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干预学生体质健康的问题分析及发展思路

2020-03-15 10:05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体育运动体质体育教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广西桂林541199)

2007年中央7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年国办5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均明确提到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和增强学生体质的内容,如“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可见,体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生体质健康是体育教育的重中之重,学生体质健康如不能上一个台阶,就无法达到“健康中国”的要求,也有碍于全民健身这一国家战略的目标实现。就体育教育乃至学生体质问题,党和国家都给予了很大的关注,更有专家学者呼吁“将体育纳入高考”[1],但目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走势仍未出现明显拐点。

学校体育工作乃至体质健康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政府层面或者体育教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凝聚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合力,才能真正解决学生体质下降问题,即学校体育亟待转型,走综合干预之路[2]。

一、坚持走综合干预之路的缘由

(一)学生体质下降

有关部门统计了从1985年至2010年之间我国青少年的体质健康状况[3],结果显示我国青少年体质连续下滑。2011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吴键老师参与的“运动规划”研究显示,自1991年到2009年18年间中国人的身体活动下降了45%,并且仍呈持续下降趋势。自2010年以来,青少年体质下降的速度虽有所缓和,但得到遏制的只是营养水平、形态发育指标,最关键的爆发力、耐力、柔韧性、肥胖、近视等数据依然持续下滑。一年一度的学生体质测试,基本上每个项目对学生来说都是“老大难”,50米测试跑不快、立定跳远跳不远、引体向上上不去、仰卧起坐起不来、1000米(800米)更是跑不动。学生锻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是学生体质的下降主要原因。例如有些学生,特别是大学生参与运动锻炼次数一周都不到一次,大部分课余时间浪费在电脑和手机上,自然导致体质下降。

(二)场地器材相关缘由

依据国家标准,学生体育活动人均面积应不低于2.88平方米[4],但是目前达到国家标准的学校少之又少,相当一部分学校生均体育活动面积不到1平方米。体育器材方面也同样存在问题,缺失、陈旧、损坏现象严重。据有关统计显示,能够达到国家标准的中小学不足五成,全国因体育器材问题出现伤亡事故的学校更是不在少数。体育运动场地器材是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物质基础,场地器材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频次,进一步影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

(三)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

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及政策导向对体育工作的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学校领导理应将“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和“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纳入学校的重要工作中。但是,现实中学校领导把体育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却鲜有其例,或者说起来重要,但做起来次要,甚至忙起来不要[5]。他们“重智育、轻体育”,一切为了学生的学习,而不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曾有校长说“还是抓紧时间学习吧,考上大学再玩不迟”;笔者也曾遇到在初三年级时参与体育锻炼被校长说“乖孩子,还玩吗?”的窘境。体育锻炼在某些学校领导眼中就是“玩”,根本不是什么正经事,体育活动能否蓬勃开展可想而知。更有甚者,某些学校为调整学生的课程学分,强制压缩体育课上课总课时,与“开足开齐体育课”的国家要求背道而驰,这类现象直接导致体育工作在学校得不到重视,体育课都被边缘化,学生的体质健康也无从保证。

(四)家长观念存在误区

家长普遍对体育工作认识不足。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是终身的老师,家长的观念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家长的兴趣、习惯以及对体育的兴趣、看法对孩子参与体育运动也有着直接的影响。普遍来说,家长更愿意把孩子的时间分配到各种辅导班、强化班,对身体的要求仅仅是“只要不生病就行”。有些家长认为打球或者参与其他体育活动纯属浪费时间,耽误学习。其实他们忘记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体魄强健才是智育的物质基础,也正如前教育部袁贵仁部长所言“体质不强,谈何栋梁”[6]。

(五)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

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条例和体育法规,这为学校体育的发展提供了方向。但这些文件和法规目前仅仅处于“面上号召”阶段,对后果性处理无详细说明。比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提到教学计划没有开足体育课、体育课被占用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然而如果拒不纠正如何处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把“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和“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作为落实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可事实是体育师资队伍紧缺、体育设施陈旧缺失现象严重,该向谁问责?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体育”和“美育”都提到了“智育”的前面[7],但在当今仍然是应试为主的教育机制中真的能把“体育”看得比“智育”重要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如果得不到保证怎么处理?相关条例和法规并未明文规定。

