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称呼的内涵及历史演进

2020-04-27 08:54李敏王振平
档案与建设 2020年3期
关键词:慰安妇

李敏 王振平

摘要:“慰安妇”是日军推行的性奴隶制度的受害者,她们是被日军蒙蔽、欺骗乃至强征的性奴隶。这些性奴隶并非自始至终都被称为“慰安妇”。除了“慰安妇”这一称呼外,她们还经历了“P”“卖淫妇”等蔑称以及“妻子”“大和抚子”等敬称,体现了性奴隶“配给”制度下受害女性在日军心中的复杂定位。战后,“从军慰安妇”一词拉开了声讨“慰安妇”制度的序幕,“性奴隶”则恰当地阐释了“慰安妇”的本质,也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慰安妇”制度的罪恶和日本政府不承认历史甚至歪曲历史的用心。

关键词:慰安妇;酌妇;大和抚子;性奴隶;日本军国主义

“慰安妇”制度是日本军国主义战争机器产生的罪恶毒瘤,始发于20世纪30年代,是日本近代历史上重要的国策,也是摧残亚洲乃至世界女性的一种恐怖制度。二战前及二战期间,没有一个国家像日本那样建立了如此体制完备、规模宏大的性服务女性集团。而且,当日本本国女性不能满足战争需求时,日军便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被殖民、被侵略国家的女性,使这些女性受到了身体及心灵上的极大摧残与伤害,很多人甚至丢失了生命。“慰安妇”一词是对受害女性的常用称呼,在战争期间的日本官方资料中也最为常见,但其词义暧昧,极具欺瞒性质,且并非唯一。对“慰安妇”称呼的内涵及历史演进的研究,不但有助于我们认识“慰安妇”制度的真实面貌,更有助于从中窥见某些日本人为掩盖历史事实而对“慰安妇”的性质和历史所做的歪曲描述和解析。

一、军方记载:脱颖而出的“慰安妇”

在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期间,日军的大规模强奸和性病问题,促使日军对官兵的“性欲”问题予以考虑。虽然日本本土的娼妓业由于战争变得不景气,但战场上的日军专属“妓院”大幅膨胀。自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以后,陆海军慰安所便零星存在。以1937年底日军侵略南京时疯狂奸淫中国女性的暴行为契机,日本军方正式考虑在中国大范围推行“慰安妇”制度。参加了南京战役的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在1937年12月11日的日记中记录:“关于设置慰安所事宜,收到(中支那)方面军文件,安排实施。”[1]1938年后,日军慰安所迅速增加,逐渐成为日军重要附属品。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又将慰安所推广到东南亚、南太平洋地区和日本本土。直至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凡有日军驻扎的地方,几乎都建立了慰安所。

日军的“慰安妇”制度蓄谋已久,“慰安妇”一词的出现有一个渐进过程。在“慰安妇”这一称呼出现之前和之后还有其他多种称呼。

1.以混淆視听的“酌妇”肇始,以风俗女的认识贯穿始终

“酌妇”(汉语常译为“女招待”)是早期对“慰安妇”的称呼,且在此后几年中多次出现。日军军医麻生彻男少尉于1938年2月拍下了驻中国大陆的日军的一个“慰安所规定”,十条规定中的第四条是“入场券只限当日有效。如当日不能入内,可凭券换回现金。但一旦将券交给酌妇,就不能退还。”第六条是“在入室的同时,将券交给酌妇。”[13]“酌妇”在日语中有斟酒的女服务员的意思。但该规定的第七条是“禁止在室内饮酒。”[14]可见,使用“酌妇”一词是为了掩人耳目,掩盖丑行。

日军使用“酌妇”一词,有其历史渊源。日本的风俗业不但在本国异常兴盛,也延伸到了其殖民地和占领地。1905年,成为日本租借地的关东州[15]兴起了接客业。为避免娼妓有损日本帝国形象,“1909年12月殖民地当局施行新方针,将一直以来的娼妓(仅限于日本人)名目废除,统称为‘酌妇。”[16]这一方针扩大到整个满洲以及西伯利亚地区,在中国的日本人社区(日本人町)也沿袭了这个传统。所以当时在中国的“日本人町里没有名义上的妓院,也没有娼妓。”[17]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在发展国外风俗业上的“顾虑”和应对措施。日军在“慰安妇”制度实施初期,并无具体、详尽的规划,只是觉得女人可以让日军发泄性欲,缓解压力,便使用了在国外惯用的“酌妇”称呼。而“酌妇”既不是“慰安妇”制度正式的官方称呼,也不是这一制度始终被认可和接受的称呼。

