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及其治理策略研究

2020-04-08 09:37鞠颖
商情 2020年6期
关键词:治理策略信息安全互联网金融

鞠颖

【摘要】互联网时代下,金融市场出现重大变革,服务范围与交易渠道不断扩大,但也因此催生了消费者信息安全方面的诸多问题。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金融模式,发展前景广阔,需要在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风险的前提下维持稳定发展,从而保障其普惠性。因此,现针对互联网金融视阈下较常出现的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提出相应治理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信息安全  治理策略

引言: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在传统金融模式基础上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智能金融模式,其特点在于信息获取便捷、媒介工具多元、交易范围庞大。在大量交易信息上传、存储与互换的状态下,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也随之面临着更大的威胁,参与互联网金融消费的个体在风险识别能力薄弱的状态下,极易被不法分子找准漏洞,进而造成财产方面的损耗。因此,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的当务之急便在于找出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的根源所在,并以对应措施加以治理,从而维护互联网金融环境的可持续性。

一、互联网金融视域下常见的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

(一)个人安全意识薄弱,保管流程存在漏洞

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交易方面的风险问题,国家虽已通过宣传、教育等形式加大了科普力度,但以中老年人群居多的部分消费者仍未就此建立起足够的安全意识,对于自身信息的保管缺乏规范的保管流程,形成了一定的安全漏洞。例如,部分消费者在陌生电脑上出于习惯随手保存金融交易信息的账号密码,导致信息泄漏,不法分子也由此获得可乘之机。

(二)木马病毒层出不穷,约束机制效应欠缺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既为普通民众带来了便利,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打开了新的信息盗取渠道。大数据时代下,信息数据价值增高,“木马”作为一种具有信息盗取功能的病毒文件,大量出现在互联网金融环境当中,对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用于约束、防范木马攻击的约束机制仍尚未彻底成熟,所能发挥的效应有所欠缺,需在今后发展进程中予以加固。

(三)信息保护服务缺位,市场乱象难以遏制

放眼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虽在技术革新、环境扩容等方面明显领先于其他行业,但监管保护方面的服务却并未始终跟进发展,针对各种显而易见的市场乱象也并未及时提出管控方案,放任信息安全问题不断扩大。行业内部控制是降低信息安全风险的重要环节,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保护服务缺位的狀态下,整体行业环境难以朝着健康方向发展,甚至容易引发行业生存危机。

(四)法律界定范围模糊,监管效力发挥有限

除内部控制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序发展也需要以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监管,但当前针对这一板块的法律体系仍尚未完善,界定范围模糊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利于监管效力的根本发挥。例如,当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受到侵害时,无法以直接适用的法律条例作为依据,而要参考侵权法、民法等部分,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容易形成监管隐患。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的主要治理策略

(一)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建设,形成自主防范机制

首先,参与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的个体应当主动加强安全意识建设,通过定期阅读相关新闻、科普文章等路径强化信息安全认知,并及时审视自身操作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及时加固信息保护。其次,媒体平台可针对社会互联网金融诈骗事件加大曝光力度,利用案例效应加深民众防范意识,同时发挥引导效应,以“良好金融消费习惯”、“潜在的信息安全隐患”等主题开设专栏,帮助消费者及时形成自主防范机制。期间,以中老年消费人群为主要科普对象,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信息泄漏的危害,引起足够重视后展开后续科普,以强化安全意识建设效应。

(二)逐层完善金融服务模式,强化行业维护力度

首先,结合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由查漏补缺的角度找出当前监管模式当中存在的主要漏洞,并由此拟定对应的修补方案,剔除行业环境当中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的因素,使金融服务模式趋于完善。其次,针对已知的信息安全风险,应在出具应对方案的基础上加入消费者保护环节,即以及时的止损方案做应急处理,在优化服务的同时维护整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快金融技术革新速度,优化市场服务环境

首先,在技术投入层面,强调以优化信息系统安全性能为目标,加大防火墙、数据加密等方面的研究力度,同时开发更符合消费者使用习惯的身份识别、认证系统,使金融技术能够最终以优化服务质量为落点。其次,互联网金融服务供应商应当主动加强自身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做好定期审查,以对应的评级标准展开实时动态监控,发现安全漏洞或风险因素便及时做好应对处理。

(四)强调法律法规监管地位,及时推动修改完善

首先,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中,将“互联网金融”视为独立板块,使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能够被纳入法律义务主体范围,在后续监管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在独立法律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消费者信息安全管理条例,对信息安全保护范围做出明确界定,针对信息搜集、存储、分析等环节提出具体保密要求,使消费者的金融信息能够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提取使用。另外,对用于消费者信息安全问题处理的违规惩处条例进行修改与完善,确立清晰的程度衡量指标,使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均能够直接对应不同的惩处条款,进一步巩固法律法规的监管地位。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良性发展需要建立在消费者信息安全的基础上,现存的信息安全问题仍相对冗杂,亟需由法律、市场及消费者自身等多个方向展开共同完善,致力于整体交易环境的绿色化、健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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