二、综合干预的发展思路

(一)综合干预的模式必须是“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化框架

传统的学校体育模式虽然也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但事实是基层的学校体育工作基本上处于孤立存在的状态,基层学校体育在大部分时间是单兵作战。众所周知,解决学生体质持续下降问题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方能由表及里,治标治本。

政府的参与在综合干预中起着先决与保障作用。学校体育的顺利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首先是政策的支持。国家近年来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阳光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体育和增强青少年体质方面的文件,为学校体育的开展和学生体质的改善起到了导向及保障作用,但是还需要制定更为细致的文件制度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规行为严惩不贷。比如,为强制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各级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作为学校评估、校长评优、学生评优的先决条件,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相应的处分或处罚。其次是经济的支持。学校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各级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在面临体育场地扩建和体育器材添置、更新时往往力不从心,此时需要政府的经济支持。

学校是促进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主战场,是综合干预的关键一环。首先是学校领导应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有言“不重视体育的校长不是好校长”“不重视学校体育工作的校长,不论头上有多少光环都不是好校长”,可见学校领导与学校体育之间的关系。其次是体育教师,学校体育离不开体育教师,他们具体担负着体育课堂、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等工作任务。体育教师的责任心、师德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及效果,体育教师是学生参与体育运动锻炼的导师,不仅仅是传授体育锻炼的方法,还应肩负起育人的责任,他们决定着学校体育工作开展质量的好坏。再次是其他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他们的言行影响着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江苏徐州一名中学校长认为“如果没有教师的积极参与就没有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持久、高效”,班主任的作用更是如此,班主任如不响应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在一定程度上会成为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阻力。

家庭环境对学生的体质健康也有着一定影响。家长的行为习惯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有些时候甚至直接决定了孩子的体育运动参与与否以及体质健康水平的高低。家长的观念不能仅仅停留在“不生病就行”的层面,还应积极地了解体育运动、参与体育运动,由原来的反对孩子运动改变为陪孩子运动,以身作则,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用正确的教育观念引导孩子,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社会环境对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综合干预中可以起到促进作用。首先是舆论环境。例如媒体的力量可以提高社会各界对阳光体育运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增强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各界对阳光体育运动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减少学校体育改革转型的外部阻力。其次是社会场地与资金。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不可能仅仅依赖在学校的锻炼,还应在例如周末、假期进行持续的锻炼才能保证身体素质的稳步提高。人的身体素质的提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不间断的过程,自然需要社会中的锻炼环境和平台相结合,如社会上的体育运动场地可以与学校体育活动开展相结合,也可以由学校引入社会资金共同开发体育运动资源,或是社会赞助学校体育场地、竞赛等。笔者认为凡是有利于学生参与体育运动和有利于提高学生体质的方式,都可以引入到学校体育的大范畴中来。

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要素都是学校体育运动发展和学生体质健康提高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搭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框架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坚持综合干预之路的必然要求[8]。

(二)综合干预的载体

1.学校体育进行综合干预的“外部”载体

“外部”载体,其实是由国家到地方,再到学校、家庭、社区等全方位的综合干预。干预学生体质健康,须将其纳入司法领域和纳入国家公共健康管理体系,完善体育活动开展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补充体育师资,加强体育教师的进修与培训,开足开齐体育课,落实“同工同酬”制度。强制学校、家长执行“每天锻炼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制度,对校长、家长进行必要的教育引导,灌输“健康第一”的思想,提供相应的健身方法和手段,学校也可以通过布置体育家庭作业,要求家长协助完成,进一步创新和拓展综合干预的方法及途径。同时对学生的大生活环境进行必要的净化,通过媒体宣传、引导,突出体育的地位与作用,引领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健康生活习惯,从而使综合干预达到面向整体、长期有效的目的。

2.学校体育进行综合干预的“内部”载体

“内部”载体,也是综合干预的主要载体。它主要包括学校体育开展的各个内部环节,例如体育课程教材、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锻炼和课外体育竞赛等。