除“酌妇”外,日军还用“特种妇女(人)”“特殊妇女(人)”,以及“卖笑妇”“贱业妇”“接客妇”“卖淫妇”“艺娼妓”“艺妓”“妓女”“妓妇”等风俗业女性的惯称来称呼“慰安妇”。日本历来有将从事风俗业的女性称为“特种妇女(人)”和“特殊妇女(人)”的习惯。所以日军直接将“慰安妇”视为风俗业女性,认为她们跟卖春妇无异,不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被欺骗、蒙蔽、强征。

在“慰安妇”制度实施之初,不仅这一制度中女性的名称并无官方正式命名,而且制度的性质也无准确定位,绝大多数日军都视这些女子为风俗业女子。另外,“慰安妇”集中的地方也没有官方或正式的名称。日军将这些地方称为“慰安所”“慰安设施”“慰安队”“娱乐所”“娱乐场”“遊女屋”“军人俱乐部”“某某俱乐部”“某某会馆”等,也会根据慰安所名称加以称呼,甚至还出现了“卖淫设施”“卖淫屋”“P屋”等极为随意的侮辱性称呼。这种情形也是战后“慰安妇”的经历受到忽视、人生受到鄙视、伸冤受到拒绝的原因之一。

2.从慰安所的“员工”到“慰安妇”一词的出现和正式使用

在“慰安妇”一词被正式使用前期,日军官方文件中出现了许多没有明显歧视意义的“慰安所从业员”“慰安所员”“慰安所女”“从业妇”“妇女”“慰安女妇”等称呼。从“慰安所从业员”“慰安所员”这类称呼可知,部分“慰安妇”直接隶属于日军,受日军管制。《“阵中日记”中记述的慰安所与毒气》(高崎隆治,1993)里,日记(记录期间为1938年1—8月,1939年1—9月)作者内藤曹长多次提到“慰安员”,可见,当时一部分慰安所属于军队直营,“慰安妇”是军队从属者。

日本陆军大将冈村宁次在其回忆录中称:“昔日的战争时代不存在‘慰安妇问题,谈起此事,深感内疚,因为我是‘慰安妇计划的创始人。1932年上海事变时,曾发生两、三起强奸案,我作为派遣军参谋副长,效仿当地海军,请求长崎县知事招募慰安妇团,其后强奸案未再出现,令人感到欣慰。”[18]但由于这是冈村宁次回忆的内容,不能断定当时已经正式出现了“慰安妇”一词。有的日本兵也回忆称,1938年2月就已出现“慰安妇”的叫法。[19]但从现有有关“慰安妇”的档案资料可知,“慰安妇”一词最早出现在1939年6月独立山炮兵第三联队本部“给各队长的指示等”的资料中,称“现在特殊慰安所里的慰安妇人数少,只能满足情欲。今后应略增慰安妇人数,指导她们进行精神方面的慰安。”[20]可见,从现有档案资料来看,“慰安妇”一词在“慰安妇”制度正式实施若干年后才真正出现在军方资料中。此后,“慰安妇”一词在日军文件中开始大量出现。

有学者认为“‘慰安妇作为专有名词,至少在13世纪中期就已经出现。”其称:“据记载,足利将军二代时,为了激发官兵的斗志,就为受命讨伐菊池光武的军队(1359年),每船配备10至20人的‘倾城(妓女),作为‘夜晚的慰安妇”[21]。然而这是对所引资料的误读,其所引文章并非如此表述[22]。所引译文应为:“其后,北条氏(此处为原文——译者注)的足利幕府延续了镰仓时代的‘游君别当制度。足利的武家乘胜追击,夺取公家领地,开始了奢侈生活。招来遊女(倾城)侍酒宴,让她们充当‘夜晚的慰安妇,以提升士气。(此为六百年后日军战场慰安妇的原型)”“足利二代将军时(1359),九州探题左京大夫氏经接到讨伐菊池武光之乱的命令,他让每艘军船同乘10到20名妓女出发,结果刚到九州就被击败。”可以推测,虽然日本古代不乏具备现代“慰安妇”性质的卖春女性,但“慰安妇”一词,极有可能是日军在日本传统性文化影响下的独创。日本侵略战争中的这些“慰安妇”,都是被欺骗、强掳和强征的性奴隶,是罪恶战争的牺牲品。性奴隶制度是见不得阳光的,而“慰安妇”这个词至少从表面的词义上可以为日军的丑恶行径遮羞。

