法的对象,以华为师蔚然成风。唐宋两代,中华民族的诗词、书法、绘画等艺术进入鼎盛时期,其所产生的艺术魅力远播四方,异族他邦的艺术家纷至沓来,求取艺术真经。华风所向之处,尤以日本大和民族浸淫最深。其文字、书法、绘画、文学、建筑等艺术门类,无不打上了中华民族艺术风格的烙印。日本的文学艺术“从中国取得了最初的灵感,逐步发展自己的性格”[12]。例如,日本绘画深受唐宋时期中国绘画的影响,在山水画方面,日本画家纷纷临摹唐代山水画,以至于“奈良时期遗留下来的山水画也完全是摹仿中国的”[13];在肖像画方面,宋代时不少日本禅僧来到中国,“拜宋朝的禅僧为师,因而也就把中国师傅的肖像带回了日本”[14]。演化为名为“似绘”的日本肖像画流派。如同德意志民族一样,大和民族也是一个善于“美人之美”的民族,汲取其他民族的长处,博采众长,最后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民族。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博大精深源于其开放包容,在被周边民族和国家借鉴的同时,也不断地向其他民族和国家学习。在中国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的佛教艺术,就来自对印度佛教思想的借鉴和发扬。中国的佛教寺庙、石窟雕像等艺术形式,都打上了佛教思想的烙印。尤其是佛教被中国本土化后所产生的禅宗,更是对诗歌和绘画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甚至辐射到了日本,形成了一条借鉴之链。

纵观东西方文学艺术史,不难发现一个规律:凡是不耻于“美人之美”的民族,即便在某一历史阶段处于艺术的后发状态,但只要假以时日,也必定能够成为凭艺术软实力赢得其他民族尊重的民族;而文艺高度发达的民族,如果虚怀若谷地吸纳其他民族的艺术,艺苑更是繁花似锦。

三、美美与共——文学艺术民族间性之交融性

各个民族的文学艺术在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基础上,必然走向美美与共的交融共生,形成民族艺术大融合的审美共同体。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国形成了一个多元一体的民族国家。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15]。中华民族的文学艺术同样是这样一个交相融合的多元统一体。在中华民族的文学艺术版图上,一方面,各个民族的艺术之花争奇斗艳,异彩纷呈;另一方面,不同民族之间的艺术并非彼此隔绝,而是相互交融的,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双向互渗格局。通过相互的交流和借鉴,彼此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仅促进了各自的艺术发展,而且在此基础上逐渐熔铸成中华民族“美美与共”的文学艺术共同体。