坚持综合干预需要加强体育课程改革和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生活习惯和地理状况各异,不可能坚持使用一成不变的通用体育教材,这需要广大学者和体育教师针对地方特色编写地方教材,针对学校特色编写校本教材。在编写教材时要以促进体育与健康知识的学习、促进动作技能的学习、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能力为标准,要充分发挥体育教材的作用,使之成为学生学习体育知识、技能和方法的载体,使之成为学生发展的重要平台。下一步需要制定课程实施计划,这依然需要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因时因地而异,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体育课程实施计划,然后进一步制定每学期计划、周计划乃至课时计划,在制定这些计划的同时还要兼顾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因班级而异制定和落实计划,重点着眼于学生学习体育知识、参与体育运动的内生动力培养。再下一步是认真执行、上好每一节课,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与方法,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课外体育锻炼是体育课堂的延伸和有益补充,是“每天锻炼一小时”的重要保证,更是综合干预的重要环节。在课外体育锻炼中,体育教师仍然要肩负起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重任,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力争培养学生一到两项感兴趣的项目,直至养成运动习惯。体育教师同时还要关注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层次、年龄、性别的学生科学制定运动处方(可以重点围绕爆发力、耐力、心肺功能、减肥和养生等方面),根据需要制定个人锻炼项目和团队锻炼项目,有选择地争取家长的配合,制定家庭锻炼方案。在实施各种运动方案时,要保证运动质量。运动质量是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的生命线,体育教师要在学生运动质量上下功夫,向每一分钟要效益,必要时要“软硬”兼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运动积极性,力争实现师生动起来、家庭动起来的良好运动氛围。

课外体育竞赛是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有效促进方式,也是综合干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各级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以浙江省为例,要求人人参与、班班参赛,以“万班千校”为重点,打造出切实可行的学校体育运动品牌。在比赛中能最大限度提高体育运动的吸引力,带动学生走进操场,从而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进而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体育竞赛还可以促进学生淡化输赢、重在参与、健康第一、友谊第一的心态培养。通过体育竞赛使学生在意志品质、道德品质、个性发展上得以提升,从而凸显体育的育人价值,也实现体育功能的最大化。

(三)综合干预的评价与监督机制

1.综合干预的评价机制

目前我国关于学校体育、学生体质方面的评价工作开展还不到位,除了每学期体育考试和学生中考时体育作为考试课程外,其他方面的考核评价不多。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司司长王登峰同志在天津市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提到:在评价学生、校长和地区教育发展的体系中,没有学生体质健康指标,没有把学生体质健康的好坏作为评价的标准。可见对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的综合干预,其多层面的评价机制亟需建立。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应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的四级评价体制。目前浙江省建立了“倒查”机制,江苏省建立了“倒逼”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国家应该考虑在全国各个省份逐步普及。通过省级排行榜、市级排行榜、校级排行榜的公示,定能促使相关责任人的重视,学校体育自然也会得到重视[9]。另外,在校内评价中,不但要严格成绩考核评价制度,还要把学生参与课外活动情况、个人成绩进步情况、团队表现情况和家长参与情况等因素引入到评价制度中,从而建立全方位的综合干预评价机制。

2.综合干预的监督机制

在我国学校体育的监督机制中,一般由国家层面下发相关条例到省(市),然后逐步转发到市、县直至学校,而转发之后的监督管制处于一种“无力”状态。2007年中央7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但事实是除了江苏、浙江等少数省市建立了“倒逼”“倒查”机制,形成一定的监管效应外,其他省市的监管工作均有所欠缺。虽然各省市均不定时安排一些督导检查,但很多时候都是流于形式,解决不了真正的问题,从而导致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陷入一种“自由发展”状态。

2012年国家教育部曾组织相关专家对广东等19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开检查调研和专项督导,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例如师资力量得到了一定的补充和提高,场地器材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学校体育的氛围逐步向好。但是也发现了一大批问题,例如“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时间有缩水现象、运动质量难以保证、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工不同酬、“智育第一”思想难以改变等。

为有效提高青少年体质,解决学校体育面临的各种棘手问题,应通过完善立法等形式,建立起学校体育专项管理及监督机制,国家制定和完善学校体育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各学校严格执行。另外还应把家庭监督和社会监督融入到学校体育监督机制中,让家长参与监督管理、社会组织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起到应有的作用,从而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监督四重监督机制。

三、结 语

我国学校体育不仅仅是学校内部的事情,学生体质健康下降更不只是体育教师的责任。学校体育工作乃至体质健康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政府层面或者体育教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学生体质健康的全面提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形成合力,综合干预。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健全法制,完善国家、省级、市级、校级四级评价机制和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重监督机制,让学生体质健康的提高不再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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