二、日军心声:“P”、卖淫妇等VS妻子、大和抚子等

“慰安妇”是对在日本军队中遭受性暴力女性的统称,许多人都以此称谓称呼她们。在“慰安妇”问题掀起波澜之前,人们在描述这一群体时也多采用这一称呼。然而,除“慰安妇”外,日军还用许多其他名称来称呼和形容这些女性。

1.充满鄙视的“P”与“卖淫妇”等

在现已公诸于世的正式的军方文件中并未发现“P”这一称呼,但是在日军官兵的笔下,它却频频出现。例如,驻开封日军第八四野战局渡边队户村英雄的昭和十六年(1941年)的信件提到:“军队管理下的P屋(卖淫屋)大约有五十间左右的房屋,……对象大都是将校和下士官。”[23]慰安所被称为“P屋”,里面的“慰安妇”被称为“P”。日本小说家田村泰次郎(1911—1983)撰写了大量“慰安妇”题材小说,细致露骨地描写了自己眼中的“慰安妇”。在他的《春妇传》(1947)中,当“慰安妇”春美拒绝为武力闯入的中尉服务时,中尉辱骂春美“只是一个P,竟敢如此无礼。”[24]在他的小说《蝗》(1964)中,分队长原田带领两名士兵运送五名朝鲜“慰安妇”和一卡车骨灰盒去前线,途经每一个日军驻地时,“慰安妇”都被当作“通行税”,遭到日军轮番施暴。急不可耐的一个队长大声叫喊道:“让朝鲜P们下车”[25]。“朝鲜人慰安妇专门被称为朝鲜P,P这个词汇语感极为下流”。日本人“慰安妇”也没能逃脱被歧视的命运,“在战场上,朝鲜P占绝大多数,不知不觉地做了这样分派,朝鲜P归下士官和士兵使用,数量少的日本P归军官使用。”[26]所谓“P”(ピー),是英语Prostitute(卖淫者)中的第一个字母,有说跟中国人对女性生殖器的称呼发音相近。总而言之,就是对“慰安妇”的一种歧视称呼。“P”的大量出现,表明“慰安妇”在使用者的眼中就是可以随意玩弄的女人,十分卑贱。正如一位士兵所说:“她们不是花钱就能买的卖春女吗?卖春女就是为士兵提供服务的女人。”[27]更有甚者直接唾弃她们是“公共厕所”[28]。对于这种荒谬的制度,一位日本老兵说:“我当时根本就不认为这是什么错误的事情。这都是整个日本军队制度的一部分。有人告诉我们说,去慰安所对提高我们的士气有好处;这是专门为我们提供的服务;这就是战争的意义所在——在战争中,女人就是用来被强奸的,这是我们的权利。”[29]可见,在一些日军心中,“慰安妇”就是为日本官兵提供性服务的卑贱之人。

2.心存感激的“妻子”“大和抚子”等敬称

“慰安妇”在“接待”日军官兵时,为让他们感到身心温暖,常常被要求以妻子的姿态送迎,日军官兵将她们视为自己临时妻子的情况频频出现,还有的让“慰安妇”充当马上赴死的“特攻队员的妻子”[30]。甚至,“在长期驻屯生活中,和同一个慰安妇一起过日子,觉得就像自己老婆一样。士兵们也不再那么贪婪了。他们感到随时可以解决问题。她们因此也好像成了驻屯部队的一员。”[31]还出现了“三千五百多名丈夫”和“十六名妻子”的所谓“佳话”。[32]即使回国之后,还流传着“十六名妻子”依然洁身自好,后来与“众多丈夫们”保持着友好关系的故事。深陷侵略战争泥潭的日军官兵享用着当局“配给”的女人,假想自己过着“一妻多夫”“多妻多夫”的生活,愉快地接受了国家的“福利”。其实,不管是“妻子”还是“丈夫”,他们都明白,自己这是在自欺欺人。“妻子”只是日军发泄兽欲的工具,她们受战争机器的操控,没有选择的自由,命运甚至生命都掌握在别人手里;而“丈夫”不但是蹂躏无辜女性的罪人,更是日本侵略战争机器的一部分,他们靠臆想欺骗和麻醉自己,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禽兽不如,还要想出种种理由为自己的罪恶开脱。