中华民族的艺术大融合,如果从地理版图上来划分,可以分为南北交融和东西交融两大板块。南北交融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在融合的过程中产生了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艺术瑰宝。历史上的荆楚大地是南北各民族迁徙杂居的地带,各种文化思想在此交汇杂糅,从而催生了萃取众长的文学艺术经典。盛行于当地各个民族之中的神话和巫术文化,滋生了诸如《楚辞》和《庄子》等神奇瑰丽的作品,这些作品无疑就是不同民族艺术融合的结晶。在南北民族艺术的交融中,历代流放到南方的谪贬官员发挥了不容忽视的桥梁作用,他们在将中原汉文化传播到南方民族地区的同时,也受到当地民族艺术的影响。王昌龄被贬湘西,在侗族和苗族地区传诗,他在诗中记录了这些民族的谦卑好学,“洞蛮长跪乞新诗”。刘禹锡流放巴蜀,受到巴山蜀水夷俚之音的启发,创作了脍炙人口的竹枝词。南北民族艺术的相互借鉴和交融由此可见一斑。“丝绸之路”南向通道的开辟,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南北民族艺术的交融。唐代南诏与中原地区的相互交流颇具代表性。一方面,南诏少数民族主动学习汉族文学艺术,“涌现出一批很有成就的诗人,……他们的诗作大都收入《全唐诗》中”[16]。另一方面,唐代的大、小忽雷乐器,模仿了南诏乐器龙首琵琶,成为“唐代汉民族与西南各兄弟民族文化乃至外来文化友好交流的证物”[17]。此外,南诏创作的朝贡歌舞作品《南诏奉圣乐》,是一部融各民族艺术于一体的集大成之作,“既是南诏‘俗歌’‘俗舞’的展现,也是中原华夏、西北龟兹和近邻骠国(缅甸)音乐舞蹈的综合荟萃”[18]。上述民族艺术交融的例子,不过管中窥豹而已,但据此就足以看出南北民族艺术交融之盛况。在东西方向的民族艺术交融中,“丝绸之路”的西向通道,则成为连接中原汉族和西域各民族艺术的纽带。有唐一代,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开阔胸襟,极大地推动了民族艺术的交融。在文化艺术方面,唐代宗李豫倡导“兼包藩汉,一视同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艺术之间的兼容并包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之下,对其他民族文学艺术的引进和借鉴就成为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在音乐领域,西域少数民族的音乐在唐代的音乐体系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以“十部乐”为例,“除《燕乐》《清乐》是汉族乐外,其余的《西凉乐》《天竺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高昌乐》等八部大部分来自西域”[19]。显而易见,盛唐之音是由汉族音乐和西域各少数民族音乐所共同谱写出来的。在舞蹈领域,龟兹乐舞、西凉乐舞等西域舞蹈的传入,给汉族舞蹈注入了新的元素,使之变得更为雅俗共赏。在宗教艺术领域,经由西域少数民族传入佛教艺术,对中原汉族地区的诸多艺术门类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西域各民族对佛教艺术的东渐,进入中原地区的各兄弟民族对于石窟和雕塑艺术的发展是具有筚路蓝缕开拓之功的”[20]。正是通过各民族之间长期的艺术交融,才铸就了博采众长、门类齐全的中华民族艺术体系。

从中西文学艺术交流史来看,早在秦汉时期,中华民族就已开始与周边国家的民族存在文学艺术上的交相往来。而且彼此间的交流具有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即无论是中华民族艺术往西输出,还是西方民族艺术向东输入,都必须经由少数民族的中介来完成。少数民族地区凭借其介于二者之间的地缘优势,而成为双方文学艺术交流的前沿阵地,少数民族艺术也因此而成为融合其他民族艺术的先锋。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在地域上与东南亚国家相毗邻,因而同这些国家在文学艺术上交流频繁。唐代南诏的音乐既具有自身的民族风格,又融入了浓厚的异族情调,南诏乐器龙琵琶与越南的琵琶极为相似,在演奏上不乏相通之处。南诏、大理统治时期的民族地区,佛教艺术盛极一时,在艺术风格上具有鲜明的印度痕迹,如剑川石窟雕塑的密宗佛像,“从造像风格看,有古印度笈多式佛像遗风”[21],佛教绘画艺术《南诏中兴二年图卷》是“从内容到艺术形式上把外来文化和民族意识融为一体、完美合璧的典型创作”[22]。不难看出,南方少数民族由于同境外多民族比邻而居而得地利之便,经过长期的彼此习染,自然会在艺术上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形成艺术风格上的交融与共通。中国北方少数民族与国外民族的交流,以西域地区为主。“丝绸之路”的西向通道使该地区成为与印度、波斯等国家交往的桥头堡。唐代的吐蕃与印度、波斯往来密切,在艺术上深受后者影响。唐代著名画家阎立本的《步辇图》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画面上描绘的吐蕃使臣的服饰图案,“是波斯萨珊王朝图案的风格,它说明服饰文化已经在吐蕃与波斯文化交流中留下深深的印迹”[23]。经由吐蕃传入的佛教文化,不同程度地渗入中国的建筑、雕塑、绘画和音乐等艺术门类之中,影响颇为深远。由此可见,中华民族艺术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绝非单凭一己之力,而是转益多师、融合转化众多民族艺术的结果。

四、结 语

文学艺术的民族间性,是各种各样民族间性的一个样本。通过对文学艺术民族间性的探讨,从中发掘出各美其美的特殊性、美人之美的借鉴性、美美与共的交融性等三个特性,或许可以推而广之,适用于更广的民族间性,以美为媒,建构中华民族各民族之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全球范围内建构世界各民族之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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