还有一些美化“慰安婦”形象的称呼,如“大和抚子”“娘子军”“母亲”等。“大和抚子”指性格文静矜持、温柔体贴、成熟稳重、内心坚强并且具有高尚美德和优雅气质的女性,类似于中国的贤妻良母。然而,这不过是一种文字游戏,一方面能为性奴役这种丑行遮羞,一方面也能在精神上麻痹和欺骗日军官兵,为的是让他们不但心安理得地发泄兽欲,又能死心塌地地为军国主义卖命。位于上海的一家慰安所入口处,醒目地写着“大和抚子奉献身心的服务,热烈欢迎圣战凯旋勇士”。[33]当时,“皇军所到之处,都有大和抚子。”这些“特要员”,简而言之就是“娘子军”。[34]“娘子军”本指由女子组成的特殊部队。不过在明治维新开始后,被称为“娘子军”(又被称为“唐行小姐”[35])的日本风俗业女性,踏寻着商人、移民、军队等的足迹,大规模地来到东南亚、东亚,流落到世界各地。将“慰安妇”称为“娘子军”,定性为军队的一员,含有美化成分。另外,“慰安妇”对这些生死未卜的士兵的担心,“有时会让人觉得如同来自自己的母亲”[36]。在日本,卖春女本来命运悲惨,是贫穷和战争的牺牲品,却常常被冠以“自我献身的母亲”的美称。她们“还有偿提供温柔乡和母性慰藉,她们就是大众幻想情人。”[37]有日本兵直言,“虽说她们是慰安妇,但对于年轻的我而言,她们是跟我平等的人,是恋人,是母亲。”[38]有些从前线死里逃生的士兵,返回后反复亲吻被无数人玷污过的“慰安妇”的私处,嘴里还不停地呼喊着“妈妈、妈妈”[39]。显然,惨无人道的不义战争,杀人放火的丑恶行径,让日本士兵内心迷乱,灵魂扭曲。他们既残暴邪恶,又恐惧无助。他们故意把“慰安妇”幻想成妻子、恋人、母亲,并试图从她们那里寻求心理慰藉,或者试图通过发泄性欲来麻痹自己矛盾和空虚的心灵。

更有甚者,有人竟将“慰安妇”称为“佛祖”[40]“观音”[41]“天使”[42]等。为“慰安妇”贴上这样金光闪闪的标签,其实是在为“慰安妇”制度寻找掩人耳目的理由,目的无非是诱导人们相信“慰安妇”制度是正当的,甚至是高尚的。因此,有学者指出,“慰安妇”的职能不只是“满足性欲”,还能“缓和军人的内心”,即“唤起乡愁”和“抚慰因战斗而疲惫的心灵”[43]。此种认知只看到了“慰安妇”对于日军的部分作用,并不是全部,更没有考虑到广大受害女性的感受和利益。

通过日军对“慰安妇”的复杂称呼可以看出,“慰安妇”除了有让日军发泄兽欲的作用之外,还让他们短暂地获得心理慰藉,体验一种回归正常生活、获得自由的假象。因此,在日军官兵心中,“慰安妇”既是没有任何尊严、任人蹂躏的贱人,又是能给他们提供心理安慰和心灵庇护的天使。他们一方面鄙视她们,欺凌她们,另一方面又渴望与她们亲近,视她们为妻子、恋人、母亲。他们的这种心理倒错,一方面表现了日军在战争期间心理的混乱和灵魂的无所寄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日本文化特别是性文化对女性的矛盾态度。

三、历史呼唤:由“从军慰安妇”到“性奴隶”的演进

“慰安妇”一词,是对被日本军国主义性奴役的女性的统称,在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期间及其战后的20世纪70年代之前,不断出现在各种资料中,但并未引起广泛关注。直到日本记者千田夏光曝光了这一女性群体,并使用了“从军慰安妇”一词,“慰安妇”问题才引起关注。[44]千田夏光经过大量调查、采访,出版了《从军慰安妇:“八万失声女人”的告发》(双叶社,1973),引起广泛反响。随后他又发表了《从军慰安妇续:未得到赔偿的八万女人的恸哭》(双叶社,1974)等著作。他的著述揭露了“慰安妇”制度不可告人的发端原因,强征“慰安妇”的各种手段,“慰安妇”遭受的歧视、虐待、抛弃、虐杀等等惨状。

千田夏光关于“从军慰安妇”(或译为“随军慰安妇”)的纪实文学出版之后,许多学者开始着手“慰安妇”问题的研究。其中的代表性著作有:日本学者广田和子的《从军慰安妇·护士:战场上女人的恸哭》(新人物往来社,1975)、旅日韩国学者金一勉的《天皇的军队与朝鲜人慰安妇》(三一书房,1976)、《军队慰安妇——战争与人类的记录》(现代史出版会,1977)、川田文子的《赤瓦之家——从朝鲜来的从军慰安妇》(筑摩书房,1987)等。20世纪80年代,韩国梨花大学教授尹贞玉开始调查“慰安妇”问题,并于1990年带头成立“韩国挺身队研究会”[45](现韩国挺身队研究所)。1990年,韩国女性团体联合等37个组织向日本政府提出正式谢罪、补偿等6项要求。同年,韩国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简称“挺对协”)成立。1991年,韩国原“慰安妇”金学顺第一个站出来,控诉曾被日军掳掠为“慰安妇”的悲惨遭遇。20世纪90年代,大量日韩学者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其中对“慰安妇”问题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是日本学者吉见义明利用日军档案编著的《从军慰安妇资料集》(大月书店,1992),其中部分档案的披露迫使日本政府承认了参与“慰安妇”征召的事实。

可以说,“从军慰安妇”一词,揭开了“慰安妇”制度的面纱“,弥补了近代战争史上的一页空白。”[46]。千田夏光的著述,是“慰安妇”问题的“转折点”,明确了“殖民地统治和女性问题”,“对此后的慰安妇言论产生了决定性影响。”[47]此后许多学者(尤其是日本学者)提及慰安妇时,都会称之为“从军慰安妇”。

在中国,民间人士张双兵20世纪80年代开始着手调查山西省盂县等地的“慰安妇”幸存者,并于90年代多次带领受害者走出国门,踏上对日诉讼、索赔之路。20世纪90年代初,更多中国学者开始关注“慰安妇”问题,尤其是上海师范大学苏智良教授,通过走访、调研,查明了大量中国的日军“慰安妇”相关情况,并于1999年在上海师范大学组织成立中国“慰安妇”研究中心,2007年创办中国“慰安妇”资料馆(2016年改名为中国“慰安妇”历史博物馆)。对于这一受害群体称呼,中国媒体和大多数学者直接沿用了由日语直译过来的“慰安妇”一词(早期也有人称之为“从军慰安妇”“随军妓女”“军妓”“营妓”等)。其他国家、地区和团体也直接使用了“慰安妇”一词。

“从军慰安妇”或“随军慰安妇”,“从字面上看,它与随军记者、随军护士等一样,是随军到战地去服务的成员,从字面上并不能反映‘慰安妇与军队的密切关系。”[48]后来,虽然人们意识到“从军”一词并不完全符合事实,也并非必须,大幅减少了“从军慰安妇”的使用量,但“从军慰安妇”的使用却从未间断。“从军慰安妇”代表“慰安妇”受害者真正受到关注,日军建立“慰安婦”制度的战争责任开始受到追讨。因此,“从军慰安妇”一词的使用及其研究在“慰安妇”问题的历史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0世纪70年代以来,韩国、日本进步学者对“慰安妇”问题的调查结果不断公诸于世,但日本政府一再回避、抵赖,推卸责任,导致“慰安妇”问题最终发展为国际性的政治问题。此后,中国、菲律宾、朝鲜、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荷兰等国的受害者也加入到声讨“慰安妇”制度行列中。在原“慰安妇”以及各国正义人士的不断控诉过程中,“性奴隶”一词随之出现。日本律师户塚悦郎于“1992年2月,将‘慰安妇问题作为‘性奴隶问题提交到联合国”[49],此为“性奴隶”一词的首次出现。

1994年,斯里兰卡法律专家拉迪卡·库马拉斯瓦米(Radhika Coomaraswamy)被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任命为“女性暴力问题特别报告官”。库马拉斯瓦米和联合国人权中心代表于1995年7月访问了韩国和日本,“与政府代表和非政府代表举行座谈,并对一些原‘慰安妇进行了调查。”[50]基于调查,1996年库马拉斯瓦米完成了《调查访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及日本的战时军队的性奴隶问题报告书》。报告书把“慰安妇”制度定性为“军队的性奴隶制”。由此,始于联合国的“性奴隶”一词成为“慰安妇”又一称谓,被广泛使用。1998年8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官麦克杜格尔(McDougal)在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发表了《关于有组织性的强奸,性奴隶制度及类似奴隶制度罪行的特别报告》,“更加详实地明确了日本政府的法律责任。”[51]此后,联合国多次就“慰安妇”问题对日本进行忠告。

美国也加入了声讨日军“慰安妇”制度的行列中。2007年1月,日裔美国众议员迈克·本田与多位民主党国会同僚及两位共和党众议员“共同向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提交了H.Res.121议案,要求日本政府以‘明确无误的方式承认二战中‘慰安妇角色,正式道歉,承担历史责任。”“2007年7月3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了H.Res.121议案。”[52]此后,荷兰、加拿大、欧盟议会等国家和组织也通过决议,要求日本道歉,承担历史责任。由此,更多人、更多国家认识了日本“慰安妇”制度及其罪惡本质。2012年7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曾要求美国所有文件和声明禁用按日语直译的“慰安妇”一词,而将其改成“被强迫的性奴”。“2014年1月,美国国会参议院表决通过了包括‘慰安妇问题决议案的美国政府2014财政年度预算案。该决议案谴责日本在二战期间强征亚洲各国女性充当日军性奴隶,要求日本就‘慰安妇问题负起历史及政治责任、做出正式道歉。”[53]

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机构对日本惨无人道的“性奴隶”制度一直持批判态度,并督促日本予以道歉和赔偿,但日本政府一直极力狡辩。2014年7月15日,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自由权规约委员会上,日本政府代表团提出,将“慰安妇”认定为“性奴隶”的说法是“不恰当”的。2014年10月,日本政府派遣外务省负责人权问题的大使佐藤前往纽约,向前联合国女性暴力问题特别报告官拉迪卡·库马拉斯瓦米施压,“要求她修改报告书的部分内容。”[54]时至今日,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仍无悔改之意。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日本战后70周年(2015)讲话时甚至根本没有提到“慰安妇”的字眼。面对世界各地不断矗立起来的“慰安妇”像,日本只是一味地批判,甚至不惜与友好城市断绝关系来威胁、恐吓。至今为止,中国所有“慰安妇”对日本的诉讼都以失败告终,都没有得到日本政府正式的谢罪和赔偿。天理昭昭,“慰安妇”备受折磨屈辱,是不折不扣的性奴隶,这已成为痛恨战争的世界各国人民的共识。日本政府拒不承认的态度只会与国际社会对立,距认识历史、反省历史之路渐行渐远。

四、结语

“慰安妇”一词在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期间,其具体指向意义并非一蹴而就。在官方和非官方记载中,在不同人出于不同认识和目的对于这一特殊女性人群的各种称呼中,脱颖而出的是“慰安妇”一词,其词义巧妙地隐匿了“慰安妇”制度的罪恶本质。在日军心中,“慰安妇”的形象是矛盾的,她们既是“卖春妇”乃至于“P”,又是为国献身的“大和抚子”“妻子”和“母亲”,可见士兵们对待“慰安妇”的双重心理。而真正将“慰安妇”问题大白于天下的是“从军慰安妇”一词。在中国,相关学者早就指出了“慰安妇”的性奴隶本质,将“慰安妇”定义为“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性奴隶。”[55]虽然中国、韩国等国家也沿用“慰安妇”这个词,但这个词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含义及其引发的联想与日本人是完全不同的。在中国人的心中,“慰安妇”既非靠卖身为生的娼妓,也非能抚慰和安定人心的“妻子”和“母亲”,她们就是被逼、被骗、被强征的性奴隶,而这正是“慰安妇”这一名词的本质所在。

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日本“慰安妇”制度实质上就是欺骗或强迫无辜女性成为性奴隶,为日本侵略战争服务的罪恶制度。它是战争的毒瘤,是日本变态性文化生出的怪胎,是身在其中的广大女性的耻辱,是麻痹日本军人的迷幻剂。有些日本军人为此而背负愧疚,备受煎熬,尽管他们羞于发声或不敢发声;有些受害女性身心俱伤,终身心怀屈辱,悲惨度过一生。所以不管这种制度内的女性被称作什么,不管日本政府如何美化这一制度和抵赖其危害,都掩盖不了其罪恶的本质和对无辜女性造成的伤害。

参考文献

[1]吉见义明:《从军慰安妇》,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3页。

[2]本统计表依据吉见义明编著的《从军慰安妇资料集》(大月书店1992年版),注释处参考了庄严主编的《铁证如山——吉林省新发掘日本侵华档案研究》(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版)。前者是目前最权威的有关“慰安妇”的资料集,搜集了100多份有关“慰安妇”、慰安所档案,弥足珍贵;后者是吉林省档案馆发现的日军档案,其中25份档案涉及“慰安妇”。这两部分资料中,在一处史料中重复出现的名称仅算一次,一处史料中出现的多种称呼分别计入统计表中。未直接涉及日军慰安所的内容未统计在内。资料中独立出现的表示“慰安妇”国别的“中国人”(或“支那人”)、“日本人”(或“内地人”“日人”)、“朝鲜人”(或“半岛人”“鲜人”)、“比人”(或“比女”“比岛人”,“比”为菲律宾)等,以及“慰安所相关者”、单独出现的“女人”等词汇也未计入统计表内。联合国军的调查报告等内容没有计入表内。除此之外,零星公布于世的“慰安妇”相关资料未统计在内。

[3]其中“妓妇”(出现于在中国的日军“慰安妇”的资料中)、“妓女”(出现于在中国和冲绳的日军“慰安妇”的资料中)并非日本对风俗女性的常用称呼,可见日军对“慰安妇”的相关称呼除了心理上的认识和出于某种目的外,还有可能根据“慰安妇”的来源和国籍有不同的称呼。“妓女”和“娼妓”在现代汉语中意义相同,区别不大,但在《从军慰安妇资料集》中,这两个词有时在同一表格被分别列出(参见吉见义明《从军慰安妇资料集》,大月书店1992年版,第288页),显然系指两种人。“娼妓”是日语对风俗女子的统称,另外,根据“娼妓”一栏没有价格也可判断“娼妓”指日本人,因为当时日本娼妓少,估计这个慰安所没有日本人。标有价格的“妓女”等,可能指“非日本人”。“妓女”是汉语词汇,日语中虽有此词汇,但并不常用。这里用“妓女”一词显然表示非日籍“娼妓”。另外,在这个资料集中,记录冲绳的一处慰安所时也多次出现“妓女”一词,冲绳通常把娼妓叫做“ジュリ”,尾类、倾城、女郎、娼妓、妓女、艺妓、遊女等词汇都可以作为这个词的汉字写法。由此可以推测,当时在冲绳的慰安所里的“慰安妇”并不都是日本人,可能有朝鲜人甚至中国人。

[4][8][10][12]参考《铁证如山——吉林省新发掘日本侵华档案研究》,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版,第122、151、184、155页。

[5]其中一个称呼为“稼業婦”,中文翻译为“从业女性”,故未单独列出其名称,直接计入此处。

[6]“土人”指的是当地人。

[7]参考《铁证如山——吉林省新发掘日本侵华档案研究》,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版,第119、125页。

[9]有的在“慰安妇”前包含“特种”“特殊”“朝鲜”等字样。

[11]参考《铁证如山——吉林省新發掘日本侵华档案研究》,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版,第141、147、149、164、168页。

[13][14]千田夏光:《从军慰安妇》,三一书房1978年版,第41页。

[15]中国东北辽东半岛南部一个存在于1898年至1945年间的租借地,包括军事和经济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旅顺口港和大连港。此地曾先后被迫租借给俄国和日本。

[16][17]仓桥正直:《从军慰安妇与公娼制度》,共荣书房2010年版,第117、30页。

[18]稻叶正夫编:《冈村宁次大将资料(上)》(战场回想篇),原书房1970年版,第302页。

[19]新井胜纮:《试论?战场上士兵的“性”与性意识:以“慰安所”?“慰安妇”为中心》,《专修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月报》268,2014年2月,第12页。

[20]吉见义明:《从军慰安妇资料集》,大月书店1992年版,第222页。

[21]王卫新、胡令远编:《日本谢罪为什么这样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63、164页。

[22]所引原文为:降って北条氏の足利幕府は、鎌倉時代の「遊君別当」制度を踏襲した。足利の武家も、勝ちいくさの余勢に駆って公家たちの所領を奪い取って豪奢な生活をはじめ、遊女(傾城)を招いて酒宴の給仕をさせ“夜の慰安婦”にし、士気高揚の道具にした。(ここに六百年後の日本軍の戦場慰安婦の原型が見られる)。「足利二代将軍のとき(1359)、菊池武光の乱を討伐せよとの命令を受けた九州探題左京太夫氏経は、各軍船に傾城十人二十人を同乗させて出発したが、九州に到着するや否や、一たまりもなく敗北した」(小野武雄『吉原?島原』)といった按配である。(金一勉:《日本女性哀史:遊女唐行女慰安妇的系谱》,现代史出版会1980年版,第9页)

[23]庄严:《铁证如山——吉林省新发掘日本侵华档案研究》,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版,第131页。

[24]田村泰次郎:《春妇传》,东方社1965年版,第19页。

[25][27]田村泰次郎:《蝗》,新潮社1965年版,第13、52页。

[26]千田夏光:《从军慰安妇》,三一书房1978年版,第124、125页。

[28][31][32]千田夏光:《从军慰安妇》,三一书房1978年版,第52、73、200页。

[29]扬?鲁夫-奥赫恩著,张兵一译,《沉默50年:一位原“慰安妇”的自述》,重庆出版集团2015年版,第279页。

[30]江崎诚致:《慰安妇妻子》,《小说新潮》193,1960年7月,第224页。

[33]伊藤桂一:《游走在大陆的慰安妇》,《新评》18(8),1971年8月,第76、77页。

[34]重村实:《名为特要员的部队》,《文艺春秋》33(22別冊),1955年12月,第221页。

[35]唐行小姐一词,为日语からゆきさん的音译。在中国,这一词又被译为“南洋姐”“渡洋女”。泛指明治初期到昭和初期日本在国外的卖春女。据称也有人将战场上的“慰安妇”称为“唐行小姐”。森崎和江:《唐行小姐——离开故乡的姑娘们》,东朝日新闻社1976年版,第19页。

[36][38]西野留美子:《从军慰安妇》,明石书店1992年版,第 57、56页。

[37]伊恩?布鲁玛:《日本文化中的英雄与恶人》,上海三联书店2018年版,第109页。

[39]千田夏光:《从军慰安妇庆子》,恒友出版株式会社1995年版,第201页。

[40]江崎诚致:《慰安妇妻子》,《小说新潮》193,1960年7月,第223页。

[41]丰田穰:《拉包尔的观》,《文艺春秋》22(8),1967年7月,第306页。

[42]伊藤桂一:《游走在大陆的慰安妇》,《新评》18(8),1971年8月,第81页。

[43]朴裕河:《帝国的慰安妇》,朝日新闻出版2014年版,第85页。

[44]千田夏光早期直接使用过“慰安妇”一词,如发表在杂志《周刊新潮》(1970年6月)上的《日本陆军慰安妇》一文。

[45]1944年8月23日,日本政府颁布《女子挺身勤劳令》,正式以“女子挺身队”的名义动员朝鲜女性,以弥补因战争而导致的劳动力不足,募集少女去军需工厂工作,并且其中部分女性被强制带走充当了“慰安妇”。所以在韩国,“慰安妇”问题最初作为“挺身队”问题提出来。但“女子挺身队”本身并不是为了动员“慰安妇”而设立的,“挺身队”与“慰安妇”并不属于完全等同的关系。“所以韩国政府在1992年7月发布的中间报告书中开始使用‘军队慰安妇这一用语。韩国挺身队研究所在1993年初刊行的证言集和韩国政府在1993年6月为了支援受害者颁布的法令中都使用了军‘慰安妇这一用语。从此,这一用语开始被韩国社会广泛接受。”詹芳芳:《韩国日军“慰安妇”调查援助活动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22、23页。

[46]千田夏光著、林怀秋等译:《随军慰安妇》,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译后记。

[47]木村干:《慰安妇言说的转折点:以千田夏光〈从军慰安妇〉为中心》,《国际协力论集》25(2),2018年1月,第35页。

[48][50]苏智良:《日军“慰安妇”研究》,团结出版社2015年版,第15、345页。

[49][54]户塚悦郎:《军事性奴隶制度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战争责任研究》84,2015年夏季,第17、13页。

[51]户塚悦郎:《军事性奴隶制度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战争责任研究》84,2015年夏季。

[52][53]史泽华、陈欢:《公共外交中的价值整合及其限度——以韩国就‘慰安妇问题对美公共外交为例》,《东北亚论坛》,2016年第6期。

[55]苏智良:《日军性奴隶研究——中国“慰安妇”真相》,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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